張祖來到了某軍械實驗站站長的辦公室。

兩天以前,他看過了化驗室送來的那七張紙條。化驗結果證明,這不是七張白紙條。在這七張小小的紙條上,寫有將近1000字的重要情報。張祖費了很久的時間,審閱了每張紙條上的文句,發現這不是什麽間諜報告,而是××城軍械實驗站某種射擊武器的實驗成效材料。

從這七張紙條上所寫的內容、形式和提法等看來,很顯然,這不是搜集的情報綜合,而是軍械實驗站的原報告的抄本。

為了破獲這一極其重要的案件,上級把這個任務交給了張祖。第二天,張祖便來到了這裏。

軍械實驗站站長看過這七張紙條以後,情緒異常不安。他很驚慌地說:“難道在我們這樣嚴格的保密製度和高度警惕的空氣下,能讓間諜分子將實驗成效資料偷去嗎?”

“事實證明,他們不但搞到了原材料,而且他們還依照原材料,抄繕了副本。”張祖嚴肅地說,“好吧,我們想一想怎樣把這件事查清吧……你是不是可以把那份實驗成效原材料拿來看一下?”

站長走進了辦公室的內間,開開裝配有極複雜的鑰匙的保險櫃,取出了一份打字機複印的材料。張祖仔細地把七張紙條上所列舉的內容與原實驗成效材料作了很周密的校對。校對結果:實驗效能的前一部分一字不差,後一部分僅有一兩個錯字。特別使張祖注意的是,第七張紙條所寫字句的結束非常突然,甚至連一句話都沒寫完;而原材料上最後的一個部分,小紙條上簡直就沒有寫。

“站長同誌,請你談談這個射擊武器實驗的全部經過和草擬這份成效材料的人員,還有這材料用打字機打了幾份?打字員是誰?……”張祖一連串地向站長發問。

“那天,是7月9日。在場實驗的人員,有我和設計師以及兩個技術員,共四人。實驗地點在本站實驗場。請你看看,”站長從辦公桌的抽屜中取出了一張圖紙指著說,“我們的實驗場是在實驗站的中心,四麵都有高約四公尺以上的圍牆,且有警衛,除了規定的實驗人員出入外,任何人不得進入實驗場內。7月11日,由我親自草擬這個實驗成效材料,然後交給打字員謝芳,隻打了一份,就是這份材料。”站長指著放在偵查科科長麵前的那份材料說,“以後,這份材料一直在我的保險櫃裏保存著。”

站長所談的情況證明,特務獲得這一重要情報,不是在此種武器進行實驗時獲得的,因為,即使讓間諜分子實際參加7月9日上午12時至下午2時的實驗,他也不能把實驗成效材料寫得同站長所擬的成效材料完全相同。顯然,他們是從竊取這個材料的原本或草本開始的。當然,不用說,他們已經很早就注意到這個實驗站了。

接著,張祖同站長一同會見了設計師及兩個技術員,從他們的談話中,更證實了這個論斷。對於這個秘密的文件,他們隻在討論的時候聽過一次,從來也沒有作過記錄。張祖又會見了打字員謝芳。打字室是在站長辦公室對門的一個不大的房間裏,謝芳正在打一件機密的文件。

“我想請你談談,關於○○二六號××射擊武器實驗成效材料打印時的情況。”張祖態度和藹地說。

“關於這個,啊!我查一下,”她翻開一本蓋有“機密”長章的本子,“是7月11日上午10時收,12時送出,共一份。”

“關於打一份的事,我親眼看見,因為那天我急著要這份材料,我曾經坐在打字機旁等了將近兩個鍾頭。這一點是不用懷疑的。”當他們走出了打字室的門後,站長對偵查科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