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恫嚇信

我瞧著格恩,不明白他的來意,就立刻請他到書房裏來。格恩走進門,就直走到霍桑麵前,雙手握住帶來的信,氣急地說:“霍先生,這封信家父吩咐我轉交給你。我們收到這封信後,全家都恐慌不安,現在已經請警察看守前後門,以防不測。”

霍桑立刻把信接過來,驚奇地說:“是誰寫來的信,幹嗎?”

格恩回答道:“江南燕寫來的,你讀了信中的內容可以明白,要警察看守實出無奈。”

我聽到這裏,真是覺得太意外。記得我們兩人還測度過,這件案子不是真的江南燕所幹,現在又有變化,那麽剛才的推理豈不都是徒然,都是錯誤的了?

霍桑對信看了一眼,說道:“太出人意料!這封信是誰先拆讀的?是警察局裏的人?”

格恩說:“不是,信是家父拆開的。先生們離開才五分鍾,郵差就送了這封信來。”

霍桑問:“警探還沒有見到這信?”

格恩說:“見過。因為家父讀了信後,驚慌失色,立刻把信送到警察局,並且要他們派人看守住宅。警察局本想把信保留作為證據。家父拒絕,認為必定要讓先生知道,以便當做線索來偵查,因此命我晚上就送過來,希望你研究一下。”

霍桑點頭,剛把信紙抽出來,格恩鞠了一躬就要告辭。

他說道:“請先生原諒,家父在等候,我必須立刻回家。不過有一件事,並不是太重要,但應該讓先生知道。剛才據老榮報告,昨天晚上轎夫董三曾經到我家來過,方才警探查問時,一時忘記,未曾說明。”

霍桑忽然掀起眉毛,似有所獲地問:“當真?轎夫為什麽到府上去?什麽時間?你知道詳細的情形嗎?”

“老榮報告:在吃晚飯時,聽說家父想出外看戲,因此告訴轎夫董三把轎子預備好。董三到我家,父親改變主意要跟洪福一起步行到劇場。董三也就走了,大約在八九點鍾。”

“董三常在你家出入嗎?”

“對,我父親或姨媽出門,總是雇用他的轎子,因此彼此十分熟悉。”

“他家在什麽地方?”

“十梓街七十三號,我家是六十五號,相隔很近。”

“抬轎子一定要兩個人,還有一個同伴是誰?”

“他弟弟董四,他們兄弟二人有自備轎子,一向是被人雇用,以維持生活。”

“這兩個人的外表形態怎樣?能大略形容一點給我聽?”

“董三身材很高,弟弟跟他差不多,但是不及哥哥胖,先生這樣查問,是否另有見解?”

霍桑拿出筆記本,一邊寫一邊說:“不是,偵探應該注意任何小節,細心調查有時能收觸類旁通之益,要不怕麻煩才是。你能否耽擱一會兒,讓我看這封信。”

格恩說道:“實在不能再留在這裏,先生有什麽高見,麻煩你再來舍間。家父要我特別向先生道歉,方才由於警探說話唐突欠禮,一時有點氣惱,不曾向先生請教,明天請千萬惠臨!”

霍桑點頭道:“可以,請轉告令尊,不要過分擔憂,明天早晨我一定再去問候!”

格恩愉快地應諾,鞠躬告退。我送他到門外,格恩就迅速走了。

這時候我頭腦裏的思想像萬馬飛奔,千頭萬緒。本來我私自想想霍桑的一切推理都合情合理,初以為守根看戲是臨時決定,外賊未必知道,於是懷疑是屋內的人所幹。現在忽然有個轎夫出場,董三知道守根出外看戲,消息外傳並不奇怪。那麽這件案子也應該注意到外賊,而不能完全注意住宅中的人了。看到霍桑聽見格恩的報告,喜形於色,還小心記錄在筆記本上,這一定和他的想法相符合。不過現在還有江南燕的來信,信中說些什麽,雖還沒有知道,當然與這件盜竊案有關係。究竟是什麽樣的關係?是不是互相符合?還是和我們以前所推測相矛盾?我一邊思索,一邊回進書房,看見霍桑正聚精會神地看信,仿佛有透視到信紙後麵去的神氣。

我問道:“霍桑,信上說些什麽?你已獲得什麽破綻沒有?”

霍桑抬起眼睛,說道:“沒有。我想這家夥可能熟讀《水滸傳》!”

我不懂他說些什麽,睜目對他看。霍桑把信箋交給我。我看信上字跡粗大而古怪,隻有寥寥三四句話。寫的是白話文:“珠寶暫借一用,你若追究,俺寶刀雪亮,決不饒你狗命!江南燕”

霍桑笑道:“這種語氣,很像《水滸傳》中一類人物的口氣,我所說熟讀《水滸傳》,沒有錯吧!”

雖然霍桑在幽默地取笑,但我卻嚴肅地說道:“不管怎樣,你可應該徹底研究其中有什麽含義?”

霍桑說:“別急,我當然會小心加以查驗!”

“這封信是真是假?和你以前所說的是否符合?”

“現在不談是否符合,看來字跡與牆上寫的相同。”

“當真是出於一個人的手筆?”

“一點沒有錯,有兩點證明:一是焦木炭,信紙上所用同牆壁上寫的相同。二是字跡,壁上字跡很古怪,現在信紙上的字一樣古怪,雖然字體小一點,而且塗改過,這是預防被人偵查研究。我斷定這是出於一個人的手筆。”

“照你所說,這封信也是假冒者所寫而不是真的江南燕本人?”

“完全正確!”

“那麽你能不能用這封信作為線索?”

霍桑沉思了一下說道:“對,我希望它能做我的線索。”

我問:“你能辨別筆跡?”

霍桑反問我:“你意思要我憑此筆跡作為線索?不是的,這可太困難。信中的字跡是有意寫得怪樣,可以借來掩飾,不容易對照。如果我對所有嫌疑的人物,都要他們寫一張筆據,事實上也不可能辦到。”

“那麽你依靠什麽呢?”

“現在很難說,請你原諒。”一會兒,他又說道,“假定我所料不錯,這信箋或者是全件盜案的關鍵。不過現在我自己還不敢確信,不能告訴你。”

“能不能簡略地講一講?”

霍桑並沒有回答,翻來覆去把信封小心地加以研究,不停地點頭。“可以,我不妨將這信封分析解釋一下。此信已經遲到。信封上一共有十一個字。右麵地址‘十梓街六十五號’中間是收信人名‘孫守根啟’,左邊不留寄信人的名字。郵票一分,可知道是本地發出,而信封上有三個郵局的郵戳,甲、乙、丙三郵局,各不相同,這可以看得出信被耽擱遲寄的原因。一分郵票上麵的是甲郵局,時間是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七時,這信是今天早晨從甲郵局發出,本來最遲今天中午可以送到,照格恩報告,信是我們離開後送到,那麽已在七點之後,推考它遲誤的原因,先應該知道蘇州城裏郵局的區域,十梓街屬於乙、丙兩郵局的共同區域,平橋中界,西麵屬乙郵局,東麵屬丙郵局,孫家本來屬於丙區,但是當甲郵局分發信件時,搞錯發到乙區郵局,乙區郵局沒有辦法投遞,退回到甲區郵局,再從甲區改送到丙區,一來一往,耽誤了時間,乙區郵局的郵戳是十一時,丙區郵局印章是十七時(就是五時,郵局時刻是照晝夜二十四小時計算,時刻在郵戳中間一格的左邊),這是很明顯的證據。”

我有點不耐煩問道:“你老兄對這信封研究得如此精細,對案件有什麽補益?”

霍桑說道:“怎麽沒有補益?就從這樣的分析已經知道這封信投寄的時間與地點。”

我問:“還有其他的線索沒有?”

霍桑忽然站起來說道:“夠了。到這裏為止,我不想多說。”他一邊說一邊把信箋折起,放入信封,再夾在日記簿中,回頭對我說:“包朗,今天我想早點睡,明天為這件事勢必要辛苦一點,希望你也早點上床睡覺。”

霍桑說完,向我點點頭離開書房。才幾分鍾,我聽見他熟睡的鼾聲已經從臥室裏麵傳到外麵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