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為討債住進債務人家裏違法嗎?

【案例】

宋某向鄰居錢某借款 5 萬元用於超市的資金周轉。雙方約定, 借款期限為一年,到期宋某應還本付息。宋某將借來的錢全部投入 經營,但超市的效益並沒有好轉。一轉眼,還款期力償還錢某的借款。為了躲債,宋某不 接錢某的電話,且閉門不出。錢某火冒 三丈,堅持要求宋某還錢。宋某以手頭 緊張,暫時籌不到錢回複,錢某不信, 從家裏帶來被子和涼席,住進了宋某 家,並揚言:“如果不還錢,就一直住下去。”宋某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辦案民警告訴錢某,追討債務應該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非法侵入 公民住宅是違法的。

【法律分析】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 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警察要進入私人住宅搜查,必須出具有關證件, 否則也屬違法行為。本案中,錢某為追討債務非法侵入宋某的住宅,屬 於違法行為。人都有“手頭緊”的時候,借錢救急在所難免,正所謂好 借好還再借不難!本案中,宋某欠錢不還肯定不對,但是錢某討債也應 該采用合法手段,才能獲得法律支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 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