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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110,我看著身上的血,嚇著了,拚命想,等警察來了,怎麽解釋這一身血?

警察是十分鍾後到的,他們老練地封鎖了現場,拍照,張亮,記錄,問我是怎麽發現穆曉晨被害的。我語無倫次,說不清楚,他們隻好把穆曉晨又按原樣擺回去。不停地問我是不是這樣?是不是那樣?動作粗魯,好像因為死了,穆曉晨就變成了一塊沒有尊嚴的凍肉或者一團什麽東西。我哭著說你們不要這樣對待她。

有個警察兜著圈子,煞有介事地在我家轉來轉去,看著一地狼藉說看樣子死者和凶手進行了殊死搏鬥,最後體力不支才被捅死的,而且殺手非常專業,一刀斃命,應該是捅在了心髒上。

我說:不是,這些東西是我摔的。

他用詫異的眼神看著我,好像懷疑我瘋掉了,在胡言亂語。我說真的,今天晚上我們吵了一架,我很難過,就出去了,等我回來,穆曉晨就被人殺了。

他問我為什麽要和穆曉晨吵架。我不想撒謊,說穆曉晨要離婚,我很生氣,覺得她無事生非。

他嗯了一聲,深深看著我,好像我心髒的位置藏了個巨大的秘密。

我知道,從這一刻起,他肯定會把穆曉晨的死和要跟我離婚弄到一塊去,還會找出很多人是我殺的證據,像按不幹膠粘貼一樣往我身上按。

我做好了被戴上手銬帶走的準備,甚至自覺地把兩手放在身前。

他好像讀透了我心思,對我的坦然無懼,有點意外,上下打量我,說:你身上的衣服,可以讓我們帶走嗎?

我心裏響過一陣悲鳴。他們要收集證據了。我說好的,去臥室換衣服,回手要關門時,發現他跟在身後。見我看他,他笑笑,說希望我能理解,這是程序。

他們的程序就是要親眼目睹一個男人脫得赤條條。

我知道反對沒用,就進了臥室,背對著他換衣服,他裝做勘察臥室的樣子進來,圍著我轉了一圈。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漏掉我身上的可疑痕跡,我內心坦**,決定成全他。脫光之後,沒著急穿衣服,而是嗨了一聲,他的目光應聲過來,我在他疑竇重重的目光裏轉了個身,說:看仔細點。

他愣愣地看著我,突然低頭,攏著手罩在眼睛上,大約用這動作是告訴我,不必向他展覽我並不令人賞心悅目的**了,趕緊穿上衣服。我問他是不是從沒見過像我這麽配合他們懷疑的犯罪嫌疑人,他沒回答我,隻說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好像我光著,會對他造成汙染似的。

我換上幹淨衣服,看他把我脫下來的衣服,用鑷子捏著放進了塑料袋,把塑料袋封好,拎起來,衝我笑笑說:也是證據的一部分。我表示理解,也表達了對他們愚蠢的嘲笑,如果穆曉晨果然是我殺的,我能蠢到滾一身鮮血再給他們打電話?

他讓我收拾換洗衣服離開家幾天。我問為什麽?他說:穆曉晨是在家中被殺的,為了保護犯罪現場,你不能住在家裏了。我說:好的,我配合,希望你們早日破案,抓到凶手。

他不動聲色地看著我,似笑非笑的,看得我心髒位置毛刺刺的。

我胡亂抓了幾件衣服,和警察一起從家裏撤出來。

在小區大門口,他問我打算去哪兒,要幫我找地方。我指了指街對麵的酒店,說不用了。他仰頭看了酒店一會,回頭說:如果你想起來什麽,隨時給我打電話。

說著,從口袋裏摸出一張寫著電話號碼的紙條,看樣子是早就寫好的。我接過來,說好。

他又說,我叫陳樞,市刑警隊的。

說真的,我對他印象不錯,因為他沒像文藝作品裏的蠢貨警察似的,一上來就把我當犯罪嫌疑人粗暴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