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wo 第二部分 結婚後……
當我在伊利諾伊州的新塞勒姆撰寫此書時,當地一位律師兼我的摯友亨利·龐德三番五次地勸我去見見邁爾斯大叔。他說:“邁爾斯的一個舅舅正是赫恩登,也就是林肯的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而他的一個姑媽開過一家旅店,林肯夫婦在她那裏住過一段時間。”
這真是個好主意。於是,在7月裏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我和龐德先生驅車來到新塞勒姆附近的邁爾斯農場。據說,林肯前往斯普林菲爾德借閱法律書籍時,常常會在這裏逗留,還曾經用講故事來換一杯蘋果酒喝。
得知我們的來意後,吉米大叔拖出一張搖搖欲墜的三人椅,安放在前院一棵茂盛的桃樹下。我們坐在那裏長談了好幾個小時。我們的四周不時有稚嫩的火雞和毛茸茸的小鴨子穿過,唧唧喳喳地叫個不停。吉米大叔跟我們講述了一件眾所不知的事。
邁爾斯先生的姑媽嫁給了一位名叫雅各布·M·厄爾利的醫生。l838年3月11日的晚上,有個人騎著馬來到厄爾利醫生家門前叫門,當厄爾利出來後,他拔出手槍對著可憐的醫生就是一陣狂射,然後揚長而去。雖說斯普林菲爾德是個小地方,但就是抓不到凶手,至今這起槍殺案都還是個謎。
厄爾利醫生留下一處房產,邁爾斯的姑媽為了維持生計,隻好將房子改造成旅館。結婚後的林肯夫婦便住進了這家旅館。
關於林肯夫婦的奇聞逸事,吉米大叔說倒是從姑媽嘴裏聽說過一件:一天早晨,林肯夫婦在用餐。不知道林肯為何惹怒了妻子,夫人惱羞成怒,當著其他房客的麵,將一杯滾燙的咖啡潑在丈夫的臉上。
林肯一言不發地坐在原地,默默忍受著羞辱。厄爾利夫人隻好走過去,用濕毛巾為林肯擦去臉上和衣服上的汙漬。這件事大概就是林肯25年的婚姻生活的典型寫照。
斯普林菲爾德當時一共有11名律師,為了維持生計,他們都依附於大法官戴維·戴維斯的第八區法院,在各個地方流動辦案。每到周末,大家都會不顧一切地趕回家中享受團聚,隻有林肯害怕回家。整個春季3個月以及秋季3個月,他都刻意待在其他地方,不踏入斯普林菲爾德一步。
年複一年,他總是如此。哪怕鄉村旅館的條件再惡劣,他也不肯回家去領教妻子的喋喋不休和暴躁。鄰居們常說:“林肯被她折磨得不成樣子。”鄰居們對此深有體會,因為誰也無法忍受林肯夫人的嘮叨。
參議員貝弗裏奇說,林肯夫人的“尖利嗓音可以穿透整條大街,而她無休止的怒罵,鄰居聽得一清二楚。一般情況下,她的惱怒還不是通過言語來進行,這種狂暴真是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
赫恩登說:“她像是在引領丈夫跳一支狂亂的舞曲。”
赫恩登感覺林肯知道“她之所以如此發泄失落和狂怒”的原因,“她這是在報複,因為林肯踐踏了她所有的高傲。她覺得自己被貶低了價值。強烈的報複欲,摧毀了她的一切理智和愛。”
她不斷地抱怨,把自己的丈夫抨擊得體無完膚,說他沒有一件事是對的:他佝僂著肩,走起路來相當粗俗,兩條腿直挺挺地上下踏步毫無彈性,簡直就像個印第安土佬兒。她還模仿他的步態,取笑他,然後要求他按照法語學校教的那樣腳尖落地。
她討厭他那對碩大的招風耳,挖苦他的鼻子不夠挺拔,下嘴唇又太突出,看起來像個肺癆病患;比起粗壯的四肢來,他的腦袋又太小。
林肯對外表的不修邊幅,更是強烈地刺激著瑪麗的視覺神經,令她非常不痛快。赫恩登說:“林肯夫人之所以像母老虎一樣發脾氣也是有原因的。”當林肯在大街上走路時,你時常會發現他的一隻褲管被塞進了靴子,而另一隻卻遊**在靴子外麵。他幾乎從不給靴子打蠟。他的衣領常常是髒兮兮的,大衣更是長時間不更換刷洗。
詹姆斯·古爾利曾與林肯家為鄰數年。他寫道:“林肯先生常常穿著拖鞋來我家,他的一條舊得發白的長褲隻用一根帶子拴在身上。”
如果天氣晴暖,林肯便會外出遊玩。那時,你就會看到他那件尼龍質地的外衣簡直就是一塊抹布,衣服上的斑斑汗漬都能勾出一幅美洲版圖。
曾有一位年輕律師在鄉村旅館遇見林肯。當林肯準備上床睡覺時,便換上一件“自製的黃色法蘭絨睡衣,睡衣長到蓋住了膝蓋,還遮住了半截小腿”,當時年輕人高聲叫道:“他是我所見過的最荒唐的人。”林肯從來沒有自己的剃須刀,而且很少去理發店,盡管林肯夫人常常要求。
他也從來不打理那一頭粗糙、野草般直立的頭發,簡直像馬鬃一樣。瑪麗·托德常被他那頭頭發氣得說不出一句話來。她會幫他梳理,隻是過不了多久又變得雜亂無章,因為林肯把銀行存折、信件以及法律文件,通通丟進了帽子裏,然後戴在頭頂上。
一次,林肯在芝加哥照相,攝影師強烈要求他整理下麵目和衣帽。他卻回答說:“你假如照出一張光鮮亮麗的林肯像,估計很難被斯普林菲爾德人認出來。”
就餐時,林肯舉止粗獷,不講究禮儀,甚至從沒有正確地使用過刀叉,也從來沒有正確地將刀叉放在它們應該待的位置。他用刀叉吃魚和切麵包時,絲毫不講究技巧。當盤子裏的肉剩得不多時,他不會一塊塊地切著吃,而是將盤子傾斜,將肉扒到自己盤子裏去。他還堅持隻用自己的刀切牛油,這些無疑會挑起夫妻間“激烈的戰爭”。有一次,他把啃完的雞骨頭隨便丟在盛有萵苣的碟子裏,瑪麗·托德差點兒被氣暈。
女士進屋時,林肯從不起立迎候,更不會像個紳士一樣跑過去幫她們取披肩;客人離開,他也從來不出門相送。這些都引來瑪麗的一連串轟炸。
林肯喜歡肆意地躺著看書。一回到家,他便脫下外套,甩掉鞋子,將吊帶從肩膀上捋下來,然後將一把椅子底朝天地放在大廳中央,把枕頭放在傾斜的椅背上,舒展四肢,倒在枕頭上。
他能這樣躺上好幾個小時,一般會看報紙。有時候,他會看一些幽默故事,比如名叫《亞拉巴馬的繁榮時代》的書。更多的時候,他會讀詩。但無論看什麽,他都會大聲朗讀出來,這是從小在那所“胡鬧”學校養成的習慣。他覺得,朗讀的時候,知識會通過視覺和聽覺雙重渠道進入腦中,這樣可以記得更加牢固。
有時候,他還躺在地上,閉著眼睛吟誦莎士比亞、拜倫或愛倫·坡的詩句。例如:
隻要我夢見美麗的安娜貝爾·李,月亮就會熠熠生輝,
隻要我目睹安娜貝爾·李的美麗明眸,星星就會晶瑩閃爍。
曾跟林肯夫婦同住過兩年的一位女親戚告訴我們,一天晚上,林肯像往常一樣躺在大廳地板上看書時,他的朋友來了。他沒有招呼傭人,而是自己爬起來請進了朋友,然後說了一句“把那些女人趕出去”。
在隔壁房間的林肯夫人聽到了這句玩笑話,立刻惱羞成怒,結果,被趕出去的是林肯,而這正合他意。那天晚上,他很晚才溜回家,然後偷偷地睡在了後院的房間。
林肯夫人的嫉妒心頗重,她極度討厭喬舒亞·斯皮德,就因為他是丈夫最親密無間的朋友。她懷疑林肯第一次逃婚就是受了斯皮德的挑唆和影響。結婚之前,林肯在給斯皮德去信時,總是在末尾問候一下他的太太:“愛你,芬妮。”婚後,林肯夫人一定要丈夫將這句問候語改為“代問斯皮德夫人好”。
林肯是個知恩圖報的人,這在他的眾多品性中尤為突出。他曾經許諾,將來他的第一個兒子要取名為喬舒亞·斯皮德·林肯,用以表示對摯友斯皮德的感激之情。可是瑪麗·托德得知這件事後簡直暴跳如雷。這是她的孩子,不可能叫他喬舒亞·斯皮德,應該用她父親的名,叫羅伯特·托德。然後因為這件事,她就一次次地鬧個不停。
毫無疑問,那個男孩取名為羅伯特·托德,他是林肯家的長子,也是四個孩子中唯一長大成人的。埃迪在1850年夭折於斯普林菲爾德,年僅4歲;威利12歲時病逝於白宮;泰德於1871年在芝加哥過世,年僅18歲;而羅伯特·托德·林肯於1926年7月26日死於弗蒙特州的曼徹斯特,享年83歲。
林肯夫人曾抱怨後院裏的花草太少,這讓院子缺乏生機。於是,林肯就在庭院裏種了些玫瑰,但他實在懶於打理,那些花很快就枯萎了。他對這些東西實在不感興趣,但林肯夫人卻十分想有個花園。有一年春天,林肯終於將花園建了起來,但很快便雜草叢生。
婚後的林肯沒有做過太多體力活,不過還是喂養過一頭“老山羊”;飼養過奶牛,擠過奶;鋸過木頭……直到當選總統後離開斯普林菲爾德,他才不再做這些活。然而,林肯的二表兄約翰·漢克斯卻說:“除了做夢,林肯什麽也幹不好。”瑪麗·林肯對此表示讚同。
林肯在家時常常心不在焉,甚至能忘卻周圍的一切。每逢周日,他都會將孩子放進小馬車,然後拉著小馬車在家門前那條顛簸的道路上走來走去。有時候,孩子滾出車外他都不知道,雙眼還出了神地盯著地麵,雙手繼續推著馬車,孩子在後麵號啕大哭他卻完全聽不見,直到夫人從門縫裏伸出頭來朝他大聲嗬斥,他才意識到把孩子丟了。
有時,林肯從辦公室回到家中會閉口不言一句話,更不會看夫人一眼。即便麵對美食,也絲毫不感興趣,夫人常要頗費一番口舌,才能把他勸到餐桌旁。但就算上了餐桌,他也隻是兩眼發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她叫他,他怎麽也聽不見。要不是夫人多次提醒,他根本就不會意識到吃飯這回事。
飯後,他能盯著壁爐長達半個小時而不發一言。孩子們在他身上爬來爬去,撥弄他的頭發,叫喊他,他都像個木頭人一樣視而不見。不過,突然間他又會清醒過來,給孩子們講個笑話,或是背誦他喜愛的詩句:
噢,死神為何如此驕傲?
像稍縱即逝的流星,
像疾馳的浮雲,
像一道閃電,像一陣波濤,
他的整個生命就這樣被送進了墳墓。
林肯十分溺愛孩子,夫人怪他不會教導孩子。夫人說:“當孩子犯了錯,他從來不聞不問,可他們但凡表現良好,他從不錯過表揚的機會。他宣稱:‘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讓孩子們獲得自由和幸福,不受家長的約束,愛是維係家長和孩子感情的唯一紐帶。’”有時候,他有些過度放縱孩子。有一次,他正和高等法院的一位法官下棋,羅伯特便走來告訴他開飯了。林肯連聲應允“好的,就來”。可是他已經沉迷在棋局裏了,轉眼就忘了吃飯的事。
於是,羅伯特又來了,說母親等著急了。林肯依然口口聲聲說馬上就到,但又轉眼即忘。到了第三次,羅伯特下了最後通牒,林肯依然嘴上答應,但仍繼續下棋。這回,羅伯特去而複返,然後一腳踢翻了棋盤,棋子散落一地,直砸兩位棋手的腦袋。
“好吧,法官,”林肯隻是笑道,“看來我們隻能改天再將這盤棋下完了。”
很明顯,林肯從來不會糾正孩子的過錯。
林肯家的孩子喜歡惡作劇,他們常將一根棍子放在樹籬上,到了晚上,他們便躲在樹籬後麵看笑話。路上沒有街燈,行人很容易撞上棍子,然後將帽子撞掉在地。一次,他們錯將父親的帽子撞了下來。不過,林肯沒有絲毫動怒,隻叮囑他們小心惹怒了行人。
林肯不去教堂,也極少談論宗教問題,哪怕是跟他最好的朋友。不過他曾告訴過赫恩登,說他的宗教信仰同一位名叫格倫的老人很像。那時是在印第安納州的一個教堂,他聽過這位老人的演說。老人是這樣說的:“做了好事,我為此感到快樂;做了壞事,我為此感到難過。這就是我的信仰。”
當孩子們漸漸長大後,林肯會抽出星期天的早上帶他們出去走走。有一次,林肯陪夫人去了教堂,而把孩子留在了家裏。半小時之後,泰德想念爸爸了,便跑去教堂。當時,他的頭發一團糟,鞋帶散開著,褲腿向上卷起,手和小臉兒上全是伊利諾伊州的特色黑泥巴。優雅的林肯夫人見到孩子這般景象驚呆了,顯得尷尬窘迫;而林肯則親切地伸出修長的手臂,一把摟過泰德,讓他靠在自己胸前。
有時,林肯會在周日的早上將孩子們帶到辦公室,任由他們搗亂和瘋玩。赫恩登說:“他們一會兒翻箱倒櫃,將書櫃裏裏外外搜索個遍,一會兒把鉛筆扔進痰盂,還打翻墨水架,將信件散落一地,踩在上麵亂跳一氣。”
然而,林肯對此“從未責罵過他們,哪怕是皺個眉都沒有。他是我見過的最嬌縱孩子的父親”,赫恩登表示。
林肯夫人很少去辦公室,不過她去一次,就會震驚一次:那地方簡直雜亂無章到了無從下手的地步。林肯將一堆文件綁在一塊,並在上麵標注:當你找不到什麽東西時,不妨在這裏找找。
如斯皮德所言,林肯的生活習慣即“沒有規矩的規矩”。
辦公室的一角牆上有一片巨大的黑色汙漬,那是一名法律係學生操起墨水硯台朝另一個學生扔去造成的結果。
林肯的辦公室似乎從未清理過,散落在書架上的一些花籽,掩埋在厚厚的灰塵中都可以生根發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