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工作
十六歲那年,我即將完成中學學業。家裏人把我送進了克利夫蘭的商業學校,想讓我在那裏學習一些商業貿易的基本原則。這些訓練的時間很短暫,隻有幾個月而已,但毫無疑問,我學到了很多東西,那些東西甚至成為我人生中最珍貴的財富。
那個時候,對於我來說,最大的問題是怎麽才能找到工作。一連幾周,我每天都奔走在大街小巷中,費盡唇舌地詢問商人和店主,希望他們可以雇用我。但無一例外,沒有人願意雇用我,因為我還是一個小孩子。有些人甚至沒有耐心聽我把話說完,就把我轟走了。
終於有一天,克利夫蘭碼頭有一個人告訴我,吃完午飯可以去他那裏。我欣喜若狂,終於找到工作了。因為怕出現意外,失去這個好不容易得到的機會,我度過了最難耐的幾個小時。一到約定時間,我就急匆匆地來到未來雇主那裏。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1855年9月26日。那個人對我說:“我們給你提供一個機會,你可以來工作了。”但他根本就沒有提到薪酬的問題,我也沒有多問,而是興高采烈地到休伊特-塔特爾公司上班了。
很快,我就熟悉了工作。這份工作對我來說並不困難,父親對我的訓練、商業學校的課程,都使我做起事來得心應手。當然了,我還很幸運,因為有一位優秀的簿記員指導我的工作,讓我受益匪淺。這位簿記員是位值得尊敬的前輩,他不僅在工作上嚴格自律、兢兢業業,而且對我非常熱情,總是盡心盡力地指導我的工作。
三個月後,我拿到了塔特爾先生給我的第一筆薪水——50美元。這些錢是我三個月的工作報酬,我感到非常滿意。
第二年,我還是做原來的工作。不過,我開始學習各方麵業務,並做一些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文書工作。因為工作努力,我的月薪已經漲到了25美元。當時,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代理農產品批發和運輸,我所在的部門負責做賬,而我隻是部門裏的一名學徒工。可是不久之後,我的學徒工身份就結束了。公司的總簿記員,也就是我的上司,他的薪水加上股東分紅,年薪是2000美元。在第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時,他離開了公司。隨後,我接任了他的文書和簿記工作,年薪是500美元。
可以說,這段學徒經曆,讓我真正觸摸到了經商的大門。它對我後來的事業發展,乃至一生,都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
我的工作地點就在公司辦公室裏,這裏同時也是其他前輩辦公的地方。因此,他們在辦公室裏討論公司事務、製訂工作計劃和做出經營決策時,我幾乎一直都在現場。也就是說,和其他同齡的孩子相比,我有更多的學習機會。很多人終其一生,也不見得有這麽多的學習機會,這是我的機遇。公司的經營範圍廣,業務很多,這使我經受鍛煉以及學習東西的機會也更多。我經常會做公司旗下的住宅區、倉庫、辦公樓等地的一些出租業務,並負責收租金。同時,公司通過鐵路、運河和湖泊運輸貨物,經常會進行各種各樣的談判和交易,而我也都積極地跟進和參與了。
我喜歡這份工作,並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司事務之中。我一邊工作,一邊享受著工作帶來的樂趣。在這樣的工作氛圍中,我開始慢慢成長起來。後來,查賬的事也由我負責了。所有的賬單都要先由我過目,而我也一絲不苟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從不懈怠。
記得有一天,我在鄰居的公司裏,正好遇到當地的一位管工拿著賬單來收賬。我的這位鄰居擁有很多家公司,業務非常繁忙。他接過賬單隻是隨意瞥了一眼,便對簿記員說:“把錢付給這位先生。”
這是他的工作態度,而我卻從來不這樣。我們公司也聘用這位管工,每次收賬時,我都要仔細地核對他的賬單,認真地核對每一項收費,絕不讓自己出現一點兒錯誤。即使是一分錢,我也要盡量替公司節省下來。今天,許多年輕人的想法也和我一樣,那就是這些賬單會讓老板的錢流進別人的口袋裏,因此必須比花自己的錢更加小心謹慎,必須認真負責,仔細核對。毫無疑問,像我的鄰居那樣簡單隨意的做事方式,肯定不會取得生意上的成功。
整理賬單、收租金以及處理索賠之類的工作,讓我在增長知識的同時,還有機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人。這也是一門學問,我必須學會和不同階層的人打交道,並協調好和其他公司的關係。這些工作經常需要談判,我總是竭盡所能地利用談判技巧,盡量爭取圓滿的結果。
例如,公司經常從佛蒙特州向克利夫蘭運送大理石,這種運輸一般會經鐵路、運河、湖泊三程運輸。大理石易碎,因此運輸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貨損現象,而貨損貨差則需要由三個承運方共同承擔。雖然在事先三方早已約定好了各自承擔的責任大小,但實施的過程中還是會出現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要由我來協調處理。對於一個十七歲的男孩來說,如何處理好這個問題讓包括老板在內的相關各方都滿意,確實很難做。不過,我總能夠很好地處理這些問題,甚至從來沒有和承運方有過任何糾紛。這個年齡段,非常容易受外界的影響,在處理事務遇到緊急情況時,我總能得到前輩的指教。其實這些對於我來說,才是彌足珍貴的。在做這些工作的過程中,我慢慢學習到了談判的藝術。後麵,我還會更加深入地談到這一點。
當時我的薪水很低,應該不及今天同等職位者薪水的一半。由於表現出色,第二年我的年薪漲到了700美元。但是,我覺得自己應該得到800美元或者更高,便向公司提出了要求。可是直到4月,公司還是沒有就這個問題給我一個滿意的答複。恰恰在這個時候,我遇到了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自己做生意。於是,我便辭職了。
那個時候,克利夫蘭城鎮很小,幾乎每個人都彼此認識。有一位名叫M.B.克拉克(M.B.Clark)的年輕英國商人,比我大十歲左右,他想開一家公司,正在尋找合夥人。我心動了,想和他一起創業。他有2000美元的資金,希望合夥人也能提供相同數額的資金。這就是說,如果我要跟他合夥,也需要拿出2000美元。辭職之前,我已經存了800美元,但是其他的錢要如何湊呢?
我和父親商量了這件事,父親支持我的計劃,也為我想到了解決辦法。他告訴我,他本來打算等每個孩子滿二十一歲時,都給他們l000美元。他說如果現在我想拿到那筆錢,他可以預支給我。但前提是,在滿二十一歲之前,我必須要向他支付這筆錢的利息。這筆錢,隻能算是貸款。
說完之後,他還補充道:“但是,約翰,這筆錢的利率是10%。”
在當時,銀行也提供貸款,而且利率可能不會這麽高,但是金融機構不可能滿足一切需求。因此,社會上出現了很多放高利貸的。對於這類貸款,l0%的年利率很常見。我急需這筆錢入夥,便欣然接受了父親的要價,拿到了錢。當然,很快我就成了新公司的新股東,我們的公司叫克拉克-洛克菲勒。
就這樣,我成為老板了,我是一家擁有4000美元資金的公司的大股東!我和克拉克先生分工合作,各司其職,他負責采購和銷售,而我則負責賬務和記賬。我們主要的業務是經營貨物運輸。公司的生意很好,很快就走上了正軌,但是問題也來了,我們需要越來越多的資金拓展業務。資金從何而來?當然不可能再向父親貸款,那麽隻能向銀行貸款了。但問題是,銀行會借款給我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