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盛夏的一天,又恰逢我的二十歲生日。身材偉岸、英俊倜儻的富家子馬龍(體育係的碩士生)已經定在今晚,要用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九千九百九十九支蠟燭外加九十九首中國古典情歌,在外語係女生宿舍樓下向我公開求愛,而我卻獨自一人攀登到物理實驗樓的樓頂,打算向我心儀的男人開始正麵進攻。

楊書劍,物理係碩士生。同時他還有一個身份:大馬的鐵哥兒們。

物理實驗樓是一幢即將報廢的建築,白天人都不多,晚上更是空無一人。昏黃的走廊燈下,牆角堆放的舊設備像一群醜陋的魔鬼。我今晚是一身性感打扮,露臍的吊帶小背心,緊身超短褲,漂亮的皮拖鞋。在暗影幢幢的大樓裏,這可算不上是安全的穿戴。好在月亮已經升起,銀輝從窗戶外灑進來,伴我爬上六樓。從這兒再上樓頂就隻能攀爬牆外的一段鐵梯了。我從樓道窗戶裏探身向外看,月色下的六樓顯得比白天更高,讓我心中倍覺忐忑。當然這影響不了我的決心,我咬咬牙,從窗戶跨出去,緊緊抓住頭頂上的鐵梯橫檔。

實驗樓與我住的外語係女生宿舍呈丁字形排列,兩樓懷抱處是一座音樂噴泉廣場,上百個黃銅噴頭匯成噴泉之林,強勁的水柱會伴著音樂歡快地跳舞。不過它隻在節日開啟,現在,廣場上三三兩兩散布著乘涼的男生女生。我瞥見一輛華貴的紅色跑車亮著大燈開了過來,在廣場處停下。司機先下來,然後一位高個兒男人從右邊瀟灑地跳下來,兩人一塊兒開始卸貨。我認出那是大馬的身影,不用說,他們此刻搬卸的就是那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和九千九百九十九支蠟燭了。

雖然我根本沒打算在他唱完九十九支古典情歌後露麵,但實打實說來,這會兒我心中仍湧出一股異樣的熱流。

我爬上七樓樓頂,努力跨過女兒牆,還有意響亮地咳嗽一聲。大馬早就說過書劍有一個怪僻:凡是晴朗的夏夜,尤其是月圓前後,他總是獨自一人到這兒的樓頂上進行月光浴。因為來這兒必須攀爬牆外鐵梯的緣故,輕易不會有外人來打擾他。其實他的愛好並非是月光浴,而是“敞開懷抱,讓每個毛孔與星空息息相通”,在這種狀態下他的思維最敏銳、最放鬆。大馬時常向人吹噓說,就在他的鐵哥兒們光著屁股沐浴月光時,一座理論大廈已經順利奠基。那座大廈叫“時間量子理論”,一旦建成,能把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統一起來,到那時,楊書劍的名頭兒會比愛因斯坦和波爾還要大一號。而且,最令人振奮的是,“時間量子理論”的成功還能直接帶來一項神奇的發明—時間機器。

雖然大馬的話一向頗有水分,但這些話大致不差。劍哥確實是一個不世出的天才,當代理論物理學的希望之星,這是物理係的教授們公認的。

我今晚來這兒找劍哥是一場賭博:如果劍哥不在這兒,而是在音樂廣場幫他的鐵哥兒們上演那場求愛秀,我就輸了。不過,以我的直覺,他—因為某種隱秘的心理—今晚是不會去那兒的,而我的直覺一般相當靈驗。我果然賭贏了,樓頂中央躺著一個瘦小的身影。

我想我的示警足以提醒他穿好衣服了,就慢慢走過去。但我想錯了,等我走近時,那家夥仍從容自得地躺在地上,枕著雙手,兩腿交並,足尖輕輕地搖晃著。月光沐浴著他的身體,活脫兒是一個浪裏白條。他的雙眼在月光下灼灼閃亮,當我走近時,那雙目光慢慢轉到我身上,直勾勾地盯著我,一動不動。這個場麵讓我未免尷尬,也有點惱火。雖然今天是我擅自闖進他的私人領地,但他如此這般也算不上紳士風度吧。不過我在半秒鍾內就弄明白了—這位仁兄雖然一眼不眨,實際並沒有看見我,他肯定深深陷在他的思考中,還沒從中跳出來呢。我又是好笑又是惱火,大喝一聲:“楊書劍!”

以下的過程讓我忍俊不禁。在我的斷喝聲中,他目光中的“一片清明”忽然被震碎,變成一片混沌,然後又逐漸澄清—他驚叫一聲,像蚱蜢一樣敏捷地跳起來,匆匆抓起地上的衣服,背過身去穿好。我忍住笑向旁邊走了幾步,給他留了一點私人空間。等我轉過身來,那家夥已經穿戴整齊,雖然仍多少有些尷尬,但總的說來已經恢複了往日的從容。他笑嘻嘻地說:“是丁潔小妹啊,失禮了失禮了。我剛才隻顧思考,沒有看見你,真的沒看見。”

我譏諷地說:“你不必解釋,我絕對信。否則,我這身打扮隻換來一個男人死魚樣的眼神,我的自尊心會受不了的。”

他的目光掃過我的全身,衷心地誇道:“真的,你這身打扮非常漂亮、非常性感,活脫一位月亮女神。哪個男人對此目無漣漪,一準是太監—這也是一條有力的反證,證明我剛才確實沒有看見你。你……是為一會兒的露麵做準備吧。大馬說你已經答應了,在他唱完九十九支古典情歌後,你會像七仙女一樣從空中冉冉而降。”

我幹脆地說:“那是他自說自話,我隻是沒有明確拒絕罷了。我根本沒打算在那個場合出現。”

劍哥一愣,沉默了,目光複雜地盯著我,顯然把我這個表態看得很嚴重。過一會兒,他笑著說:“小妹,千萬不能這樣啊。你已經‘考驗’過他兩次,今晚如果再閃他,大馬肯定受不住的。”他雖然麵帶微笑,但口氣非常認真,含著明顯的責備:“聽!恐怕他已經開始了。”

晚風送來時斷時續的歌聲。仔細聽,確實是大馬帶磁性的聲音,唱的是《跑馬溜溜的山上》。這位帥哥的歌喉確實不錯,他曾後悔自己選錯了專業,本該學聲樂的。這會兒劍哥輕輕攬住我的肩膀,推著我來到女兒牆邊。遠處的廣場上,大馬的求愛秀的確已經開始了。他一邊唱著歌,一邊倒退著走,在地上擺放玫瑰和點著的蠟燭。燭光已經畫出了小半個巨大的心形。剛才我看到的紅色跑車不在現場,應該是被他打發走了。晚讀的學生都被吸引過來,擠在心形燭光之外,挨肩擦背的,至少有幾百人。大馬唱完了那首歌,立起身來,展開雙臂,對著女生宿舍放聲大喊:“丁潔丁潔,我愛你!”

圍觀的好事者們大笑應和,匯成滔天的聲浪。

大馬再次彎下腰,邊唱歌邊擺放玫瑰和蠟燭,動作瀟灑而舒展。這會兒他唱的是另一首《在那遙遠的地方》。他的位置太遠,這邊聽不太清,但歌聲像從雲中飄來,伴著清風明月,朗朗星空,別有一番動人的意境。劍哥立在側邊悄悄觀察我的表情,小心地說:“小妹你看,大馬確實是真心的。”

我譏諷地說:“是嗎?你看他擺放玫瑰和蠟燭多熟練,據我所知,這樣大場麵的求愛秀,對他應該不是第一次吧。反正以他的家世,不在乎多買幾千支玫瑰和蠟燭。劍哥你坦白告訴我,他的動人歌喉打動過多少姑娘?我是他女友名單上的第多少位,兩打之後?”

劍哥對我的話使勁搖頭:“小妹,你這樣說對大馬是不公平的,很不公平。他過去確實比較浮**,換過不少女友—其中也不乏是女方貪圖錢財、貼身緊逼。但他自打一年前喜歡上你之後,確實動了真情。沒錯,他是生在豪富之家,但富有本身並不是罪過。昨天他還對我說,知道你對紈絝子弟素有成見,這次他要用‘金錢之外的東西’‘人生最寶貴的東西’,來表達他的真愛。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麽,但他說這話的口氣是非常認真的。”

我淡淡地說:“他再認真也沒有用。我的心早就放在另一個男人身上啦。”我瞟了他一眼,“可惜那人對我的秋波總是視而不見,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

我的坦率讓他很尷尬。在這之前,類似的交鋒已經有過兩次,他一直裝糊塗。但這次他考慮一會兒,顯然決定正麵回應。他笑著說:“我又不是弱智,咋能看不到你的秋波。且不說那雙大眼睛勾魂攝魄,殺傷力超強,男人一不小心陷進去,就萬劫不複了!但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避開它,你想知道是為什麽嗎?—事先要請你原諒我的坦率。”

“好,我原諒,無論什麽難聽話我都原諒。你盡管講吧。”

“如果你一開始就直接向我表示好感,我會非常高興地接受它,甚至會主動向你進攻,哪怕和我的鐵哥兒們展開競爭也在所不惜。但自打我們相識以來,你一直維持著‘大馬女友’的身份,至少沒有公開拒絕它,你隻是在這種架構下不動聲色地盯著我。對你這種做法,我隻能退避三舍,否則就對不起我的哥兒們。而且從內心說,對你的……玩世不恭,我也難免有戒心。”他歉然地說,“這句話恐怕過重了。務請原諒啊,今天我想把話說透。”

我覺得臉上發燒:“這種狀況是某些因素湊成的,比如,與大馬結識是在認識你之前。但我不辯解。我錯了。請告訴我,我該怎樣從頭開始?”

劍哥想了想,再度攬住我的肩膀。他的摟抱很溫柔,話語很溫和,但我卻感受到內在的凜冽寒意。“小妹,恐怕有點晚了。關鍵是—大馬在你那雙眸子裏已經陷得太深啦。別看他外表剛強,內心實際很敏感,很脆弱,很重情—他的性格既有點浮**又十分重情,這兩者並不矛盾。總的說,這個富家公子本質善良,咱們可不能傷害他。”他歎息著,微責道,“小妹不是我說你,如果你決心拒絕他,就不該同意、至少是默許他這次的公開求愛。場麵弄大了,弄撐了,是很難收場的。”

“劍哥你知不知道,我這次為什麽沒有明確拒絕?”

“不知道。”

“我是想看你的態度!想看看你到底是會幫他,還是回避。按說,依你倆的鐵交情,此刻你該屁顛屁顛地跟在他後邊,幫他擺玫瑰啦點蠟燭啦,沒準還幫他唱幾首情歌哩,可是你卻獨自一人躲在這樓頂上。這到底是為什麽?我不想聽你掩飾,把你的真實想法晾出來!我敢說你是在逃避某種東西。”

在我犀利的追問下,他有點尷尬,片刻之後坦然承認:“對,我是在逃避某種感情上的紛擾。不過也可以這樣理解—我是在逃避不該做的,做我應該做的。小妹,我真心希望你能珍視大馬的感情,這樣的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在語氣中再次加上微責,“不管你是什麽動機,反正你這次的做法不合適,可能對大馬傷害很深的。小妹你記住一句老話:有些東西隻有在失去後才知道珍貴。”

我悶聲說:“好啦好啦,我的主意不會變,但我不讓你為難。今天不說了,等我徹底了結與大馬的關係後,再回頭來找你。”

劍哥在月光下認真看看我,沉默著。也許他正陷於內心的鬥爭,但片刻後他決絕地說:“不,到那時你也別來找我。除非你是來發請柬,邀我參加你和大馬的婚禮。”

我沒想到自己的“正麵進攻”會鬧出這個結局,心中很惱火。不過劍哥沒有說錯,事情走到這一步隻能怪我自己。他說我“玩世不恭”,這話很刺耳,但仔細想想,我也沒法反駁。我倆沉默著向樓下看,幾千支粗大的蠟燭已經拚出一個完整的心形,燭光映紅了夜幕。蠟燭之內則是一圈玫瑰,兩個套合的心形圍住了整個廣場。大馬獨自立在心形中央,圍觀者都被遠遠地隔在燭火之外。這會兒他剛唱完《達阪城的姑娘》,正直起身體對宿舍樓高呼:“丁潔,這已經是第四十首啦!等我唱完第九十九首,你就該從雲中降臨,撲到我的懷抱裏!”

圍觀者仍然大笑著為他幫腔,激起又一波聲浪。

劍哥看著我,分明是催促我趕緊下去。我沒好氣兒地說:“劍哥,你可是皇帝不急太監急,還有五十九首情歌呢,夠他唱一個小時的。你不妨耐心一點兒—沒準過一會兒我會改變主意哩。咱們先回頭說說你吧—我剛才上來時你在想些什麽,那會兒你夠癡迷的。”

這句話顯然搔到了他的癢處,月色下兩隻眼睛頓時亮光閃閃:“沒錯。剛才我正在頭腦中**因斯坦那樣的思想實驗,今晚我有了最重要的頓悟。我敢說,‘時間量子理論’中最難的一步我已經走通了。”

“就是那個能讓時間倒流的理論?”

“沒錯,就是它。”

我又刺了他一句:“那就難怪你能對一個女孩兒視而不見了。不過我要說句實話你可別嫌掃興:我相信你的天才,但壓根兒不相信有什麽機器能回到過去,那完全違反直覺。你不妨趁這會兒給我講講,用最簡潔的語言,看能不能說服我。”

“好,我用最簡潔的語言講一講。眾所周知,宏觀的時間是不能倒流的,但如果把時間盡量細分,細分到1E-43秒,即所謂的普朗克時間,也就達到了量子化。在這樣小的時間片段內,時序已經沒有意義,物理學上的因果關係也不複存在。這其實意味著量子態時間既可正流也可倒流。然後,借助於某種科學手段,我們可以把量子態的時間倒流進行整合,讓它表現為宏觀態的時間回溯—當然啦,是在嚴格的邊界條件下……”

我皺著眉頭打斷他:“算啦算啦,你這最簡潔的語言對我也像和尚念經,不如讓我來提問吧。大馬說,你的‘時間量子理論’一旦取得突破,就能導致時間機器的出現,對不對?”

“沒錯,這一點毫無疑問。”

“人們能駕著它任意遨遊過去和未來?”

“不,隻能回到過去,不能到未來—除非光速被突破。但我的理論是建基於相對論的,仍然受大自然的光速自限……”

我忽然莞爾一笑,換了話題:“劍哥我給你提個要求,你一定得答應。”

他警惕地看看我:“什麽要求?你說吧,隻要你別……你說吧。”

“既然今晚是你取得突破的特別時刻,我希望你牢牢記住它。等你的時間機器研製成功,你,帶上我,加上大馬也行,一定要回到這個時刻看一看。”

劍哥有點猶豫:“初期的時間機器恐怕載不動三個人……好吧,我答應你。我一定想辦法。”

“而且必須回到此刻之前,比如,回到我剛剛爬上樓頂的時候。”

劍哥對這個要求有點茫然,也有點警惕,興許他認為我是在惡作劇,比如,讓他重演剛才**時的尷尬。但他想了想,慨然地說:“好,我答應。”

“不會食言?”

他笑道:“我楊書劍是何許人也,怎麽會食言?絕不會的。”

說到這兒我忽然來了個急轉彎,非常幹脆地說:“那你的時間機器肯定不會成功!如果你成功了,也沒有食言,確實乘時間機器回到了此刻前的過去,那麽,你我現在就會有一個看到時間旅行者的經曆,對吧。但很可惜,我什麽也沒看到。”

劍哥對我的駁難沒有太在意,笑著說:“原來你守在這兒等著我呢。你說得不錯,你的駁難從本質上說就是眾所周知的‘祖父佯謬’,從邏輯上我確實無法駁倒它,全世界沒有一位智者哲人能駁倒它。不過你應該知道,邏輯上的悖謬並不總能阻擋物理過程的實現—兔子會超過烏龜,絕不會在烏龜之後的無限小處止步;相距數光年的孿生光子也一定保持同步相關性,不管物理學家能不能解釋超距作用。科學界有一個共識:對於邏輯上暫時說不通但實際上可能做到的事情,隻能采取一種辦法:先盡力爬過深澗,再到邏輯的斷裂處架橋。我這會兒不和你進行駁難,你等著坐上時間機器後,再親自尋找答案吧。”“這麽自信?”“當然。”

“那你就帶上我,回到咱們認識大馬之前吧。能做到嗎?我想肯定能。那樣,我和你就會真正從頭開始,不讓大馬摻和進來—毋寧說,大馬會非常高興地為咱倆祝福。”

劍哥笑著,回避了這個問題。他朝樓下看看,“隻顧和你神侃,說不定大馬的九十九首情歌已經唱完了呢。小妹,聽劍哥的話,咱們快點下去,哪怕你最終不接受大馬的愛情,今天也必須給他一個台階。說到底,這個場麵是你惹起來的,至少你有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吧,你有責任把它挽個結。走吧,好不好?”

“好吧。”我勉強地說,“我們下去,把圍觀者打發走,然後我單獨和他談話,今晚就把話說透。”

劍哥正要走,聽到這句話站住了,猶豫一會兒,認真勸我:“如果你確實不……那也至少給他一星期的時間,讓他在心理上有個緩衝,行不?”

“好—吧。劍哥,你對自己的哥兒們,嘖,真是義薄雲天哪。”我譏諷地說,實際心中已經被他感動了。

臨下樓前我們又向下邊看了一眼。在那個巨大的燭火和玫瑰之心中,大馬獨自佇立著,這會兒他沒有唱歌,而是高高舉著左臂,像是在莊嚴宣誓。但我有點奇怪,因為宣誓沒有舉左臂的。心形外麵是密密麻麻的人群,人們好心地幫他呼喊:“丁潔丁潔,快下來!丁潔丁潔,快下來!”看著這個大場麵,我確實有點後悔早先的輕率。劍哥輕輕推著我,笑著說:“走,下去吧,解鈴還須係鈴人。走吧。咦—”他忽然短促地喊一聲,停住腳步。順著他的目光看去,心形中的大馬不見了。不,他還在,但不是站著,而是躺在地上了。周圍的人們還在大聲笑著,沒有看出異常,但不知為什麽,我,還有劍哥,卻突然感到一陣寒意。我倆瞪大眼睛緊張地看著,躺著的人影仍然沒動,周圍的人大概感受到異常,笑鬧聲忽然平息,廣場上刹那間靜得瘮人。終於,有一個人試探著跨過心形的邊界,來到大馬身邊蹲下來察看。那人忽然蹦起來喊了一嗓子,人群像是被火燒的蜂群,哄地**起來。聽見有人高喊:“割腕!快打120!快送校醫院!”

我和劍哥一下子跌進冰窖中—突然聯想到大馬的那句話:今晚他要用金錢之外的、人生最寶貴的東西來表達真愛,現在我們才領悟到話中蘊含的不祥。我倆沒有耽擱,我踢飛了皮拖鞋,劍哥拉著我,兩人用最快的速度爬下那段鐵梯,再跑下六層樓。當我倆氣喘籲籲地快速蹦跳著下樓時,劍哥剛才說過的一句話像鐵錘釘釘一樣,一下一下地釘著我的心房:“恐怕有點兒晚了……恐怕有點兒晚了……恐怕有點兒晚了……”

我們喊著“大馬大馬”,擠進那個擁擠的人群。大馬不在這兒,地下隻留下一攤鮮血,異常巨大的一攤,它讓我倆的心一下子冷透了。人們說大馬送校醫院了,我們立即扭頭往校醫院跑。等我倆趕到校醫院,大馬已經被市裏的急救車接走。我們飛奔到校門口截了一輛出租車,趕到急救醫院。我的腳不知道什麽時候割破了,在醫院光滑的地麵上留下一串血跡。

但我們最終隻看到大馬慘白的遺體。

後來,當時在場的好友小倩向我複述了她看到的場景:當大馬唱了第九十九首情歌後,他的女神卻千呼萬喚不出來。大馬沒有尷尬,也沒有發火,似乎對這個結局早有準備。他高聲喊道:“丁潔,我知道你一向鄙棄金錢,現在,我要用我人生最寶貴的東西,來向你表達我的真愛!”

然後他笑著,高高舉起左臂—小倩痛哭失聲地說:“關鍵是人們都離他太遠啊,沒一個人看見他割了腕,沒人看見鮮血正順著他高舉的左臂洶湧奔流。大家被他輕鬆的笑容麻痹了,想不到他會這麽歡快地召喚死神。圍觀者仍在笑著起哄,用一波一波的聲浪催促女神快下來。就在這笑聲中,大馬流盡了鮮血,支持不住,倒在地上。直到這時圍觀者才發現了異常,但已經為時太晚了。”

小倩沒忍心責備我,同學們也都沒責備我,因為那些天我一直哭得死去活來。葬禮上我見到了大馬的父母,他們沒有責罵我,但執拗地決不看我一眼,這種目光的真空更讓我心如刀割。就連劍哥的目光也一直浸著森森冷意,恐怕他不光是責怪我,更深的是自責—依他看來,如果那天他不是聊得太出神,能早幾分鍾帶我下樓,大馬就不會送命了。

但說這些都晚了。在哀樂和氧氣炮的轟鳴聲中,大馬靜靜地躺在水晶棺中。對於他一米九五的魁偉身體來說,這具水晶棺實在過於狹窄了。他臉頰紅潤,當然這隻是化妝師的功勞;麵色平靜安詳—但他在抱憾離開人世時真的平靜嗎?我死死盯著他,淚水如雨,灑落在水晶棺麵上。

劍哥說得對,有些東西隻有失去後才會覺得珍貴。現在,我願意拿我的青春、美貌、生命,一切的一切,來換大馬回到人世,彌補我的罪責。可是,我知道辦不到的。命運已經關上了這扇門,不會再打開。

也許劍哥認為他能辦到?他在與遺體告別時,神情肅穆,聲音清晰地說:“大馬你耐心等著吧,我一定去找你。”

聽到這句話的人都不由得思忖,大家以為他是在與鐵哥兒們定下來生之約。但我知道,他說的肯定不是那個意思。他許諾的是今生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