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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看到龍的瞬間,我的第一個本能,嗬嗬,和大多數人想都不想就舉起手機拍照不同,我的第一本能是—老子沒看見啊沒看見啊沒看見!

別人目擊是一回事,我自己親眼目擊又是另一回事。我可不願意自己是那個被無數遍詢問,甚至會被心理醫生驗證是否說謊的目擊者。當我就是“真實”的時候,我如何強調自己是中立立場?

所以我立刻就捧起串吧的酒壇子喝個底朝天,並且以最誇張的方式打砸桌椅。串吧老板此刻很哥們義氣地袖手旁觀,等我鬧得差不多了,才報警110。

至於龍,一直趴屋脊上,看著我渾身被酒澆透。我跌跌撞撞摔倒在地,一個酒壇子碎了,酒香四溢,漫天酒氣。龍抖動了一下,似乎是打了個噴嚏,便倏忽不見。

我被警察帶往警察局,在安靜的拘留室中呼呼大睡。吳妮立刻趕回報社,向總編匯報我的行為並做出公共對策。果然,不到半個小時,我鬧酒被拘的消息就上了《每日快訊》頭條。再過一個小時,《每日快訊》已經將我塑造成一個醉酒的品行不端的記者,靠編造新聞博取公眾關注。當公眾為我的言行爭論激烈的時候,《每日快訊》又拋出重磅消息—眼鏡男,在十七號線起點站郭家堡第一個目擊龍的人,發文申辯他根本沒有看到龍,他的爆料視頻和爆料照片都是我們製造的,假的。

眼鏡男的申述完成了我的形象塑造。但這樣明目張膽地黑化引起了一部分公眾的不滿。我們的第二個目擊者,就是說話抖得不行的那位老兄,一直等著龍再次召喚並派給他拯救世界的任務,勇敢地在網上發文,聲稱他對自己的目擊負責,而我和《晨報》是更嚴謹負責的媒體。

於是公眾輿論就分為兩派,支持《晨報》造假的一派,與反對“支持《晨報》造假”的一派,帖子滿網亂飛,對罵、揭短、亂扯、表態,各種人赤膊上陣,用各種傳播手段打了半個晚上後,才意識到要想分出勝負隻需一個證據—龍。

那時已經是後半夜,距離龍在高速公路上被發現整整二十四小時。就像人要睡眠一樣,龍似乎也躲到什麽地方睡覺去了,居然再也沒有人發現它。

這不消說是《晨報》造假的一大證據。《每日快訊》得意洋洋宣布結論:《晨報》費盡人力物力編造“龍存在”這樣離奇的新聞,無非是要獲得熱搜度,進而獲取關注度和廣告價值。《晨報》為了新聞,已經無底限。

省電視台的早間新聞播放了《每日快訊》的結論,但新聞主持人並沒有批評《晨報》,隻是說等待《晨報》給公眾一個說法。主持人要說法的話音還未落,晨曦之中,龍忽然躍出雲層,順著高壓輸電線歡快地飛舞,在一眾上班族歡呼聲中紮進地鐵。

《晨報》沒造假!但龍怎麽能及時出現,並且來無蹤影就出現在地鐵站口,現身二十一秒?這是真正的大自然奇跡還是現代化的聲光影魔術?

龍是出現了,但問題一點兒都沒有得到解決。支持派和反對派繼續廝殺。

直到我被李警官詢問完畢,龍的存在依然撲朔迷離,沒有人說得清楚。

總編大人從何而來反擊的底氣?

我電話總編。他可沒有吳妮的好情緒,電話中罵我:“你這混蛋,你還真敢給我葉公好龍!龍是不是真的你心裏最清楚!我不管你什麽理由,你都得給我待到下午三點半!”

龍在高速公路上,龍在地鐵隧道中,龍趴在老屋的屋脊上,龍影漸漸清晰:角似鹿、頭似牛、嘴似驢、眼似蝦、耳似象、鱗似魚、須似人、腹似蛇、足似鳳。張牙舞爪,鱗片閃爍。就差腥味濃烈、叫聲如牛這兩條,就和傳說中總結的龍不差毫分了。

等等,等等,沒有味道,沒有聲音,來無蹤去無影,這是地球上的生物做得到的嗎?我抓住手機,腦海中翻江倒海,許多想法冒出來又被消滅,不成體係。抓耳撓腮半天,我終於給大張發出一條信息:“那龍,到底還是信息狀態的虛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