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聖米歇爾廣場的一家愜意的咖啡館
天公老是不作美。秋天一過,壞天氣便會接踵而至。夜裏睡覺得關窗戶以防風雨。寒風吹來,使得康特斯卡普廣場樹上的葉子盡數飄落,浸泡在雨水裏。風裹著雨撲向汽車終點站,擊打在巨大的綠色公共汽車上。業餘愛好者咖啡館裏人滿為患,熱氣騰騰,煙霧繚繞,弄得窗戶玻璃上都結了一層水霧。這家咖啡館經營方略欠佳,來的都是些當地的酒鬼,對於它,我望而卻步,怕聞酒鬼身上的惡臭味以及難聞的嘔吐物。那些狗男女逗留於這家咖啡館,一醉方休,有錢就塊兒八毛地買酒喝,非花個囊空如洗不可。這裏陳列有名目繁多的開胃酒,但由於錢囊羞澀,問津者寥寥——有些人即便飲幾口,也隻是作為開杯的墊底酒,此後還要靠廉價酒為續。至於女酒鬼,人稱“Poivrottes”,意思是嗜酒如命的女人。
業餘愛好者咖啡館是個藏垢納汙的場所,地處穆浮塔街——穆浮塔街是一條別開生麵的市場街,狹長、熱鬧,一直通往康特斯卡普廣場。街上坐落著許多老式公寓房,配有蹲式廁所,每層樓的樓梯旁都有一間,在蹲坑兩邊各有一個刻有防滑條的鞋形水泥踏腳,以防如廁人滑倒。這些蹲式廁所把糞便排入糞便池,夜間用泵抽進馬拉的運糞車裏。一到夏天,住家戶敞開窗戶,就會聽到抽糞的聲音,聞到撲鼻的臭味。運糞車一般都漆成棕色和橘黃色,月夜駛上勒穆瓦納主教街,它們那馬拉的車以及車上裝糞便的圓筒簡直就像一幅布拉克[2]的油畫。可是,業餘愛好者咖啡館的汙穢物卻無人清理,牆上貼了張告示,列有禁止在公眾場所酗酒的條款和懲罰的措施,已經發黃,沾滿蠅屎,沒人理睬,就像這裏的顧客一樣固若金湯,像顧客一樣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第一場寒冷的冬雨過後,巴黎城氣氛大變,一片蕭瑟的景象,走在街上,觀賞那些高大白房子時,已看不見它們的頂篷,目之所及盡是又潮濕又陰暗的街道、關門閉戶的小商鋪、草藥店、文具店和報亭,還有那個接生婆下榻的二流旅館—— 魏爾倫[3]就是在這家旅館離開了人世,而我在這家旅館的頂層包了個房間寫作時用。
到頂層得爬六七段或七八段樓梯。我的房間冷得像冰窖,必須去買一捆細枝條和三捆用鐵絲紮好的半支鉛筆那麽長的短鬆木劈柴,然後用細枝條引火點著那些劈柴,再添上一捆半幹半濕的硬木,這才能叫房間暖和起來。但我知道這筆花銷肯定不菲,於是便走到街對麵,抬頭觀望雨中的屋頂,看那些煙囪是否在冒煙以及冒出來的煙是濃還是淡。結果發現那兒不見任何冒出來的煙,於是我不禁心想:煙囪是冷的,不通風,假如在房間裏生火,一定會弄得滿屋子都是煙,白白浪費燃料,花出的錢還不是都會打水漂。想到這裏,我就冒雨舉步繼續前行,走過亨利四世公立中學,走過古老的聖埃德尼杜蒙教堂和狂風呼嘯的先賢祠廣場,然後向右拐想找個躲雨的地方,最後來到聖米歇爾林蔭大道背風的一側,沿著大道繼續向前經過克呂尼教堂和聖日耳曼林蔭大道,一直走到聖米歇爾廣場上一家我熟悉的愜意的咖啡館。這裏叫人心情愉快,又暖和又幹淨,待客熱情友好。我把我的舊雨衣掛在衣架上晾幹,摘下那頂飽經風雨、已破舊不堪的氈帽放在座位旁邊的帽架上,叫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把咖啡送來後,我從上衣口袋裏取出一本筆記簿和一支鉛筆,便開始寫作,寫的是密歇根州北部的故事。這是一個風雨交加的日子,寒氣逼人,與故事裏的那個日子頗為相似。我經曆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時期,看慣了秋去冬來的景象。寫故事寫自己身處的環境要比寫別的環境更有味道,這叫作“身臨其境”,我覺得不管麵前的是人還是蓬勃發展的事物都是如此。不過,故事裏的主人公是些小夥子,他們正在開懷痛飲,這引得我饞蟲拱動,於是便叫了杯聖詹姆斯牌朗姆酒。大冷天喝上幾口朗姆酒,感覺特別好。我拿起筆繼續寫作,感到爽極了—— 那馬提尼克[4]產的朗姆酒湧遍了我的全身,使我的身和心都暖和了起來。
一個女孩走進咖啡館來,獨自在一張靠窗的桌子邊坐下。她有一副沉魚落雁的容貌,一張臉兒清新秀麗,像一枚剛剛鑄就的硬幣(那是用吹彈可破、平展細膩、經雨水洗過的皮膚鑄造的硬幣),一頭黑發如烏雲一般,修剪得整整齊齊,斜掠過前額。我見了心裏一動,不由激動起來,很想把她寫進手頭的這篇故事裏或者別的什麽作品裏。不過,她坐在那裏觀望著街上以及咖啡館的入口處,顯然在等人。我見了,便知趣地又繼續寫我的東西。
寫作歸寫作,但我心不在焉,思緒難以安定下來。我又叫了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提神,眼睛直往女孩那邊看—— 我隻要抬起頭,或者用卷筆刀削鉛筆,讓削下的螺旋形鉛筆屑落入盛酒杯的小碟子中,都會瞟上她兩眼。
我心猿意馬,暗自思忖:“美人啊,我看著你呢。不管你在等誰,也不管以後是否還能再見到你,反正此時此刻你非我莫屬。你屬於我,整個巴黎都屬於我,而我聽命於這本筆記簿和這支鉛筆。”
後來我又揮筆疾書,一顆心深入到故事情節裏,寫得如癡如醉。現在的我已不再心不在焉,而是全神貫注了,不再抬頭張望,忘掉了時間,忘掉了自己身在何處,也不再要聖詹姆斯朗姆酒喝了——對於聖詹姆斯朗姆酒,我已感到厭倦,想都不再想它了。等到故事寫完後,我已累得渾身發軟,把最後的那段讀了一遍,再抬起頭時,發現那女孩已經離去。我心裏暗暗祝願:但願帶她走的是個好男人!話雖如此,我還是感到有些傷感。
我把稿紙疊起放在筆記簿裏,然後將筆記簿放進上衣的暗兜,向侍者要了十幾隻這家咖啡館裏特供的葡萄牙牡蠣和半瓶幹白葡萄酒。我每寫完一篇小說,總感到空落落的,既悲傷又快活,仿佛做了一次愛似的。至於這篇故事,我胸有成竹,斷定它是一篇佳作,隻不過它究竟好到什麽程度還不得而知,這得等到明天通讀一遍才好下結論。
葡萄牙牡蠣帶著濃濃的海腥味和一絲淡淡的金屬味。我一邊吃牡蠣,一邊喝冰鎮的白葡萄酒,借酒衝走金屬味,嘴裏隻留下了海鮮味和多汁的牡蠣肉。每個牡蠣殼裏那涼涼的肉汁,我都會吸個幹淨,再灌幾口甘洌的酒液把肉汁衝下肚子。至此,那種空落落的感覺消失了,我的心情由陰轉晴,開始運籌帷幄,規劃自己的生活。
既然巴黎天公不作美,那就暫時離開巴黎,到一個沒有雨隻有雪的地方——那裏的鬆林、道路和高山的山坡銀裝素裹,夜間走回家去,腳下的白雪發出哢嚓哢嚓的聲音。萊薩旺[5]就是這麽一個地方,山下有一戶農家樂,膳宿條件特佳,我們兩口子可以一起住在那裏,白天看書,夜裏暖暖和和睡在一張**,敞開窗戶看窗外明亮的星鬥。要去就去那種地方——乘列車坐三等車廂,車錢不貴,農家樂的膳宿費也並不比巴黎的開銷多到哪裏去。
我要把旅館裏那間我寫作用的房間退掉,隻需付勒穆瓦納主教街74號的房租即可(那點錢是微不足道的)。我曾為《多倫多日報》寫過一篇新聞報道,稿費按說也快到了。那種稿件隨時隨地都可以寫。所以說,這趟旅行的盤纏應該是夠用的。
也許,離開巴黎後,我可以寫寫巴黎的人和事,這就跟我身在巴黎寫的是密歇根的故事一樣。我卻全然不知要寫巴黎還為時過早,因為我對巴黎了解得還不夠深入。然而,故事最後還是寫了出來。不管怎麽說吧,反正隻要我妻子願意去,我們就拍屁股走人。想到這裏,我吃完牡蠣,將杯中之酒一飲而盡,把咖啡館的賬結清,然後冒著雨趕回聖吉納維芙山,取近道返回位於山頂的公寓房,心裏覺得這陰雨天僅是巴黎一地的鬼天氣,不能叫它改變自己的生活質量。
妻子聽後,便對我說道:“我覺得這將是一次美妙的旅行,塔蒂[6]!咱們何時動身?”她有一張模特兒的臉蛋,每逢做決定時兩眼熠熠生輝,笑得跟一朵花兒似的,仿佛這就是她贈送給你的貴重禮物。
“你說什麽時候走就什麽時候走。”
“哦,我巴不得馬上就走。這難道你不知道嗎?”
“也許等咱們回來的時候,這裏的天氣就變好了,天空就晴朗了。一旦天轉晴,氣溫冷下來,日子是可以過得非常舒坦的。”
“我想一定會這樣的。”妻子說,“你能想到出去旅行,真讓人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