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管得再嚴厲,都不如教給他自控力

巧音中午給家裏打了一個電話,詢問一下小侄子的學習情況。不問還好,一問巧音的頭就炸了!

嫂子開啟了碎碎念模式,跟她控訴小侄子的種種惡行。

“你給他報什麽班,他都不用心學習,人是去了,心卻不知道在哪裏,回來一問三不知,錢沒少花,知識幾乎沒學到。”

“你看看他這個寒假,每天就變著花樣玩,一天也寫不了幾個大字,你批評他,他還跟你較勁,你批評他一句,他有十句等著你,你打他一下,他還跟你怒目相向。”

末了,嫂子哀歎道:“這熊孩子我是管不了了,他愛變成什麽熊樣就變什麽熊樣吧!你哥整天不著家,孩子的事情一點不操心,以後我也不管了!”

聽了嫂子的抱怨,巧音也很無奈,她也想不明白,現在的熊孩子,自控力怎麽就這麽差。

“自控”這個詞在成人世界常常被提到,無論對於生活還是工作來說,自控力都是幸福指數的決定性因素。然而,很多父母因為自己的“慈愛”和不舍,將自己的孩子縱容的不成樣子,使孩子成了毫無自控力的人。媽媽們口中常說的“他還小”“不懂事”,恰恰是毀孩子人生決堤的白蟻。

某女家境富裕,又是家中的獨生女,自幼便被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捧在手心裏,視若掌上明珠,這使得她養成了任性妄為、驕橫放縱的個性。

某天,該女孩與朋友飲酒後,在朋友的慫恿下,執意駕車回家。於是,悲劇發生了。

她先是與停在路邊以及正常行駛中的多輛汽車發生剮蹭,在被群眾攔停以後,又強行駛離。最後,嚴重追尾十字路口一輛等紅燈的私家車,造成私家車燃起熊熊烈火,車上人員,兩死一重傷。

案發後,該女孩被扒出,她駕駛的那輛豪車違章超過68次,她的駕照也有18次扣分記錄。這個數字表明,該女子平素就是一個任意妄為、目無法紀的人。

那輛在路口等待信號燈的私家車,車裏的三個人,他們有著各自的家庭,他們可能都是家裏的頂梁柱,他們也許正在開心地聊著未來,聊著家裏的孩子,他們如何也想不到會天降如此大禍。

他們的孩子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深摯的父愛,他們還沒有帶著孩子到祖國各處去看看,他們還沒陪孩子在知識的海洋中成長起來,他們年邁的父母餘生恐怕隻剩下了悲哀。

那一次任意妄為的放縱,毀滅了三個美滿的家庭,我們不知道在那熊熊烈火中,是否有人聽見無助和絕望的哭聲。

而這個女孩,也在法律的裁決下,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在這個社會上,類似的例子多不勝數,很多人可能都無法理解,為什麽明知道自己有可能鑄成大錯,還要一意孤行做不應該做的事情呢?歸根結底,這就是自控能力缺失的表現。

人都有七情六欲,很多人在七情六欲的支配下做出悔恨終生的事情,自控力缺失因而也被認為是完成人生目標最大的絆腳石。不過,自控力的強弱,往往並非與生俱來,而是從小被塑造的一種心理慣性。

當我們發現家中的孩子,做事情總是三心二意,我行我素,任性索取,恣意妄為,不要把這些表現當作孩子的天性不加糾正。不注重培養孩子的自控力,這會讓孩子在離開父母以後,抵製不住七情六欲的**,生活變得沒有秩序,自然也無法做到自尊、自愛、自重。

那麽,我們又該如何去培養孩子的自控力呢?

(1)從小教會孩子管理自己的情緒。國外某著名心理學會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對象是1歲的寶寶。

這個寶寶還不會說話,無法和父母進行準確溝通,心理學家們在進行這個實驗時,首先讓媽媽用積極的語言和行為“挑逗”孩子,此時,寶寶也會根據媽媽的行為做出積極的回應,如好笑的聲音,喜悅的表情,興奮的肢體語言。

幾分鍾以後,心理學家又要求媽媽不與孩子溝通,並且表情非常生冷,孩子做任何動作,媽媽都不要給予回應。結果,孩子堅持了兩分多鍾,情緒就開始崩潰,四肢開始氣急擺動。這時,心理學家讓媽媽調整表情和積極回饋,孩子馬上又被安撫下來。

這個實驗表明,幼兒在0~2歲懵懂期,孩子控製情緒的能力主要依賴父母的語言、表情和行為反饋,父母有意識地訓練,能夠幫助幼兒形成情緒調整的初級能力,等到孩子3歲以後,他們就可以初步控製自己的情緒了。

對於3歲以後、6歲以前的孩子,媽媽們應該開始給他們立規矩,如不要隨意哭鬧,不許任性撒潑,不要把衣服、玩具丟得到處都是,並要求他們配合自己的指令,做出更好的反饋。這樣的話,大多數孩子在6歲以後,基本可以具備簡單的情緒管理能力了。

(2)從小給孩子立規矩。在一個沒有規矩或者規矩界限模糊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性格一般比較隨意,其比較明顯的表現就是生活飲食作息不規律,大多數孩子在學習、課堂紀律方麵,自控力都不如人意,所以給孩子立規矩,也要從小做起。

那麽,怎麽立規矩?從教育的角度來說,一套能夠培養孩子自控力的規矩,起碼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

第一,規矩的創建者即孩子的爸爸媽媽,首先要守規矩。比如,你跟孩子說要遠離手機,自己卻每天抱著手機玩個不亦樂乎,這個規矩還有說服力嗎?規矩,對整個家庭都有約束力,孩子才會願意去遵守。當然,孩子的規矩也沒有必要和成年人一模一樣,可視情況而定,酌情修改,隻要對孩子來說,有說服力即可。

第二,規矩一旦定下,就不要隨意更改。父母不能根據自己的喜好或者溺愛孩子,而隨意改動規則。規矩不停變動,會令孩子無所適從,同時,也會使規矩徹底喪失對孩子的約束力。

父母若能嚴格遵循這兩點條件,那麽在父母的帶動下,孩子自幼便會建立規則意識,逐步學會控製自己的欲望,學會遵守秩序。

(3)要有激勵,且要守信用。父母在為孩子製定好規則以後,應該根據孩子的達標情況,給予合理的獎懲。比如,如果孩子表現得好,可以得到一個渴望已久的玩具、一次外出遊玩的機會,等等。隻要孩子做得好,父母就應該信守自己對孩子的承諾,不要對孩子言而無信,否則孩子會對遵守規則索然無趣。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承諾務必要及時兌現,不能對孩子說,等以後有時間再帶你去玩,或者等過年再給你買。如果大人說話不算數,小孩子為什麽還要遵守約定呢?

(4)延遲滿足欲望,強化孩子自控力。當孩子提出要求、表達願望時,多數媽媽都是毫不猶豫予以滿足,哪怕孩子的願望不太合理,或者自己滿足起來有點吃力。事實上,這種“慣孩子”的做法對孩子有一定的負麵影響。孩子的欲望被輕易滿足,他們就會認為理所應當,對自己的任何欲望都不會加以控製,自控力就這樣一點點淪落了。

某著名主持人在某個節目中曾當眾表示,自己的孩子很喜歡彈鋼琴,而且在這方麵有一定的天賦,為了培養孩子,在孩子提出想要一架鋼琴的時候,她立刻就去買了回來。坐在一旁的一位嘉賓則提出了不同意見,她說不應該這個樣子,這樣子孩子容易不珍惜輕易得到的東西。她家孩子想要鋼琴的時候,她則對孩子說鋼琴好貴,家裏買不起,但如果他真的特別喜歡鋼琴,並且能堅持努力學習,爸爸媽媽可以更加努力地工作,給他買一架鋼琴。

這樣的延遲滿足,能夠使孩子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東西,也會在潛移默化中強化他對欲望的控製力。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延遲滿足,那就不是直接拒絕,我們應該有技巧、有策略地對孩子的“欲望”進行拖延,千萬不要傷了孩子的進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