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努力與舍棄
中庸之道是一種乏味的學說,我還記得當我年輕時曾用輕蔑和憤慨的態度唾棄它,因為那時我所崇拜的是英雄式的極端。然而真理並非永遠是有趣的,而許多事情的得人信仰就為了它的有趣,雖然事實上很少別的證據足為那些事情張目。中庸之道便是一個恰當的例子:它可能是乏味的學說,但在許多方麵是真理。
必須保持中庸之道的場合之一,是在於努力與舍棄之間的維持均勢。兩項主張都曾有極端的擁護者。主舍棄說的是聖徒與神秘主義者;主努力說的是效率論者和強壯的基督徒。這兩個對峙的學派各有一部分真理,但不是全部的。我想在本章內尋出並固定一個折衷點,我的探究將先從努力這方麵開始。
除了極少的情形之外,幸福這樣東西不像成熟的果子一樣,單靠著幸運的機會作用掉在你嘴裏的。所以本書的題目叫作《幸福之征服》(1)。因為世界上充滿著那麽多的可免與不可免的厄運、疾病、心理糾紛、鬥爭、貧窮、仇恨,一個男人或女人若要幸福,必須覓得一些方法去應付在每個人頭上的不快樂的許多原因。在若幹希有的場合,那可以無須多大努力。一個性情和易的男人,承襲了一筆巨大的財產,身體康健,嗜好簡單,可以終生逍遙而不知騷擾惶亂為何物;一個美貌而天性懶散的女子,倘若嫁了一個富裕的丈夫無須她操勞,倘若她婚後不怕發胖,那一樣可以享受懶福,隻消在兒女方麵也有運氣。但這等情形是例外的。大多數人沒有錢;很多人並不生來性情和易,也有很多人秉受著騷亂的熱情,覺得寧靜而有規則的生活可厭;健康是無人能有把握的福氣,婚姻也非一成不變的快樂之源。為了這些理由,對於大多數男女,幸福是一種成就而非上帝的恩賜,而在這件成就裏麵,內的與外的努力必然占有極大的作用。內的努力可能包括必要的舍棄;所以目前我們隻談外的努力。
不問男女,當一個人要為生活而工作時,他的需要努力是顯而易見的,用不到我們特別申說。不錯,印度的托缽僧不必費力,隻要伸出他的盂缽來接受善男信女的施舍就能過活,但在西方各國,當局對於這種謀生之道是不加青眼的。而且氣候也使這種生活不及比較熱而幹燥的地方來得愉快:無論如何,在冬季,很少人懶到寧在室外閑**而不願在溫暖的室內作工的。因此單是舍棄在西方不是一條幸運之路。
在西方各國大部分的人,光是生活不足以造成幸福,因為他們還覺得需要成功。在有些職業內,例如科學研究,一般並無優厚收入的人可能在成功的感覺上得到滿足;但在大多數職業內,收入變成了唯一的成功尺度。從這方麵看,舍棄這個原素在大多數情形中值得提倡,因在一個競爭的社會內,卓越的成功隻有對少數人可能。
努力在婚姻上是否必要,當視情形而定。當一個性別的人處於少數方麵時,例如男子之在英國,女子之在澳洲,大抵無須多大努力就可獲得滿意的婚姻。然而處於多數方麵的性別,情形正相反之。當女人的數量超過男子時, 她們為了婚姻所費的努力與思想是很顯著的, 隻要研究一下婦女雜誌裏的廣告便可知道。當男子占在多數方麵時,他們往往采取更迅速的手段,例如運用手槍。這是自然的,因為大多數男人還站在文明的邊緣上。假如一種專門傳染女子的瘟疫使英國的男子變成了多數,我不知他們將怎麽辦;也許會一反往昔殷勤獻媚的態度吧。
養育兒女而求成績完滿,顯然需要極大的努力,無人能夠否認。凡是相信舍棄,相信誤稱為“唯心的”人生觀的國家,總是兒童死亡率極高的國家。醫藥,衛生,防腐,適當的食物:不預先征服這個世界是不能到手的;它們需要對付物質環境的精力與智慧。凡把這問題當作幻象看待的人,對汙穢不潔也會作同樣的想法,結果是致他們的兒童於死亡。
更一般地說,每個保有天然欲望的人都把某種權力作為他正常的與合法的目標。至於願望何種權力是看他最強烈的熱情而定的;有的人願望控製別人行動的權力,有的願望控製別人思想的權力,有的願望控製別人情感的權力。一個人渴望改變物質環境,另一個卻渴望從智力的優越上來的權力。每樁公眾工作都包含著對某種權力的欲望, 除非它隻以營私舞弊而致富為目標。凡目擊人類的憂患而痛苦的人,倘他的痛苦是真誠的話,定將願望減少憂患。對權力完全淡漠的人,隻有對於同族同類完全淡漠的那種人。所以某幾種權力欲,可以認為一般能建造良好社會的人的一部分配備。而每種權力欲,隻要不受阻撓,都包含著一種相應的努力。以西方人的氣質來看,這個結論或已是老生常談,但西方國家不少人士方在跟所謂“東方的智慧”調情,正當東方人開始把它丟棄的時候。對這一般人,我們剛才的說數可能顯得成為問題,若果如此,我們的把老生常談再說一遍還是不虛的。
雖然如此,在幸福的征服上,舍棄也有它的作用,且其重要性不下於努力。明哲之士雖不願對著可免的災難坐以待斃,但也不願為著不可免的患難虛耗精力與時間,而且即使對某些可免的患難,他也寧願屈服,假如去避免這等不幸所作的努力會妨害他更重要的追求的話。很多人為了一切細小的不如意而煩惱或暴怒,以致浪費了許多有用的精力。即使對付真正重要的目標,也不宜過於動感情,以致想到一切可能的失敗而永遠擾亂精神的和平。基督教以服從上帝的意誌為訓,即使一般不能接受這種說數的人,他們的一切行動裏也當有些與此相仿的信念存在。在實際作業上,效率往往不能和我們對這件作業所抱的感情相稱;的確,感情有時倒妨害效率。適當之法是盡我所能,然後把成敗付諸命運。舍棄有兩種,一是源於絕望,一是源於不可克服的希望。前者是不好的;後者是好的。一個人受著那麽徹底的失敗,以致對一切重大的成就拋棄希望時,可能學會了絕望的舍棄,若果如此,他將放棄一切重要的活動。他可能用宗教的詞句,或借著冥想才是人類真正目標的學說,來掩飾他的絕望,但不問他采用何種遁詞來遮蔽他內心的失敗,他總是一無所用而且徹底不快樂的了。把舍棄建築在不可克服的希望之上的人,行動是完全兩樣的。希望而成為不可克服,一定是很大而不屬於個人性質的。不論我個人的活動為何,我可能被死亡或某種疾病所戰敗;我可能被敵人克服;我可能發覺走上了一條不智而不能成功的路。在千千萬萬的方式之下,純粹個人的失敗會無法避免,但若個人的目標是對於人類的大希望中的一部分時, 那麽失敗來時不會怎樣地不可救藥了。願望有大發見的科學家可能失敗,或可能因什麽急病而放棄工作,但若他深切地渴望科學的進步而不單希望自己的參與,那他絕不會如一個純出自私動機的科學家那樣感到絕望。為著某些極迫切的改革而工作的人,可能發覺全部的努力被一場戰爭擠入了岔路,也可能發覺他勉力以赴的事情不能在他生前成功。但他無須為之而絕望,隻消他關切著人類的前途而不斤斤於自己的參加。
以上所說的舍棄都是最難的,但在許多別的事情裏,舍棄比較容易得多。在這等情形內,隻是次要的計劃受到挫折,人生主要的計劃依舊有成功之望。譬如一個從事於重大作業的男人,倘因婚姻的不快樂而困惱,那他就是不能在應該舍棄的地方舍棄;倘他的工作真足以使他沉溺,他應該把那一類偶發的糾紛看作像潮濕的天氣一般,當作一件不值得大驚小怪的厭事。
某些人不能忍受一些瑣碎的煩惱,殊不知那些煩惱可以充塞生活的大部分。他們錯失火車時大發雷霆,晚飯煮得惡劣時惱怒不堪,火爐漏煙時陷於絕望,洗衣作送貨誤了時間便對整個的工業界賭咒要報複。這種人在小煩惱上所花的精力,假使用得明哲的話,足以建造帝國或推翻帝國。智慧之士不會注意女仆不曾拂拭的塵埃,廚子不曾煮好的番薯,和掃帚不曾掃去的煤灰。並非說他不曾設法改善這些事情,隻消他有時間;我隻說他對付它們時不動感情。煩慮,惶亂,憤怒,是毫無作用的感情。凡強烈感到這些情緒的人,會說他們無法加以克製,而我不知除了上麵提及的基本舍棄之外,還有什麽方法可以克製這類情緒。集中精神於若幹偉大的而非個人的希望,固然能使一個人忍受個人的失敗,或夫婦生活的不諧,但也能使他在錯失火車或把雨傘掉在汙泥中時耐心隱忍。假如他是一個天性易怒的人,我不知此外還有何種治療可以應用。
擺脫了煩擾的人,將發覺以後的生活遠比他一直惱怒的時候輕快得多。熟人們的怪癖,以前會使他失聲而呼的,現在隻覺好玩了。當某甲把台爾·弗穀主教的故事講到第三百四十七次時,他將以注意次數的紀錄為樂,不複企圖用自己肚裏的故事去岔開對方的話頭了。當他匆匆忙忙正要去趕早車時忽然斷了鞋帶,在臨時補救之後,他將想到在宇宙史中這件小事究竟沒有什麽重要。當他在求婚時節忽然被一個可厭的鄰居的訪問打斷時,他將想到所有的人都能遇到這一類的厄運,唯一的例外也許是亞當,但連亞當也有煩惱。對瑣屑的不幸,用什麽古怪的比喻或特殊的類似點來安慰自己是沒有限製的。每個文明的男子或女子,我想,都各個把自己構成一幅圖畫,逢著什麽事情來破壞這幅圖畫時就要懊惱。最好的補救是,不要隻有一幅圖畫,而有整個的畫廊,使你可以隨著情勢而作適當的選擇。假如那些肖像中有些是可笑的,那麽更好;一個人整天把自己看作悲劇中的英雄是不智的。我不說一個人得永遠自視為喜劇中的小醜,那將格外可厭;但必須有機巧去選擇一個適合情勢的角色。當然,如果你能忘掉自己而不扮任何角色,那是再好沒有。但若扮演角色之事已成為第二天性的話,得想到你是在演各種不同的戲碼,所以要避免單調。
許多長於活動的人認為些少的舍棄,些少的幽默,足以破壞他們做事的精力,破壞他們自以為能促進成功的定見。我以為他們錯了。值得做的工作,即在那般既不把工作之重要性也不把工作的輕而易舉來欺蒙自己的人,也一樣可以做成。凡是隻靠自欺而工作的人,最好先停下來學一學忍受真理,然後繼續他們的事業,因為靠自欺來支持工作的需要,遲早對工作非徒無益而又害之。而有害之事還是不做為妙。世界上有益的工作,一半是從事於消滅有害的工作的。為辨別事實所花的少許時間不是浪費的,以後所做的工作大概不致再有什麽害處,像一般老是需要自吹自捧來刺激精力的人的工作那樣。某種舍棄是在於願意正視自己的真相;這一種舍棄,雖然最初會給你痛苦,結果卻給你一種保障——唯一可能的保障——使你不致像自欺的人一般,嚐到失望與幻滅的滋味。令人疲倦而長久之下令人氣惱的事,莫過於天天要努力相信一些事情,而那些事情一天天地變得不可信。丟開這種努力,是獲取可靠與持久的幸福的必要條件。
(1) 本書英文原版書名為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