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

關於“榮譽”問題要比“權位”問題複雜得多。我們可以先來定義一下“榮譽”。

我要是說“榮譽是外在的良知,而良知是內在的榮譽”,肯定會有不少人讚同我的觀點;隻不過這個定義徒有虛名,不能真正碰觸問題的根源。

我更傾向於使用下列定義:客觀上,榮譽是別人對我們的評價和感覺;主觀上,榮譽是我們對別人評價和感覺的在乎。從主觀上說,榮譽經常會對人產生有利的影響力,但是這種影響力並不僅限於道德方麵。

除了少數徹底墮落的人,人人都有羞恥心,並且無論在何處,榮譽都被人們認為很有價值。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一個人要像流落孤島二十年的魯濱遜一樣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最終隻能保證自己生存下去。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憑此取得的成就也很有限。隻有身處群體之中,才能完全發揮才能和動員一切力量,取得非凡成就。自從人的意識開始發展,他就認清了自己的處境,內心便渴望成為社會中的一員,希望能履行義務,並有資格享受好處。要想成為社會中的有用成員,首先要做到兩項:

(一)做好每個人都要做的事情;

(二)做好自己的特殊位置要求自己做的事情。

可是,人們很快意識到,自己到底有沒有用不是自己說了算的,而是取決於別人的評價,所以他們竭盡全力討好這個社會,希望讓別人給出好的評價,由此便產生了人性中的榮譽感,或者說,羞恥感。

羞恥感使人在失去他人的好評時會臉紅,就算清楚自己是清白的,或者知道他所做的事情並沒有觸犯律法,他還是會因為別人的評價而惴惴不安。反之,別人的好評會給人帶來生活的勇氣,因為得到了別人的欣賞就意味著會有人和他黏到一起,幫助他、保護他,從而產生一種力量幫他勇敢反抗生命中的災難和困苦。

一個人隻有身處各種各樣的關係之中,才能獲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這些不同的關係就造就了不同的榮譽,其中有的取決於自身良好的品行,有的得依靠各種誓約,也有的關係到異性之間的情誼。我們把各種不同的榮譽劃為三個類別:公民榮譽、公職榮譽、兩性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