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時下達最後通牒
一個企業家正在與自己的客戶商談機器設備的出售價格,客戶始終認為單架機器的定價為3萬元比較合適。可對企業家來說,他一直都希望能夠將價錢提升到3萬5000元,由於單架機器的金額就有5000元的差距,這讓企業家感到不滿。事實上,這個客戶是自己最重要的合作夥伴,而對方也同樣視自己為最重要的合作夥伴,並且這種合作占到了對方總產值的90%以上,可以說彼此互相依賴。但在多次磋商無果之後,企業家應該怎麽做呢?
第一種方案是繼續拖下去。雙方將希望寄托在下一次的談判中,哪怕下一次談判麵臨同樣的僵局,也隻能繼續將希望寄托在下下一次談判上,總而言之,企業家可以拖下去,爭取在某一次談判中打動對方。
第二種方案是直接做出威脅,暗示對方如果不能滿足自己的要求,那麽合作就會終止,而且今後也不會再有合作的機會。“我覺得我方已經誠意十足了,這是一個合理的報價,如果貴方堅持一意孤行,那麽貴方今後的所有商業活動與合作項目,我方都不會參與,而且難保雙方不會在生意場上產生衝突。”
第三種方案是拔高自己的位置,強調自己並不需要對方。“這一次的合作我們非常期待,但如果我們一直像以前一樣談不攏價格,那麽我方將會尋找替代者,我希望你們能夠明白,貴方對於我們而言並不是不可或缺的,老實說,已經有不少客戶主動聯係過我們了,他們開出的條件都要比你們豐厚,如果你們不願意做出任何改變,那麽我們的合作就此終止,我方將會尋找新的合作夥伴。”
第四種方案是委婉地下達最後通牒,告訴對方談判不能一直在僵局狀態。“我對這一次的合作非常期待,但鑒於目前的分歧,我們似乎很難達成一個共識,我不清楚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但至少我們都耗不起了,因此無論成與不成,都必須在這一次談判中做出最終的決定,這樣對你我都有利。”
相比之下,第四種方案似乎更為合理。一方麵,這種方案並沒有徹底激化矛盾,雙方仍舊在合作範疇內進行對話,而企業家的話也隱晦地製造了一些威脅,這種威脅並不明顯,但足以讓客戶產生緊迫感和壓力。
下達最後通牒是一個帶有一定強迫性和威脅性的談判方式,本質內容就是“要麽成交,要麽取消”,這種二選一的談判方式無疑會給顧客帶來更大的壓力。一般情況下,這屬於攤牌的一種方式,談判雙方已經拖了太久,這種狀態顯然對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這個時候想要打破僵局,其中一方就需要對另一方施加壓力,並且對可能產生的結果負責,同樣地,另一方在接到這一談判信息後,也會思考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並意識到自己接下來的回應將會至關重要。
因為運用了一些委婉的語言表達,這種談判策略不會對雙方的關係造成太大破壞,人們沒有必要生硬地告知對方應該怎麽做,強調“你要是不按照我說的去做,那麽合作就此終止”。最後通牒往往是到萬不得已的時候才使用的策略,在使用過程中,銷售員也需要控製好語氣和表達的力度,不能將這種策略完全當成一種威脅。最好的表達方式是在委婉之餘也具備一定的攻擊性和威脅性,這樣才能夠保證雙方在談判中不會傷了和氣。
在很多時候,人們會濫用最後通牒,一旦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一旦意識到自己難以通過正常的談判來解決問題,就會寄希望於最後通牒,試圖通過這種略帶威脅的方法來影響他人做出決策。但事實上,最後通牒是最後的一個策略,如果不是因為自己毫無應對辦法,最好不要給談判增加如此大的壓力,畢竟這樣的方式也可能對自己產生消極影響。談判的本質是為了爭取最大化的利益,而且必須是盡可能穩定的利益。
如果真的打算這麽做,下達最後通牒的一方必須在此次談判中占據一定的優勢,保證自己在可能出現的“談判失敗或談判取消”的結果中受到的負麵影響更小。比如,在談判破裂和終止之後,銷售方必須保證對方受到的影響比自己要大,這樣就可以給對方施加更大的壓力。如果自己受到的影響比對方還要大,並且對方也能夠意識到這一點,那麽,下達最後通牒將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正確地下達最後通牒是一種精明的博弈方式,也是一種有針對性的暗示。一些實力雄厚的大企業,一些占據談判優勢的商家,可能會在銷售中使用這一策略進行施壓,目的就是逼迫對方做出更大的讓步,讓對方接受自己提出來的條件。而他們根本不用太過擔心自己會受到什麽影響,因為對方對此會更擔心,這時候對方麵臨的壓力更大,做出選擇的時間也更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