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

有些人種花聊以消遣,

有些人種花誌在賣錢;

真種花者以種花為其生活,

——而花亦未嚐不美,

未嚐於人無益。

——《自己的園地》

喝 茶

前回徐誌摩先生在平民中學講“吃茶”,——並不是胡適之先生所說的“吃講茶”——我沒有工夫去聽,又可惜沒有見到他精心結構的講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講日本的“茶道”,而且一定說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話來說,可以稱作“忙裏偷閑,苦中作樂”,在不完全的現世享樂一點美與和諧,在刹那間體會永久,在日本之“象征的文化”裏的一種代表藝術。關於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徹巧妙的解說,不必再來多嘴,我現在所想說的,隻是我個人的很平常的喝茶罷了。

喝茶以綠茶為正宗,紅茶已經沒有什麽意味,何況又加糖——與牛奶?葛辛(George Gissing)的《草堂隨筆》(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ecroft)確是很有趣味的書,但冬之卷裏說及飲茶,以為英國家庭裏下午的紅茶與黃油麵包是一日中最大的樂事,支那飲茶已曆千百年,未必能領略此種樂趣與實益的萬分之一,則我殊不以為然。紅茶帶“土斯”未始不可吃,但這隻是當飯,在肚饑時食之而已;我的所謂喝茶,卻是在喝清茶,在賞鑒其色與香與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國古昔曾吃過煎茶及抹茶,現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岡倉覺三在《茶之書》(Book of Tea,1919)裏很巧妙的稱之曰“自然主義的茶”,所以我們所重的即在這自然之妙味。中國人上茶館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像是剛從沙漠裏回來的樣子,頗合於我的喝茶的意思(聽說閩粵有所謂吃工夫茶者自然更有道理),隻可惜近來太是洋場化,失了本意,其結果成為飯館子之流,隻在鄉村間還保存一點古風,唯是屋宇器具簡陋萬分,或者但可稱為頗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許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當於瓦屋紙窗之下,清泉綠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飲,得半日之閑,可抵十年的塵夢。喝茶之後,再去繼續修各人的勝業,無論為名為利,都無不可,但偶然的片刻優遊乃正亦斷不可少。中國喝茶時多吃瓜子,我覺得不很適宜;喝茶時可吃的東西應當是輕淡的“茶食”。中國的茶食卻變了“滿漢餑餑”,其性質與“阿阿兜”相差無幾,不是喝茶時所吃的東西了。日本的點心雖是豆米的成品,但那優雅的形色,相素的味道,很合於茶食的資格,如各色“羊羹”(據上田恭輔氏考據,說是出於中國唐時的羊肝餅),尤有特殊的風味。江南茶館中有一種“幹絲”,用豆腐幹切成細絲,加薑絲醬油,重湯燉熱,上澆麻油,出以供客,其利益為“堂倌”所獨有。豆腐幹中本有一種“茶幹”,今變而為絲,亦頗與茶相宜。在南京時常食此品,據雲有某寺方丈所製為最,雖也曾嚐試,卻已忘記,所記得者乃隻是下關的江天閣而已。學生們的習慣,平常“幹絲”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開水重換之後,始行舉箸,最為合式,因為一到即罄,次碗繼至,不遑應酬,否則麻油三澆,旋即撤去,怒形於色,未免使客不歡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鄉昌安門外有一處地方名三腳橋(實在並無三腳,乃是三出,因以一橋而跨三汊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曰周德和者,製茶幹最有名。尋常的豆腐幹方約寸半,厚可三分,值錢二文,周德和的價值相同,小而且薄,幾及一半,黝黑堅實,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腳橋有步行兩小時的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擔設爐鑊,沿街叫賣,其詞曰:

辣醬辣,

麻油炸,

紅醬搽,

辣醬拓,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幹。

其製法如上所述,以竹絲插其末端,每枚值三文。豆腐幹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軟,大約係常品。唯經過這樣烹調,雖然不是茶食之一,卻也不失為一種好豆食。——豆腐的確也是極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種種的變化,唯在西洋不會被領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飯,名曰“茶漬”,以醃菜及“擇庵”(即福建的黃土蘿葡,日本澤庵法師始傳此法,蓋從中國傳去)等為佐,很有清淡而甘香的風味。中國人未嚐不這樣吃,唯其原因,非由窮困即為節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飯中尋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為可惜也。

談 酒

這個年頭兒,喝酒倒是很有意思的。我雖是京兆人,卻生長在東南的海邊,是出產酒的有名地方。我的舅父和姑父家裏時常做幾缸自用的酒,但我終於不知道酒是怎麽做法,隻覺得所用的大約是糯米,因為兒歌裏說“老酒糯米做,吃得變nionio”——末一字是本地豬的俗語。做酒的方法與器具似乎都很簡單,隻有煮的時候的手法極不容易,非有經驗的工人不辦,平常做酒的人家大抵聘請一個人來,俗稱“酒頭工”,以自己不能喝酒者為最上,叫他專管鑒定煮酒的時節。有一個遠房親戚,我們叫他“七斤公公”——他是我舅父的族叔,但是在他家裏做短工,所以舅母隻叫他作“七斤老”,有時也聽見她叫“老七斤”,是這樣的酒頭工,每年去幫人家做酒;他喜吸旱煙,說玩話,打麻將,但是不大喝酒(海邊的人喝一兩碗是不算能喝,照市價計算也不值十文錢的酒),所以生意很好,時常跑一二百裏路被招到諸暨嵊縣去。據他說這實在並不難,隻須走到缸邊屈著身聽,聽見裏邊起泡的聲音切切察察的,好像是螃蟹吐沫(兒童稱為蟹煮飯)的樣子,便拿來煮就得了;早一點酒還未成,遲一點就變酸了。但是怎麽是恰好的時期,別人仍不能知道,隻有聽熟的耳朵才能夠斷定,正如古董家的眼睛辨別古物一樣。

大人家飲酒多用酒盅,以表示其斯文,實在是不對的。正當的喝法是用一種酒碗,淺而大,底有高足,可以說是古已有之的香檳杯。平常起碼總是兩碗,合一“串筒”,價值似是六文一碗。串筒略如倒寫的凸字,上下部如一與三之比,以洋鐵為之,無蓋無嘴,可倒而不可篩,據好酒家說酒以倒為正宗,篩出來的不大好吃。唯酒保好於量酒之前先“**”(置水於器內,搖**而洗滌之謂)串筒,**後往往將清水之一部分留在筒內,客嫌酒淡,常起爭執,故喝酒老手必先戒堂倌勿**串筒,並監視其量好放在溫酒架上。能飲者多索竹葉青,通稱曰“本色”,“元紅”係狀元紅之略,則著色者,唯外行人喜飲之。在外省有所謂花雕者,唯本地酒店中卻沒有這樣東西。相傳昔時人家生女,則釀酒貯花雕(一種有花紋的酒壇)中,至女兒出嫁時用以餉客,但此風今已不存,嫁女時偶用花雕,也隻臨時買元紅充數,飲者不以為珍品。有些喝酒的人預備家釀,卻有極好的,每年做醇酒若幹壇,按次第埋園中,二十年後掘取,即每歲皆得飲二十年陳的老酒了。此種陳酒例不發售,故無處可買,我隻有一回在舊日業師家裏喝過這樣好酒,至今還不曾忘記。

我既是酒鄉的一個土著,又這樣的喜歡談酒,好像一定是個與“三酉”結不解緣的酒徒了。其實卻大不然。我的父親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可以喝多少,隻記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談天,至少要花費兩點鍾,恐怕所喝的酒一定很不少了。但我卻是不肖,不,或者可以說有誌未逮,因為我很喜歡喝酒而不會喝,所以每逢酒宴我總是第一個醉與臉紅的。自從辛酉患病後,醫生叫我喝酒以代藥餌,定量是勃闌地每回二十格闌姆,葡萄酒與老酒等倍之,六年以後酒量一點沒有進步,到現在隻要喝下一百格闌姆的花雕,便立刻變成關夫子了。(以前大家笑談稱作“赤化”,此刻自然應當謹慎,雖然是說笑話。)有些有不醉之量的,愈飲愈是臉白的朋友,我覺得非常可以欣羨,隻可惜他們愈能喝酒便愈不肯喝酒,好像是美人之不肯顯示她的顏色,這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黃酒比較的便宜一點,所以覺得時常可以買喝,其實別的酒也未嚐不好。白幹於我未免過凶一點,我喝了常怕口腔內要起泡,山西的汾酒與北京的蓮花白雖然可喝少許,也總覺得不很和善。日本的清酒我頗喜歡,隻是仿佛新酒模樣,味道不很靜定。葡萄酒與橙皮酒都很可口,但我以為最好的還是勃闌地。我覺得西洋人不很能夠了解茶的趣味,至於酒則很有功夫,決不下於中國。天天喝洋酒當然是一個大的漏卮,正如吸煙卷一般,但不必一定進國貨黨,咬定牙根要抽淨絲,隨便喝一點什麽酒其實都是無所不可的,至少是我個人這樣的想。

喝酒的趣味在什麽地方?這個我恐怕有點說不明白。有人說,酒的樂趣是在醉後的陶然的境界,但我不很了解這個境界是怎樣的,因為我自飲酒以來似乎不大陶然過,不知怎的我的醉大抵都隻是生理的,而不是精神的陶醉。所以照我說來,酒的趣味隻是在飲的時候,我想悅樂大抵在做的這一刹那,倘若說是陶然那也當是杯在口的一刻吧。醉了,困倦了,或者應當休息一會兒,也是很安舒的,卻未必能說酒的真趣是在此間。昏迷,夢魘,囈語,或是忘卻現世憂患之一法門;其實這也是有限的,倒還不如把宇宙性命都投在一口美酒裏的耽溺之力還要強大。我喝著酒,一麵也懷著“杞天之慮”,生恐強硬的禮教反動之後將引起頹廢的風氣,結果是借醇酒婦人以避禮教的迫害,沙寧(Sanin)時代的出現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或者在中國什麽運動都未必徹底成功,青年的反撥力也未必怎麽強盛,那麽杞天終於隻是杞天,仍舊能夠讓我們喝一口非耽溺的酒也未可知。倘若如此,那時喝酒又一定另外覺得很有意思了吧?

愛 竹

我對於植物的竹有一種偏愛,因此對於竹器有特別的愛好。首先是竹榻,夏天涼颼颼的頂好睡,尤其赤著膊,唯一的缺點是竹條的細縫會得挾住了背上的“寒毛”,比蚊子咬還要痛。有一種竹汗衫,說起來有點相像,用長短粗細一定竹枝,穿成短衫,襯在衣服內,有隔汗的功用,也是很好的,也就是有夾肉的毛病。此外竹的用處,如筆,手杖,筷子,晾竿,種種編成的筐子,盒子,簟席,凳椅,說不盡的各式器具。竹的服裝比較的少,除汗衫外,隻有竹笠。我又從竹工專家的章福慶(“閏土”的父親)那裏看見過“竹履”,這是他個人的發明,用半截毛竹釘在鞋底上,在下雨天穿了,同釘鞋一樣走路。不見有第二個人穿過,但他的嶄新的創意,這裏總值得加以紀錄的。

這時首先令人記憶起的,是宋人的一篇《黃岡竹樓記》。這是專講用竹子構造的房子,我因小時候的影響,所以很感得一種向往,不敢想得到這麽一所房子來住,對於多竹的地方總是覺得很可愛好的。用竹來建築,竹劈開一半,用作“水溜”,大概是頂好的,此外多少有些缺點,這便是竹的特點,它愛裂開,有很好的竹子本可做柱,因此就有了問題了。細的竹竿曬晾衣服,又總有裂縫,除非是長久泡在水裏的“水竹管”,這才不會得開裂。假如有了一間好好的竹房,卻到處都是裂縫,也是十分掃興的事,因此推想起來,這在事實上大抵是不可能的了。

不得已而思其次,是在有竹的背景裏,找這麽一個住房,便永遠與竹為鄰。竹的好處我曾經說過,因為它好看,而且有用。樹木好看的,特別是我主觀的選定的也並不少,有如楊柳,梧桐,棕櫚等皆是,隻是用處較差,柳與桐等木材與棕皮都是有用的東西,可是比起竹來,還相形見絀,它們不能吃,就是沒有竹筍。愛竹的緣故說了一大篇,似乎是很“雅”,結果終於露出了馬腳,歸根結蒂是很俗的,為的愛吃筍。說起竹誰都喜愛,似乎這代表“南方”,黃河以南的人提到竹,差不多都感到一種“鄉愁”,但這嚴格的說來,也是很俗的鄉愁罷了。將來即使不能到處種竹,竹器和竹筍能利用交通工具,迅速運到,那麽這種鄉愁已就不難消滅了。

自己的園地

一百五十年前,法國的福祿特爾做了一本小說《亢迭特》(Candide),敘述人世的苦難,嘲笑“全舌博士”的樂天哲學。亢迭特與他的老師全舌博士經了許多憂患,終於在土耳其的一角裏住下,種園過活,才能得到安住。亢迭特對於全舌博士的始終不渝的樂天說,下結論道:“這些都是很好,但我們還不如去耕種自己的園地。”這句格言現在已經是“膾炙人口”,意思也很明白,不必再等我下什麽注腳。但是我現在把他抄來,卻有一點別的意義。所謂自己的園地,本來是範圍很寬,並不限定於某一種:種果蔬也罷,種藥材也罷,——種薔薇地丁也罷,隻要本了他個人的自覺,在他認定的不論大小的地麵上,盡了力量去耕種,便都是盡了他的天職了。在這平淡無奇的說話中間,我所想要特地申明的,隻是在於種薔薇地丁也是耕種我們自己的園地,與種果蔬藥材,雖是種類不同而有同一的價值。

我們自己的園地是文藝,這是要在先聲明的。我並非鄙薄別種活動而不屑為,——我平常承認各種活動於生活都是必要;實在是小半由於沒有這種的才能,大半由於缺少這樣的趣味,所以不得不在這中間定一個去就。但我對於這個選擇並不後悔,並不慚愧園地的小與出產的薄弱而且似乎無用。依了自己的心的傾向,去種薔薇地丁,這是尊重個性的正當辦法,即使如別人所說各人果真應報社會的恩,我也相信已經報答了,因為社會不但需要果蔬藥材,卻也一樣迫切的需要薔薇與地丁。——如有蔑視這些的社會,那便是白癡的,隻有形體而沒有精神生活的社會,我們沒有去顧視他的必要。倘若用了什麽名義,強迫人犧牲了個性去侍奉白癡的社會,——美其名曰迎合社會心理,——那簡直與借了倫常之名強人忠君,借了國家之名強人戰爭一樣的不合理了。

有人說道,據你所說,那麽你所主張的文藝,一定是人生派的藝術了。泛稱人生派的藝術,我當然是沒有什麽反對,但是普通所謂人生派是主張“為人生的藝術”的,對於這個我卻略有一點意見。“為藝術的藝術”將藝術與人生分離,並且將人生附屬於藝術,至於如王爾德的提倡人生之藝術化,固然不很妥當;“為人生的藝術”以藝術附屬於人生,將藝術當作改造生活的工具而非終極,也何嚐不把藝術與人生分離呢?我以為藝術當然是人生的,因為他本是我們感情生活的表現,叫他怎能與人生分離?“為人生”——於人生有實利,當然也是藝術本有的一種作用,但並非唯一的職務。總之藝術是獨立的,卻又原來是人性的,所以既不必使他隔離人生,又不必使他服侍人生,隻任他成為渾然的人生的藝術便好了。“為藝術”派以個人為藝術的工匠,“為人生”派以藝術為人生的仆役。現在卻以個人為主人,表現情思而成藝術,即為其生活之一部,初不為福利他人而作,而他人接觸這藝術,得到一種共鳴與感興,使其精神生活充實而豐富,又即以為實生活的基本;這是人生的藝術的要點,有獨立的藝術美與無形的功利。我所說的薔薇地丁的種作,便是如此。有些人種花聊以消遣,有些人種花誌在賣錢;真種花者以種花為其生活,——而花亦未嚐不美,未嚐於人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