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聽談話的妙趣

(英)吉爾伯特·海厄特\文 歐陽昱\譯

通常,人們都喜歡到陌生的城市中漫遊閑逛。我本人最喜歡的城市是巴黎,其次是舊金山,如果僅就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而言。有些人則愛在自己家鄉的城鎮中踏足他們尚不熟悉的城區,雖然這種人並不多見。我曾有一兩次東遊西逛,走遍了曼哈頓的大街小巷,路上時常見到一些稀奇古怪、妙趣橫生的景象。我看見一家出售**和魔術器械的店鋪、一個專門調查不明飛行物的組織的總部,以及一些阿爾巴尼亞雜貨店和小餐館。優哉遊哉,信步徜徉,真是一個消磨時光的好方式。

但是,你日複一日,走的都是那幾條街,搭地鐵上班,出辦公室到餐館吃午飯,吃過飯上銀行,又回到辦公室,最後離開辦公室搭地鐵回家……你會怎麽辦?假如你不在乎多花幾分鍾,倒不妨試著把路線每天改變一下:今天迂回曲折,明天繞大彎。可是,人們大都喜歡選擇兩點之間最短的路線,結果的情形是,男人看姑娘,姑娘看姑娘,人人都看櫥窗。間或出現一兩個奇裝異服、行為怪癖的人,像《蝙蝠》劇中法爾克博士那樣——法爾克博士扮成一個碩大無朋的蝙蝠,舞會後,在光天化日之下走過大街回家——“使所有街頭頑童大為開心”。

我為路上的行人設計了一種新穎的消遣方式。我應該怎麽稱呼他們呢?叫“走街串巷者”(意為妓女)吧,當然不行,而“散步者”這個詞現在已經是指輕便童車。法語中的“flaneur”(閑逛著)當然最確切,但在法國以外的地方用,聽起來不免有矯揉造作之嫌。不管稱呼什麽吧,反正是一種消遣方式,它有益無害,不花分文,這就是,別老用眼睛去注意人家,而要用耳朵去聽。我不是要你去監聽,或者從頭到尾、一字不漏地偷聽別人的談話,我完全不是這個意思。這個遊戲的要點是,抓住人家談話時從耳邊一飄而過的半句話甚至幾個字就行了,然後自己發揮想象力。街上的行人交談起來常常很隨便,絕不會想到會被人聽到,因此,他們會說出往往最荒誕不經、最讓人記得住的話。如果你恰巧從旁邊經過,常會聽到幾句表麵像是毫無意義、其實十分有意思的話。

50年代的一天,我在梅迪遜大街停下來,等著亮綠燈好過馬路。這時,兩個男人走到我的一側,兩個姑娘走到我的另一側,當時我心裏有事,根本沒想聽他們講什麽。正當紅燈換綠燈時,一個男人對另一個很認真地說:“咱們還可以從瑞士再搞到一百萬。”而兩個姑娘中的一個咯咯笑著說:“後來,她又嫁了另一個男人!”餘下的內容就靠你自己去補充了。又有一次,在四十九大道和派克大街的路口,一個大胖子(幾乎附在我耳邊)說:“成千上萬保險金,這下連一個鋼鏰兒都不值了!”過了一會兒,一個模樣很俊但顯得心煩意亂的母親彎腰對一個約莫五歲的小男孩說:“不過,親愛的,你的兩個爸爸都愛你呢!”有時,一鱗半爪、稍縱即逝的談話比這些更為直截了當,聲音大得像卡車把一滿車砂石傾倒進坑道裏:“興許會犯法,但不是辦不到。”(在四十七大道和第六大街的路口)一個溫和得像甜食果凍一樣的聲音說:“穿羊皮貼身內衣,老天爺,那不像頭戴呼吸器的潛水員嗎?”(在五十二大道和第三大街的路口)

說外國話的人,一般都自以為他們的講話誰也不懂。我認識一位女士,她是在阿根廷出生、長大的。她再不肯坐紐約的地鐵,因為她無法忍受那些男乘客用他們以為她聽不懂的西班牙語對她的長相和體形評頭論足。一個星期天,我散步到聯合國大廈附近,看見一對風度優雅、四十出頭的夫婦迎麵走來:他們衣著講究,派頭十足,一望而知是外交界人士。他們倆悠閑自在,漫步徜徉著,處於無人打擾的平靜中。然而,就在他們走到我的身邊時,男的忽然轉過臉,對著女的幾乎是憤怒地說道:“?Dinero!?Dinero!?Siempre dinero!”(西班牙語)“錢!錢!老是錢!”可那女的連頭都沒歪一下。

一旦你的耳朵適應了捕捉人們談話中的隻言片語,那麽,幾乎不管你在哪裏都可以玩玩這個遊戲。一天,我在倫敦工人區閑逛,隨便進了一家小酒店。剛推開轉門,便聽到一陣哄堂大笑。我正要吩咐來一杯濃淡合宜的啤酒,話未出口,就聽一人大聲說:“老山姆這家夥真怪!那天他光著身子,下麵隻係那麽一條疝氣帶,就跑到考文特花園去散步了!”

在雞尾酒會上,也不妨試試這個手段,難是難點,不過值得一試。通常,在我剛剛被莫名其妙地介紹和一個婦人相識後,總是一邊聽她眉飛色舞、滔滔不絕地說話,一邊支起耳朵聽我的前後左右發出的四五個不連貫的句子。比方說,她正在告訴我林肯中心的根本問題是什麽,與此同時我還聽見別人講“……他跟她講,他要把她宰了,他險些真的幹了……”或者“……欠出版界所有人錢……”,等等。

荷馬有個經久不衰、被人用濫的比喻:“生著翅膀的語言。”上述的那些隻言片語就長著翅膀。它們宛如蝴蝶在空中飛來飛去,趁它們飛過身邊時一把逮住,真是件樂事。有的蝴蝶也許帶刺,但那刺絕不是為你準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