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張床
(美)蘭斯頓·休斯\文 陳瑞蘭\譯
我常聽人說,“換了張床,我就睡不著”。對這樣的人,我既感到納悶兒又感到驚詫,還稍許懷有羨慕之情。納悶兒和驚詫的是,換張床這麽小小的變化居然能讓人不能入睡;羨慕的是,有的人居然生活得如此安定,以致睡不得陌生的床。按最保守的估計,我盤算我至少睡過上萬張陌生的床。
兒提時,我就經常寄膳在外,被送去住在親戚家、養育我的親人家或是家人的朋友家。而我的家庭也總是遷移,所以我從幼年起就睡慣了五花八門的床鋪,比如鄉下又大又厚的羽絨床、城市裏的坐臥兩用沙發、帳篷內的帆布床。還有堪薩斯城裏我叔叔的那張能夠拉長的理發椅子。要是換張床就睡不安實,那麽我這輩子就會有數不清的不眠之夜,而睡眠卻是我的癖好。
以今年1948年為例,我睡過的地方就很多,從加拿大的蒙特利爾到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奧爾良,從佛羅裏達州的聖彼得斯堡到華盛頓州的斯波坎,還有從北卡羅來納州的伊麗莎白城到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可以說,沒有任何地方能夠讓我不得安睡。從一月份以來,我睡過火車上的下鋪、上鋪、單人隔間和臥室,還在飛機飛過高山及沙漠時睡在斜傾的機座上。在任何移動的物體之內,不論是汽車、火車還是船隻、飛機,我都能睡得死死的。我還能在看電影、聽演講和觀賞戲劇時入睡,更不必說在音樂會上了——隻是我認為在音樂會上睡覺沒有禮貌,才盡力保持頭腦清醒。
有時候我還聽人說:“我得抱著本書,看得累了才能入睡。”我多麽羨慕這樣的人呀。但願我也能在夜裏躺在**看上個把小時的書,可是我往往看不完一頁就睡著了。為了合上書再關上燈而保持清醒,這可是麻煩透頂的事了。
我認識很多晚上喝了咖啡就睡不著的人。我真希望咖啡對我也能起這種提神作用。偶爾我在夜深時喝上幾杯咖啡,可是仍然照睡不誤。再說,我上了床,向來不做夢。我還不必心裏計數以求入睡。有幾次我試了試,看看能否數到一百,但沒有一次能數到超過三十六。我既然睡熟了,當然對數數也就不會感興趣了。
有一次,我經曆了一件刺激神經的事,一位當內科醫生的朋友為我開了一些安眠藥。那天夜晚,我暗自想:“要是失眠,我就服用一片。”於是我把藥瓶子放在床頭。我這一覺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而且根本沒有服用安眠藥。我認為,我是那種需要服用如何保持清醒而不是服用怎樣進入睡眠狀態的藥物的人。在西班牙內戰期間,我剛到馬德裏的第一個夜晚,佛朗哥就下令狂轟濫炸,可是我睡得連身都沒翻。
隻有一次在中東,我住在一家旅館裏,鄰室中的口角聲把我吵醒了,原來那位女士的男朋友正在指控她和她所豢養的狗私通。噢,還有一次是在中亞的撒馬爾罕。那天拂曉,窗外的一群駱駝像炸了窩似的互相爭鬥起來。它們尖厲地嚎叫著,直叫得使我驚醒過來之後,那車隊的主人才降服它們。然而我一般是吵不醒的;就算醒過來,也是昏昏沉沉的。所以我一向佩服那些早晨睜開眼就活蹦亂跳的人。
有些作家告訴我,他們一大清早起床,早餐前就工作三四個小時。這時能寫出極為精湛的東西,因為清晨五點鍾思緒最活躍。我對他們實在是欽佩得五體投地。對於像愛迪生那樣的人,隻要睡上四五個小時就能精力充沛地投入創造性活動,我更是無比崇敬。不幸的是,我的體質天生與他們大不相同。十個小時的睡眠才讓我覺得舒服;睡十二個小時,我的精神才真正複原。我認為,至少睡八小時才生活得下去,這是我的不幸;另一方麵,我認為,我很幸運,因為我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一張**安安穩穩地睡上一覺。除了那次的確被鄰居的口角吵醒,還有那次在車隊出發前被窗外打架的駱駝吵醒,我真的可以說,我睡過上萬張床而沒有一夜是失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