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律

於是一個律師說:可是,我們的法律怎麽樣呢,夫子?

他回答說:

你們喜歡立法,

卻也更喜歡犯法。

如同那在海濱遊戲的孩子,勤懇地建造了沙塔,然後又嬉笑地將它毀壞。

但是當你們建造沙塔的時候,海洋又送許多的沙土上來,

等你們毀壞那沙塔的時候,海洋又與你們一同哄笑。

真的,海洋常和天真的人一同哄笑。

可是對於那班不以生命為海洋,不以人造的法律為沙塔的人,又當如何?

對於那以生命為岩石,以法律為可隨意刻石的鑿子的人,又當如何?

對於那憎惡舞者的跋人,又當如何?

對於那喜愛羈軛,卻以小牛和林中的麋鹿為流離顛沛的人,又當如何?

對於自己不能蛻脫,卻把一切蛇豸稱為**無恥的老蛇的人,又當如何?

對於那早赴婚筵,飽倦歸來,卻說“一切筵席都是違法,那些設筵的人都是犯法者”的人,又當如何?

對於這些人,除了說他們是站在日中以背向陽之外,我能說什麽呢?

他們隻看見自己的影子。他們的影子,就是他們的法律。

太陽對於他們,不隻是一個射影者嗎?

承認法律,不就是佝僂著在地上尋跡陰影嗎?

你們隻向著陽光行走的人,那種地上的映影,能捉住你們嗎?

你們這乘風遨遊的人,那種風信旗能指示你們的路程嗎?

如果你們不在任何人的囚室門前,敲碎你們的鐐銬,那種人造的法律能束縛你們嗎?

如果你們跳舞,卻不撞擊任何人的鐵鏈,你們還怕什麽法律呢?

如果你撕脫你們的衣裳,卻不丟棄在任何人行的道上,有誰能把你帶去受審呢?

阿法利斯的民眾啊,你們縱能悶住鼓音,鬆卻琴弦,但有誰能禁止那雲雀高唱?

我心裏憂傷,因為隻有那求自由的願望也成了羈飾,你們再不以自由為標杆、為成就的時候,你們才是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