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佛學真相一覽
我在寫作本書的時候,並沒有想把書名叫作《為什麽佛學是真的》。但是完成全書之後,我意識到書中的論據恰恰論證了我所認為的佛學核心觀點的可信性——至少是證實了“自然主義”佛學的核心觀點,這也是“西方”佛學的主要關注點。因此,盡管有些惶恐(原因顯而易見),但我還是用了這個書名。
為了打消疑惑,確保使用這個書名恰如其分,我整理了本書支持的一些佛學觀點,這個清單或許對讀者有用。於是就有了下麵列出的要點,這裏概略歸納了本書中的論證,並標注了相應的章節。
我所列的“真相”並不都是佛教教義,有一些更像外賣食品,包含了佛學思想明確的隱含意義。但是我認為,所有這些真相都有堅實的現代科學為確證,包括現代神經科學和心理學,特別是進化心理學,即重點關注了自然選擇如何塑造人類思維的研究。
說到現代科學提供的切實確證,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要理解科學能夠提供的支持能達到這個限度。任何科學理論都不可能像數學理論一樣,得證為真。然而毫無疑問,如今有些理論有大量的證據佐證,出於實用目的,我們就可以認為這些理論已經得證為真。比如,我認為自然選擇理論的真實性要遠高於99.99%——這對我來說就已經足夠了。但是有些理論相比其所在領域的主流理論顯得證據嚴重不足。
這樣說來,我們所謂的一種科學理論為“真”,嚴格來講是指它有切實的確證為支撐,且迄今並無確鑿證據證偽。這也是本書書名提出佛學的核心觀點為“真”的含義。這些觀點有現成的確證——在某些情況下是壓倒性的確證。我在本書中概略傳遞出一些信號,體現出我對各種佛學觀點真實性的信心。當然,我認為佛學對人類境況的主要判斷——關於人類為何痛苦、為何會使他人痛苦的基本認識,更寬泛一點講,關於大腦如何運轉、我們如何改變大腦運轉方式等基本點方麵的認知——足以支撐本書書名的合理性。
好了,不再絮叨,下麵列出一些佛學“真相”:
1.人類經常無法看清世界,這導致了他們痛苦,也給身邊他人帶來痛苦。對世界的這種誤解,代價很高,形式多種多樣,在不同的佛學文本中也有多種不同的描述。
2.人類更傾向於從實現目標的過程中獲得持久的滿足感,而不是著眼於事實,這一點早已廣為人知。這種錯覺,以及由此出現的不斷渴求的思維,從自然選擇的角度講是合理的(參見第一章),但這絕不是終生快樂的真正秘方。
3.“苦”(Dukkha)是生命的一部分,在平凡人生中不斷重複。如果按慣常翻譯,將dukkha簡單純粹地翻譯成“苦”,可能還不太容易引起共鳴,相比之下,將其理解為很大程度上的“不滿足”就更可信了。包括人類在內的生命體,經由自然選擇的篩選,對環境本能的反應就是要將事物變得“更好”(以自然選擇的角度來看)。這也就意味著,在某種程度上,它們無時無刻不在搜尋令其不快、不舒服和不滿足的東西。由於“不滿足”從字義上講就包含了些許苦,所以想象“苦”帶來不滿足,反而更令人相信人生中作為苦的“苦”無處不在。(參見第一章和第三章。)
4.“四諦”(Four Noble Truths)中辨識“苦”的本源——貪愛(tanha),譯作“渴愛”或“渴望”或“欲望”——從進化角度來看是合理的。你或許會說tanha正是自然選擇嵌入動物思維的,使其不能對任何事物保持長久的滿足感(參見第一章)。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詮釋“貪愛”,它不僅是追求並占有令人愉悅事物的欲望,還是逃避令人厭惡事物的欲望,這樣看來,說“貪愛”是痛苦的源頭就更合理了(參見第十三章)。顯然,如果將與厭惡情感相聯係的痛苦拋開,痛苦就會減少很多。
5.我們不一定要被造成“苦”的兩種基本情感——“貪愛”的兩麵,對事物的執著渴求和厭惡——所困。通過正念冥想等方法能夠放鬆它們的束縛。徹底、永久的解放——舊時所謂的“涅槃”——到底能否實現,人們莫衷一是,但是毫無疑問,生命因冥想實踐而發生轉變。需要強調的是,不被渴求或厭惡的情感所束縛,並不是說要情感麻木,也可以是培養出與情感的不同聯係,可以更有選擇性地決定傾向哪種情感。其實這種修正後的聯係可以突出某些情感,比如驚奇、憐憫和美感。(參見第二、第五、第八、第十、第十三和第十六章。)
6.我們對“自我”(self)的本能理解,往好裏說也是有誤導性的。我們很容易就將所有想法和情感都認作“我們的”,是我們的一部分,但事實上這種關聯是隨機的。認識到這種關聯的隨機性,學著通過冥想減少這種關聯,可以減少痛苦。理解為什麽自然選擇在人類頭腦中嵌入各種感覺(參見第三章),有助於證實不應盲從感覺指引這個觀點,可以幫助我們選擇接受哪一種感覺的引導。要培養這種決斷能力,就要嚴格遵從佛教著名的“無我”思想的務實呈現,即佛陀開悟之後第二次講經對“無我”理念的闡釋。(參見第五章。)
7.關於佛陀第二次開示——稱“自我”本不存在——更詳盡且更通俗的解讀,在各種各樣的佛經中以多種多樣的形式呈現。最常見的一種解讀——沒有所謂的作為首席執行官的“自我”,沒有“行為的行為者”,也沒有“思想的思考者”——能夠得到現代心理學的有力佐證。現代心理學顯示,意識中的自我對我們行為的掌控比看起來要弱得多。有許多心理學家,尤其是進化心理學家,認為大腦具有“模塊”模型,這與“沒有首席執行官自我”的觀點恰好吻合。這種模型有助於解釋資深冥想者的一種普遍理解:“想法自我思考”。總之,我所謂的“內在”無我體驗——這種體驗會使你懷疑對自己的思想和感覺的“所有權”,使你開始懷疑平時認為控製所有這一切的首席執行官的“你”到底存不存在——既有實驗心理學的佐證,也符合自然選擇是如何塑造大腦的流行觀點。(參見第六、第七、第八章。)
8.我所謂的“外在”無我體驗——自我周圍的束縛都解除,或從某種意義上感覺這一切束縛本來就是幻覺——並不像“內在”無我體驗一樣有堅實的實驗和理論實證。事實上,我想說,總體上講,外在體驗不像內在體驗一樣容易得到證明,因為外在體驗更像形而上學(從主流哲學中形而上學的意義上講,而不是有其他特異的含義)而不是心理狀態。與此同時,從進化生物學角度思考,自我的界限有其隨意性,因而,感覺到自我的界限變得模糊,和我們平時感覺到自我界限一樣,並沒有更不準確。(參見第十三、第十五章。)
9.拋開一般認知中“自我”的形而上學和其他方麵的有效性,還有一點道德有效性的問題。特別是對自我界限的意識變得模糊(或許會與“內在”無我體驗相結合,降低了自私衝動的認同感),使得“我的”利益不再明顯淩駕於他人利益之上,這樣狀態下的人是否更接近道德真相?我認為,進化生物學的理論是支持這種認知的。(參見第十五章。)
10.從佛法的空性角度來看,我們直覺地感知到物體和生物具有“本質”,這其實是一種幻覺。具體來講,這種幻覺是由自然選擇植入人體的,它從達爾文主義對機體有利的角度辨識事物的重要意義。(參見第十、第十一章。達爾文主義相比傳統佛教,對空性思想的支持角度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也可以相容。)在事物上看到本質並不一定會使我們遭受痛苦,也不一定會給他人帶來痛苦,但是這種可能性還是有的。特別是從“本質主義”角度看他人和其他群體,可能會引導我們樂見或造成他人的痛苦(參見第十二章)。因此要認識到“本質”其實是一種感性構架,並非現實,有其價值,結合冥想實踐抑製本質感”,或是有選擇地接納,效果更佳。宣稱摒棄了本質感的資深冥想者,即宣稱全麵理解了“空”或“無相”的人,普遍看起來都很快樂,而且依我有限的經曆,他們都是仁愛之人。(參見第十三章。)
11.前述關於本質和本質論的觀點可作為一個更廣泛的命題的例證,即不能清晰地看世界不僅會導致我們自身的痛苦,還會引發惡行,造成他人無謂的苦痛。或者換一種積極的表述:看清世界,不僅能使我們更快樂,而且能使我們更道德。這並非必然的因果。有些優秀的冥想者(顯然)很快樂,但是,(明顯)是大惡之人。盡管如此,在使我們遭受痛苦的心理動力和使我們惡意對待他人的心理動力之間,依然存在著足夠的緊密聯係,因此佛學教我們減輕或終結苦痛的方法往往不僅能使我們更快樂,還能使我們變成更好的人。這種道德上的進步不能得到保證,這是冥想教導通常與佛學中特別強調的道德指引相結合的原因之一。(參見第十六章。)
12.很多佛學教義,包括在此列出的一些,可以總結為“認識條件作用”,這裏的“條件作用”可以大概翻譯成“因”。正念冥想使我們能更多地留意造成個人行為的事物——留意感知是如何影響我們的內在狀態,某些內在狀態又是如何影響其他內在狀態以及行為的。冥想還會留意到情感在這個影響鏈中承擔的關鍵角色——這個角色是由自然選擇塑造的,似乎把情感設計成大腦程序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冥想實踐不僅使我們留意到這些影響鏈,而且給我們力量,幹預並改變這些影響鏈。從很大程度上講,這就是佛學所謂的解放:切實地逃脫束縛著我們而且我們往往視而不見的影響鏈。(參見第十四章。)
上述就是我證明本書“為什麽佛學是真的”這一標題合理性的一些主要想法。如果你要問“佛學為什麽是真的”這個問題最簡單的答案,那就是,因為我們是自然選擇造就的動物。關於自然選擇植入我們頭腦中的那些傾向性,早期佛學思想家在科學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做出了相當了不起的評價。如今,根據對自然選擇的現代理解,以及對自然選擇造就的人類大腦的現代理解,我們可以為這些佛學思想家的評價提供新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