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在玉米地裏撿了個野生男子

想到此處,宋明月便拿出三分之一的土豆,打算上門感謝一下常氏,順便去村頭讓郎中看看她開了瓢的腦袋瓜。

還沒走出地下糧食庫,門口就傳來兩隻藏獒凶巴巴的吼叫聲,還有婦人和小孩驚恐的叫喚聲。

宋明月加快步伐出去,抬腳踢了踢兩隻藏獒大屁股,並嗬斥,“住嘴!”

“嗷嗚~”

兩隻大家夥瞬間閉上大嘴獠牙,乖巧地趴在門兩邊,甩甩尾巴,跟兩座石獅子似的閉眼小憩。

巧了,來人正是常氏和她的兒子阿虎。

“明月?你,你好了?”

常氏見兩隻大狗安靜了,這才扶著哭成一臉小花貓的阿虎站起身,膽怯著走上來。

宋明月笑著點頭,“是好了,就是後腦勺有點疼,可能要去看一下郎中,不知道蘭嫂能帶我去一趟嗎。”

常氏欣喜得又是哭又是笑,“倒是老天顯靈了,你娘走了,你又好了,那些個惦記著你家惡霸的歪心思就落空了。”

她擦擦眼淚,攀住宋明月單薄的肩膀,又讓阿虎去抓宋明月的另一邊衣服,小心翼翼地扶著她出門。

“走走走,嫂子這就帶你去看郎中,順便讓那些個掉進錢眼子的人瞧瞧,我們明月好了,已經不是讓他們隨隨便便欺負哄騙的小姑娘了。”

果然,一路上遇到七七八八上來搭腔的村民,得知宋明月癡傻好了之後,一個個跟吃了一嘴臭翔,一步三回頭著折返自家院子,遺憾地盯著宋明月遠去的背影。

經過常氏家門口時,宋明月頓步,把裹在衣擺裏的土豆拿出來,“蘭嫂,這是我娘生前讓我給你的,隻是這段時間……唉,所以現在才帶來,你會收下的吧?”

原主娘生前和常氏交好,兩家時常交換糧食。

宋明月怕常氏不接受她的謝意,便拿原主娘來做幌子,讓常氏收下。

常氏又紅了眼眶,提起衣擺接過宋明月的土豆,叮囑阿虎,“看好你姐姐,娘去去就來,別讓壞人欺負你姐姐。”

阿虎笑嘻嘻地牽住宋明月的手,聲音洪亮,“知道了娘,我一定會保護好姐姐的。”

然而,常氏剛一進門,就撞上了自家大嫂,餘氏。

“喲,哪來這麽多土豆啊?”不等常氏說話,餘氏便朝屋內嚎了一嗓子,“爹,娘,好弟妹給家裏添了些土豆呢,你們快出來看看。”

常氏性子軟,平時沒少被這位大嫂壓榨,可畢竟是一家人,她也沒好說什麽。

屋外,宋明月聽得眉心一蹙,俯身將小小的阿虎抱起來往裏走。

張家人的德行,宋明月清楚得很。

尤其是常氏的公公婆婆,好吃懶做就算了,還整天在大房的唆使下,壓榨二房,以至於常氏的丈夫張棟梁每天起早貪黑,四處賣豆腐給家裏補添家用。

宋明月故意搶在常氏公公婆婆明搶之前開口,“蘭嫂,怎麽了這是?”

餘氏和這對顛公顛婆臉上皆是一震,顯然是沒想到往日那個癡癡傻傻的宋明月變回了正經人。

往日宋明月都是畏手畏腳躲在她娘身後,腦袋也總是垂得低低的,藏在頭發裏,看不出樣貌。

今天倒是挺直了腰杆,露出一張被她娘養得白白淨淨的臉蛋。

畢竟是個16歲的姑娘,該發育的也都發育了,自然生得亭亭玉立,樣貌俏麗。

常氏有些為難道:“明月,你可能需要等我一會兒了,我把土豆分一分。”

說得好聽是分一分,難聽一點是直接上手搶。

這向來是大房的拿手好戲!

“可是昨晚我娘托夢給我,這土豆一定要安全交到你手上啊。”宋明月說著,無辜地掃了眼其餘三人,“昨晚是我娘頭七,她既然托夢給我,就一定有她的道理,大嫂和伯公伯娘真的要分嗎?”

“聽說頭七剛過的亡魂,會遊離在親人和交好之人身邊,你們真的不怕吃了,我娘半夜找上門要說法嗎?”

無論是現代還是古代,農村人都極信鬼神,更怕染上晦氣。

聽宋明月這麽一說,三人再貪也不敢上手去要,笑哈哈著揭過去了。

宋明月意猶未盡地繼續乘勝追擊,眼往下一撇,嘴一抿,一副被欺負狠了的模樣。

“伯公伯娘若是想要,那我再回家拿些過來便是,反正我一個沒爹沒娘的小姑娘,就算餓死在寒冬臘月,也沒人知道。”

常氏的公公眼尖,瞅見兩邊籬笆牆豎著幾隻耳朵聽動靜,立馬罷罷手,結束了這個話題。

“既然是明月她娘給二房的,那二房就好好收著,遂了安息之人的一片好心。”

要是讓村裏人知道他們張家欺負一個剛剛沒了娘的小姑娘,那他張家的臉麵往哪兒擱。

於是,家長裏短的糧食爭執在宋明月的一番胡言亂語下,沒了下文。

待常氏把土豆放回屋裏出門,三人繼續朝村頭走去。

“明月,你娘昨晚真的托夢給你了?”

真真假假,誰信就是真。

避免常氏回去跟她丈夫說漏嘴,好不容易放回屋裏的土豆又被大房給聽了拿去。

宋明月索性借著原主娘的名頭應道:“是啊,我娘托我跟蘭嫂說聲謝謝,還讓我幫忙照顧照顧我們阿虎呐。”

*

看完郎中,頭裹麻布的宋明月回到家中又休整了半天,昏沉沉的腦袋終於恢複了明朗。

她簡單蒸了一鍋的饅頭,順手丟了幾個給大毛小毛墊肚子,留小毛看門,帶著大毛去打探原主娘留下來的‘江山’。

周圍一團轉,全是玉米地和稻田。

玉米地長勢不錯,現在葉子還帶著綠,想來還沒到深秋,放在現代應該是十月份左右。

就是這稻田嚴重缺水,長得歪瓜裂棗的,不過打下來足夠她撐過寒冬臘月了。

“汪汪汪——”

濃密的玉米地裏,傳出大毛陣陣急促的叫喚聲。

宋明月聞聲而去,入目的,是一襲玄袍男子,空氣中還散發著一股難聞的血腥味。

長手長腳,身材高大,目測八尺有餘(八尺約等於180cm)。

三千墨發,濃眉俊臉,正閉著眼睛倚在田埂邊上,身上到處都是紅豔豔的刀傷,鮮血涓流。

胸膛上插了兩隻直挺挺的利箭,看得宋明月一股子肉疼。

野外受傷的野生男子不要撿,不僅會惹來殺身之禍,還要倒貼錢財消災。

宋明月不是爛好人,沒理由讓自己惹上一身腥,便打算去喊村長過來幫忙。

正當她扯住大毛的耳朵就要往外走,男子悠悠睜開一雙帶血絲的眼睛,無力地拽住宋明月的褲腳。

“姑娘留步,幫個忙。”

聲線嘶啞,難聽至極,想來受傷非常嚴重。

宋明月輕輕撥開男子滿是傷痕的手,出聲安撫,“我去幫你喊人。”

“留步……”男子不顧身上的傷,掙紮著起身,攥緊宋明月的褲腳,似在祈求,“別喊人,我會報答你,我會……報答……你,別喊……”

男子聲音漸漸弱下去,最後雙眼一翻靠在宋明月腿上,沒了意識。

又是上好的玄袍,又是腰間別玉,還不讓她喊人,怕是權貴人家的公子。

在古代,唯有皇家和權貴別碰,一不小心就會命喪黃泉呐。

尤其是宋明月這種不喜拘束的性格,若是接近這類人,怕是熬不過初期就被噶了。

而且這家夥還是被追殺的,危險隱患極大。

宋明月做了會兒心裏鬥爭,長長歎了口氣,終究還是認命地馱起身材高大的男子,一瘸一拐著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