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愛情本身又該如何解釋呢?說真的,我也不知道。

“淩晨三點。四月的夜晚,佇立窗前,那麽溫柔;天上的繁星,凝視著我,那麽深情。我太幸福了,睡不著覺!

“我的全身,從頭到腳,十分奇妙,不可思議。這會兒難以分辨,沒有工夫,也懶得去分辨,不管它了。是啊,如果從鍾樓一頭紮下來,或者聽說自己中了二十萬盧布彩票,這時候你能說出自己的感受嗎?能做得到嗎?”

我愛上了薩莎,一個十九歲的姑娘。寫給她的情書大概就是這樣開頭的。開頭我寫了五遍,每次寫完又撕了,一張信紙全部劃掉,然後重新抄一遍。寫這封信,差不多可以寫一篇小說了,而且還要趕著交稿。這倒不是因為我要把這封信寫得更細膩、更熱烈、更長一些,而是因為當我坐在安靜的書房裏,凝視窗外時,我的思緒不禁信馬由韁,希望一直寫下去,沒有盡頭。字裏行間有她的倩影。似乎很多精靈和我同桌,也在寫信,也像我那樣天真快樂,傻裏傻氣,麵帶微笑。我一邊寫信,一邊打量我的手。上次她壓了一下,現在還有點疼,不過很溫馨。轉移視線,我看見那綠色旁門的格子。我和薩莎告別時,她會透過格子看著我。和她道別時,什麽也不想,隻是欣賞她的背影,就像每個正派男人傾慕漂亮女人一樣。透過格子,看見她的兩隻大眼睛,我終於明白我戀愛了。這是天作之合,按部就班,該做什麽就做什麽。

我把情書封好,慢慢地穿上衣服,悄悄地走出家門,輕輕地投入郵筒。還有什麽比這更開心的呢?天上沒有了星星,東方露出了一條長長的魚肚白;昏暗的屋頂上方,幾片雲彩點綴其間。魚肚白慢慢擴散,天快亮了。整個城市還在沉睡,不過水車已經出來了,遠處的工廠響起了汽笛聲,工人們要起床了。站在濕漉漉的郵筒旁,你會看見一個守夜人,身穿鍾形皮襖,拄著手杖,十分笨拙。他全身僵硬,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如果郵筒知道它能決定人的命運,就不會如此謙卑。至少我就差點親吻它了。我打量著,心想郵政才是世界最大的恩賜!

如果你曾經墜入愛河,我懇求你記住:情書投進郵筒後,你如何急急忙忙跑回家,迅速鑽入被窩,相信明天一早醒來,就會想起昨天發生的每件事情,就會興奮地望著窗戶,而白天的亮光卻急不可耐地透過窗簾鑽進來。

現在言歸正傳。第二天中午,薩莎的女仆給我送來一封信:“我很高心務必請你今天到我家來我等你。你的薩。”

一個逗號也沒有。她幹脆不用標點符號,她把“高興”寫成了“高心”。整封信——包括信封——讓我內心充滿柔情。她的字寫得歪歪斜斜、忸忸怩怩。我仿佛看到了薩莎走路的樣子,還有微笑時揚眉動唇的神情……可是信的內容卻讓我有點失望。第一,我的信可是充滿詩意,她不該這麽回答;第二,為什麽要我到她家呢?呆呆地看著她的胖老媽、兄弟們和窮親戚,然後我倆才有時間獨處。他們才不會替你著想。如果旁邊有個半聾半聰的老太婆,問這問那的小女孩,即使你如何興奮激動,也隻能憋住,還有什麽比這更讓人厭煩的呢?我讓女仆帶回一封信,要薩莎到公園或林蔭大道約會。她欣然同意。真是心有靈犀。

下午四點多,我循著公園最遠、最茂密的方向走去。公園裏一個人也沒有,約會地點本來可以近一些,林蔭道或涼亭裏,可是女人談情說愛才不喜歡隨隨便便呢。一不做,二不休,既然約會,就找個最偏遠、最難走的叢林,不過那裏倒有可能遇到壞人或醉鬼。我看見薩莎了,她站在那兒,背對著我。她的背影讓我看懂了很多秘密。她的後頸、後背,還有連衣裙上的小黑點仿佛都在說“噓……”。姑娘穿著素花連衣裙,外麵披著薄鬥篷,臉上戴著白麵紗,顯得愈發神秘。我不想驚擾她,於是踮著腳走過去,和她竊竊私語。

現在看來,我並沒有約會細節那麽重要。讓薩莎醉心的,與其說是見麵,倒不如說是約會的浪漫驚喜、樹蔭下的寧靜氛圍、我的親吻和誓言……她似乎一直都很清醒,沒有忘情,也不會如癡如醉,表情很詭秘。真的,如果換作張三李四,她照樣感到幸福。如果這樣,那又如何知道有人在愛你呢?這究竟是不是真愛?

離開公園,我帶著薩莎來到我的住所。心愛的女人來到單身公寓,就像生活有了美酒和音樂。照例會談到未來,但那種自信自強卻沒有了邊兒。訂計劃、訂方案,還不是中尉,就奢談將軍。海闊天空,胡說一通,聽者才會充滿愛意,忽略生活,言聽計從。男人有幸,熱戀中的女人總會失去理智,卻對生活一無所知。她們隨聲附和,麵色蒼白,充滿敬畏,哪怕是瘋子的話,也會奉為圭臬,執迷不悟。薩莎專心聽我講話,很快就心不在焉,她並不理解我。我談到未來,她隻對外在感興趣。要是解釋計劃和方案,那簡直是在浪費時間。她關心的是房間在哪兒,糊什麽牆紙,為什麽選立式鋼琴而不是三角鋼琴,等等。她仔細打量我桌上的小物件,看看照片,聞聞香水瓶,從信封上揭下舊郵票,說她留著有用。

“幫我搜集舊郵票吧!”她滿臉嚴肅地說道,“一定喔!”

後來她看到窗台有個核桃,就哢嚓一聲咬開,吃了起來。

“為什麽你不在那些書的後麵貼上標簽呢?”她瞅了一眼書架,問道。

“有什麽用?”

“喔!每本書都有編號。可是我該把書放在哪兒呢?你知道,我也有書。”

“你有些什麽書啊?”我問道。

薩莎揚起眉頭,想了一會兒,回答道:

“各種各樣。”

如果我問她有什麽想法、信念或目標,她照例揚起眉頭,想了一會兒,然後回答道:“各種各樣。”

以後,我照例送薩莎回家,離開她家,正式訂婚,就這樣持續到婚禮那一天。如果讀者允許我單憑個人經驗斷言,我會說訂婚之後很乏味,比結婚之後或者根本不訂婚要乏味得多。未婚夫啥也不是:他離開此岸,還沒到彼岸,還沒結婚,又不能說是單身漢,類似那個守夜人,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每天我隻要有空,就得趕往未婚妻家。去找她時,我總是帶著各種心願、期待、想法和建言。我總是想,隻要女仆開門,就會如釋重負、心情舒暢、煥然一新。但事實並非如此。每次到她家,就看見大家忙著準備愚蠢的嫁衣。(他們已經忙了兩個月,做出來的衣服還不值一百盧布。)到處都是熨鬥、蠟油、煤煙的味道,腳下踩著玻璃珠。兩個大房間都是麻布棉布,堆積如山。薩莎從布堆裏探出小腦袋,嘴裏銜著線。縫紉工歡呼我的到來,然後馬上把我送到餐廳,免得妨礙她們幹活,免得看見那些隻有丈夫才能看見的東西。我隻好坐在餐廳裏,和窮親戚皮緬諾夫娜說話。薩莎看起來很憂慮、很興奮,帶著頂針、一紮毛線或其他無聊的東西,就跑到我麵前。

“等一下,我馬上就來!”當我懇切地看著她,她就會說,“你猜怎麽著,可惡的斯捷潘妮達把那件薄紗裙的腰身弄壞了!”

我左等右等也不見她來,很生氣,於是帶著新手杖出門,在大街上遊**。有時候我想和未婚妻一起去散步,或者坐馬車兜風,不料她和嶽母站在大廳,穿戴整齊,拿著遮陽傘,準備外出。

“哦,我們要逛商場!”她說,“買點開司米,換一頂帽子。”

散步的計劃算是落空了!我隻好跟著兩個女人上街。陪女人購物,看她們討價還價,竭力馴服狡猾的店員,簡直無聊透頂。等薩莎翻遍一大堆布料,價錢砍到底限後,結果什麽也不買就走出商場,或者要店員剪一小塊布,我很難為情。

走出商場,她們又滿臉驚恐、忐忑不安、嘀咕不停,說什麽出錯了啊,東西沒買對啊,棉布印花顏色太深了啊,不一而足。

是啊,未婚夫很無聊。幸運的是,我算熬出頭了。

我已經結婚了。現在是傍晚。我坐在書房裏看書。薩莎坐在我背後沙發上,嚼著什麽東西,聲音很響。我想喝啤酒。

“薩莎,你找一下開瓶器……”我說道,“我不知道放在哪裏了。”

薩莎跳起來,在紙堆裏翻了一陣,火柴盒掉了,也沒找到開瓶器,然後坐下來,一言不發……五分鍾、十分鍾過去了……我口很渴,心裏很焦躁。

“薩莎,找一下開瓶器啊!”

薩莎又跳起來,把我旁邊的紙堆翻了一陣。她嚼東西翻紙堆很刺耳,就像在用銼刀……我站起來自己找。最後總算找到了,酒瓶打開了。薩莎坐在桌子旁邊,開始長篇大論。

“你最好讀點書,薩莎!”我說道。

她拿起一本書,在我對麵坐下,開始努嘴……看著她的小額頭和努嘴的樣子,我陷入了沉思。

“她快二十歲了……”我想,“如果和一個有文化的同齡男孩相比,會有什麽差異?男孩有學識、有信念、有頭腦。”

但我還是原諒她了,就像原諒了她的小額頭和努嘴的樣子。記得我以前追女人,隻要襪子有汙漬,說了句蠢話,或者牙齒不幹淨,就會拋棄她們。現在我原諒了一切:嚼東西的聲音啊,找開瓶器亂翻東西啊,邋邋遢遢啊,雞毛蒜皮的事情說個不停啊。不知不覺,我都原諒了,沒有勉強自己,好像薩莎的過錯都是我的過錯一樣。過去很多讓我煩惱的事情,現在反而讓我覺得很親切、很快樂。為什麽我能原諒這一切呢?那是因為我愛薩莎。愛情本身又該如何解釋呢?說真的,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