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節之學

北宋理學家,周、程、張、邵,同時並生。其中惟邵子之學,偏於言數。我國所謂數術者,為古代一種物質之學,前已言之。邵子之旨,亦不外此。其《觀物篇》謂“天使我如是謂之命,命之在我謂之性,性之在物謂之理”。又謂“數起於質”,“天下之數出於理”是也。(人性即精神現象,物理即物質現象,邵子以為二者是一。“數起於質”者,如謂筋肉發達至何種程度,即能舉何種重量;筋力衰弛,則舉重之力亦減是也。何以筋肉發達即能舉重,衰弛即不能?此則所謂“數出於理”之理。此理不可知。所謂“天之象數,可得而推,其神乃不可得而測”也。)

邵子之學,亦以《易》為根據。其所謂《易》者,亦出於陳摶。(朱震《經筵表》謂陳摶以《先天圖》傳種放,放傳穆脩,脩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蓋亦道家之學也。其《先天次序卦位圖》如下圖。

《八卦次序圖》,最下一層為太極。其上為兩儀。又其上為四象。又其上為八卦,其序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是也。以圖之白處,代《易》之一畫,黑處代《易》之一畫。是為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如是推之,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即成《伏皇先天六十四卦橫圖》。以六十四卦規而圓之,則成圓圖;割而疊之,則成方圖。圓圖以象天,方圖以象地也。

八卦方位,見《易》“帝出乎震”一節。與大乙行九宮之說合,見第二篇。據其說,則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乾西北、坤西南、艮東北、巽東南。邵子以為後天卦位,為文王所改。而雲:此圖為先天方位,為伏羲所定。其根據,為《易》“天地定位”一節。為之說者:謂此先天方位,“天位乎上,地位乎下,日生於東,月生於西,山鎮西北,澤注東南,風起西南,雷動東北,自然與天地造化合”也。

邵子之學,亦以陰陽二端解釋世界,而名陰陽之源為太極,其《經世衍易圖》所謂“一動一靜之間”者也。《觀物內篇》雲:“一動一靜者,天地之至妙者歟?一動一靜之間者,天地人之至妙者歟?”即指太極言之也。邵子謂“天生於動,地生於靜”,“動之始則陽生焉,動之極則陰生焉。靜之始則柔生焉,靜之極則剛生焉”。陰陽之中,複有陰陽;剛柔之中,複有剛柔,故各分為太少。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此天之體也。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此地之體也。日為暑,月為寒,星為晝,辰為夜,此天之變也。水為雨,火為風,土為露,石為雷,此地之化也。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此動植之感天而變者也。雨化物之走,風化物之飛,露化物之草,雷化物之木,此動植之應地之化者也。推之一切,莫不皆然。

邵子之說,皆由博觀物理而得。試問天何以取日月星辰為四象?地何以取水火土石為四體?曰:“陽燧取於日而得火,火與日一體也。”“方諸取於月而得水,水與月一體也。”“星隕而為石,石與星一體也。”“日月星之外,高而蒼蒼者皆辰,水火石之外,廣而厚者皆土,辰與土一體也。”何以不用五行,而別取水火土石?曰:“木生於土,金出於石。水火木金土者後天,水火土石者先天。後天由先天出。一以體言,一以用言也。”(邵伯溫《觀物內篇注》。案此實以五行之說為不安而改之耳。不欲直斥古人以駭俗,乃立先後天之名以調停之。其八卦之說,亦猶是也。故邵子之說,實可謂自有所得,非全憑借古人者。)日為暑,月為寒,星為晝,辰為夜,其理易明。水為雨,火為風,土為露,石為雷者?邵子曰:“其氣之所化也。”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者?邵子以動者為性,靜者為體。謂“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唱”,“陽能知而陰不能知(人死則無知者,性與體離也),陽能見而陰不能見”。能知、能見者為有,故陽性有而陰性無。“陽有所不遍,而陰無所不遍。陽有去而陰常居。”(邵子之意,凡知覺所及皆陽,出於知覺之外者皆陰。)無不遍而常居者為實,故陰體實而陽體虛。性公而明,情偏而暗。公而明者屬陽(陽動故公,能見故明。陰常居故偏,不能見故暗),故變於暑;偏而暗者屬陰,故變於寒。形可見,故變於晝;體屬陰,故變於夜也。(以上皆據《觀物內外篇》。〇邵子言哲理之作,為《觀物內外篇》及《漁樵問答》。《漁樵問答》,理甚膚淺,或雲偽物,蓋信。)其餘一切,皆可以是推之。此等見解,今日觀之,誠不足信。然在當日,則其觀察,可謂普遍於庶物,而不偏於社會現象者矣。中國數術之家,所就雖不足觀,然研究物質現象於舉世莫或措意之日,要不可謂非豪傑之土也。(邵子之學,二程頗不以為然。晁以道雲:“伊川與邵子,居同裏巷三十餘年,世間事無所不問,惟未嚐一字及數。一日雷起,邵子謂伊川曰:‘子知雷起處乎?’伊川曰:‘某知之,堯夫不知也。’邵子愕然曰:‘何謂也?’曰:‘既知之,安用數推之?以其不知,故待推而知。’”是邵子之數學,伊川頗不然之矣。明道雲:“堯夫欲傳數學於某兄弟。某兄弟那得工夫?要學,須是二十年工夫。”雖不如伊川謂不待數推而知,亦以數為非所急矣。朱子曰:“伊川之學,於大體上瑩澈,於小小節目上,猶有疏處。康節能盡得事物之變,卻於大體有未瑩處。”夫使如心學者流,謂直證本體,即萬事皆了,則誠無事於小節目上推。若如程朱之說,“人心之靈,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則一物之格未周,即致知之功有歉。邵子所用之法,固不容輕議也。)

邵子本陰陽剛柔變化之見,用數以推測萬物之數。其法:以陽剛之體數為十,陰柔之體數為十二。故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數凡四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數凡四十八。以四因之,則陽剛之數,凡一百六十;陰柔之數,凡一百九十二。於一百六十中,減陰柔之體數四十八,得一百十二,為陽剛之用數;於一百九十二中,減陽剛之體數四十,得一百五十二,為陰柔之用數。以一百五十二,因一百十二,是為以陽用數,唱陰用數,為日月星辰之變數;其數凡一萬七千有二十四,謂之動數。以一百十二,因一百五十二,是為以陰用數,和陽用數,是為水火土石之化數;其數亦一萬七千有二十四,謂之植數。再以動數、植數相因(以一萬七千二十四,因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動植通數;是為萬物之數。(求萬物之數,不本之實驗,而虛立一數以推之,亦物質科學未明時不得已之法也。〇《易》用九六,《經世》用十十二,皆以四因之。《易》之數:陽用九,以四因之,得三十六,為乾一爻之策數;陰用六,以四因之,得二十四,為坤一爻之策數。以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為乾一卦策數;以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四,為坤一卦策數。相加得三百六十,故曰:“乾坤之策,凡三百六十也。”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為三十二陽卦之策數;以三十二因一百四十四,得四千六百有八,為三十二陰卦之策數。二者相加,得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謂“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邵子之推萬物如此。至於人,則邵子以為萬物之靈。蔡西山嚐推邵子之意曰:“萬物感於天之變,性者善目,情者善耳,形者善鼻,體者善口。萬物應於地之化,飛者善色,走者善聲,木者善氣,草者善味。人則得天地之全。暑寒晝夜無不變,雨風露雷無不化,性情形體無不感,走飛草木無不應。目善萬物之色,耳善萬物之聲,鼻善萬物之氣,口善萬物之味。蓋天地萬物,皆陰陽剛柔之分,人則兼備乎陰陽剛柔,故靈於萬物,而能與天地參也。”其言最為簡約明了。《觀物內篇》曰:“人之所以靈於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人亦物也,一物當兆物;聖亦人也,一人當兆人。是知人也者,物之至者也;聖也者,人之至者也。”又曰:人之至者,謂其能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世觀萬世”。如是,則能“上識天時,下盡地理,中盡物情,通照人事”;則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蓋明乎宇宙之理,則措施無不當。宇宙之理,邵子之所謂物理也。(此“物”字所該甚廣。能觀者我,我所觀者,一切皆物)邵子謂人為萬物之靈,以其能通物理;謂聖人為人之至,以其能盡通物理而無遺也。

元會運世,歲月日時,乃邵子借數以推測宇宙之變化者。其見解與揚子《太玄》等同,特其所用之數異耳。其法:以日經天之元,月經天之會,星經天之運,辰經天之世。日之數一,象一日也;月之數十二,象十二月也;星之數三百六十,象一年之日數也;辰之數四千三百二十,一日十二時,則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時也。一世三十年,凡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是為皇極經世一元之數。《注》曰:“一元在大化之間,猶一年也。”更以日月星辰四者,經日月星辰四者,則其數如下:

以日經日 元之元 一

以日經月 元之會 一二

以日經星 元之運 三六〇

以日經辰 元之世 四三二〇

以月經日 會之元 一二

以月經月 會之會 一四四

以月經星 會之運 四三二〇

以月經辰 會之世 五一八四〇

以星經日 運之元 三六〇

以星經月 運之會 四三二〇

以星經星 運之運 一二九六〇〇

以星經辰 運之世 一五五五二〇〇

以辰經日 世之元 四三二〇

以辰經月 世之會 五一八四〇

以辰經星 世之運 一五五五二〇〇

以辰經辰 世之世 一八六六二四〇〇

至此而後數窮焉。《注》曰:“窮則變,變則生,生而不窮也。”《皇極經世》,但著一元之數,使人引而伸之,可至於終而複始也。此等思想,蓋以為宇宙現象,一切周而複始,特其數悠久而非人之所能知,乃欲借其循環之近者,以推測其遠者耳。朱子曰:“小者大之影,隻晝夜便可見”,即此思想也。

此等數術,其可信與否,渺不可知。即著此等書者,亦未必以為必可信,特以大化悠久,為經驗所不及,不得不借是以推測之耳。彼其信數可以推測宇宙者,以其深信“數起於質”一語也。此等數術家,視宇宙之間,無非物質;而物質運動,各有定律,是為彼輩所謂“數”。物質運動,既必循乎定律而不能違,則洞明物理者,固可以豫燭將來之變,此其所以深信發明真理,在乎“觀物”也。然今之所謂科學者,乃將宇宙現象,分為若幹部而研究之。研究愈精,分析愈細。謂其能知一部現象之原因結果則可;謂其能明乎全宇宙之現象,因以推測其將來,微論有所不能,並亦無人敢作此妄想也。然昔之治學問者,所求知者,實為全宇宙之將來。夫欲知全宇宙之將來,非盡明乎全宇宙之現在不可。全宇宙之現在,固非人所能知。夫全宇宙之現在,數術家所謂“質”也;全宇宙之將來,數術家所謂“數”也。明乎質,固可以知數。今也無從知全宇宙之質,而欲據一部分之質,以逆測其餘之質,以推得全宇宙之數焉,孰能保其必確?故彼輩雖據一種數以推測,彼輩亦未必自信也。此所以數術之家,各有其所據之數,而不相襲也。(無從推測之事,姑立一法以推測之而已。)

然則術數家之所謂術數,在彼亦並不自信;而世之迷信術數者,顧據昔人所造之數,謂真足以推測事變焉,則惑矣。邵子曰:“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術,則失於理。”此所謂術,謂私智穿鑿,強謂為可以逆測將來之術。所謂理,則事物因果必至之符。惟人於術,故失於理。邵子之說如此,此其所以究為一哲學家,而非迷信者流也。

術數家所用之數,固係姑以此為推,未必謂其果可用。假使其所用之數,果能推測宇宙之變化,遂能盡泄宇宙之奧秘乎?仍不能也。何也?所用之數,而真能推測宇宙之變化,亦不過盡知宇宙之質,而能盡知其未來之數耳。宇宙間何以有是質?質之數何以必如是?仍不可知也。故曰:“天之象數,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則不可得而測。”此猶物理學家言:某物之理如何?可得而知也。何以有是物?何以有是理?不可得而知也。又曰:“道與一,神之強名也。以神為神者,至言也。”此猶言宇宙之秘奧,終不可知;以不可知說宇宙,乃最得當之論也。此邵子之所以終為一哲學家,而非迷信者流也。

皇王帝霸,《易》《書》《詩》《春秋》,乃邵子應世運之變,而謂治法當如是變易者。《觀物內篇》曰:“昊天之盡物,聖人之盡民,皆有四府焉。昊天之四府,春夏秋冬之謂也;陰陽升降於其間矣。聖人之四府,《易》《書》《詩》《春秋》之謂也;禮樂隆汙於其間矣。”是也。

邵子求知真理之法,由於觀物。其觀物之法,果何如乎?曰:邵子之觀物,在於求真;其求真之法,則貴乎無我。《觀物內篇》曰:“所謂觀物者,非以目觀之也;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聖人之所以能一萬物之情者,謂能反觀也。反觀者,不以我觀物,以物觀物之謂也。”《行篇》曰:“物理之學,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強通。強通則有我,有我則失理而入於術矣。”以物觀物,謂純任物理之真,而不雜以好惡之情、穿鑿之見,即今所謂客觀;有我則流於主觀矣。

宇宙之原理,邵子名之曰道。雖以為不可知,然極尊崇之。故曰:“天由道而生,地由道而成,人物由道而行。天、地、人物則異,其由於道則一也。”道之所以然不可知,其然則無不可知。所以知之,觀物而得其理而已。故曰:“道也者,道也。道無形,行之則見於事矣。”又曰:“以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物。以道觀天地,則天地亦為物。道之道,盡於天矣。天之道,盡於地矣。天地之道,盡於物矣。天地萬物之道,盡於人矣。(天地之道盡於物,即理具於事,事外無理之謂。天地萬物之道盡於人,謂一切生於人心;無人,則無天地萬物,更無論天地萬物之理矣。)人能知天地萬物之道所以盡於人者,然後能盡民也。天之能盡物,則謂之昊天。人之能盡民,則謂之聖人。”此道之所以可貴也。(邵子曰“道為太極”,又曰“心為太極”,即“天地萬物之道盡於人”之說。)

世界之真原因唯一,而人之所知,則限於二。此非世界之本體有二,而人之認識,自如此也。此理邵子亦言之。其說曰:“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言天而不言地”雲雲,謂世之所謂二者,其實則一,特自人觀之,則見為二耳。“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自此推之,則世界現象,極之億兆京垓,其實一也。朱子所謂一本萬殊,萬殊一本,即此理。

世界之本體為一,而人恒見為二者,以其動也。動則入現象界矣。入現象界,則有二之可言矣。故曰:“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而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陰生陽,陽生陰,是以循環而不窮也。”人所知之現象,不外陰陽兩端。而陰陽之變化,實仍一氣之升降:降而升,則謂之陽;升而降,則謂之陰耳。然則世界之本體果唯一,而所謂陰陽者,亦入所強立之二名耳,其實則非有二也。此論與張橫渠若合符節。

世界之現象,人既為之分立陰陽剛柔等名目;至於本體,則非認識所及。非認識所及,則無可名。無可名而強為之名,則曰“神”。邵子曰:“氣一而已,主之者神也。神亦一而已,乘氣而變化。能出入於有無生死之間,無方而不測者也。”又曰:“潛天潛地,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又曰:“氣者,神之宅也。體者,氣之宅也。氣則養性,性則乘氣。故氣存則性存,性動則氣動也。”“出入於有無生死之間,不為陰陽所攝”,言其通乎陰陽也;通乎陰陽,則唯一之謂也。“潛天潛地,不行而至”,言其無所不在也;無所不在,則唯一之謂也。然又雲:“神乘氣而變化”,“氣者神之宅,體者氣之宅”,則形體即氣,氣即神,非物質之外,別有所謂神者在也。故邵子之論,亦今哲學家所謂泛神論也。

邵子曰:人能盡物,則謂之聖人。所謂盡物者,謂其能盡通乎物理也。人所以能通乎物理者,以人與物本是一也。故曰:“神無所在,無所不在。至人與他心通者,以其本一也。”

邵子之學,一言蔽之,曰:觀察物理而已。其《觀物外篇》中,推論物理之言頗多。雖多不足據(如雲:“動者體衡,植者體縱,人宜衡而反縱。”以是為人所以異於動物。又雲:“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又曰:“天之神棲於日,人之神棲於目。人之神,寢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也。”以是比擬天人,自今日觀之,俱覺可笑),然在當日,自不失為一種推論也。夫推論物理,極其所至,亦不過明於事物之原理而已。何益?曰:不然,果能明於事物之理,則人之所以自處者,自可不煩言而解。其道惟何?亦曰:“循理”而已。宇宙之原理,天則也;發現宇宙之原理而遵守之,則所謂循理者也。故程朱循理之說,亦與邵子之學相通也。《觀物內外篇》中,論循理之言頗多。如曰:“自然而然者,天也。惟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劉絢問無為。對曰: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時然後取,人不厭其取。此所謂無為也。”(此與周子“非不動為靜,不妄動為靜”之意同。)皆是。循理之要,在於無我。故曰:“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又曰:“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又曰:“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者也。”又曰:“時然後言,乃應變而言,不在我也。”又曰:“不我物,則能物物。”又曰:“易地而處,則無我。”夫人我何以不可分?以其本不可分也。人我何以本不可分?以其本是一也。何以本一?曰:神為之也。故曰:“形可分,神不可分。木結實而人種之,又成是木,而結是實。木非舊木也,此木之神不二也。此實生生之理也。”又曰:“人之神,則天地之神。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慎哉!”此邵子本其哲學,所建立之人生觀也。

《先天圖》亦曰《太極圖》,後人謂之天地自然之圖,又謂之太極真圖邵子之學,其原亦出於道家。宋時有所謂《先天圖》及《古太極圖》者。《先天圖》見趙?謙(謙,字古則,餘姚人。宋宗室。別號古老先生。《名山藏》作趙謙。雲洪武初聘修《正韻》)《六書本義》雲:此圖世傳蔡元定得之蜀隱者,秘而不傳。雖朱子亦莫之見。今得之陳伯敷氏。《古太極圖》,見趙仲全《道學正宗》(蓋以濂溪有《太極圖》,故加古字以別之。)乃就《先天圖》界之為八。宋濂曰:“新安羅端良願,作陰陽相含之象,就其中八分之,以為八卦,謂之《河圖》。用井文界分九宮,謂之《洛書》。言出青城隱者。”正即此圖也。

胡朏明曰:此二圖,蓋合二用、三五、月體納甲、九宮、八卦而一之者。蓋就《古太極圖》所界分者而觀之:則上方之全白者即乾,下方之全黑者即坤。左方下白上黑,黑中複有一白點者當離;右方下黑上白,白中複有一黑點者當坎。乾之左,下二分白、上一分黑者為兌;其右,下一分黑、上二分白者為巽。坤之左,下一分白、上二分黑者為震;其右,下二分黑、上一分白者為艮。所謂與八卦相合也。八卦分列八方,而虛其中為太極,所謂與九宮相合也。(案全圖為太極。左白右黑相向互為兩儀。白中有黑,黑中有白,合為四象。界而分之,則成八卦。)月體納甲,出魏伯陽《參同契》。以月之明魄多少,取象於卦畫,而以所見之方,為所納之甲。震一陽始生,於月為生明,三日夕出於庚,故曰震納庚。謂一陽之氣,納於西方之庚也。兌二陽為上弦,八日夕見於丁,故曰兌納丁。謂二陽之氣,納於南方之丁也。乾純陽,望,十五夕,盈於甲,故曰乾納甲。謂三陽之氣,納於東方之甲也。此望前三候,陽息陰消之月象也。巽一陰始生,於月為生魄。十六旦,明初退於辛,故曰巽納辛。謂以一陰之氣,納於西方之辛也。退二陰為下弦。二十三旦,明半消於丙,故曰艮納丙。謂二陰之氣,納於南方之丙也。坤純陰為晦。三十旦,明盡滅於乙,故曰坤滅乙。謂三陰之氣,納於東方之乙也。此望後三候,陽消陰息之象也。乾納甲而又納壬,坤納乙而又納癸者?謂乾之中畫,即太陰之精。望夕夜半,月當乾,納其氣於壬方,地中對月之日也。坤之中畫,即太陽之精。晦朔之間,日在坤,納其氣於癸方,地中合日之月也。徐敬可曰:“望夕之陽,既盈於甲矣,其夜半,日行至壬,而與月為衡。月中原有陰魄,所謂離中一陰者。平時含蘊不出,至是流為生陰之本,故其象為⊙,即望夕夜半壬方之日也。晦旦之陽,既盡於乙矣,其夜半,日行至癸,而與月同躔。月中原有陽精,所謂坎中一陽者。

平時胚渾不分,至是發為生陽之本,故其象為·,即晦朔間癸方之月也。離為日,日生於東,故離位乎東。坎為月,月生於西,故坎位乎西。至望夕,則日西月東,坎離易位。其離中一陰,即是月魄;坎中一陽,即是日光;東西正對,交位於中;此二用之氣,所以納戊己也。”此蓋仍方家修煉,注重坎離之故智,太極圖白中黑點,黑中白點,即其義也。胡氏謂:“此圖蓋真出希夷,儒者受之,自種放後,皆有所變通恢廓,非複希夷之舊。蜀之隱者,為得其本真。故朱子屬蔡季通入峽求之。”案朱子屬季通入峽購得《三圖》,見袁氏桷《謝仲直易三圖序》。而其圖仍不傳。胡氏謂此必其一,未知信否。然謂邵子之學,源出此圖,則說頗近之以此圖與《先天次序》《卦位圖》,若合符節也。此可見邵子之學,源出道家矣。黃黎洲《易學象數論》曰:“乾南坤北,實養生家大旨。謂人身本具天地,因水潤火炎,會易交易,變其本體,故令乾之中畫,損而成離;坤之中畫,塞而成坎。是後天使然。今有取坎填離之法:挹坎水一畫之奇,歸離火一畫之耦。如煉精化氣、煉氣化神之類,益其所不足,離得固有也。鑿竅喪魄,五色五聲五味之類,損其所有餘,坎去本無也。離複返為乾,坎複返為坤,乃先天之南北也。養生所重,專在水火。比之天地,既以南北置乾坤,坎離不得不就東西。”尤可見道家之說所自來。然邵子之學,自與養生家異。用其圖作藍本,亦猶周子之借用《太極圖》耳。不得以此,遂誣邵子為方士之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