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藝術與倫理學
在我給瓦格納所作的序言中,我明確主張,構成人類基本形而上活動的,不是倫理學而是藝術,並在這本書的主要部分裏,做了幾個提示的陳述,大意是說唯有用審美的名詞,才能證明生活的意義。事實上,在全書中我給所有過程賦予了純粹審美的意義,不論是隱含的還是明顯的。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說他是一個神,最高藝術家之神,與道德無關,不顧一切地從事創造和破壞,無所關心地在他所做的或不做的事情中表現自己,憑借自己的行為擺脫由於富足和內在矛盾傾向所帶來的困擾。
這樣,在每一刻中,都使世界表現為神所具有的精神緊張和不斷鬆懈,為那隻能通過幻象獲得解救的偉大受苦者投出一種永遠新奇的幻影。我們固然可以立刻排斥這個藝術的形而上學,把它看作閑談或誑語。然而,它早已在它的主要特點中預示那極不信任和蔑視的精神,後來這種精神極力反抗任何一種對生活作道德解釋的企圖。
在這裏,我們也許是曆史上第一次發現,一個處於“超善惡”的悲觀主義:一種為叔本華終生猛烈攻擊的“立足點的錯誤”,一種不把倫理學擺在唯心論者所謂的現象中,而擺在了“虛幻騙人的東西”中的謬誤。從這個觀點來看,道德變成一種為達欺騙目的的單純捏造物,充其量隻是一種藝術的虛構。如果從最壞的方麵說,它是一種侵害的欺詐。
這個反道德傾向的深度可以借我對基督教所持的謹慎和敵意的沉默而加以估計,基督教是倫理學方麵曾經產生過的最過度的變異形式。我在那幾頁中所提出的對世界強作審美的解釋和說明,把它們置於與基督教理論相反的一端,而基督教理論乃是一種在主旨上服務於道德的,使用抽象標準的理論。例如上帝的絕對真理,這種真理將所有藝術都丟棄在虛偽的領域,而在這樣做時,也表示反對藝術。
我時常強烈地感覺到那個觀念和價值係統中所含有的對生命的猛烈仇視,我也感覺得到,為了符合它的各種前提,這種係統痛惡藝術。因為藝術與生命都是完全依憑光學法則,依憑觀景和幻象的。通俗地說,兩者都依憑必然的錯誤。自始以來,基督教就使生命自我嫌惡,隻是這種嫌惡以偽裝的姿態出現,以所謂“另一個”和“更好的”生命觀念來裝飾。
這是對“世界”的一種厭棄,對感情的一種詛咒,對美和情欲的一種恐懼。這是用來誹謗人生的一種超越。這是一種渴望,渴望消滅一切努力直到最後的安息為止。所有這些曲解,加上基督教所謂“除道德價值以外全無用處”的那種不妥協的主張,經常使我覺得這是“毀滅意誌”所采取的一種最危險、最邪惡的方式,無論如何,也是一種病入膏肓、陰鬱、疲憊以及生物由於缺乏陽光而變蒼白的象征。同時,通過倫理學,尤其是基督教的絕對倫理學得知,生命永遠是錯誤的,所以我們就會很自然地說,我們必須把它覆蓋在重重輕蔑和不斷否定之下;我們必須把它看成不僅不值得我們期望的對象,而且其本身也是絕對沒有價值的。
另外,說到道德問題,道德不可能是否定生命的意誌嗎?不可能是一種隱秘的破壞本能嗎?不可能是一種誹謗的原則嗎?不可能是一種減縮的動力嗎?不可能是完結的開始嗎?不可能是“最大的危機”嗎?於是在那些日子裏,在這部問題書裏,我的生命本能與倫理學對抗,並且建立一種激烈的傾向於審美的相反理論,來對抗基督教對生命的誹謗。但這還需要一個名字。由於我是語言學者,也就是說由於我是一個研究文字的人,所以我非常隨意地以一個希臘神之名即狄俄尼索斯為它命名,誰又能知道反基督者的真正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