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One 黴運,總會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悄悄地降臨 金雞街上的三隻麻雀旅館01

早上七點,巴黎,金雞街。街上傳來一陣怒吼,這人一聲連著一聲,吼個不停,都快讓人窒息了。這是莫斯太太在街上跟住在三樓的一個房客說話。莫斯太太經營的一家小旅館,就在我對麵。她穿著一雙木底鞋,沒穿襪子,灰色的頭發披散著。

莫斯太太說話了:“該死的賤人!跟你說過多少回了,別在牆紙上擠臭蟲,你怎麽就是不聽?你不會以為自個兒把這旅館買下來了吧,嗯?你怎麽就不能像別人那樣把它們從窗戶扔出去?真是個爛女人!”

三樓的女士回話了:“呸!你這頭臭母牛!”

這時,周圍的窗戶“砰”的一聲都打開了,半條街的房客都跟著吼起來,什麽樣的怪聲都有。過了十分鍾,這些人突然都不作聲了,原來走過來一支騎兵中隊,大夥兒不叫了,轉而去看這些兵。

我簡單描述了一下這種情景,隻是為了讓讀者對金雞街的脾氣有點兒了解。在這兒,可不是隻有爭吵,不過要是每天早上不這麽吵上一兩回,這個早上就過不去。爭吵聲,街上流動攤販寂寞的叫賣聲,孩子們在礫石路上追搶橘子皮時發出的吵鬧聲,晚上鬧哄哄的唱歌聲以及垃圾車散發出的惡臭就讓這條街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這條街很窄,像是一條深穀,它兩旁都是高高的房子。房子個個像患了麻風病一樣,站姿都是那麽奇怪,東倒西歪,像是在倒塌的過程中突然凝固了似的。這條街上到處都是旅館。租客擠滿了旅館,大多是波蘭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館下麵有些小酒館,隻須花上一先令就能喝個大醉。每個星期六的晚上,這兒的男人有三分之一都會喝醉。有的為了女人大打出手,幹粗活兒的阿拉伯人住得最便宜,為了解決長期積攢的恩怨和紛爭,他們常常聚在一起密謀,想方設法幹掉對方,多數時候用椅子,有時也用轉輪手槍。到了晚上,警察來巡街,隻能兩個一起來。這地方很吵,不過在這吵鬧和肮髒中卻住著很多開商店、麵包店、洗衣店等等此類店鋪的法國人,他們話不多,不動聲色地攢錢。這地方可以說是巴黎貧民窟最好的寫照了。

我住在三隻麻雀旅館。旅館共五層,又黑又髒,還很擁擠,房東用木板隔出40間屋子。屋子很小,曆來就沒有打掃過,髒得不行,房東F太太很忙,沒時間幹這種活兒。牆麵很薄,薄得像做火柴梗的木片,為了隔音,房東讓人在牆上貼了一層又一層粉紅色的紙,年頭兒多了,紙都變得鬆鬆垮垮的,裏頭藏著不少臭蟲。靠近房頂的地方,有一長排臭蟲在行軍,像一隊士兵那麽威武。到了晚上,這些餓瘋了的家夥就都下來找食吃了,沒辦法,房客們過幾個小時就得起來一回,對它們進行一番大屠殺。有時臭蟲太多了,房客們采用的辦法便是用硫黃熏它們,把這些家夥趕到隔壁的房間;而住在隔壁的人呢,又用同樣的辦法把它們趕回來。這地方真是髒透了,卻很溫馨,有點兒家的感覺,F太太和她的丈夫人不錯,每周的房租從30法郎到50法郎不等。

這兒的房客都是流動性的,屬於“漂一族”,外國人居多,來的時候行李也不帶,待上一周就又不見了蹤影。幹什麽的都有,補鞋匠、泥瓦匠、石匠、賣苦力的、學生、妓女、撿破爛兒的……有些窮得簡直不可思議。一間閣樓裏住著一個來自保加利亞的學生,做一些很漂亮的鞋子,然後由雇用他的老板拿到美國市場上去賣。從早上6點到中午12點,他得一直坐在**做鞋子,半天做十幾雙,掙上35法郎,下午還要去索邦學院上課。他學的是神學,神學書的書麵朝下攤開散放在堆滿皮子的地板上。另一間屋子裏住著一位俄國女士和被她稱為藝術家的兒子。這位女士每天工作16個小時,在一家織襪廠織襪子,每雙能賺四分之一法郎,可她的兒子,每天卻穿得體體麵麵的,在蒙帕納斯街上的咖啡館裏晃**。另外一間屋子裏住著兩個完全不同的房客,一個上白班,一個上夜班。還有一間屋子,住著一個寡婦和她的兩個成年女兒,她們正是花錢的時候。

我住的這家旅館裏有些很古怪的人。這些怪人掉進了生活孤寂的溝壑中,齊聚在巴黎的貧民窟,拒絕過正常、體麵的生活,讓自己一直處於半瘋癲狀態。貧困讓他們獲得了解放,讓他們**不羈、無所拘束,正如錢把人們從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來一樣。還有些房客的怪誕舉止已經到了用語言無法描述的程度。

比方說羅基爾夫婦吧,這兩個衣衫襤褸、長得像侏儒一樣的老人幹的行當可不一般。他們過去常在聖米歇爾街上賣明信片。奇怪的是,這兩個家夥賣明信片的時候並不光明正大地賣,而是把明信片密封起來賣,就好像賣的是**照一樣。其實呢,明信片上無非是盧瓦爾河的風景畫。買家當時並不知道這事,事後才知道,不過也不會有什麽抱怨。羅基爾夫婦每周差不多能賺100法郎,卻生性吝嗇,想盡辦法節衣縮食,一分錢掰成兩半花,讓自己時刻處於半饑餓、半醉酒的狀態。他們的屋子臭氣熏天,別人站在一樓就能聞見臭味,據F太太說,四年來這兩個老家夥就沒脫過衣服。

還有一個叫亨利的家夥,是個管子工,個子很高,留著一頭鬈發,總是一副憂鬱的模樣,穿上他那雙長筒工裝靴,那是相當羅曼蒂克。亨利的特別之處在於他可以連續幾天一句話也不說,除非為了工作不得不說。就在一年前,他還是一個司機,待遇不錯,攢了些錢。一天,他戀愛了,可那姑娘拒絕了他。亨利一氣之下踢了她幾腳,沒想到的是,這麽一來那姑娘竟愛上了他,而且還愛得死去活來。他們在一起住了兩個禮拜,把亨利辛辛苦苦攢的1000法郎花了個一幹二淨。然後這姑娘在外麵有了人。亨利拿起一把刀,把她胳膊的上半部分紮傷了,為此蹲了六個月的監獄。誰承想,這姑娘被紮傷以後,就變得比以前更愛亨利了。接著,兩個人重歸於好,並商定等亨利刑滿出獄後買輛出租車,然後就結婚,安定下來。但隻過了兩個禮拜,這姑娘又紅杏出牆了。亨利出獄後竟發現她已懷上了別人的孩子。這次亨利沒有用刀子紮她,而是取出所有的積蓄,喝了個爛醉,並因為酗酒滋事又蹲了一個月的監獄。出獄後,亨利就成了一名管子工。從那兒以後,再也沒有什麽事能勾起亨利說話的興趣。要是有人問他為什麽幹這行,他就會閉口不答,隻是把兩個腕子交叉到一塊,那意思是說腕子被手銬鎖住了,然後腦袋猛地向南邊一伸,指向監獄的方向。亨利的運氣真背,似乎一天的工夫他就變成傻蛋了。

下麵我要說的這個怪家夥叫R先生,是個英國人。他一年中有六個月跟父母住在普特尼,剩下的六個月住在法國。在法國,這家夥每天都要喝四升酒,星期六則要喝六升。有一回,R先生不辭勞苦,一路奔波到亞速爾群島,就因為在整個歐洲那兒的酒最便宜。這家夥挺紳士的,很有教養,從不對人動粗,從不吵鬧,人也從來沒清醒過。他會一直在**躺到中午,然後從下午一直到晚上,就坐在小酒館的某個角落裏,一個人默默地、不緊不慢地喝個沒完。這家夥喝酒的時候總喜歡沒完沒了地談論古家具,聲音聽上去倒是挺文雅,隻是有點兒娘娘腔。在這一片兒,除了我之外,R先生就是唯一的英國人了。

在這一片兒,這樣的怪人還有很多:比如來自羅馬尼亞的朱爾斯先生,明明戴著一副假眼卻從不承認;來自利穆讚的石匠弗雷克斯先生;出了名的守財奴羅克爾先生(這人在我來之前死掉了);還有撿破爛兒的老勞倫,常常在隨身攜帶的一張小紙條上不停地寫自己的名字。要是有時間,寫下這些人的故事倒是蠻有趣的。我想寫這些人的故事,可不是僅僅出於好奇。他們可是下麵我要講的這個故事的全部。我要寫貧窮,還有我在這個貧民窟第一次和貧窮接觸的過程。這個地方,連同它的肮髒和古怪的生活,首先是一堂關於貧窮的生動的實物教學課,其次才是我的經曆所依托的一個背景。正是因為這些,我才想寫寫自己對這兒的生活的看法。

查理的愛情

說到這兒的生活,還是讓我先說說三隻麻雀旅館下麵的那些小酒館。酒館小小的,方磚鋪地,一半位於地下,裏麵擺著幾張被酒浸濕的桌子,牆上掛著一幅描繪葬禮的畫,上麵寫著“概不賒欠”。酒館裏麵,係著紅腰帶的工人們正用大刀子割香腸;來自奧弗涅的F太太肥胖臃腫,看上去頗具男子氣概,她整天都在喝馬拉加葡萄酒,說這對她的胃有好處;還有人玩骰子賺開胃酒喝。唱機裏播放著《草莓和覆盆子》,還有關於馬德隆的歌,她說:“整個軍團我都愛,我怎能嫁給一個當兵的?”還有人當著大夥兒的麵公然調情,真是讓人震驚。每到傍晚,旅館裏有半數的房客都會在小酒館裏碰見。我多希望倫敦也有這麽帶勁兒的館子。

酒館裏奇怪的交談無處不在。在這兒我想舉查理的例子,這人也是一個怪人。

離家出走的查理年紀不大,有點兒文化,家裏時不時給他寄來一些匯款單,他就靠這個活著。查理又白又年輕,粉紅色的臉頰,一頭柔軟的棕發,的確是個帥小夥兒。他的嘴唇不是一般的紅,不是一般的濕潤,真像紅櫻桃。他的腳很小巧,胳膊短得出奇,手上長著小肉窩兒,就像嬰兒的一樣。說話的時候,這家夥總是手舞足蹈,沒個穩當勁兒,他的精神似乎過於興奮,青春的活力過於充沛,他想停都停不下來。現在是下午三點,酒館裏除了F太太和一兩個沒工作的閑漢外再沒有別人。但對查理來說這無所謂,跟誰說都行,因為他總是喋喋不休地談論自己。查理的口才相當了得,頗具演講家的風範。那些話從他的舌尖滾著往外冒,他那對短胳膊還不時來回揮舞著。他的眼睛很小,跟豬的差不多,卻閃動著十足的熱情。不知是怎的,人們見到這樣的人總是心生厭惡。

他正在談論愛情,他最愛說的就是這個。

“啊,愛情,愛情!女人把我毀了,徹底把我毀了。22歲那年,我被女人折磨得筋疲力盡,徹底完了。可我都學到了什麽,還有什麽深邃的智慧是我沒掌握的?掌握真正的智慧,成為一個通曉詞匯最深意義的文化人,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是多麽偉大的一件事啊!

“女士們,先生們,我猜你們一定都很悲傷。然而生活是美好的,你們千萬不能這樣。高興點兒,我求你們啦!

往你們的碗裏倒滿美酒。

我們別再像這樣想著她們!

“啊,生活多麽美好!聽著,先生們,女士們,我要把我的經曆和盤托出,一點兒也不保留。我要跟你們說說什麽是愛情,什麽是真正的感受,什麽是更高級的、更高尚的快樂,這一點隻有文化人才能明白。我要跟你們說說我生命中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唉,那段日子已成過去,那時我還知道什麽是快樂。如今一切很有可能都消失了,甚至連追求快樂的願望也一同消失了。

“聽著,那是兩年前,那時我的哥哥在巴黎,他是一個律師。我的父母讓他去找我,讓他帶我出去吃個飯。我和我哥哥彼此恨著對方,但他不想違背我父母的意願。我們在一起吃著,他連喝了三杯波爾多葡萄酒,醉得快不行了。我攙扶著他回旅店,路上我買了一瓶白蘭地。回到我哥的住處後,我讓他喝了一杯,說這能讓他清醒點兒。他喝了,等他喝完,他就像個大病突然發作的人那樣,倒在了地上,醉死過去。我把他扶起來,讓他依靠著床邊,然後將他的兜翻了個遍。我找到了1100法郎。錢一到手,我就急匆匆地下了樓,跳進了一輛出租車,溜了。我哥哥不知道我住哪兒,我安全了。

“一個人有了錢該去幹什麽?也許有人會自然而然地想到去逛窯子。但你們不會把我想象成那種隻會追求**欲的粗人吧?拜托,真該死,我可是個受過教育的人,是個文化人。知道嗎?兜裏揣著1100法郎,我可成了一個講究的人。直到午夜時分,我才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我跟一個18歲的小夥兒見了麵。他非常聰明,我們倆談得很投機,有種一見如故的感覺。他穿著不俗,叼著香煙,留著一個美國式的發型。我們倆在一家遠離主街的小酒館裏徹夜長談,那地方安靜得很。我們倆相知,我說的是那個小夥兒和我。我們倆談這談那,無所不談,還談論到了自我娛樂的方式。後來,我們倆叫了一輛出租車,一起坐車走了。

“出租車在一條小巷裏停了下來。這條巷子很窄,很偏僻,隻在盡頭亮著一盞煤氣燈。石路上有很多黑色的小水坑。小巷一側是女修道院高高的圍牆,看上去很乏味。那個小夥兒把我引到一棟高高的房子跟前,這房子有些坍塌,百葉窗拉著。然後他敲了幾次門。沒過一會兒,門內響起一陣腳步聲,接著又聽見有人在拉門閂,門開了一個小縫,一隻手伸出來。那是一隻又大又彎曲的手,掌心向上伸到我們的鼻子前麵,那意思是想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