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誘惑”:高學曆連環殺手
1973年12月6日,美麗的麥肯尼公園迎來了冬日的寒冷,到處呈現出蕭索的景象,但仍有幾個年輕人在公園中散步、閑聊。在公園一隅,當一個年輕人經過那裏時,發現了一具被肢解的屍體,嚇得魂飛魄散。他慌忙招呼附近的人,隨即有人向FBI報了案。
FBI探員聞訊趕到了案發現場,法醫對受害者的屍體進行檢查後發現,死者是被人勒死的,並遭到凶手的性侵。殘忍的是,凶手還將死者的喉嚨割開。FBI對案發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查,但並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後來經調查得知,死者是15歲的凱西·迪瓦恩。
一個月後,當FBI正在調查這起凶殺案時,又有一名受害者喬尼·莉茨的屍體被人發現。經過法醫現場勘查發現,這起凶殺案與麥肯尼公園的案件在作案手法上極其相似。因此,FBI懷疑這兩起案件是同一個凶手所為。可是,這僅僅是他們的猜測,並沒有得到進一步的證實。
1974年1月31日,有人向FBI報案稱,一個名叫琳達·安·希利的女生在居住的公寓中失蹤了。接到報案後,FBI立刻趕到琳達所住的公寓。在搜查時發現,琳達的枕頭上有血跡,但是床墊和枕套卻不見了;在琳達的衣櫃中,有一件睡衣的領口也殘留著血跡。
除此之外,FBI再也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這讓FBI陷入了困境,不知該從何處著手調查。同時,他們無法預測,失蹤的琳達是被人綁架了,還是已經被凶手殺害。
不久,類似的失蹤案在美國華盛頓、猶他、俄勒岡等地也時有發生。FBI在調查這些案件後發現,失蹤者大多是年輕的白人女性,單身、留著長發、身材修長,獨自一人居住在公寓中;失蹤的時間都是晚上,而且她們穿著隨意,不像是出門與朋友約會的樣子。
FBI對這些案件展開深入調查時發現,很多目擊者的說法不一:有的人稱,曾看見失蹤的女孩與一個手上纏著繃帶的男子交談;有的人稱,曾看見一個腿上打著石膏的男子向一些年輕的女孩詢問問題;還有的人說,曾看到一個男子聲稱自己的車壞了,向年輕女孩尋求幫助。
雖然目擊者的說法不一,但FBI在調查的過程中還是掌握了一條關鍵但用處不大的線索。兩名女孩珍妮絲·奧特和丹妮斯·尼斯倫是在同一天失蹤的,而且在她們失蹤前,有目擊者曾看到她們與一個長相英俊的男子交談過,還聽到那名男子介紹自己叫泰德。可是,失蹤的這兩名女孩彼此並不相識,這表明凶手是在一天之內犯了兩起案件。
因此,FBI懷疑這個名叫泰德的男子正是他們一直追查的凶手。不過,在美國名叫泰德的男子數不勝數,如果要調查的話,對FBI來說,簡直是大海撈針。同時,FBI難以確定的是,泰德是不是凶手所使用的化名,如果是這樣的話,調查起來更是難上加難。
當FBI正準備深入調查這個名叫泰德的嫌疑人時,一個名叫卡羅·德洛克的女生戴著手銬,慌慌張張地跑到了警察局中,她心有餘悸地對警察哭訴道:“快救救我!一個叫羅斯蘭的警察要殺我!”可是,警局中根本沒有叫羅斯蘭的警察。待她的情緒平靜下來後,警方才搞清楚事情的原委。
當天卡羅在書店看書時,一個相貌英俊的男子走過來對她說,他剛剛在外麵看到有人偷她的汽車。當時,卡羅以為他是書店的職員,於是就跟著他一起出了書店。
可是,到了停車場,那個男子卻稱自己是警察,需要卡羅到警察局協助他調查一起汽車盜竊案。卡羅有些遲疑,那名男子看出了卡羅的懷疑,便拿出自己的證件,聲稱自己是羅斯蘭警官。
雖然卡羅依然心存疑惑,但還是跟著他上了車。當車子行駛在路上時,卡羅發現汽車並沒有載著她朝著警局的方向開去,而是去了相反的方向,這讓她感到更加疑惑和不解。她正想問那名“警察”問題時,他卻突然停下車,用手銬將卡羅拷住。此時,卡羅非常害怕和擔心自己的安全,但她很快讓自己冷靜下來,伺機尋找逃脫的機會。後來,她趁那個“警察”不注意,立刻打開車門跳了出去。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她被送到了附近的警察局。
聽完卡羅的敘述,警方懷疑,那個自稱是羅斯蘭警官的男子很有能就是幾起凶殺案的凶手泰德。
1975年8月16日,鮑勃·海伍德警官在鹽湖城的公路上巡邏時發現一輛褐色的甲殼蟲汽車從身邊開了過去。可是,在當地巡邏已久的鮑勃對本地的車輛相當熟悉,他從來沒有見過那輛甲殼蟲汽車。因此,經驗豐富的鮑勃覺得非常可疑,他準備上前攔住那輛車,按例詢問一下。
可是,當那輛甲殼蟲汽車的車主發現有警察追上來時,他立刻加速前進,想要擺脫警察的追趕。這讓鮑勃感到更加可疑,他一邊加速追了過去,一邊打電話請求支援。結果,開過了兩個路口,鮑勃才將那輛車逼停。此時,支援的警察們也趕到了現場。
鮑勃走到那輛車旁邊,示意車主拿出證件並下車。鮑勃接過駕駛證件,看到上麵的名字是西奧多·羅伯特·邦迪,抬頭看那個車主時,他發現這是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
隨後,警方對邦迪的汽車進行了搜查。結果發現,邦迪的車後排竟然沒有座位;行李箱中有手銬、電線、繩子、一根撬棍以及一個用絲襪做成的麵具等。最後,警方以涉嫌盜竊罪將他逮捕。
但對邦迪深入調查時,他車內的那雙手銬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那副手銬與之前報案的卡羅·德洛克手上的手銬一模一樣。而且,卡羅曾對警方說起,那個自稱是羅斯蘭的警察開著一輛甲殼蟲汽車。因此,警方懷疑邦迪並不僅僅是涉嫌盜竊車輛,他可能與之前的幾起凶殺案也有關聯。
於是,警方通知卡羅前來警局認人。結果,如警方推測的那樣,邦迪正是那個自稱是羅斯蘭的“警察”。在後續的調查中,警方還在邦迪的車中找到了幾名受害者的頭發。警方掌握的大量證據都指向邦迪就是一係列凶殺案的罪魁禍首。於是,當地警方將這些信息反饋給FBI。在掌握足夠的證據後,FBI決定起訴邦迪犯有謀殺罪。
邦迪在接受審判前被關押在監獄中,但非常有心計的他很快獲得了獄警和檢察官的好感。不久,他就被允許到監獄的圖書館中看書。在圖書館待了一段時間後,他開始醞釀越獄計劃。因為圖書館的戒備比較鬆懈,邦迪成功地逃脫了,並在附近的小鎮上“逍遙快活”了幾天,很快,他就被警方抓了回來。
邦迪的出逃讓警方對他進行重兵看守,雖然他依然能夠去圖書館看書、查閱資料,但他被戴上了手銬腳鐐,而且還有警員貼身跟隨。可即使如此,邦迪仍然沒有放棄他的逃跑計劃。在準備了7個月後,趁看守他的警員鬆懈時,他將書和一些雜物放在**,用被子蓋住,偽裝自己在睡覺,然後偷偷地鑽到事先打通的天花板隔層中。趁人不注意時,他潛入警員休息室,換好警服後,大搖大擺地走出了監獄的大門。
逃脫後的邦迪更加肆無忌憚:綁架並殘忍地殺害了一位21歲的年輕女孩。另外,他還偷走他人的甲殼蟲汽車。根據這一線索,警方再次將邦迪抓捕,並讓他接受審判。但精通法律的邦迪卻不接受判決的結果,一次次為自己上訴,堅持了十年之久。最終由於證據確鑿,西奧多·羅伯特·邦迪由於殺害了多位年輕的女性而被判死刑。
其實,真正被他殺害的人數遠不止這些,據FBI估計,邦迪曾在美國十幾個州殺害35~60名年輕的女性,他利用自己英俊的外表,將這些女孩騙到車子上或是無人的地方,將其殘忍殺害。因此,在FBI的檔案中,邦迪的外號叫“漂亮的**”。
在邦迪被判刑後,FBI犯罪心理學家對其殘忍性格的成因進行了分析和研究。犯罪心理學家認為,邦迪之所以成為一個殘忍而冷酷的連環殺手,與他不健全的童年和感情生活不順的經曆有很大的關係。雖然邦迪受過高等教育,而且還獲得過心理學的學士學位,但他卻壓抑不住內心的“邪惡之火”,抑製不住想要殺人的衝動。
邦迪是個私生子,他的父親是誰一直都是個謎。為了避免流言蜚語,外祖父便讓他跟自己的姓,並讓他稱呼自己為父親,稱呼親生母親為姐姐。
在邦迪年少時,由於性格比較害羞,而且不自信,因此他時常遭到其他同學的欺負,但他的學習成績卻相當不錯,還在華盛頓大學就讀過,並且在大學期間非常積極地參加社團活動。
後來,邦迪交代稱,他之所以那麽努力地學習,並全身心地投入社團活動,是想壓製內心的邪惡欲望,因為早在少年時期,在他的腦海中就存在強暴和性的念頭。那時,他的外祖父是教堂執事,經常會沒收很多色情書籍,因此,邦迪時常拿來翻閱。
FBI犯罪心理學家分析,一般來說,連環殺手的作案手法具有穩定性,但也會隨著時間和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邦迪的作案手法有兩種,一種是入室殺人,另一種是憑借自己英俊的外表,而且能說會道,將不少年輕的女孩騙到他的車子上,然後將其載到偏僻的地方行凶,而且還有淩辱屍體、分屍和拋屍的行為。從這些行為可以看出邦迪心理的殘暴和變態。
據邦迪交代,在被殺害的那些人中,至少有12個人的頭被他用鋸子割下來,然後將她們的頭放在家中一段時間,再將其丟棄。不僅如此,他還將一些受害者的頭放在女友家的壁爐中焚燒。後來,FBI探員確實在其女友家的壁爐中找到一些牙齒。
邦迪在上學時曾在一家雜貨店中打工,可是收入微薄,滿足不了他的開銷。於是,為了衣著光鮮亮麗,他開始實施最初的犯罪行為——盜竊。進入大學後,他為了能和追求的女孩一起遊山玩水、滑雪,依然靠偷竊來獲得金錢。可是,他喜歡的女孩最終還是拒絕了他,這讓邦迪深受打擊。與此同時,他知道了自己是個私生子,雙重打擊讓他幾乎崩潰。後來,他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變態、冷酷的連環殺手。
犯罪心理學家通過研究發現,邦迪與大多數連環殺手有很多共同的特點:從小沒有朋友,被孤立,總喜歡獨自一人待在家中;有偷竊的犯罪記錄;感情受挫,從而讓他化身為魔,雖然當時沒有爆發出來,但鬱積的時間越久,其行為就會愈發殘暴。
另外,有筆跡分析專家通過邦迪的筆跡分析他的性格和心理:在他的起始筆畫中有漫長的弧線出現,並且在每個單詞中都有所體現,尤其是單詞的左半邊體現得較為明顯,這表明邦迪對過去的事情滿懷憤恨;而散漫的筆跡、雜亂的節奏則表明他性格有缺陷;單詞之間的距離和空間都不規範,表明邦迪在與人交往時缺乏規律。
邦迪在寫“I”字母時會將其放大,表明他內心非常狹隘。另外,筆跡專家表示,字母“I”也象征著自我,從他所寫的字跡可以看出,邦迪內心很自我,對女性的看法不切實際,而且在他的心目中,沒有一個能與“母親”平衡的“父親”。
最後,筆跡專家總結,邦迪在寫放大的“I”字母時,僵硬的第一筆表明他在追求權力和控製,會為了實現某些目標而不擇手段。
【筆跡特征】
在很多案件中,辦案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會請筆跡專家對罪犯的筆跡進行分析,以此為調查人員提供有價值的線索。所以,筆跡學是一門科學。可是,有一些不了解筆跡分析原理的人卻認為筆跡學與手相學、麵相學一樣都是偽科學。
英語筆跡專家認為,每個人的字跡都有其獨一無二的特征和規律,包括字跡的大小、格式、傾斜度、寫字時的用力程度等。一般來說,格式和字母的大小寫非常重要,能夠從中提煉出很多信息。比如,大寫字母“I”以及小寫字母“i”中的點,它們含有的信息就非常豐富。
一般來說,大寫字母“I”象征著自我。如果將這個字母寫得很小,則表明書寫者缺乏自信,行為表現比較害羞;如果將其寫得龍飛鳳舞,則表明書寫者渴望得到他人的關注;如果將其寫得稍微向左傾斜,則表明書寫者喜歡欺騙他人。
而通過小寫字母“i”上的一點,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性格:如果字母上的點偏左,則表明書寫者在麵對抉擇時較為猶豫、謹慎;如果點偏右,則表明書寫者很有遠見;如果點居於中間,則表明書寫者很認真,卻缺乏想象力;如果將點與下麵的豎連在一起,則表明書寫者比較聰明,做事有計劃,有很強的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