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浩如煙海的犯罪史上,傳統意義上的絕大多數謀殺案或者暴力犯罪都是比較容易為人們所理解的。導致這些人(凶手)做出惡性犯罪行為的原因與我們日常所經曆過的基礎感情有關(憤怒、貪婪、嫉妒、仇恨、不公等),每當這些情感被激發到極致,就會迫使行為人做出犯罪行為。一旦行為人內心中的這些極端情緒得以釋放、排解(方式可能很凶殘),那他們的行為就會終止。雖然有人可能會遇害,但這也讓警方準確地掌握了凶手的作案動機和誰最可能是凶手的線索。所以,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警方破獲凶案的能力很強。隻要警方願意花費心思和精力去偵破案件,當時幾乎沒有他們破解不了的凶案。
到了近現代,人類社會“突然”(也可能是原來潛藏得很好,沒有為人們所察覺,再加上通訊不便和神學昌盛,人們會將這些殺手理解為“惡魔”或“鬼怪”)出現了一批特殊的殺手——係列性殺手或者連環殺手。這些人和傳統意義上的殺手不同,他們如果不被警方抓捕或擊斃,那他們就永遠不會停下實施犯罪的步伐。這種人的出現使警方在破獲惡性凶殺案的成功率上不斷下滑,他們是警方最感頭痛的對手。盡管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這也使得凶手的作案範圍由向熟人下手(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大多數凶殺案的作案對象與凶手都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係,而當時警方破獲凶案的成功率高達90%),轉變為向陌生人出手。這種轉變讓警方在偵破一些手段極為血腥、殘忍的凶殺案時,嚴重缺乏可供追查的線索或者凶手作案的動機(明顯的或合乎邏輯的)。即便在近現代,警察接受了更嚴苛的針對性培訓,擁有更精良的裝備和更為強大的輔助辦案設施,但這些因素依然不能使案件的偵破率上升。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不僅與凶手的行凶對象有關,還與凶手同樣在“學習進步”有關(很多凶手都會在作案之後改良自己的作案手法,尤其是近現代的係列性殺手,也就是連環殺手)。因此,僅依靠法醫所提供的檢驗報告是很難給予警方有效幫助的,他們必須掌握“新式武器”來應對現代社會中頻繁出現的連環殺手。
犯罪心理學研究表明:大多數殺手在作案的時候都會像動物捕獵時一樣,他們在芸芸眾生中選擇自己即將下手的目標,這些目標往往都有著一些與其他人不同的特點(比如最易得手),而這些特點就是凶手選定他們的原因。會選擇目標的凶手是最讓人頭痛的,他們會有目的性地觀察自己的“獵物”,他們從獵物所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中捕捉自己需要的線索(比如“獵物”的喜好、需要、個性等)。從心理學的角度講,大多數“成功”的殺手(連環殺手為主),通常都是精於此道的高手,這些人一旦選定“獵物”,就會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將“獵物”騙走或殺害,而這種捕獵的快感就是驅使這些凶手不斷行凶的罪魁禍首。這些係列性殺手通常都有著不同的“特性”,即便有些殺手在效仿某一位殺手的行為,他也會下意識地在作案過程中增添屬於自己的特點,這些特點就是警方需要掌握的關鍵。就像柯南道爾爵士(福爾摩斯係列小說的作者)所說的那樣:“特異性幾乎毫無例外的是一條線索,犯罪行為越普通、越沒有特色,就越難以被偵破。”
在現今社會中,如何準確掌握殺手的行為特點以及心理動向已經成為警方必須學習的內容。在這種情況下,針對罪犯的心理分析也就應運而生了。FBI專門組建了“調查支援部”(前身為“行為分析部”),該部門由從全國各地特工中挑選的最有經驗者或者卓有成就者組成。該部門通過凶手所采取的不同作案手法推測凶手的“特性”,並由這種特性分析警方該如何調查、追蹤、逮捕、審訊以及起訴凶手。選入該部門的特工在經過為期兩年的培訓後,就可以通過凶手的行為方式或者在案件的偵破過程中使用“前攝”(采用心理暗示,先一步誘使凶手按照警方的意願行事)手法,來尋找到凶手的作案動機或迫使凶手露出蹤跡。“像凶手一樣思考”是這些特工必須具備的素質之一,他們必須準確地分析出凶手的動機和即將做出的行為。
“調查支援部”的特工們通常會出現在警方缺乏線索或者弄不清凶手作案動機的時候,他們通過犯罪心理分析為警方指出隱藏在案件深處的“特性”,然後再根據“特性”抓到凶手。本書就是通過這些掌握了犯罪心理學方法的特工們,如何在FBI經手的案件中分析凶手的“特性”,又如何根據這些特性將凶手抓獲,來使大家對犯罪心理學、犯罪心理分析技術有一定的了解。雖然特工們看似神奇的“預知”能力,才剛剛以科學的形式運用到實踐中幾十年,但這半個世紀的實踐檢驗證實了犯罪心理學方法所特有的魅力和效力。現在,就讓我們在FBI特工們的準確分析中探索神奇的犯罪心理學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