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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回到達裏鎮的時候,年刊那邊出了點小事情。那個本來確定要去采集畢業典禮照片的女孩家出事了,她奶奶過世,所以不能來周一晚上的典禮現場,所以我去代替她的工作。
我正在拍攝人群的照片,這時我透過相機的取景器發現了雷娜的身影。她和詹姆斯的外公以及另一個男人坐在一起,之後才知道這個男人是詹姆斯的爸爸。她正在擺弄著她的相機,她肯定知道我看到她了,因為就在我拍她的瞬間,她也拍了我。我們倆都放下了相機,相視微微一笑。
樂隊開始演奏畢業典禮進行曲,這支總是讓我感覺有些壓抑的樂曲,很容易讓人想起一群護柩者抬著棺材在《威儀堂堂》進行曲中行進,而由湯姆·普杜學校不著調的樂隊來演奏這種護柩者行進樂曲的即視感就更強了。他們應該演奏更歡快的樂曲,比如史提夫·汪達的《更高之處》。如果這首歌太嚴肅的話,可以考慮小檔案樂隊的《悲歡交響曲》。如果威爾在的話,他肯定有無數個比我更好的建議。
我已經拍攝了過去兩屆的畢業典禮,典禮看起來都大同小異:一樣的海軍藍畢業長袍,同樣的畢業流蘇帽,在同一個禮堂。我們基本上可以直接用去年的照片,隻是沒人耍這種小聰明。不管怎麽說,我現在拍的照片也要在明年的鳳凰社年刊中才能出版出來,所以這或多或少都是一種作弊的行為。
畢業典禮結束後,我聽到雷娜叫我的名字:“內奧米,過來合張影吧!”
我轉身,看到詹姆斯就在前方。他穿著長袍,戴著流蘇帽顯得很高。我想著揮揮手不過去,但是覺得這樣又有點不禮貌。
“詹姆斯,你一隻手摟著內奧米。然後微笑,你們一起。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
那個相機出了點問題,那是一個老式相機,帶著一個巨大的閃光燈。詹姆斯的爸爸說他不確定是不是拍到了,要不我們再來一張吧?我們又微笑了一次,而這次我確定已經拍到了。詹姆斯的爸爸說洗好之後寄我一張,但是後來沒有任何人寄照片給我。
詹姆斯看著掛在我脖子上的年刊相機,他用手指碰了一下鏡頭蓋,問我這是不是“那個相機”。我點點頭。詹姆斯拿起相機,然後輕輕地拋到空中。“命硬的王八蛋。”他說了一句接住了相機。確實,這個相機經曆了很多事情。重力,從台階上俯衝而下,這個相機已經用了整整一個學年,比我和詹姆斯的感情都要長很多。
我拿起相機,拍了一張詹姆斯的照片。
我們握握手,我再次恭喜他。
他是一百五十個高三畢業生中一個已經拍了照片的,我得繼續工作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打電話給威爾。“高中畢業典禮的音樂,”我說,“你知道的,不要那個《威儀堂堂》進行曲了,我們聊聊這個話題。”
“鮑勃·迪倫的《昔日的我》。”他說。
“維他命C的《永恒的朋友》。”我提議道。
“也許有點老套。小檔案樂隊的《悲歡交響曲》,你知道這種類型的音樂他們出品的並不多,因為在旋律選擇方麵他們內部出現意見分歧。”
“我剛才已經想到這首歌了。還有《更高之處》,我最早想到的就是這兩支曲子。”
“紅辣椒樂隊的還是史提夫·汪達的?”
“後者,但是兩個都可以,對吧?”
“約翰·衛斯理·哈丁的《致未來自己的歌》。”
“這首歌你送我的第二還是第三張專輯中有,”我提醒他,“我以為你不喜歡重複選歌呢。”
“我可沒有重複,”他辯論道,“上次我用這首歌的時候,可不是用在評論教育體製上,所以情況不同了。還有艾美·曼的《幽靈世界》。”
“我不知道這首歌。”
“你會喜歡的,有機會我放給你聽。”
在走路回家的路上,我們一直聊著歌。現在夜幕已經降臨,好像我和威爾是這個世界上僅有的兩個人。
“埃塔·詹姆絲的《終於》。”
“聰明。”
“煙霧樂隊的《少年的宇宙飛船》。”
“或者是《少年的荒原》。”
“這首歌的歌名實際上是《巴巴·歐萊利》,是為了紀念作曲家特裏·萊利。”
“我總是忘了這首歌的名字。烈焰紅唇樂隊的《為勝利奔跑》如何?”
然後,走到我家門前的路上。
“……鮑勃·馬利,是他的歌吧?這首歌也有不少翻唱版本。還是他翻唱別人的歌。”
進屋。
“這首歌的節拍作為樂隊行進曲有點古怪,內奧米……”
在廚房喝了杯水。
“……節奏快的歌不多。你不想深陷在慢歌的泥潭中。流線胖小子的《讚美你》或者明亮眼睛樂隊的《快樂之路》如何?”
到我的房間。
“惠特尼·休斯頓有一首歌,在一個孩子參加殘奧會的廣告中出現過的,那首歌到底叫什麽名字來著?”
我躺在**。
“我好累啊。”我說。
“這首歌可不是這個名字。”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現在已經筋疲力盡了。”
“好吧,你應該睡覺了,主編。”
“我已經躺在**了,但是我想繼續跟你聊天。”我告訴他。
“好的,如果你那邊超過五分鍾不說話,我就知道你睡著了。你的手機也快沒電了。”
我們繼續聊歌……
“《我和胡裏奧走在校園裏》。”
“《紐約唯一活著的男孩》。”
“太悲傷了吧?”
“畢業的時候就是應該這樣,我覺得。”……直到我進入夢鄉。
十個月零幾天,我又回到了原點:在一個周三晚上7點的時候,獨自一人在鳳凰社辦公室中。年刊派發完之後的幾周時間也沒什麽事情。我正想著空無一人的年刊辦公室是多麽靜謐而孤寂,這時我的電話響了,是威爾打來的。
“你在辦公室嗎?”
“馬上鎖門了。”我跟他說。
他說也許我可以稍微等一下,然後他很快掛了電話,有點不同尋常。
我走到外麵的時候,威爾正在台階那邊等我,露出他的招牌甜蜜的歪嘴微笑,就像一個代字號。這是他三周以來第一次回學校,他看起還是挺消瘦,但是比我去醫院看他第一天好多了。另外,他今天穿的褲子看起來更難看了,那是一條格子的老人褲,也許是從他外公那裏拿過來穿的。他還是穿校服褲子更好看。但是你拿他有什麽辦法呢?這就是威爾。
“嗨,你!為什麽不來辦公室啊?”我對他喊道。
“大門鎖了,我的鑰匙在你那裏,所以我決定在這裏等你。”
我朝他慢步跑去:“那我真是榮幸之至啊。”
“很久以前,我在這所學校念過書,我曾經是這所學校年刊的編輯。”
“沒有吧,”我皺皺眉說,“我好像不記得了。”
他示意我挽住他的胳膊。“我聽說這些台階帶來了不少麻煩。”他說。
“我覺得我不用你扶也能下台階。”
“挽住我的手吧,主編。這樣更安全些,你不覺得我們這個學年經曆了太多不幸嗎?如果你又摔……”
我打斷他:“我不是摔,我是縱身躍下。”
“好吧,就按你說的吧。縱身躍下。不管是哪種情況,我都承受不住你再一次把我忘記。”他把我身體轉過來對著他,我們四目相對。他聲音很低:“挽住我的手臂,內奧米。我本來還想幫你拿書的,但是我猜你不會同意。”
我對他一笑,然後挽住他的手臂。我們身高相差不大,所以我挽他手臂的時候位置不高不低剛剛好。
我們慢慢地朝停車場走去,威爾的車停在那裏。我很擔心威爾的健康,但是這個小時可能是這一年中最美好的一天中最美好的一個小時了。二十三攝氏度的溫度,太陽剛剛下山,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青草味和防曬霜的味道,還有一種悠遠的甜蜜而可口的味道,說不清道不明的那種。
我不記得是我們中誰最終跟對方說:“幾個月前我們拋硬幣決輸贏,就是為了不用走這段路,你說是不是很有意思?”
然後我們其中一個人回答道:“如今路再遠我也不在乎,我希望我們可以一直這麽走下去。”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倆誰都沒說話。我有點不習慣他的沉默,但是我並不在意。我們彼此都幾乎知曉對方的所有事情,這樣的沉默更像是一首歌。
那種你哼唱著的不知名的,然而不知為何哼起的歌。
那種你從始至終都知曉的歌。
[1] 梅麗莎·巴倫布瓦姆的昵稱。
[2] 網球術語,原文Forty-Love的意思是40:0,這句話中艾斯是用這個術語裏麵的“Love”開玩笑。
[3] “將會”與“威爾”的英文都是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