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帝國的建立
大衛·斯托克頓(David Stockton)
未來的羅馬皇帝奧古斯都於公元前63年9月生於羅馬。其父蓋烏斯·屋大維(Gaius Octavius)兩年後出任大法官,本有望成為執政官,但升職的希望隨著公元前58年他的死亡而破滅。維利特萊(Velitrae)的屋大維家族頗為富裕,但在當時隻是騎士等級,屋大維之妻阿提婭(Atia)的父係也充其量屬於較低級的元老階層。因此,後來流傳著這樣的故事就不足為奇了:是太陽神阿波羅與阿提婭生下了這位命定的世界統治者。對於一個將要策劃與鞏固意大利各“非政治”階層勝利的人,這個男孩的“中產階級”家世卻非常合適。而且阿提婭之母是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的姐姐,愷撒本人無子,他唯一的女兒尤利婭(Julia)死於公元前54年,也未留下子嗣。愷撒早就注意到這位外甥孫的少年老成,公元前44年愷撒死後,他的遺囑被公開,年輕的屋大維被指定為愷撒的養子,使尤利烏斯·愷撒這一高貴望族姓氏得以延續。馬爾庫斯·安東尼烏斯[1](Marcus Antonius)看不起這個挑戰者,認為他“隻是個孩子,他所有的本錢就是名字”。但安東尼烏斯隻說對了一半,屋大維之所以取得後來的成就,“愷撒”這一名字的魔力是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屋大維(Gaius Julius Caesar Octavianus)雖然隻是個18歲的新手,但他立即全身心投入到正席卷整個地中海世界的陰謀與戰爭旋渦之中。
到了公元前30年,剛剛30出頭的屋大維已消滅了最後、也是最強大的對手,如同之前他的養父一樣,他“像巨人一樣”控製著世界。不過這個新的巨人並非泥足巨人。愷撒在西班牙取得最終勝利後返回羅馬,之後隻過了6個月就遭殺害,倒在其偉大對手龐培的雕像之下。刺殺愷撒者們自詡為“解放者”,他們是由前龐培派分子、“共和派”人士以及獨裁者(指愷撒)本人的重要追隨者組成的大雜燴,他們之所以能夠團結起來,是因為對愷撒公然的專製權威有著共同的恐懼或者憎惡。然而,與愷撒截然相反,這位“新愷撒”[2]在阿克興(Actium)取得最後勝利後卻統治了差不多半個世紀,76歲壽終正寢時,他遺留給羅馬和意大利以及整個帝國的不是內戰與紛擾,而是穩定持久的政治體製,我們稱之為“元首製”。
後三頭
“如果愷撒這樣的天才盡其所能都找不到出路,目前誰還能找到呢?”愷撒的老朋友蓋烏斯·馬提烏斯(Gaius Matius)的暗淡悲觀論調確實有充分的理由,因為在獲得解救之前,羅馬世界有超過13年時間陷於分裂且前景不明,到處是劫掠與屠殺,國家幾乎處於無政府狀態而且隨時有解體的危險,這一時期,法製廢弛,正義也不過是“強者的利益”。
如西塞羅當時所見,刺殺愷撒者曾真心希望隨著愷撒的死亡,國家將會恢複“常態”。馬爾庫斯·安東尼烏斯很快就控製了意大利的局勢。西塞羅自作聰明,試圖利用屋大維對抗安東尼,以此使愷撒派分裂並互相殘殺,結果卻適得其反。到了公元前43年秋,安東尼、屋大維、雷必達及其高盧軍團達成理智的共識:他們要麽同舟共濟,要麽各自覆滅。由此產生的“後三頭”是合法的三人獨裁統治,為期5年。羅馬的新主人需要保障安全並支付戰爭費用,於是發布了自蘇拉以來的首次公敵宣告,死亡令名單中約有300名元老與2000名騎士,西塞羅是首批人頭落地者之一。安東尼和屋大維率軍去進攻反抗他們權威的唯一勢力,留下雷必達鎮守意大利。公元前42年10月,“共和派”末代領袖布魯圖斯(Brutus)與卡西烏斯(Cassius)在馬其頓的腓力比(Philippi)敗亡。
安東尼去收拾東部局勢,同時屋大維則著手處理棘手任務,即在意大利為三巨頭的大約10萬退伍老兵尋找安置土地。維吉爾(Virgil)的第一首《牧歌》(Eclogues)使我們能一窺那些被剝奪土地者的悲苦境地,他們喪失一切所有,身無分文地踏上艱辛的流放之路。安東尼之妻弗爾維婭(Fulvia)與安東尼的弟弟盧基烏斯(Lucius)(公元前41年的執政官)想利用屋大維的不得人心反對屋大維,但他們被迅速趕出羅馬,在佩魯賈(Perugia)因饑餓最終投降。安東尼返回意大利,一場新的內戰迫在眉睫,但眾軍團厭倦了相互攻殺,梅塞納斯(Maecenas)與阿西尼烏斯·波裏奧(Asinius Pollio)的外交斡旋修補了二人間的裂痕,公元前40年,雙方簽訂所謂“布倫迪辛(Brundisium)條約”。雷必達幾乎被忽略,僅分得阿非利加(Africa),安東尼則在返回東部前娶了屋大維的姐姐屋大維婭(Octavia)。維吉爾的第四首《牧歌》所反映的可能就是此次統治者之間的和解所激發的欣慰情緒以及對和平安定的普遍向往,詩歌展示了一幅似乎即將降臨的新黃金時代圖景。
但希望很快破滅。龐培之子塞克斯圖斯(Sextus)贏得了地中海中部與西部的製海權,羅馬害怕穀物運輸線受到威脅,隻得讓步,承認他對科西嘉(Corsica)、撒丁島(Sardinia)、西西裏(Sicily)與希臘的總督統治權。然而一旦馬爾庫斯·阿格裏巴[3](Marcus Agrippa)幫助屋大維平定了高盧,塞克斯圖斯的好運就到頭了。阿格裏巴從無到有組建並訓練出一支艦隊,安東尼與屋大維間的另一場公開衝突被勉強化解之後,屋大維與阿格裏巴聯合阿非利加的雷必達重新奪回西西裏,於公元前36年9月在西西裏西北部的瑙洛庫斯(Naulochus)附近海麵徹底擊敗了塞克斯圖斯及其龐大海軍。此前一年三巨頭的任期得以追加,又延長了5年。但三巨頭現在很快減少為兩巨頭。雷必達倚仗自己在西西裏的22個軍團向屋大維挑釁,要求獲得更大的戰利品份額,但雷必達的軍隊不願再為雷必達效力,遂倒向屋大維。雷必達得以保全性命,但被剝奪了三巨頭權力。於是,一切業已就緒,帝國西部主人與東部主人之間的最後決戰即將到來。
從公元前41年起安東尼就事務纏身,他首先率軍北上馬其頓防禦外敵入侵;而在這之後,帕提亞(Parthia)又不斷對小亞細亞和黎凡特[4](Levant)造成威脅——這些地方的羅馬臣屬已被安東尼的沉重財政索取弄得民窮財盡。於是,安東尼變得越來越依賴埃及的財富以及埃及女王克利奧帕特拉(Cleopatra)。公元前37年,安東尼把懷有身孕的屋大維婭送回意大利,隨即公開承認自己與克利奧帕特拉的一對雙胞胎孩子,而克利奧帕特拉此時也夢想著重建托勒密王朝(Ptolemaic)先祖的偉大帝國。公元前34年秋,安東尼采取挑釁姿態,宣布克利奧帕特拉之子愷撒裏昂(Caesarion)為尤利烏斯·愷撒的合法子嗣,愷撒裏昂與克利奧帕特拉號稱“眾王之王”與“眾王之女王”,東部大部分地區被愷撒裏昂及其母親,以及安東尼與克利奧帕特拉的兩個孩子瓜分。
這給了屋大維千載難逢的機會——現在安東尼被醜化為一個背棄偉大羅馬傳統的叛徒,一個埃及女妖的鷹犬。三巨頭執政之職於公元前33年到期後沒有再延期,安東尼保留三巨頭的頭銜並要求擁有其權力,但屋大維回絕了三巨頭的頭銜與權力,低調地把自己裝扮成舉世呼喚的正義鬥士,代表著有秩序的西部。安東尼因“占有了東部財富”而在艦船、人力與金錢方麵擁有巨大優勢,他的傑出將領文提狄烏斯·巴蘇斯(Ventidius Bassus)於公元前39年驅逐了帕提亞人,迫使他們退回幼發拉底河對岸;公元前34年安東尼輕而易舉將亞美尼亞置為羅馬行省。然而身為“異族**婦”的丈夫兼鬥士,安東尼不能入侵意大利,於是他打算引誘屋大維進入希臘西北部,然後一舉將其擊潰。但阿格裏巴洞悉並挫敗了安東尼的圖謀,公元前31年9月,安東尼在阿克興附近海麵被擊敗,他離棄自己的大部隊,跟克利奧帕特拉一起逃回埃及,群龍無首的安東尼主力部隊隻得投降。公元前30年夏,屋大維進軍埃及,戰爭進入尾聲。安東尼誤以為克利奧帕特拉已死,自殺後死於克利奧帕特拉懷中;克利奧帕特拉被關押。為避免在羅馬凱旋式上被示眾的羞辱,她寧可最終喪命於非洲角蝰(其實是眼鏡蛇)的神聖毒牙。持續了20年的內戰終於結束,但“新的愷撒”能否找到出路,避免老愷撒重蹈的覆轍,當時尚不明朗。
奧古斯都的政製
阿克興戰役之後3年或更長時間裏,屋大維的統治本質上是基於其個性,並無規則可言。他沒有使自己的統治地位合法化,隻是利用這短暫的時間進行必要整頓,為自己的首次政製安排做準備。公元前28/27年,他宣布交出自己的最高統治權,正式恢複元老院與人民的政府。後來,奧古斯都授意在自己位於戰神廣場(Campus Martius)的陵墓外豎立石碑,其上銘刻著自傳性文字《功業紀》(Res Gestae),以便市民們能夠閱讀和膜拜偉大領袖為羅馬公眾所完成的業績。在《功業紀》中他談到此事:
在我的第六個和第七個執政官任職期間(公元前28/27年),在我根絕了內戰,並在一致讚許之下一度掌握絕對統治權之時,我把“共和國”(res publica)從我本人監護之下(ex mea potestate)轉交於慎重的元老院與羅馬人民之手。因為這一功績,我被元老院授予“奧古斯都”的稱號。
奧古斯都時代由此開始,奧古斯都式元首製的典型特征亦由此確定。元首,即羅馬共和國的“首席公民”,將沒有任何法律製度意義上的威權,沒有愷撒於公元前44年通過投票獲得的終身獨裁權以及類似權力。元老從元老院和人民之手接受了高盧、西班牙、敘利亞與埃及的管理之責,全國的大部分軍團駐紮在這些省份,他本人雖不在當地,但可以通過連續選擇聽命於自己的代理人加以統治。在羅馬,元首的公開權威來自他本人重複擔任的兩執政官之一的職位,此外,還有元首的巨大個人財富及其庇護權、影響力、威望與外交政治手腕也能夠彌補缺憾,提高政府運轉效率。元首的密友,其中最重要者為阿格裏巴與梅塞納斯,也分擔管理國家與製定政策等任務。
4年後的公元前23年,奧古斯都險些死於一場重病,病愈後他辭去了執政官之職,後來,他還分別於公元前5年和公元前2年兩度出任執政官,但皆未任滿一年任期。在任執政官期間,他被投票授予終身享有保民官權力,並且元老院還特別宣布,元首身為諸“皇家”行省總督,所擁有的“統治權”(imperium)高於任何“非皇家”或“公共”行省總督的權力。這些變動以及變動之後隱藏的動機飽受爭議,促成它們的因素可能既有早先實際管理安排的經驗,又有某些隱約可察卻難以捉摸的考量,還混雜著貴族統治團體以及元首重要支持者的意願。有的人認為,公元前23年的調整是奧古斯都精心策劃的一次戰術撤退,公元前19年取得的新進展彌補了此次撤退的損失,這一年元老院授予奧古斯都終身享有執政官權力,而元首的行省每隔10年或5年的固定期限都會通過投票表決授予元首這一權力。其他人則認為,公元前19年的授予隻是表麵的裝點,並未增加元首的實際權力。從長遠看,這些觀點分歧皆無關緊要。從公元前28/27年起直到死亡,不管身份是執政官還是“前執政官”,奧古斯都一直擁有執政官統治權。公元前23年之後,他的統治權不僅顯著高於所有其他前行政官員,而且在羅馬之內,他的權力皆能有效行使;就在這一年,奧古斯都又接受了終身保民官權力,該權力範圍非常廣泛,可以對行政管理和他人的立法活動酌情行使否決權,還可救助受害與受傷公民,在部落大會(Tribal Assembly)上提出立法動議,等等。除這些保民官權力外,在召集元老院會議與確定議程方麵,奧古斯都還享有執政官的優先權。奧古斯都的權力還不止於此,後來他又主持監察工作,修訂元老名單,指定代理專員,並監督首都幾個新部門的工作。綜上所述,無論是在羅馬城內還是在羅馬之外,奧古斯都卓越而廣泛的權力皆有目共睹。我們可以把它們歸之於終身“執政官權力”,也可以換個角度,認為這是通過零碎漸進的立法授予奧古斯都在各特定領域的“統治權”,從而逐步積累,建立起為眾人所接受的(帝製)慣例。
毫無疑問,身為“首席公民”(ciuilis princeps)的奧古斯都明白保存並尊重共和國外表的極端重要性,我們可以說這是狡詐與口是心非的證據,也可以說這是一種策略與手腕。“恢複共和國”這樣的話,從字麵上理解無論如何都是在誤導。如果一定要為之辯護的話,我們可以說,這是考慮到大部分意大利與帝國居民的忠心與利益已蒙受了巨大損害,或者說這是出於奧古斯都個人的野心。建立公開的專製乃是對500年(共和國)曆史的公然侮辱,也會在社會心理與切實的實用價值方麵損失巨大。因此,奧古斯都選擇了一條折中的道路,依他本人最喜歡的座右銘所言,他更喜歡“慢慢來”。在對國家效忠與對政府效忠之間已經出現巨大裂痕時,奧古斯都出於自身本能和意願,希望能消除這一裂痕。而要完成該任務,光有手腕是不夠的,還需要極大的耐心。
“共和國”的理念意味著合法的政府,其運作與組織原則跟絕對獨斷的統治,即羅馬人所謂的“君主專製”(regnum)相對立。從這個意義上說,奧古斯都的“恢複共和國”並不完全是空話。通過明確自己形式上的權力,他給自己的權力劃定了必要界限,他清楚地規定了在哪些領域內自己將遵循先例與傳統美德行使直接公開的權力;同時他還宣稱在某些領域自己並不謀求行使公開的權力。自然會有新的統治法則,但法則本身早已存在。共和派貴族限製野心過度膨脹的兩大手段是共同執政與任期限製,現在出於政府穩定性與政策長期性方麵的考慮,奧古斯都需要解除這兩大桎梏以提高效率。實際上,除阿格裏巴與提比略(Tiberius)之外,奧古斯都沒有權力平等的共同執政者,其中提比略是奧古斯都欽定的繼承者,後來也確實繼承了帝位。而且,奧古斯都的所有正式權力皆保持終身,隻是在某些領域,例如行省統治權,需要在形式上定期更新,還有其他隱形權力,比如對選舉的影響力和對公共財政的控製權,隨著新的法令解釋與慣例的發展而逐漸滋長。奧古斯都掌權時相當年輕,因此有足夠的時間。公元前23年時,年齡遠低於60歲的元老中,已經沒有一個人是在愷撒之前進入元老院的;而到了公元14年奧古斯都去世時,那些出生在愷撒渡過盧比孔河(Rubicon)之前的人必定已超過60歲了。
上述內容無不暗示著奧古斯都的絕對權力,比如他的廣大庇護權、他的追隨者“黨派”、他的巨額財富、他對軍隊的控製等等,都是維護新秩序穩定的最終保障。如果有反對者能夠利用軍隊反對他,他形式上的特權的保護功能就微乎其微。但在文明社會,進行統治並不僅僅意味著擁有更強的武力。我們固然會讚同現代政府的運轉需要依靠軍隊與警察的忠心和服從,因為如果做不到這點,國家必然陷於悲慘境地。我們真正擔憂的是,政府隻能利用軍隊與警察統治民眾,否則民眾就不會容忍政府的存在。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奧古斯都的政府處於此種狀況,恰恰相反,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除了極少數有野心者把政治“自由”的重要性看得僅次於平等與民主,對於元首政治帶來的和平與安定、物質繁榮以及管理效率的提高,大部分意大利與帝國居民是衷心歡迎的。奧古斯都讓軍隊遠離政治,但我們也可以合理質疑,如果奧古斯都沒有同時盡力去解決社會經濟方麵現實和潛在的困苦與不滿,他的安全以及他的統治能否延續這樣長的時間?奧古斯都設計出一套盡管有些含糊,卻遠比專製統治更可接受的政府係統,實際上,如果舍此係統,國家就會陷於無政府狀態。奧古斯都的成就正如老普林尼所稱的“羅馬和平的宏偉莊嚴”,他結束了漫長難忍的戰爭與戰爭恐懼,使得羅馬世界獲得自由,而且是有法律統治下的自由。這是古典希臘與共和國羅馬的理想之一,也是元首製的理想,盡管它日益變得遙不可及,但依然不可磨滅,流傳至現代歐洲。因此,皇帝克勞狄烏斯(Claudius)想要迎娶自己侄女時,隻能修改法律讓所有人都享有如此的婚配權,因為他並不自認為高於法律。修改法律與踐踏法律之間區別似乎很小,但如果經過審慎思考,就會明白兩者間的深刻差異。
曾有一種被普遍接受的提法,即所謂“兩頭政治”(dyarchy),意為政治係統中的權力與行政職責由兩派,即元首與元老院分享。目前該觀點已遭否定,但在奧古斯都的新秩序背後,“兩頭政治”確實是被長期接受的原則。公元54年,年青的尼祿(Nero)即位後在對元老院的“就職演說”中宣稱,自己的目標在於摒棄前任克勞狄烏斯的集權運作,恢複真正的奧古斯都模式:
他不會成為獨攬一切事務與案件的法官,因為此舉隻會使躲在緊閉房間裏密商的少數有權勢者發財致富,公訴人與被告卻一並被敲詐;他的家庭中不會有誰會被金錢收買或者打算使用詭計;他的私生活與他的公共生活將會完全分開。元老院將會保持其傳統特權,意大利及公共行省的司法將由執政官負責,執政官審理案情則應該有元老院旁聽;而他這位皇帝,會自己控製軍隊。(Tacitus, Annals 13.4)
在尼祿之前,奧古斯都的繼承人提比略對元老院承擔的任務已有清晰的說明:
尊敬的元老們!我現在說的話,我在其他場合曾反複說過:既然你們自願把如此巨大的權力托付給元首,則一位善良健全的元首應該是元老院的仆人,而且往往是全體公民的仆人,甚至可以說是每個人的仆人。我真心實意說這番話,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我都把你們看作善良公正的仁慈之主。(Suetonius, Tiberius 29)
這方麵態度上的變化很值得注意,據記載,奧古斯都與提比略二人皆嚴詞禁止別人稱呼自己為“主人”(dominus);而我們可以從小普林尼寫給皇帝的書信中看出,到了圖拉真(Trajan)統治時期,“主人”一詞至少已成為對元首的慣常稱呼。
然而,表象與現實之間畢竟有著深刻的差異。奧古斯都的權力形式上是由“元老院與人民”授予的,而於理於法,被授予的權力都可以由授予者收回,但實際上“元老院與人民”不過是奧古斯都順從的“橡皮圖章”,公眾的反對意見,即便以最溫和的說法,也會被斥為“不明智”。隻有從最詭辯的角度說,確實是元老院或人民托付給提比略“如此巨大的權力”,因為提比略的養父(即奧古斯都)已確保除提比略之外不可能再有其他合適人選。蓋烏斯(卡利古拉)、克勞狄烏斯,還有尼祿,這三人皆完全沒有長期且卓著的公職記錄,也不像提比略那樣在即位前就承擔著引以為傲的軍國重任。把這三人推上寶座的勢力是元老院無法控製的,元老院隻得遵命“全票”(en bloc),服從隨著元首內閣日益成長的權力及特權。因此,在尼祿死後權力爭鬥的混亂時期,元老院十分恭順地頒布法令,把“元首所有的習慣性特權”授予每一個當權篡位者毫不奇怪。韋帕薌(Vespasian)更樂意把統治時間以前到他在亞曆山大裏亞被東部軍團擁立為“皇帝”(imperator)之前6個月。
皇帝與元老院
元首製時代羅馬軍事力量的組織與部署;由騎士等級官員、奴隸與皇室被釋奴臣仆組成的“皇帝秘書處”及其結構與勢力的增長;行省管理和皇帝領地的合並與擴充;羅馬公民的權利與機運擴展到意大利之外;所有這些內容都將在第二十二章加以論述。[5]這裏需要說明,在所有上述領域,奧古斯都已打下了堅實基礎,於是他的繼承者得以在此基礎上加以建設。但正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到奧古斯都死亡時,新的思路與新的預期已經在羅馬成長起來了。公元前5年,奧古斯都在時隔近20年後再度出任執政官,他的兩個同僚的姓氏,愷撒與蘇拉,為這一任期增添了光彩,這以後幾乎每年都會有4名執政官,他們兩人一組,連續任職,這種方案在此後一直延續。這一年距阿克興戰役已有一代人時間,這一事件標誌著“新意大利人”的“到來”以及共和國舊貴族的急劇沒落。此時元首在任命最高行政官員方麵的決定性影響實際上已勢所必然,亦被廣泛接受。元首必須在前大法官與前執政官中挑選行省總督與軍團將領、元老院主持(curator)以及行政長官(prefect)。因此,在這個有限的羅馬顯貴圈子裏,元首的關照可謂至關重要,自然,元首也有義務關照他們。元首無須直接指定公共行政官職,因為無此必要,而且這樣做在政治上亦不明智。他隻需在合法政製框架內說些應酬之詞,元首的公私下屬自會通過間接手段把事情辦好。隻是提比略在位時,元首的手腕欠靈活,亦缺乏合法性。提比略確實於公元15年把選舉權移交給元老院以提高效率,這樣一來,公民大會僅剩下了儀式性功能。不過此時公民大會在立法方麵也已不再承擔有效職能,因為現在立法活動實際上是指元老院頒布法令以及皇帝發布敕令、詔書與章程的活動。羅馬及其毗鄰地區的自由民早已不能真正代表廣泛分布於帝國各地的羅馬公民,公民大會權力的沒落使得以往揮霍無度的選舉開銷得以縮減,也使得騎士階層的政治影響力下降。司法變革同樣對騎士階層荼毒不淺。在奧古斯都去世前,政治上重要案件的審理往往要由元老院組織的高等法院旁聽,不再像共和國後期與奧古斯都執政前期那樣由混合法院旁聽;而到了克勞狄烏斯時期,元首的獨立最高司法權則被頻繁行使。
在提比略統治的後半階段,年邁的元首離開羅馬前往康帕尼亞(Campania),然後又去了卡布裏島(Capri)。此後直到去世,提比略一直利用書信與聽命於他的代理人實施統治。該現象使得元老院的實際從屬地位及其軟弱無助暴露無遺。在《編年史》(Annals)前幾卷,塔西佗常常強調並譴責元老院成員的奴性與諂媚。他們缺乏後來歐洲貴族那種世襲自足的實力基地,亦無強有力的“選區”支持,自無力抗衡皇帝們的權勢和庇護權;他們明白所謂“兩頭政治”的說法隻不過是方便的虛構,因此明智地選擇跟皇權合作。那麽,對於現實存在的或潛在的誤用或濫用皇權現象,人們能否期望存在其他製衡力量?元老院在政治體製中占有重要地位,並因控製高等法院而在司法方麵擁有新權力;元老院還負責意大利與公共行省的眾多公務;並且國家的最高官職幾乎全部被元老包攬——實際上這些職位一向由元老等級壟斷;此外,元老們還與重要“友人”(amici principis)聯係密切,這些人是元首的密友,有能力向元首進言;作為重要議會機構,元老院有著500年漫長的獨立歲月,其存在確保了羅馬城邦與羅馬帝國的成功。因此,不難想象,即便對元首的批評隻能通過“私人宴會和密友聚會”(Tacitu, Annals 3.54)小聲傳遞,元老院一直是反對派希望的焦點。在尼祿統治早年,特拉塞亞·派圖斯(Thrasea Paetus)之類的元老智囊們尚存有的獨立希望,但最終元老隻得對現實妥協,“當精選的決策人在別處達成協議時,他們在元老院中發表連篇累牘的空話;當最後決定權出於個人而非無知大眾時,他們卻熱衷於無盡的高談闊論與公共集會。”(Tacitus, Dialogus 41)盡管如此,皇帝還是主要依靠元老院管理國家,因為除非皇權建立在元老們的讚成或默許之上,沒有哪個皇帝能真正感到安全。元老院從未喪失自身的“團隊精神”(esprit de corps),對於那些被認為濫用其最高權力的皇帝,元老院是敵視的。塔西佗在《阿格利可拉傳》中所表達的確實是作者本人的哲學見解:
即便在暴君統治之下,也存在偉人。而且責任心與謹慎的美德,再加上充沛精力與奮發有為,可以造就偉業,其無上的光輝絲毫不遜色於那些殉道者的業績。而殉道者所選擇的危險道路與壯烈死亡卻對共和國沒有益處。(Agricola 42)
元老院的疲軟可能遠超過奧古斯都的期望。奧古斯都曾不止一次試圖縮減元老院規模,使其能真正有效運作,但最後因阻力太大而作罷。奧古斯都可能真切感受到,自己的思想意識不能跟上層社會的普遍觀念有太大隔閡,否則會十分危險。在共和國後期,政治領袖們依靠朋友組成的非正式“內閣”來討論重大問題,諸如政策的製定與實用性評估,這一時期不斷變化的政治格局留下了各式各樣的經驗,它們是被整合進奧古斯都統治機製而並非自動完成的。公元前4年之前,奧古斯都有時會組建一個委員會(consilium semenstre)以協助元首準備元老院事務,委員會成員任期半年,包括兩名在職執政官以及其他行政官員各一名,以及抽簽選出的15名其他元老。成員的隨機性及其相對非正式性使該委員會本可成為很有用的互動機製,但在奧古斯都生命的最後歲月,委員會的性質與組成出現了顯著變化,公元26年,提比略離開羅馬隱退後,委員會也就此告終。當然,奧古斯都早就有一個友人與支持者組成的親密“圈子”,其成員多為元老,但也包括一些騎士,比如梅塞納斯與撒路斯提烏斯·克裏斯普斯(Sallustius Crispus)。奧古斯都非常看重他們的意見與經驗,事實上,他們的建議是奧古斯都不可或缺的,因為“無人是真正的孤島”。跟他們在一起,奧古斯都能夠自如地討論最敏感和最重要的事務,聽取各種意見,這個製度化色彩較弱的團體在奧古斯都繼承人統治時仍繼續存在。在意大利以外,提比略樂於把大部分決定權和行動權長期授予代理人,最突出的例子便是波培烏斯·薩賓努斯(Poppaeus Sabinus)。公元11年他被留在巴爾幹地區行使總督職能,直到公元35年去世,他的職務一直沒有發生變動。不過,提比略屬於例外,而且波培烏斯也確實間或回意大利休假並接受谘詢。
皇帝與眾神
當年跟屋大維與安東尼並列三巨頭之一的馬爾庫斯·埃米利烏斯·雷必達,在隱退之後任大祭司長(pontifex maximus)直至公元前12年去世。之後奧古斯都當選繼任大祭司長,這一職務從此成為皇帝特權的組成部分。奧古斯都的當選表明元首深得民心,大祭司長的正式職位是“國家宗教之首領”,這跟奧古斯都複興傳統宗教與傳統道德的計劃非常合拍。實際上“奧古斯都”這一稱號中的“受命於神”的意味已經多少使元首的形象高於凡人,公元前2年,奧古斯都又被正式授予“祖國之父”(pater patriae)榮銜。官方神化活動還要等到元首謝世之後,但屋大維在早年已自詡為“神之子”(divi filius),即神聖的尤利烏斯·愷撒之子。按照維吉爾筆下提梯魯斯(Tityrus)的說法,“他將永遠為神,我會時常從自己的羊群中挑選一隻細嫩的羔羊奉獻給他的祭壇”。賀拉斯則稱:“由於把不列顛與波斯並入帝國,奧古斯都必將成為我們塵世的神。”對奧古斯都守護神(genius或numen)的崇拜在很多西部城市中建立起來,多數行省中修建起奉獻給“羅馬與奧古斯都”的聖殿,人們宣誓也往往以奧古斯都之名。在羅馬,壯觀的奧古斯都和平祭壇以簡潔而極端莊嚴的手法描繪了“皇室家庭”。這處遺跡經過現代人的修繕複原,頗值得一看。盡管如此,有一條底線是不可逾越的,在意大利和西部,奧古斯都在生前從未被正式明確地神化。其他地方則有所不同,在埃及,他等同於昔日的法老,被視為神聖。帕夫拉哥尼亞(Paphlagonia)的甘格拉(Gangra)銘文(ILS 8781)保存下一段誓言,其內容為絕對無條件地忠於奧古斯都及其後裔。這段誓言是公元前3年這一地區所有居民,包括當地羅馬公民,“在奧古斯都聖殿中的奧古斯都祭壇上”立下的誓言。其中,奧古斯都的名字與“所有神與女神”並列作為擔保人,一旦違背誓言,就會遭受可怕的懲罰。
奧古斯都的(神化皇帝)政策大體上被尤利亞-克勞狄王朝(Julio- Claudian)的繼承者所承襲,不過提比略、蓋烏斯與尼祿死後皆未被神化。提比略似乎確實有些懷疑論者氣質,對這類事情沒有好感;但有一座奉獻給在世神祇克勞狄烏斯的聖殿早就在新行省不列顛的卡姆羅杜努姆(Camulodunum)拔地而起。而在羅馬出現一座奉獻給在世皇帝的聖殿則要等到韋帕薌即位之後了。克勞狄烏斯之前的蓋烏斯因為曾大肆宣揚個人神化而惡名昭彰。不過,韋帕薌已在常識層麵接受了對皇帝的神化,在即將壽終正寢時,他和藹地對周圍人說:“老天!恐怕我要成神了!”韋帕薌說得沒錯,依照慣例,他跟那些沒有留下重大劣跡供官方譴責的皇帝一樣,死後順利封“神”(divus)。
奧古斯都煞費苦心想要複興諸神——特別是羅馬與意大利諸神祇,想要恢複他們在公眾生活中的崇高地位。眾多衰敗傾頹的神殿神龕得到重建,許多傳統宗教儀式與宗教慶典得到恢複或重新興起。奧古斯都力圖恢複公眾對神諭的信心、對祖國的職責感,以及對連續永恒及秩序的安全感。大量證據表明,這方麵的努力同樣意在建立起對元首及其家族的力量與威嚴的崇拜。新建的神廟,如神聖的尤利烏斯聖殿、複仇者馬爾斯神廟、尤利亞家族之先祖維納斯神廟,以及奧古斯都本人的保護神阿波羅的神廟等裝點於首都各處,奧古斯都位於帕拉丁山上的家中就有一處神廟與祭壇奉獻給維斯塔(Vesta),即掌管整個國家聖灶之女神。公元前19年,奧古斯都從希臘回到羅馬之後,又建造了一座祭壇奉獻給返鄉幸運之神(Fortune the Home-Bringer)。人們經常為奧古斯都的健康向諸神奉上誓言,每年的新年,還有奧古斯都的生日及其取得成就的紀念日,都會成為莊嚴的公共祈禱日,祈禱祝福的對象為元首及家人。奧古斯都個人的家族守護神為“拉爾”(Lar),於是羅馬城中的公共拉爾神叉路(Lares compitales)旁邊都會有崇拜拉爾神的“教區神堂”。高級祭司團活動的盛況及其莊嚴氣氛經過重新編排,更加規範神聖,奧古斯都本人亦是高級祭司團成員,這一切在底層社會創造並鞏固了對元首的崇拜之情。此類活動的光輝頂峰是公元前17年的“百年節”(Secular Games)慶典,同時也是新秩序建立的10年紀念慶典,這是對羅馬往昔及當前之偉大的大規模公共感恩活動。
國內政策
與上述宗教複興活動同步展開的是對昔日認真與克製等高尚品德進行恢複的努力。這些品德存在於羅馬人的虔誠記憶與神話之中,鑄就了往日舊共和國的偉大。撒路斯特(Sallust)就曾嚴詞譴責,把共和國的衰亡歸咎於羅馬人可悲的墮落。撒路斯特並非唯一有如此看法的人,但他的看法也過於天真。在他看來,共和國在最後一代人時間裏雖表麵輝煌閃耀,根基卻已經遭到各種嚴重問題的侵蝕,結果使得羅馬人本來相當高的道德水準急劇滑坡。盡管不能否認其行為有一定虛偽欺騙成分,奧古斯都還是以簡樸的生活方式成功樹立起公共楷模形象,他在帕拉丁山上的住房非常普通,屋內裝飾的節儉程度使後來的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大為驚訝;與個人簡樸居室相對應的是奧古斯都為了美化羅馬修建的華麗公共建築(第419頁及以次)。此外,奧古斯都的衣著與桌子亦可謂典範,他的桌子大概是先祖在維利特萊用過的遺物,令人聯想到羅馬城市貴族深厚悠久的傳統。奧古斯都敦促通過新的立法嚴懲通奸行為,作為耳目和幫凶的人與犯罪者同罪。他恩威並濟,對獨生者課以罰款並獎勵生育,鼓勵人們結婚生育以充實意大利的人口。他還采取措施限製私人的奢華排場,對公開表演的許可檢查也較以往嚴格。現在執政官已不再是昔日的最高軍事長官,可以挑選那些名聲已融入曆史與傳說的顯貴家族成員裝點這一榮譽職務,但對於自己直接控製的行省,奧古斯都非常審慎,指定富有能力且忠誠可靠的近親或“新人”出任總督。在公開場合下,元老等級與騎士等級的尊嚴與排場有了積極提升。更古老更受尊敬的行會組織受到鼓勵,羅馬城本身被組織成14個“區”,區再分為“小行政區”(uici),每個小行政區都有自己的地方官員(uicomagistri)。越來越多的意大利人進入元老院並擔任各級政府、民政與軍事職務,同時市政管理機構也日益趨同,這些現象皆使人們意識到意大利的統一,強化了由此產生的樂觀情緒。奧古斯都在市政建設方麵有很多新舉措:新建築與交通管理,新的公共工程委員會,新創立的首都警察部隊與消防隊伍,保證大城市近百萬居民用水的供水委員會,負責疏浚河道與維護河堤的台伯河水利委員會,等等。奧古斯都還確保了穀物供應的正確組織與有效監督,這是一個穩定高效的政府所能提供的最顯著福利。那個時代的詩歌以及公共建築、雕像和銘文中反映出很多上述進步與新生的精神與成就。西塞羅曾哀歎社會各階層的大多數人對反抗暴政漠不關心,把自己生活的和平安定看得高於一切。很自然,塔西佗也在其著作中(Annals 1.2)記載了奧古斯都如何處心積慮以舒適安寧的生活引誘所有人,使他們覺得眼前現實的繁榮與安定遠好於昔日共和國的危險與動**;行省的狀況同樣如此,爭奪羅馬統治權的爭鬥與總督的貪婪早已徹底摧毀了對共和國製的信心,行省居民更急切地歡迎新秩序的現實福利。
繼承人問題
奧古斯都必須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如何使自己的新秩序具有連續性,不管動機是出於利他還是出於對自己成就的自豪感,又或者是憑本能遵循羅馬貴族的王朝法則。總之,曆史事實表明奧古斯都特別關注這一問題。正式的世襲繼承原則是不可能的,但讓選定的繼位者作為實際上的“副元首”或“假定繼承人”跟自己共事,通過選票使其獲得必要官職與提名以及權力與尊嚴,則並不困難。奧古斯都最早的儲君人選可能是馬爾庫斯·克勞狄烏斯·馬爾凱路斯(M. Claudius Marcellus),他是奧古斯都姐姐屋大維婭的獨子,生於公元前42年。公元前25年,馬爾凱路斯娶了奧古斯都唯一的孩子,即女兒尤利婭;公元前24年,馬爾凱路斯在仕途上飛黃騰達,超過同歲的奧古斯都繼子提比略。奧古斯都對外甥兼女婿的明顯青睞很可能招致了某些激烈反對,最重要的反對者是元首不可或缺的朋友兼將領馬爾庫斯·維普薩尼烏斯·阿格裏巴。但公元前23年馬爾凱路斯的早逝使得該問題得以解決。現在,能力卓著的阿格裏巴成為眾望所歸的儲君人選,公元前23年奧古斯都病重時把帶有自己私章的戒指交給阿格裏巴,兩年後,阿格裏巴與馬爾凱路斯的遺孀尤利婭結婚,兩人共育有三男兩女。三個兒子是:蓋烏斯·愷撒、盧基烏斯·愷撒與阿格裏巴·波斯圖姆斯(Agrippa Postumus);兩個女兒是:尤利婭與阿格裏披娜(Agrippina)。同年,奧古斯都把帝國東半部分的控製權完全托付給阿格裏巴,阿格裏巴隨後前往高盧,然後去西班牙最終鎮壓了當地的坎塔布裏人(Cantabri)。公元前18年阿格裏巴被授予5年的保民官權力,該權力於公元前13年又延長5年。可以說,此時阿格裏巴的“統治權”已經與奧古斯都本人的一樣“偉大”(maius);或者可以說,在帝國任何部分,隻要公共職責需要,阿格裏巴的“統治權”至少“等效於”(aequum)所有其他行省總督。
公元前12年阿格裏巴的死亡頗出人意料,當時他才50歲,人們期望他能比大體同齡的奧古斯都多活一些年月,因為阿格裏巴身體健康,奧古斯都則身形有些單薄。阿格裏巴與尤利婭的兩個兒子蓋烏斯與盧基烏斯後來被他們的外祖父(即奧古斯都)收為養子,兩個孩子分別出生於公元前20年與公元前17年,當時還隻是孩童。奧古斯都的眼光又轉向時年30歲的繼子提比略,要求他跟妻子,即阿格裏巴早年婚姻所生的女兒維普薩尼婭(Vipsania)離婚,然後娶再度守寡的尤利婭。但提比略與尤利婭的婚姻毫無愛情可言,因為尤利婭既任性又專橫,兩人本來生育了一個男孩,可惜夭折了。最使提比略感到屈辱的是,讓他做儲君顯然隻是權宜之計,蓋烏斯·愷撒與盧基烏斯·愷撒成年後會自取代他的地位。提比略於是離開公共生活隱退到羅德斯島。這一冒險舉動可能是出於自尊心,也可能是出於深思熟慮,不過提比略可能指望自己的強勢母親李維婭(Livia),奧古斯都之妻能夠保護自己免受嚴重傷害。厄運繼續降臨到執著的奧古斯都頭上,盧基烏斯於公元2年死於今天的馬賽;蓋烏斯於公元1年19歲時任執政官,後被派往東部執行重要任務,為引導他順利完成承擔最高責任的第一步,奧古斯都安排了經驗豐富的顧問陪同他一道,但蓋烏斯身染重疾,於公元4年2月返回羅馬途中死於呂西亞(Lycia)。此前兩年,提比略已返回意大利,但尚未出任公職。現在,奧古斯都的儲君人選隻得又轉向提比略,因為奧古斯都已年過65歲了,不可能再有其他人選了。於是,提比略成為奧古斯都的養子,被授予為期10年的保民官權力以及等同於元首本人的“統治權”,這些權力的期限於公元13年皆得到延長。
這一時期尤利婭荒**無度,私生活的醜聞不斷,或許是因為她是極有價值的目標,跟她結婚就可獲得其幼子儲君的監護權。奧古斯都終於對女兒失去耐心,於公元前2年將她流放到小島潘達特裏亞(Pandateria),5年後,尤利婭獲準返回意大利,但隻能待在意大利半島足尖部位的勒基烏姆(Rhegium)直到她死去。她去世時提比略剛即位數月。尤利婭的母親,奧古斯都的首任妻子斯克裏波尼婭(Scribonia)則自願陪伴女兒在流放中度過餘生。不過奧古斯都仍然沒有放棄在自家血脈中延續皇位的努力。提比略已有子嗣,他的第一次婚姻生育了一子德魯蘇斯(Drusus),此時已16歲,但奧古斯都還是要求提比略收養18歲的侄子日耳曼尼庫斯(Germanicus)。日耳曼尼庫斯是提比略已故弟弟德魯蘇斯的長子,其母小安東尼婭(Antonia Minor)為奧古斯都的姐姐屋大維婭之女,此外,日耳曼尼庫斯還娶了尤利婭的女兒,也就是奧古斯都的外孫女阿格裏披娜,因此,日耳曼尼庫斯的子女也即奧古斯都的曾孫和曾孫女。
提比略
提比略於公元14年繼承元首之職,但具體即位時間的模糊不清顯然使得古代史家困惑不已。這部分是因為當時狀況的獨特性,元首的繼承未有曆史先例,也不可能采用“國王駕崩了!新王萬歲!”之類的曆史悠久的君主繼承儀式。而且提比略跟其後繼任的元首們不同,他早就分享了養父的最高權力,公元4年他就成為奧古斯都“統治權與保民官權力之夥伴”。依照法律,這些特權是他個人的權利,並非來自別人的委任,奧古斯都死後他的權力也不會失效。自然理論上講,“元老院與人民”可以撤銷他的權利,但這完全受製於提比略本人所擁有的否決權。
繼承提比略的元首蓋烏斯即位時完全沒有公職,因此如狄奧(Dio)(59. 3)所言,“奧古斯都花了很長時間通過投票表決,零星漸進地積累了很多特權,部分被提比略完全拒絕接受。現在所有這些特權都必須在一天之中一步到位通過投票授予他(蓋烏斯)”。之後的克勞狄烏斯、尼祿以及公元68—69年的四帝無不如此。後世史家們對於提比略即位沒有經過這道授權手續深感困惑,他們隻能胡亂猜測,稱即位的延遲是因為慮及萊茵河與多瑙河地區軍團的不滿,或者是因為擔心日耳曼尼庫斯可能會有所行動。實際上,這些顧慮就算是真的,也隻會促使提比略當機立斷,而不會令他猶豫不決。除上述因素之外,“即位辯論”(Tacitus, Annals 1.11-13)亦可謂嚴重的處置失當,本來提比略隻須在元老院表態說自己已做好準備承擔元首之責即可,但他話語笨拙,隻知拐彎抹角地複述,還征詢別人意見,結果到最後雖然大家都不再說“不同意”,但也沒多少人說“同意”。
蓋烏斯(卡利古拉)
蓋烏斯是日耳曼尼庫斯之子,也是奧古斯都與馬克·安東尼兩人的曾孫,他的綽號“卡利古拉”意為“小軍靴”,是個帶有善意嘲諷意味的稱呼,這是因為他幼時穿著軍靴跟隨父母住在萊茵地區的軍營裏。蓋烏斯於公元37年即位時還不到25歲,即位後他迅速采取行動除掉了提比略遺囑中規定的、作為共同繼承人的提比略·蓋梅魯斯。謝雅努斯之後繼任禁衛軍長官的馬克羅(Macro)對他的即位本有擁戴之功,但也被他處死了。蓋烏斯的短暫統治充滿了超現實的戲劇性元素:精神與情緒極不穩定;惡毒而殘忍;**;可笑的優柔寡斷與任性,例如他發起的入侵不列顛的鬧劇;自我神性的狂想,這尤其在猶太人中孕育了動**。這一切不到4年時間就結束了,蓋烏斯及其第四任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兒全部在宮廷中被殺。此次殺戮與皇權或皇位繼承皆無關係,因此事後短時間內元老院似乎有機會重申自己的權威。“但他們正在商議時,禁衛軍已經把問題解決了。”公元41年1月,蓋烏斯的叔父,日耳曼尼庫斯的弟弟提比略·克勞狄烏斯·尼祿·日耳曼尼庫斯成為尤利亞-克勞狄王朝的倒數第二任皇帝。
克勞狄烏斯
現代學者對克勞狄烏斯元首生涯的評價存在嚴重分歧。某些學者認為,克勞狄烏斯是一位具有清晰決斷力的強有力的統治者,在出任元首之前漫長而默默無聞的歲月裏,他潛心研習羅馬曆史,這使他日後能有效融合傳統與革新做出高明的決策。他的體貌與舉止毫無出眾之處,但在並不討人喜歡的外表之下,隱藏著敏銳而充滿創造性的智識。在這些學者看來,是克勞狄烏斯本人意識到進一步發展的時機已經成熟,而元首的被釋奴秘書們,帕拉斯(Pallas)、卡裏斯圖斯(Callistus)、納爾基蘇斯(Narcissus)以及其他人皆為元首政策的恭順執行者。另一些學者則認為,克勞狄烏斯是個意誌薄弱、心不在焉、反複無常且沒有主見的人,他完全不具備任何行使權力的經驗,在50歲時突然出人意料地被推上皇座,因此,很快便落入皇室家奴中遠比自己機敏且更有經驗的策劃者之手,成為他們的馴服工具。狄奧的經典陳述概括了克勞狄烏斯的處境:“他完全受自己奴隸和妻子的支配。”在這些學者看來,克勞狄烏斯統治時期日益增長的集權色彩並不是因為皇帝深思熟慮的決定,而是因為皇帝本人的軟弱無力以及皇帝身邊大臣們的野心。要說清楚上述兩種觀點中包含了多少真相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們皆可有效解釋表麵曆史現象,而且似乎皆不能算全錯。不過,第二種較負麵的觀點可能更接近真相,因為這確實也是當時很多羅馬人認同的觀點。比如尼祿對元老院的即位發言中對克勞狄烏斯的批評,還有塞涅卡(Seneca)的滑稽戲《變瓜記》(Apocolocyntosis)中對克勞狄烏斯的嘲諷。毫無疑問,克勞狄烏斯的被釋奴獲取了極為顯赫的地位與公共影響力,這遠非前任及繼任皇帝的奴仆所能企及的,而且也不存在有效證據能證明克勞狄烏斯“創建”或者僅僅是首先組建了任何帝國官僚部門。此外,克勞狄烏斯的妻子們顯然也有著極大影響力。梅薩利娜(Messallina)趁著皇帝丈夫離開羅馬時,與當選執政官西利烏斯(Silius)舉行公開“婚禮”,如此奸情實在過於怪誕,有悖常理,以致塔西佗在記載該事件時不得不在單個段落中兩次向讀者保證,自己的記述並非滑稽杜撰,而是真實的曆史。奧古斯都曾在私人通信中談到克勞狄烏斯,作為一位精明的近距離觀察者,他在信中隻承認這位年輕親屬極少數差強人意的優點,認為克勞狄烏斯總是語無倫次,心不在焉,而且易受別人影響。總之,克勞狄烏斯完全不具備細心慎重的品質,不是擔任公職的適當人選。(Suetonius, Claudius, 4)
尼祿
克勞狄烏斯死於公元54年10月,死因極有可能是被皇後下毒,此時的皇後小阿格裏披娜是皇帝的第二任妻子,她同時也是皇帝的侄女。小阿格裏披娜早年曾與公元32年執政官多米提烏斯·阿赫諾巴布斯(Domitius Ahenobarbus)結婚,並育有一子尼祿,於是尼祿成為了元首,此時他差一個月才滿17歲。如同之前的蓋烏斯一樣,尼祿立即除掉了克勞狄烏斯的親子布列塔尼庫斯(Britannicus)。布列塔尼庫斯小尼祿4歲,是克勞狄烏斯早年與梅薩利娜結婚所生。這次謀殺的主使也可能是尼祿的母親,因為某些皇族的婦女比男性更冷酷無情。尼祿在位開始的一段時間裏,似乎一切都很好。為爭奪對青少年元首的控製權,尼祿的老教師塞涅卡聯合小阿格裏披娜過去的寵臣、公元51年起任禁衛軍長官的布路斯(Burrus),最終戰勝了尊貴的皇太後。在兩人主持下,有一段時間局勢穩定,政府運轉良好。當然不滿的聲音依然存在,如前文所言,特拉塞亞·派圖斯就固執地哀歎他們無視元老院的權威,也不懂得利用元老院的影響力。嚴重政治風暴的預兆首次出現於公元59年,尼祿對母親的不斷插手越來越不耐煩,便將她殺害。3年後布路斯死亡,尼祿任命了兩位禁衛軍長官,其中一位便是著名的提格裏努斯(Tigellinus)。此人一直對皇帝施加有害影響,最後又拋棄了皇帝。塞涅卡在這一時期隱退,隨後由於波培婭(Poppaea)的預謀挑唆,尼祿放逐了自己妻子、克勞狄烏斯之女屋大維婭,最終將她殺害。尼祿放縱自己的藝術偏好,他身邊圍繞著腐敗貪婪的顧問和諂媚者,其中一些人出身低微,比如西西裏的提格裏努斯(Sicilian Tigellinus),還有很多人則是來自希臘及地中海東部沿岸的被釋奴。因為羅馬人的貪得無厭,不列顛爆發了波狄卡(Boudicca)起義;之後由於羅馬在小亞細亞管理混亂而短視,其惡劣影響波及亞美尼亞,引起了一連串外交糾紛與戰爭,最後羅馬實際上放棄了對亞美尼亞的宗主權,隻象征性保留了當地的統治授予權,其結果是奧古斯都的“外交解決”格局在東方崩潰。上述眾多因素導致了貨幣的貶值,並迫使尼祿采取權宜之計,羅織罪名掠奪富人財產。公元64年的羅馬大火使尼祿有機會侵占市中心大片土地,在廢墟上修建極其靡費的“金宮”。於是有謠言稱大火是尼祿下令放的,為的是給自己新居所“清理場地”,他還以詩賦與歌曲慶祝這場大火。為了平息謠言,無辜的基督徒們成為替罪羊——當時基督教剛開始在羅馬傳播,基督教組織有了獨立身份,不再被視為猶太教內部的異見派別。
四帝之年
尤利烏斯·溫德克斯(Julius Vindex)的祖先來自獲得羅馬公民權的阿奎塔尼亞(Aquitania)王族,他在路格杜努姆高盧行省(Gallia Lugdunensis)擔任指揮官,這裏的居民跟西班牙居民一樣深受尼祿近來的苛政之苦。於是溫德克斯於公元68年3月首舉反旗,正在希臘搞“藝術之旅”的尼祿聞訊後匆忙趕回羅馬,心情頗不愉快。溫德克斯還向其他指揮官尋求支持,但回應者寥寥,隻有西班牙的塞爾維烏斯·蘇爾皮基烏斯·加爾巴(Servius Sulpicius Galba)同意擔任此次反叛行動的首領。加爾巴跟尼祿一樣,是一個共和國時代貴族家族碩果僅存的後裔,他官職顯赫,加入反叛後自號為“元老院與人民之指揮官”。除了加爾巴,阿非利加的克羅狄烏斯·馬克爾(Clodius Macer)也宣布不再效忠於尼祿。盡管如此,隻要尼祿有能力牢牢控製住軍團及其統帥們,他就能輕易消滅溫德克斯與加爾巴。在今貝桑鬆(Besancon)發生了一場離奇的戰鬥,來自上日耳曼(Upper Germany)的軍團統帥們可能並不想為難叛軍,但溫德克斯未經訓練的高盧民兵實在是不堪精銳軍團一擊,結果反叛勢力潰散瓦解,溫德克斯自殺。加爾巴聽到這令人震驚的消息時,也打算步溫德克斯的後塵。因為所有人都對尼祿喪失了信心,他沒有根基的統治很快就崩潰了。維爾吉尼烏斯·盧弗斯(Verginius Rufus)率領軍隊返回日耳曼,對時局袖手旁觀;提格裏努斯改變立場,並唆使禁衛軍站在自己一邊。尼祿在驚慌中逃亡,沒等援助到來就自殺身亡,尤利亞-克勞狄王族世係隨著尼祿在公元68年6月9日的死亡而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