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928年夏

這是迄今為止最熱的一天,倫納德醒來時,決定去遊泳。他已經習慣了清晨沿著纖路[3]漫步,有時在烈日當空、高溫難耐的午後,還會再次去纖路上散散步,直到太陽像聚光燈一樣突然熄滅。

流經倫敦的泰晤士河,河道寬闊,河水渾濁,像是一位暴虐的君王。這裏的泰晤士河卻截然不同,舉手投足間盡是優雅與靈動,絲毫不見煩憂。河水越過石頭,掠過河岸,清澈得可以看到深處有蘆葦在狹窄的河**搖**。他斷定,這一段河道是位女性,因為它在陽光之下雖然清可見底,但在某些地方,卻突然變得高深莫測。

6月裏長時間的幹燥,給了他大把的機會到處走走看看。倫納德發現,往上遊走一兩英裏,在距離萊赫萊德·哈芬尼橋還有一段路的地方,有一處特別怡人的河灣。一群打打鬧鬧的孩子在遠處的田野上紮起帳篷,打算在那裏過夏令營,不過一片白楊樹將這處河灣隔絕開來。

現在,他正背靠一棵柳樹坐著,心想要是把那條破木船修好了該有多好。那條船是他在房子後麵的穀倉裏找到的。在這樣靜謐無聲的日子裏,倫納德想不出能有什麽事比躺在小船上順流而下更愜意的了。

遠處,一個大約十一歲的男孩從一棵樹的陰影下朝另一棵樹的樹幹跑去。他的雙腿細長,膝蓋的骨節有些突出。他在陽光明媚的空地上馳騁,像風車一樣掄起雙臂。他在鬧著玩,笑得合不攏嘴。

一瞬間,倫納德記起年輕時自由自在的飛奔是何等暢快。“跟我一塊兒跑啊,蘭尼[4],跑!”當某陣風吹起,或是鳥兒掠過頭頂,他依舊會聽到這樣一句呼喊:“跟我一塊兒跑啊,蘭尼。”

那個男孩沒看見倫納德。他正在和夥伴們撿幹柴,撿的柴火棍兒大概有一柄劍那麽長,然後把它們交到白色棉布帳篷旁的一個男孩那裏,再由這個男孩來分辨,哪些能用,哪些不能。以倫納德這樣成年人的眼光來看,這個分辨柴火棍兒的男孩並沒拿自己當孩子頭。也許,他的個子比其他人高一點,年紀大一點,但孩子可以憑直覺來辨別能力。

倫納德善於和孩子打交道。孩子的身上沒有成年人的表裏不一——成年人的順順當當全靠這點兒手段。孩子怎麽想的就怎麽說,看到什麽就說什麽,鬧了矛盾就打一架,然後再賠禮道歉。他和湯姆便是如此。

不知道從什麽地方飛過來一個網球,落在草叢中,輕柔地發出砰的一聲,然後,沿著草地向河邊滾去。狗狗追著它跑過去,然後跑回來,把這份從天而降的禮物扔到主人的腳邊。倫納德拿起濕漉漉的網球,在手中掂了兩下,便朝身後扔了回去。

在陽光的照耀下,現在已經開始有些暖意。他脫下襯衫和褲子,身上隻剩一條平角短褲,朝水邊走去。一群鴨子在水中漂過,他伸出一隻腳,腳趾在水中沾了沾。

倫納德躍入水中,往河底潛下去,沒給自己丁點兒時間改變主意。

清晨的河水冰涼,他的皮膚一緊。他睜著眼睛,向下麵遊去,向下,向下,盡可能朝深處潛去。到了河底,他伸出手,抓著什麽穩住身子。他沒鬆手,並且開始計數。湯姆在那叢滑溜溜的蘆葦中朝他咧嘴笑著。

倫納德不記得湯姆出生前的事。他倆隻差十三個月。倫納德曾經有個姐姐,名叫瓊,因為兩歲那年患了猩紅熱不幸夭折。這種孩子早夭的傷痛對於倫納德的母親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一天下午,他聽到母親向他姨母說,要不是因為“婦科病”,她本來可以生十個孩子的。

“你已經有了子嗣,還不止一個,”一貫務實的姨母說,“總比一個沒有強。”

很多年,倫納德時不時回想起母親的話,琢磨著自己是否就是那個“子四”[5],這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每當晚上起風了,窗子被吹得嘎嘎作響時,母親總是對“那股子肆虐的風”恨得要命。

湯姆是弟弟,但比倫納德壯實。他們分別到了四歲和五歲的時候,湯姆的個子比倫納德還要高。他的肩膀也更寬、更壯——就像遊泳健將一樣,他們的父親說起湯姆時,那種老爺們兒的自豪感都快要翹上天了。湯姆的性格也招人喜歡,既直率,又好相處,身邊的人都喜歡圍著他轉。相比之下,倫納德更內向些。他們的母親總是說,他倆的性格從在繈褓裏時就看得出來。“你緊緊蜷著身子,下巴都埋到胸口了,就像是要躲開一切。可湯姆——他攥著小拳頭,挺著下巴,噘著下嘴唇,像是在說:‘來呀,誰怕誰啊!’”

倫納德的肺憋得發疼,但他仍然潛在水底。他看到了弟弟含笑的目光,一群米諾魚在他倆之間遊來遊去。他堅持著計數。

湯姆極有女人緣,始終如此。他很帥——就連倫納德都看得出來——但這不是因為皮相。他有自成一派的魅力,為人風趣,慷慨大方;當他大笑時,仿佛天空豁然開朗,陽光徑直灑在你的皮膚上。向來耽於反思的倫納德認為,湯姆身上有種與生俱來的實在,人們對此無法免疫。即便湯姆怒氣衝衝或一臉凶相,他情緒中的那份真實也是吸引人的。

現在,脈搏在倫納德的耳中鼓噪不停,甚至在他整個腦袋裏回響,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朝河底一蹬,宛若離弦的箭矢,朝閃閃發光的水麵衝去。在水麵上剛一露頭,他便劇烈地喘息。他眯著眼睛,周圍白花花的一片,但很快這片白光就消散了。接著,他倒仰在水麵上歇口氣。

倫納德四仰八叉地浮在水麵上,陽光曬著肚皮,暖洋洋的。九十三秒。他離湯姆在1913年夏天留下的紀錄還差得遠呢,但他明天會再試一次。附近有一隻雲雀在唱著歌,倫納德閉上了眼睛。水麵上隻有輕柔的拍打聲。遠處的男孩們歡快地大喊大叫,沉迷在美妙的夏日裏。

倫納德緩緩遊回岸邊。又是新的一天,就和前一天一樣。Hora pars vitae。教他拉丁文的老師讓學生們把這句話一遍一遍地寫下來。每一小時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Serius est quam cogitas,法國的那塊日晷上寫道。那塊日晷在小教堂的花園裏並不起眼。當時,倫納德的部隊正在撤退,一路泥濘,大家都筋疲力盡,爬不起來了。結果不像預料中來得那麽早。

“來吧,狗狗。”獵犬騰地站起來。倫納德再次注意到,這家夥是個難得的樂天派。倫納德在伯奇伍德莊園住的第一晚,也就是大概一個月前,這條狗就冒了出來。一人一狗誰也沒出聲就達成了共識。天知道這條狗是什麽品種:身形不小,棕色的毛發,尾巴粗粗的、毛茸茸的,還挺有主見。

他們朝著房子往回走,倫納德的襯衫貼身的地方都濕透了。兩隻拖著紅色尾巴的風箏在麥田上空盤旋,像是被魔法操控的一樣。倫納德突然回想起在前線的時候。有一晚,他們住在法國一棟豪宅的廢墟裏,房子的一側已經塌了,另一側完好無損。一塊黑一塊白的走廊裏,有一座落地鍾,到了晚上嘀嗒嘀嗒的聲音格外響亮。它在一分鍾一分鍾地倒計時,不過他從來不清楚倒計時結束的那一刻會發生什麽,這樣的倒計時似乎永遠也沒個頭。

有個戰友在樓上的一間屋子裏發現了一把小提琴;此外,滿是塵土的屋子裏還有一大堆書以及和平時期供人娛樂的各種小玩意兒。他拎著小提琴來到花園,然後開始演奏起來。那是一首令人難以忘懷的曲子,但倫納德不是很熟悉。戰爭在本質上是超現實的:其間諸般種種令人震驚,絕非正常可言,但偏就不可避免地發生了,這便更令人震驚。新舊交替的世界相互依附、彼此共存,但兩者之間的不搭調卻在日日上演:幾個月前,大家還都是印刷工、製鞋匠、小職員,眼下卻都窩在灌了水的戰壕裏,端著槍給子彈上膛;在和耗子狹路相逢時,躲來躲去。

那天下午,倫納德在夏日的花園裏聽著小提琴的演奏,可隔著不到一英裏,炮彈卻正一個個地炸開了花,屍橫遍野。倫納德覺得,整整四年,沒什麽比這更諷刺的了。遙想當時,獵鷹在遠處的天空中盤旋:那是一群遊隼,高懸在作戰部隊的頭頂。對於下方田野裏發生的一切,它們無動於衷。泥,血,屠殺,白白送死。它們這些鳥類的記憶長著呢,眼下這一切,它們早就見識過。

現在,人類也可以回顧曆史。一切都是一場戰爭。還有另一個諷刺:發明航空攝影是為了轟炸機能製造最大限度的破壞;而現在,航空攝影又被繪製地圖的人用來開采那些令人驚歎的、深埋於地下的礦藏。

顯然,從這一點來看,戰爭還有點用。這是倫納德的老同學安東尼·巴克斯特幾個月前在喝了一品脫啤酒後告訴他的。必要性是創新之母,他說,沒有什麽比生存更能催人奮進的。安東尼從事的是製造業——製造某種可以替代玻璃的新材料。誰的想法有創意,他繼續說道,誰就能賺大錢。他喝得滿臉通紅,一臉掉進錢眼兒的貪婪相。

在倫納德的眼裏,錢不過是俗物。也就是說,他看不上為了錢財擠破腦袋的做法。在他看來,參戰的唯一正麵收獲就是,他意識到:想要活下去,人其實需要得很少。其餘的,都微不足道。所有那些被遺棄的落地鍾都說明了問題。危難之際,大家隻會拖家帶口地逃命,尋一處安穩的地方;至於自家的大房子,不過是大門一關,聽天由命罷了。他現在知道,隻有人腳下的土地是實實在在的。大地是自然而然的世界,可以給人類一切必需品,同時也將每個人曾經生活的印記留存下來,無論男女,無論長幼。

在來伯奇伍德莊園之前,倫納德在朗艾克街的斯坦福書店買了幾張英國地形測量局繪製的地圖,上麵有牛津郡、威爾特郡和伯克郡的地形分布情況。從這些地圖上,可以找到羅馬人修建的道路,它們在人們的腳下曆經千年,已經露出了地層中的白堊岩;可以找到麥田怪圈所在的位置,那裏曾經是開鑿過溝渠的圈地;還可以找到一道道平行的壟溝,都是中世紀的犁耙在田間留下的。再往遠處,還可以看到新石器時代留下來的墳塚,它們構成的一張張網,看著就像毛細血管一樣;它們是上一個冰河時代遺留的印記。

大地是座頂級博物館,把一段時間的林林總總都記錄下來,再呈現出來,而裏奇韋地區——這裏有索爾茲伯裏平原上的白堊岩,塞那阿巴斯巨人像和阿芬頓的白馬穀——處理起來尤其容易。白堊不像黏土那麽容易滑移,因此可以更好地保留一段記憶。倫納德對白堊了如指掌。在法國,他的一項工作便是在戰場底下挖隧道。他在威爾特郡的雲雀山訓練過,知道如何修建潛聽哨,然後在隧道裏一連坐上幾個小時,貼著冰冷的地麵,用聽診器打探敵情。再然後,他會和新西蘭人動起真格的,一起把隧道挖到阿拉斯城下。隧道裏連續幾個星期都不見天日,隻能借著蠟燭的微光和被當成火盆的鐵桶,挨過冬天裏最冷的那段日子。

倫納德對白堊了如指掌。

不列顛是一座古老的島嶼,到處是孤魂野鬼。每一畝土地都稱得上是一處古跡,但在這一地區,古跡簡直應接不暇。同一塊土地的不同地層上,都可以看到人類居住的遺跡:史前,鐵器時代,中世紀;至於現代,世界大戰留下的隧道也能看得到。泰晤士河在地圖中間蜿蜒而過。在科茨沃爾德一帶,河水因為有一小股一小股的源泉匯入,變得更深;隨著河道的延伸,河麵變得更寬。在一條細長支流的分叉處,坐落著伯奇伍德村。離村子不遠的一座山脊上,有一條筆直的小道,通常來講,渾然天成的小道不會這麽直。那是一條“利線”。倫納德讀過阿爾弗雷德·沃特金斯[6]的書,也看過威廉·亨利·布萊[7]寫給位於赫裏福德的英國考古協會的報告。據後者推測,這樣的“巨大幾何線條”可以把英國和西歐大陸上所有的新石器時代的曆史遺跡連起來。這些線條是幾千年前曆經萬難創造出來的古道,它們是神奇的、強大的、神聖的。

1862年夏天,正是這段充滿神秘和奧妙的曆史,把愛德華·拉德克利夫和其他人吸引到了這裏。拉德克利夫最初之所以購買這棟房子,部分原因也在於此。倫納德多次閱讀過紫紅兄弟會的藝術宣言和拉德克利夫寫給藝術家朋友瑟斯頓·霍姆斯的信。拉德克利夫在未婚妻去世後,相對而言,逐漸變得默默無聞。隻有一群忠實的愛好者,推崇他曾在藝術領域取得的輝煌成就。與拉德克利夫不同,霍姆斯一直進行著繪畫創作;七十歲前,始終活躍在公眾的視野之中。他最近才去世,把書信和日記留給了後人,倫納德還曾多次前往約克大學,曆時數周梳理這些書信和日記,希望找到愛德華·拉德克利夫與伯奇伍德那棟房子之間可能存在的新線索。在1861年1月寄出的一封信中,拉德克利夫寫道:

我買了一棟房子。相當迷人,雖然不是很大,但各部分的設計很別致。它所在的位置獨享一處河灣,整棟房子宛如一隻謙遜端莊的鳥兒,棲息在一片樹林邊,還有一個再完美不過的小村莊在旁邊。而且,瑟斯頓,還不止如此。但我不會把詳情寫在這封信裏,寫到紙上;我要等到下次見麵時,把這棟房子吸引我的另一個原因說給你聽。它關乎古老而極其重要的東西,並不完全屬於這個世界。要知道,很久以來,這樣東西都在召喚著我,因為我和我的這棟新房子並不陌生。

拉德克利夫並未在那封信中詳述購買伯奇伍德莊園的另一個原因。雖然倫納德經過進一步研究後得知,拉德克利夫小時候在這一地區生活過一段時間,但到底他是因為什麽和這棟房子結下了緣分,那又是什麽時候的事,關於這些都還有懸而未決之處:拉德克利夫曾在若幹場合含蓄地提到過自己的童年經曆,說那段經曆“改變了人生”並且“縈繞心間”,但迄今為止,倫納德還不能確定,那段經曆從本質上來講對拉德克利夫意味著什麽。不管怎樣,莊園裏曾經發生過某件事情,對此拉德克利夫不願意多談;這件事對他癡迷於——擁有——伯奇伍德莊園起了重要作用。1860年12月,他把自己的畫全部賣掉,但要購買伯奇伍德莊園的話,還差二百英鎊。於是,他同一位資助人達成協議,為其完成六幅畫作。這才湊上了這筆錢。最後,帶著足額的房款,他簽了購房合同,買下了伯奇伍德莊園及其周圍的土地。

狗狗叫了一聲,一副眼巴巴的樣子。倫納德順著他的目光看了過去。他本以為會看到一群鴨子或是鵝,但不是,那邊有兩個人朝他們走過來,一男一女。一對戀人,很明顯。

當倫納德看過去的時候,男人正因為女人說了什麽話而哈哈大笑;這一串由衷的笑聲劃破算不上寧謐的清晨,讓倫納德感到一痛,像是肋骨被人用胳膊肘狠狠撞了一記。

女人微笑著,倫納德發現,自己在看著他們時也淡淡地笑了一下。他們周身都散發著光芒,沒有什麽能將他們分開,他們的輪廓是如此清晰。他們信步而來,仿佛這是他們在這世界上無與倫比的權利,仿佛他們不曾有半刻的懷疑,此處、此刻就是屬於他們的。

倫納德知道,與他們相比,自己是單薄的、透明的,這讓他感到羞赧。他知道,他不會和對方愉快地互道“早上好”;他不確定自己能否將這幾個詞召喚出來,不確定是否簡單地點點頭也就夠了。他從來都覺得社交場合讓他不自在,即便是在戰爭將他掏空之前。

地上有一根棍子,是一根漂亮的金色木棍。倫納德把它撿了起來,在手裏掂了掂。

“嘿,狗狗,去,乖孩子,把它撿回來。”

倫納德把棍子扔到草地的另一邊,狗狗開心地追了上去,把那對情侶忘得一幹二淨。

倫納德轉身背對著河,跟了過去。哈福斯特德溪邊是一排柳樹,越過樹梢,伯奇伍德莊園那兩個一模一樣的尖角清晰可見。倫納德注意到,太陽照在閣樓的一扇窗戶上,窗玻璃看上去就像是在燃燒。

倫納德十八歲剛來牛津時,想都沒想過自己最終會著重研究拉德克利夫和一棟有著四百年曆史、靜靜位於鄉間一隅的房子。不過,十五年間所發生的許多事,都是年輕的倫納德想象不到的。說實話,1913年,對於自己的學術研究,他沒想過什麽。他去牛津念書,就是因為他在某個班上是個聰明的學生,僅此而已。他選擇在基督教會學院攻讀曆史專業,是因為他喜歡學院裏那片草坪,還有俯瞰草坪的那棟宏偉的石砌建築。在一年級的基礎課上,他遇見了哈裏斯教授,然後發現了現代藝術。

曾經不過是自己任意做出的選擇,很快卻搖身一變成為自己的**所在。馬塞爾·杜尚在《下樓梯的**》中展現的勇氣和感染力以及畢加索在《亞威農少女》中展現的分裂的對峙一直令倫納德充滿**;先鋒藝術家馬裏內蒂的書讓他讀到深夜;他還前往倫敦,去多爾畫廊看翁貝托·博喬尼的畫展。被杜尚固定在板凳上的自行車輪,這種現成品藝術帶來的諷刺是一種啟示,讓倫納德充滿了樂觀向上的力量。他渴望創新,崇尚速度和發明,接受關於時空及其表現形式的新思想。他覺得自己被推上了巨浪的頂端,並且在順著浪尖滑向未來。

但1914年來了。一天晚上,來看望他的弟弟建議先在草地上散散步。當時是夏天,暖洋洋的,光線還在天際徘徊。湯姆變得懷舊起來,語速飛快地談論著過去,他們的童年。倫納德立刻便知道了,湯姆有事要跟自己說。然後,他們去了餐館,坐在餐桌旁的時候,湯姆冒出一句:“我入伍了。”

短短幾個字,一直還隻是在報紙頭版上醞釀的戰爭,倏地在他們身邊、在這間餐廳裏冒了出來。

倫納德不想去打仗。他和湯姆不同,他不願冒險,任何形式的冒險他都不喜歡。哪怕是一絲絲不疼不癢的責任,都讓他感到要迫不得已地掙紮一番。薩拉熱窩有個喜歡胡亂開槍的瘋子,厭惡一位戴著有羽毛裝飾的帽子的奧地利大公,這關自己什麽事?不過,這樣的話倫納德向誰都不會說,尤其是他的父母。他們為湯姆的新製服感到自豪無比,喜極而泣。但倫納德又不免覺得,偏偏在他發現自己的**所在時爆發戰爭,還真麻煩,真是糟透了。

可是。

他又想。

打仗能打多久?

權當是一次短暫的間歇,一段新的曆練,不過是換幾個不同的角度去感知世界,提升一下自己的能力,不久自己就可以去研究機械化和現代性了……

糾結於如何是好和個中緣由都沒什麽意義。湯姆要去法國了,倫納德便也去了那兒。

五年後,等他回來時,國家變了樣,世界也變了樣,都不再是他認識的那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