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結論:人類語言的統一性
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種語言呢?基於語言的不同定義,我們在前麵幾章中分別對此問題進行了探討,結果是眾說紛紜,各有道理。然而,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提出了另一種可能的答案,並且這個答案還相當驚人:
因此,從本質上來說,所有語言應該都基於同一模型。火星科學家可能覺得人類語言隻有些許不同,將其歸為一種是理所應當的。
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細枝末節的差異,而非大量存在的相似,因為我們會不自覺地將這些相似都看作理所應當。毫無疑問,青蛙看同類的時候也是這種感覺。但如果我們想弄清楚人類自身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生物,就必須換一種不同的視角,其實也就是研究人類的火星人的視角。
喬姆斯基所指的“語言的本質”到底是什麽呢?本書中多處將語言問題同相關生物問題進行類比,現在我們還是從生物學家的視角來探討這個問題。要問世界上有多少種人類視覺係統,答案可能是“近70億種”(地球上每人一種),也可能是“一種”。
現代人類的視覺係統有一係列不同特征,包括晶狀體的精確結構、視網膜上的視杆細胞和視錐細胞的分布、視覺敏銳的中央凹和相對較弱的盲點區域、視神經投射到大腦相關區域的方式、皮質功能的不同區域、根據視網膜細胞的活動模式來獲取外界信息的方式等。其中,有些是自胚胎時期就發育的生理結構,有些是生命早期開始的神經發育,而剩下的都是基於先前視覺經驗形成的大腦皮層活動模式。然而,所有這些都受基因控製,最重要的是全人類的視覺係統基本都是這樣。
個體的視覺經驗千差萬別,這可能會以我們理解某些刺激的方式來影響視覺處理過程。例如,視覺處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識別人臉,但這個能力嚴重依賴於經驗。事實上,識別人臉的能力與語言能力的發展是類似的。研究得知,六到八個月大的嬰兒能夠發出並識別一係列聲音(包括其照顧者沒有發出過的聲音),但到了一歲的時候,這種能力會顯著下降,嬰兒隻能識別所習得語言中的主要聲音。同樣,六到八個月的嬰兒能區分不同獼猴的麵孔,但除非一直定期讓他們看猴子的照片,否則等到了九個月大,他們就不再擁有這項能力了。
從生理上來說,有的人虹膜是藍色,有的人是棕色,還有的人兩隻眼睛虹膜顏色不一樣;有的人視力就是比其他人要強。動物實驗顯示,隻要將“視通路”接入大腦其他區域,視覺處理便可以就地發展,而非固定在其通常位置。舉上述所有事例並非要證明視覺係統千差萬別,而是要強調在不影響整體功能的前提下,原本基於基因、相對統一的係統會由於外部環境和個人經曆的不同呈現出一定程度的表型差異。
同樣也可以說,一方麵,在人類社會中,基於生理係統的語言能力本質上統一不變,但由於具體環境和經驗不同,不同個體間語言發展情況也不盡相同。經驗相似的個體,其語言發展的路徑會大體相同:我們認為正是這些寬泛的可比較的發展路徑最終導致世界語言各不相同。然而,從生物學的視角來看,他們全都基於同一根基。除去病理情況,不管孩子來自什麽語言背景都會習得撫養人所說的語言,而非孩子的生物學父母所說的語言。
另一方麵,若真如第六章所說,任何兩個個體之間的語言知識一定會有所不同,那麽,世界上將會存在70億種語言(要是再把多語製考慮在內,數量可能更多)。但很顯然,與其他物種的語言能力相比,人類語言能力的統一性更加重要。
其他物種的“語言”與人類語言大比較
一眼望去,世界語言何其繁多,令人眼花繚亂。若從交流係統這個宏觀視角來看,很多係統之間都是大同小異。人類語言與其他物種的交流行為在以下多個方麵存在根本性區別。
其他動物的交流行為全都基於固定的信息,本質上僅限於對當前(此時此地)狀態的回應。具體到某一物種,信息來源就更有限,一般不會超過幾十種,並且不能相互組合來表達新的意義。所有人類認真研究過的物種概莫能外。
動物的交流係統不存在個體差異,不因動物經曆不同而有所變化,這就意味著這種交流體係是天生的,而非後天習得。雖說在某些情況下,基於特定條件對具體信號會有些許“微調”。比如一些鳴禽(目前最強有力的例證)、蜂鳥、鸚鵡以及其他少數幾種鳥,都有出現後天習得的情況,但其交流體係在本質上仍然是固定的。
把人類語言的最基本屬性和其他物種的交流係統相比,也僅僅呈現出一種廣義上的相似性:語言深深內嵌於人類的生物體係中,正如其他動物的交流體係也是其生物性的組成部分一樣。人類語言是後天習得的,這意味著對特定的兒童來說,在限定空間的前提下,其語言能力發展會受到經驗的影響。動物界唯一與此類似的是鳴禽,其他多數動物包括所有靈長類動物之間的交流都是天生的,不依賴經驗,而是以固定方式進行。
其他動物的交流內容固定且範圍有限,但人類語言的表達範圍卻廣闊無邊、包羅萬象,即便是鳥鳴也無法與之媲美。對那些能習得多種不同聲音的鳥類來說,其歌聲的表達內容也固定不變。即便像夜鶯(新疆歌鴝)那樣可以唱幾百種不同的歌曲,但無論唱哪一種歌曲,它們的目的都一樣,都是捍衛領地並吸引異性。
除了表達範圍不受限製,人類語言的不尋常之處還在於其自發性,這主要由大腦皮質中樞控製;相反,其他動物(可能除幾種猿類之外)的交流信號都非自發,屬皮層下控製。
更具體來說,人類語言的獨特之處還在於其信息可以通過離散元素整合而來。在其他物種的交流體係中,幾乎未發現任何有意義的組合。對它們來說,其靈活性主要是通過改變信號自身某些方麵的屬性來實現,如著名的歐洲蜜蜂的“舞蹈”[1]。
人類語言還有一個重要特性經常被低估,查爾斯·霍克特(Charles Hockett)稱其為“語言二重性”。第七章已經提到,個體無意義的聲音(或手勢的組成部分)通過語言的音係係統組合形成有意義的詞匯。這絕非華而不實的裝飾,正是因為有了音係結構,長單詞的出現才成為可能。如此一來,單詞不需要獨立形狀,可以用有限元素的係統組合代替語言的整體性不同。因此,要想了解語言的發展演化,除了了解其語法,了解音係特征的出現也是一個重要任務。
此外,詞匯還有內部結構,部分形態對應部分意義(基於特定語言的形態組合)。這些詞匯通過另一套完全不同的係統(句法),以遞歸、層級的方式組合成短語、從句和句子。
我們在第七章已經看到,語言的這種組合性特征在口頭語言中普遍存在,ASL之類的手勢語言也不例外。這同樣也體現了語言的二重性:個體無意義元素通過一種係統組合成有意義的手勢,這些手勢再通過另一種係統以遞歸、層級方式組合成更大的結構。因此,通常意義上來說,這種結構是人類語言的共性,而不僅是個別語言更不是口頭語言的特點。
在這裏,我無意冒犯去世的鸚鵡亞力克斯,黑猩猩華秀和倭黑猩猩坎茲,但凡是真正具有人類語言特性的係統,它們都沒學會。當然,從某些方麵來說,這一論斷並非沒有爭議,但要在這裏詳細為其辯論,我們就要離題萬裏了。讀者若有興趣,可參見參考文獻(Anderson, 2004a)。一言以蔽之,沒有證據顯示其他動物擁有人類的認知能力,可以習得並使用人類語言的特有係統:一種以遞歸、層級的句法結構為基礎的離散組合係統,該係統擁有兩套獨立的係統結構,一套用於完成意義單位的組合,另一套用於將這些意義單位組合成完整信息。
不過,我們也根本沒有理由期待其他動物能習得人類語言,就如同我們沒有理由期待自己可以像蝙蝠那樣靠發送聲波、聽取回聲來捕蟲一樣。無論是語言能力還是捕蟲能力,二者都是基於生物物種本身的,一旦跨越物種就都很難取得成功。
通過與斑胸草雀、蜜蜂、海豚或其他非人類物種的交流體係對照,我們發現人類的語言體係並非單純的刺激反應係統。得益於具體的組織結構特征,人類語言表達範圍無窮無盡,包羅萬象。目前在自然界的其他交流體係中還未發現此類特征,人類語言尤其是句法的組織體係在動物界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
人類的語言官能
相較於人類與其他動物交流能力的差別,人類各種族間語言(無論是口頭語言還是手勢語言)的整體結構和本質特征差別不大。不過,要想維護喬姆斯基“隻有一種人類語言”的觀點,我們能不能說得再具體一點呢?
同其他動物不同,人類可以習得一係列語言。確實,正常家庭的聾人寶寶案例顯示,即便缺乏相關經驗,語言習得的動力依然十分強勁。將語言發展類比為一種成長過程可能更容易理解(就像男性在兒童時期喉頭初現,到青春期繼續發育一樣),這個過程與學習微積分或是雙簧管不同。
那麽,我們出生時自帶的係統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呢?我們曾在第六章講到,個人的內化語言(語言知識)由兩部分組成。我們了解的那部分源自一係列語言共通的原則,比如控製代詞釋義的原則(暫定為原則6),而剩下的那部分涉及語言各個不同方麵的具體選擇,即不同參數。原則和參數相互結合,其不同組合決定了自然語言的種類,因此也可以說其代表了人類語言官能。
這個觀點顯然具有誤導性,會不時引來爭議,語言學界也隻有一家學派對此情有獨鍾。設想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多種語言間毫無共性可言,也就意味著跨語言的有效原則集合為空,對任何內化語言來說,都隻要考察其可能變量參數即可。語言共性和差異的邏輯之分僅僅是為了提供一個分析框架,而非一個實質性的實證觀點。我們會好奇,這樣的語言研究會產生什麽結果?能否引導我們發現具有實質內容的語言原則,並縮減參數,限定其對應值?
評估語言共性問題時,我們總會自然而然去找那些適用於所有語言的特征。因此有人主張:隻要能找出一種不符合某個特征的語言就可以否決相關提議。然而,如此論證其實是對語言官能本質的一種誤解。所謂語言官能,從根本上說是一種習得並運用某種特定體係的能力。這個體係就像一個工具箱,可以提供無限可能供語言選擇。很顯然,並非每種語言都需要涉及全部的可能性。
若某些語言沒有表現出某種特征,亦即沒有利用語言官能提供的某種可能性,這本身並不能表明該特征不屬於語言的本質,當然也無法說明該特征不屬於人類的普遍能力。與南部非洲科瓦桑語(Khoi and San languages)相比,有些語言中不存在嗒嘴音(吸氣輔音),這並不意味著這種發音特征(與打嗝或大笑不同,它們從來就沒有在語言發音係統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屬於所有語言共有的可能性範圍。同樣,若某種語言中的特殊疑問句不需要將疑問詞前置,也並不是說這個語言共有特征是錯誤或者無效的。
現在假設,語言學家調查發現了一組跨語言通用原則,還有一係列不同的參數,那這個理論體係就可以被視為人類語言官能的一種特定表征。語言學研究的一大爭論點就在於到底要發現多少原則,提供多少可能的參數,才能在整體上保持正確同時又不至於偏離語言領域。換言之,語言官能和語言之外的能力到底會在多大程度上有所重合?有人指出,若某種官能能夠在語言和其他體係中“身兼二職”,那這部分內容就不能歸入語言官能。照著這個思路,要是能夠證明語言的所有方麵都與其他事物相關,就相當於證明了所謂語言官能這一概念本身就是個假命題。
如此論證貌似無法使人信服。當然,“關於語言的科學發現中有多少與本領域相關”這個問題本身就很有意義。但即便我們確實證明人類發展和使用語言的能力完全與其他認知係統是雜亂混合的,也無法證明研究語言官能的屬性毫無意義。因為我們都知道人類的語言能力在動物界是獨一無二的,對其屬性進行研究是值得的。
另外,即便某些器官除語言之外還有其他功能,其具體形態也還是受到了語言功能的影響。這一點在支撐語言表達的生理係統中顯而易見。聲帶的所有部分同時也是其他係統的組成部分,用於支撐其他諸如吃、喝、呼吸之類的功能。然而,這些結構呈現出的具體形態是深受語言表達需求影響的,而不僅是為了滿足其他功能。
人類喉結位於喉嚨下方,導致口腔和咽腔長度和形狀相應發生變化,這對大量快速有序發聲極其有利。但從其他功能來看就沒那麽有利了,這會極大增加噎住的風險(相對於其他靈長類動物來說)——這是引起人類死亡的一大原因,但對猿猴來說卻不是。雖說還有其他功能,但人類聲帶形態形成的部分原因在於滿足其發聲功能。僅僅因為它還具備其他功能就將其排除在人類語言官能範疇之外就大錯特錯了。
毫無疑問,這一思路同樣適用於其他“身兼數職”的人類能力。不管是體能上還是認知上,語言官能必然在某些方麵對其產生影響,以使其除適應人體原本功能外還能適應語言賦予的新功能。
尋求語言普遍性
尋求跨語言普遍性的相關研究很多,如果對其結果做一個綜述調查,至少夠出一本書(事實上,已經有好幾本這種書出現了),在此也不想再做總結。根據現有相關文獻,探求語言普遍性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從某種程度上說這與語言學領域其他的主流分類相吻合。
一部分學者尤其是與已逝的約瑟夫·格林伯格(Joseph Greenberg)相關的那些人,試圖通過歸納法找出這些原則。包括在(但願是)世界語言的代表性樣本中進行語法描述對比,以期發現它們的共性。考慮到這些描述的異質性本質,除一些表麵特征(比如主語和動詞的順序、直接賓語、音調變化是否存在等等)外,幾乎沒有其他可比之處。如此一來,一些支持者已得出“不存在普遍語言”的結論。其他人則采取了一種更具建設性的方針,以上述對比中的統計規律作為起點,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深入調查,以對語言的常規性和明顯的特例同時做出解釋。
以諾姆·喬姆斯基為代表的另一些學者采取了一種截然不同的方法。如果能證明某種語言的使用者擁有某類知識,我們就可以接著問這些知識來自哪裏。當然,大多數情況下,兒童所習得的內容都可以從其周圍環境中獲得。大多數單詞的表層形式、曲折變化、發音差異以及其他種種都可以歸入這類。然而在其他情況下,有充足證據顯示,語言使用者的知識並非全都可以從環境中獲得。這一點如果成立,就需要提供另一種解釋,比如:使用者的內化語言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語言官能的某些重大原則。這種論斷被稱為刺激貧乏論(the poverty of the stimulus)。
這類論述中的大量論點都涉及使用者了解但卻不屬於其語言中的事物。這是由於除去不規則動詞變化之類(例如,“teach”的過去式不是“teached”,而是“taught”),兒童的語言輸入中幾乎不可能出現錯誤信息。但是有些單詞進行重組之後,即便表麵上看起來符合語法規範,語言使用者還是可以立刻識別出錯誤之處。
舉個例子,假設在下午的研討會結束之後,弗雷德被要求帶些點心飲料到接待處,具體為墨西哥玉米片、鱷梨醬和墨西哥啤酒。可是弗雷德不怎麽可靠,放在研討室桌子上的東西看起來好像不太對。有啤酒,有玉米片,但碗裏是什麽東西卻看不清楚。我可以通過(1)a. ⅰ的句子詢問,但不能用(1)a. ⅰⅰ或(1)a. ⅰⅰⅰ的句子。並且(1)b. ⅰ可以用來回答問題,但(1)b. ⅰⅰ或(1)b. ⅰⅰⅰ絕對不可以。
(1)a. ⅰ. What has Fred brought with those chips?(弗雷德一起帶來的除了玉米片還有什麽?)
ⅱ. *What has Fred brought and those chips?(弗雷德帶的是什麽和那些玉米片?)
ⅲ. *What has Fred brought those chips and?(弗雷德帶來的那些玉米片是什麽還有?)
b. ⅰ. Hot salsa, Fred brought with those chips, and not the guacamole we wanted.(熱沙司,弗雷德跟玉米片一起帶來的,不是我們想要的鱷梨醬。)
ⅱ. *Hot salsa, Fred brought and those chips, and not the guacamole we wanted.(熱沙司,弗雷德帶的和那些玉米片,不是我們想要的鱷梨醬。)
ⅲ. *Hot salsa, Fred brought those chips and, and not the guacamole we wanted.(熱沙司,弗雷德帶了那些玉米片還有,不是我們想要的鱷梨醬。)
這是怎麽回事?被標記為不符合語法規範的句子(帶*的)之所以被排除在外,並非因為其表意不清,問題肯定是出在形式方麵。
英語中的提問結構(1)a需要將疑問詞(例如,什麽)置於句子前端,而不是放在句中自然位置(例如,作為動詞“帶來”的直接賓語的一部分)。而如(1)b所示的結構,允許將焦點詞匯(指相對確指的)或短語置於句子前端,而不是放在其自然位置(比較一下:The beer, Fred brought as we asked.)。兩種結構都涉及句子不同位置元素之間的移位關係。
(1)中錯誤句子的問題在於它們違背了並列結構限製的語法規則,請看下麵例子(2)。
(2)同一個並列結構分支內,句子中的元素位置不可移動。英語中表現為X and/or/but Y(X和/或/而不是Y),在其他語言中也同樣如此。
原則(2)可能是更宏觀原則的一個分支,但那不是本書關注的問題。
關鍵在於,即使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其是否有效,學習者也可以判斷違反原則(2)的句子不符合語法標準,就算他們用以學習的材料中不會出現違反原則(2)的句子。世界上句型千千萬,兒童的語言輸入又比較有限,不可能將所有句子全都包括在內。但基於其內化語言,兒童可以說出並理解這些句子。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提問原則和句子焦點原則本身很寬泛,它們應該能兼容(1)中的糟糕例子。但那些句子的問題不在於其意義(意義其實非常連貫,與正確句子的意義相比沒有本質差別),而在於其句法形式。
並且,如果把英語中其他一些涉及移位的結構都考慮在內,就會發現原則(2)中的限製對它們全都適用,這意味著這是英語的一個通用特征。基於刺激貧乏論可以得出結論:這一定是語言官能原則引起的結果。而在所有係統探究過的語言中,原則(2)都起到了限製移位的作用,隻要它們包含真正的並列結構,這也印證了上述觀點。(注意:雖然很多語言中都用“X with Y”這個結構來表示“X加Y”,但它其實是X和介詞短語的組合,不是這裏所說的並列結構)。
因此,這也成為語言普遍性的一個不錯的案例,而且句法相關文獻中還記載了其他一些類似原則。類似證據越多,就越能證明人類語言的統一性,而不是關注其表麵的多樣性。
雖然除去共屬人類語言這一點,口頭語言和手勢語言之間不可能存在其他直接聯係,但若能證明口頭語言的普遍原則也同樣適用於手勢語言,那這一說法會更具說服力。對ASL的句法結構進行考察,還真就證明了這一點。ASL的疑問結構中疑問詞位於句首,句中焦點元素同樣如此,這和(1)中的英語結構類似。在這兩種情況的同一個並列結構分支中,句中元素位置出現移動都不符合語法。
為了證實這一點,我們來看一下(3)中的ASL句子。句子為標準形式,英語大寫表示單個手勢的意義。下標代表所指代詞;對動詞來說,下標在前表示動作與主語保持一致,下標在後代表直接賓語。如第七章所述,若動詞同主語和賓語保持一致,手勢中就會出現位置移動。
(3)a.ⅰ. PRO1st MAJOR LINGUISTICS AND PSYCHOLOGY
我主修語言學和心理學
ⅱ. *WHAT PRO2nd MAJOR LINGUISTICS AND?
*什麽你主修語言學和?
b. ⅰ. EXERCISE-CLASS1stHOPE SISTER SUCCEED PERSUADE MOTHER TAKE-UP
體育課,我希望我姐姐能說服媽媽參加
ⅱ. *FLOWERi GIVE1st MONEY BUTj G**E1st
*花,他給了我錢但她給了我(那些)
可以看到,(3)中的糟糕例子確實是移位造成的。這是因為ASL允許疑問詞保持原位不產生移位,這種情況下,與句子(3)a. ⅰ對應的提問(4)就符合語法規範了。
(4)PRO2nd MAJOR LINGUISTICS AND WHAT?
你主修語言學還有什麽?
原則(2)在不同語言、不同模態間廣泛適用,這說明人類語言官能確實不是虛無縹緲的存在,這種能力與個體和社群內化語言的習得方式無關。雖說語言習得部分依賴個體的具體語言經曆,但仍有很大一部分是人類共通的。如此看來,將注意力集中在總體共性上也是合情合理的。
人類語言的統一性
相較於催生知識的直接經驗,人類個體所掌握的特定語言體係要宏大得多。這些發音、詞匯和意義係統的組成原則很大程度上為各種語言所共有,僅可能存在個別有限差異(如第六章所述的參數以及一些特定詞匯及其意義)。同自然世界的其他係統相比,人類語言的各個基本方麵都顯得與眾不同,各語言之間的語法差異就顯得無足輕重了。土生土長的米蘭人可能會覺得家鄉方言和都靈方言千差萬別,但對吉隆坡的來訪者而言,它們都是“意大利語”,沒什麽差別。與此類似,我們固然覺得世界各地語言的語法差異相當重要,但對一位外來觀察者——比如喬姆斯基說的研究地球生物的火星科學家——來說,在人類語言這一單一主題之下,那些語法層麵的差異不過是相對次要的微小變異。
正如第11版《大英百科全書》(1911)所言:
……從目前已經注意到的(或未來需要關注的)基礎特征來看,人類現存的所有語言本質上都是統一的。就像人類是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區別於低等動物那樣,這些語言差異屬於非本質特征。
[1] 這些蜜蜂一旦發現有利的采蜜地點或新的優質蜜源植物,會飛回蜂巢跳上一支圓圈舞蹈或“8”字形舞蹈來指出食物的所在地,並以舞蹈的速度表示蜂巢到蜜源之間的距離。——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