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世紀早期

(1066—1290)

約翰·吉林厄姆(John Gillingham)

1066年那些事

1066年聖誕節那天,諾曼底公爵威廉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登基成為英格蘭國王。這是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用英語和法語發出的歡呼聲驚動了駐紮在修道院外的諾曼衛兵。他們以為教堂內部出現了可怕的變故,於是放火燒了鄰近的房屋。半個世紀之後,一位諾曼修士回憶起那一天的混亂。“隨著火勢迅速蔓延,教堂裏的人陷入困惑,大批人群湧向外麵,有些人為了救火,有些人則趁火打劫。隻有修士、主教和一些神職人員留在神壇前。雖然他們也感到害怕,但還是堅持完成了國王的受職儀式,此時的國王已嚇得渾身劇烈顫抖。”

盡管威廉在黑斯廷斯取得了勝利,盡管倫敦和溫徹斯特投降了,但威廉的地位仍然不穩固,他完全有理由為此憂慮。至少在五年之後,他才相信征服已經完成。從1067到1070年,每年都有反對諾曼統治的起義——在肯特郡、西南部、威爾士邊境區、沼澤地和北方。諾曼人隻能像一支占領軍一樣生活,像作戰部隊一樣一同起居、飲食和睡覺。他們不得不建造城堡,這些城堡是少數人統治大批臣民的據點。不到一萬名諾曼人生活在一兩百萬心懷敵意的百姓中。這並不是說每個英格蘭人都積極反對諾曼人。毫無疑問,有許多人與他們合作,正因為這樣,諾曼人才有可能接管如此多的盎格魯-撒克遜的機構。但是有大量證據表明,英格蘭人憎恨在自己的國家成為受壓迫的大多數人。沒有安全感的歲月對後來的曆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因為英格蘭不僅引入了新的王室,還引入了新的統治階級、新的文化和語言。可能在歐洲曆史上,沒有任何一次征服對被擊敗者造成如此災難性的後果。

幾乎可以肯定,這不是威廉的初衷。在早期,許多英格蘭人能夠通過表示臣服而保留他們的土地。然而到了1086年,事情發生了明顯變化。《末日審判書》記錄了諾曼人在這片土地上留下的深深的征服烙印。根據記載,1086年,隻有兩位英格蘭貴族幸存。超過4000位塞恩失去了他們的土地,他們被不到200名男爵(barons)所取代。一些新的地主是布蘭頓人、佛蘭德斯人和洛林人,但大多數還是諾曼人。在教會方麵,我們可以確定威廉的反英政策的出台時間。1070年,他罷免了一些英格蘭主教,後來再也沒有任命英格蘭人擔任主教或修道院院長。在軍事問題上,1069至1070年冬季,對北方的掠奪表明這個時期的殘酷鎮壓達到了空前的規模。1066至1086年間,約克郡的土地價值下降了2/3。但無論這種掠奪在何時何地發生,可以肯定的是,到1086年,盎格魯-撒克遜貴族不複存在,而且其地位已被新的諾曼精英所取代。當然,這個新精英階層同時保留了歐洲大陸的舊領地,其結果是,曾經是兩個獨立的國家英格蘭和諾曼底,現在變成了一個統一的跨海峽的政治共同體,不僅共享統治王朝,還擁有統一的盎格魯-諾曼貴族。由於海峽兩岸水運非常便捷,諾曼底和英格蘭的距離好比泰晤士河兩岸的米德爾塞克斯和薩裏(Surrey)。從此時直到1204年,英格蘭和諾曼底的曆史一直交織在一起。

由於諾曼底是由一位公爵統治的公國,而公爵效忠於法國國王,因此從此時開始,英格蘭政治成為法國政治的一部分。但法國的影響不僅限於此。作為法國人的諾曼人把法語和法國文化帶到了英格蘭。此外,我們要處理的不僅僅是1066年後那一代人所麵臨的一次性“法國因素”的大量湧入——在那之後“英格蘭因素”開始逐漸恢複——還包括安茹帝國所帶來的法國文化的入侵。1066年的諾曼征服之後,英格蘭又被安茹帝國征服過(1153—1154),雖然這一次沒有導致盧瓦爾流域的貴族來英格蘭定居,但亨利二世和阿基坦的埃莉諾宮廷的到來還是強化了法國文化在英格蘭的主導地位。

雖然在1066年隻有不到30%的溫徹斯特地主擁有非英格蘭名字,但到1207年這一比例上升到80%以上,其中大多數是法國名字,如威廉、羅伯特和理查德。這意味著英格蘭接受了來自歐洲大陸的影響,此時的英格蘭藝術受外來影響最明顯。例如,在教會建築中,用歐洲大陸的名詞“羅馬式”和“哥特式”來描述建築風格比“諾曼”和“早期英格蘭”風格更加時髦。盡管英格蘭建造的教堂,如英格蘭的泥金裝飾手抄本中所繪製的教堂,通常包含一些明顯的英格蘭元素,但建築師和藝術家所采用的設計圖樣來自國外,有時來自地中海世界(意大利、西西裏島,甚至拜占庭),通常來自法國。在1174年坎特伯雷大教堂失火之後,一位法國建築師威廉(William of Sens)被請來重建唱詩席。同樣,亨利三世下令重建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也深受法國模式的影響。法國在音樂、文學和建築領域如此卓越,以至於法語成為一種真正的國際語言,而不僅僅是一種民族語言,任何認為自己有教養的人都要會說會寫法語。因此,在13世紀的英格蘭,法語變得比以前更重要。在本章所涵蓋的大部分時期裏,受過良好教育的英格蘭人會使用三種語言——英語是母語,懂一點拉丁語,會說一口流利的法語。在這個國際化的社會中,法語至關重要。法語是法律和地產管理的實用語言,也是歌曲和詩歌(包括香頌和浪漫歌曲)的語言。換句話說,像耶路撒冷王國一樣,諾曼征服使英格蘭被公認為法國的海外領地;用政治術語來說,在13世紀初之前,英格蘭一直是法國殖民地(當然不是法國國王所屬的殖民地),此後則是法國文化的殖民地。

因此,幾代英格蘭愛國人士把黑斯廷斯戰役看作是一場國殤,這並不奇怪。然而,即使我們不像曆史學家弗裏曼(E. A. Freeman)那樣將巴黎形容為“野獸”,也仍然可以說諾曼征服是英格蘭曆史上最大的災難。不是因為它具有掠奪性和破壞性——任何征服都會如此——而是因為“1066年那些事”的問題。1066年是英格蘭曆史上最著名的一年,諾曼征服是“該死的眾所周知的劃時代的事件”,人們很容易將它視為“新的開始”或“重要的轉折點”。在談論幾乎所有發生在11世紀晚期的英格蘭事務時,都會考慮諾曼征服的影響。但是,11世紀下半葉是整個歐洲快速發展的時期,沒有遭受諾曼征服的國家也發生了巨變。因此,這引發了一個問題。在某些方麵,1066年的諾曼征服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在其他方麵,雖然巨變發生了,但很難歸因於征服;還有些方麵,最顯著的特征是根本沒有改變,而是延續了現狀。

對於研究這一時期的曆史學家來說,所麵臨的主要問題不是由一個戲劇性事件造成的,而是由一個極其複雜的社會和文化進程導致的。這是因為在12世紀和13世紀出現了海量的書麵記錄,編寫和保留下來的文字記錄比以往多得多。從整個盎格魯-撒克遜時期開始,大約有2000份法庭令狀和土地契約保存下來,而僅從13世紀保留下來的就有數萬份。當然,2000份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的文獻隻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文獻沒有保存下來。但是13世紀的情況也是如此。例如,據估計,僅13世紀的小農和農民就產生過多達800萬份土地契約。即使這個估計的標準過於寬鬆,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即各個階層(例如農奴)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關注這些文件。在“懺悔者”愛德華統治時期,據說隻有國王擁有印章,而在愛德華一世的統治下,法規要求甚至農奴也必須擁有自己的印章。這一發展的中心,或者說它的原動力,來自國王的政府。國王擁有永久性的記錄機構文秘署,例如法院和財政部——它們變得越來越忙碌。在亨利三世統治時期,我們可以稱量文秘署使用過的封印蠟的重量。在13世紀20年代末,每周要用掉3.63磅的封印蠟,到60年代末,這個數字已升至31.9磅。政府不僅發布了比以往更多的文件,還係統地製作副本並把它們保留下來。此處有一個關鍵的時間點——1199年。在那一年,文秘署簿記員們開始在羊皮紙卷上抄寫大部分以大封蠟寄出的信件(當然包括所有重要的信件)。文秘署的記錄被保存下來,意味著1199年以後的曆史學家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了解政府的日常事務。

這些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記錄的激增帶來了從習慣性記憶事件向用文字記錄事件的轉變。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意味著人人都在“參與掃盲”;即使有些人自己無法閱讀,他們也習慣於通過書麵媒介進行日常業務的處理。顯然,這種文化意識的發展與通常被稱為12世紀文藝複興的文化運動密切相關。起初,新學問的機構都出現在意大利和法國的城鎮和大教堂中,但到了12世紀末期,英格蘭出現了一些高等學校,到13世紀20年代,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先後成立。在牛津大學,有些學院的男性可以學習嚴格的實踐科目,如財產轉讓、管理學和初級法律程序。整個英格蘭的趨勢是,各個層麵的學校越來越多。

但這些深刻的發展是否與社會機製在其他方麵的革命性變化有關?顯然,所有這些書麵記錄的產生意味著社會變得更加官僚化,但這是否意味著階級之間的關係得到保護或被改變了呢?經濟體係是否在變化?政治體製正在發生變化嗎?或者兩者隻是被更詳盡地記錄下來而已?

這些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曆史證據的累積性質往往使證據具有欺騙性。例如,一種特定形式的人際關係可能首先在13世紀被清楚地記錄下來。但這是否意味著這種關係本身起源於那個世紀?或者說這些類型的關係在這個時期首先以書麵形式確定下來?或者說這種關係早就存在了,而相關文件隻是從那個時期才開始記錄並被保存下來?一個典型的事實是,一種被稱為“家仆契約”的文件類型最早可以追溯到13世紀。契約記錄了一名男子為其主人服務的條款,如果是長期服務合同,契約通常會寫清他的工資,即他的雇用費。在這些文件的基礎上,曆史學家們已經斷定,“契約家仆”和“合同軍”都是在13世紀末出現的,並且它們是中世紀後期“可惡的封建主義”(Bastard Feudalism)的特征。然而,有明顯但間接的證據表明,接受費用和工資的合同軍隊和家仆至少早在1100年就存在了。總的來說,在本章,作者認為英格蘭在經濟、政治和社會機製方麵的連續性比通常所認為的高得多。但首先,在進一步討論之前,簡要介紹一下主要事件,特別是國王們最關心的那些事件。

威廉一世(1066—1087年在位)

1071年之後,威廉對英格蘭的控製已相當穩固。威爾士人和蘇格蘭人幾乎沒給他製造什麽麻煩。斯堪的納維亞的統治者繼續對英格蘭虎視眈眈,維京人再次入侵的威脅一直存在,但都沒有實現。從1071年到他統治結束,威廉的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與歐洲大陸的戰爭和外交上。他的故鄉諾曼底比他的島上王國更容易受到突然襲擊。威廉的幾個鄰國對他的新權力感到震驚,並抓住一切機會削弱它。首先是法國國王腓力一世和安茹伯爵(Count Fulk le Rechin of Anjou)。威廉的長子羅貝爾·柯索斯(Robert Curthose,生於1054年)為他們提供了最好的機會。早在1066年羅貝爾就被確定為諾曼底的繼承人,但他從未被允許享有金錢或權力。從1078年起,他就卷入了一係列反對他父親的陰謀中。法國國王與諾曼底公爵的爭鬥,戰場自然是在維克桑(Vexin),這是一塊位於魯昂和巴黎之間塞納河北岸的有爭議的領土。諾曼底與安茹的爭鬥,戰場是威廉於1063年征服的曼恩郡。在接下來的兩代人中,曼恩仍然是爭執的焦點;而圍繞維克桑的衝突,時間更長(直到1203年)。因此,在威廉的統治時期,已經能夠看到主導下個世紀的政治格局——家族糾紛和邊界爭端交織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威廉死亡時的情形是顯而易見的。法國芒特堡壘的駐軍突襲了諾曼底,威廉進行報複。雖然他的軍隊搗毀了芒特(1087年7月),但他受了傷,不治而亡。當時羅貝爾發動了叛亂,並選擇留在國王腓力的宮廷,而他的弟弟威廉盡職盡責地守護在父親的床邊。1087年9月9日,威廉一世去世。他的遺體被運到卡昂的聖史蒂芬大教堂。他晚年身材肥胖,下葬時,人們試圖將他塞進石棺內,此時他的屍體竟然脹裂了,使得整個教堂充滿了一股難聞的氣味。對於一位異常幸運、能幹的國王來說,這是一個不幸的結局。

威廉二世(1087—1100年在位)

無論威廉一世最後的願望是什麽,人們強烈地認為長子應該得到父親的遺產,即父親所繼承的那些土地。因此,盡管羅貝爾曾發動過叛亂,但他仍然繼承了諾曼底。但是,一個人通過購買、婚姻或征服而獲得的土地分配給家族其他成員也順理成章。因此,作為“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最大獲得物,英格蘭被賜給了他的次子威廉·魯弗斯(William Rufus)。當然,羅貝爾對此表示反對。也許,如果他沒有造反,他也會成功地繼承英格蘭。

顯然,影響繼承王位的習俗仍然是靈活的,為了適應政治現實,例如競爭對手候選人的特性,這些習俗可以、或者應該變通。因此,那些有影響力的人,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蘭弗朗克(Lanfranc),可能判斷出威廉·魯弗斯會成為比他哥哥更好的統治者,於是決定接受威廉為英格蘭國王。從魯弗斯1087年之前和之後的政績來看,這也許是一個合理的判斷,但在即位後的幾個月內,魯弗斯遭到了強大的大男爵(權貴們)聯盟的反對。根據盎格魯-諾曼編年史學家奧德裏克·維塔利(Orderic Vitalis)的記載,反叛分子的目標是統一英格蘭和諾曼底,但不是為了憲法的某些原則,而是為了緩解他們自己的政治問題。奧德裏克把他們的兩難困境總結下來,並通過他們中勢力最大的巴約的厄德(Odo of Bayeux)之口說出來:“我們怎樣才能很好地效忠兩位相距遙遠且相互敵對的領主呢?如果我們效忠羅貝爾公爵,將冒犯他的兄弟威廉,他將剝奪我們在英格蘭的收入和榮譽。另一方麵,如果我們服從威廉國王,羅貝爾公爵將剝奪我們在諾曼底的世襲財產。”這一觀點對既得利益集團有強大的吸引力,他們很容易選擇讓魯弗斯退位。如果隻能有一位盎格魯-諾曼聯合王國的統治者,那麽毋庸置疑,哥哥才是國王。對魯弗斯來說,幸運的是,他的哥哥對此不聞不問:羅貝爾留在諾曼底,這讓他的支持者很為難。然而1088年爆發了叛亂,雖然叛亂很快被平息,但這確實揭示出一個問題,即一位不能兼為諾曼底公爵的英格蘭國王的地位將多麽不穩固。

如果把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統治的48年(1087—1135)看作一個整體,那麽可以看出叛亂(爆發於1088年、1095年、1101年和1102年)集中在兩個時期(共約15年),即1087—1096年和1100—1106年。在這兩個時期,英格蘭國王都沒有兼為諾曼底公爵。如果英格蘭和諾曼底分屬不同的統治者,那顯然不符合國王的利益,同時也不符合貴族的利益,正如巴約的厄德所說的那樣,不穩定給他們帶來太大的風險。一旦這個跨海峽王國一分為二,必將迎來一段衝突時期,直到其中一位統治者被另一位驅逐。因此,英格蘭國王最關切的是贏得並占領諾曼底。

1089年,魯弗斯自封為諾曼底公爵。憑借英格蘭的白銀,他能夠收買貴族而獲得他們的支持,此舉在諾曼底取得了一定成功。但他對英格蘭的控製仍然不穩固,他在1095年遭遇了一場陰謀叛亂。次年,緊張局勢以一種完全不可預見的方式被暫時平息了。教皇烏爾班二世(Urban II)十分成功的巡回講道創造了一種輿論氛圍,鼓動了成千上萬的人參加遠征軍,其目的是從穆斯林手中奪回耶路撒冷。對兄長羅貝爾·柯索斯來說,這為他擺脫日益艱難的國內政治局勢提供了一種光榮且令人興奮的方式。為了裝備他自己和他的隨行人員以進行這次遠征,他將諾曼底以一萬馬克典當給了威廉。

新公爵的下一個任務是收複羅貝爾懶政期間失去的曼恩和維克桑。到1099年,這項使命已成功完成。魯弗斯將他父親的王國恢複到了以前的疆域。事實上在蘇格蘭,通過在1097年將埃德加(Edgar, 1097—1107年在位)推上王座,他可以比父親更有效地幹預蘇格蘭。

然而,作為一位寬宏大量的軍事領袖,盡管威廉二世取得了成功,但他的聲望一直不高。對他來說不幸的是,當時的曆史幾乎完全是由修士寫的,而他們並不喜歡他。一本正經的教會人士習慣於他父親宮廷裏傳統的虔誠和清醒謹慎的作風,而對魯弗斯宮廷裏的鋪張奢靡、尋歡作樂以及新的時尚(如蓄長發,對修士來說既陰柔又****)感到驚愕。魯弗斯始終沒有結婚。根據威爾士《王子編年史》:“他寵幸情婦,也因此至死都沒有繼承人。”他可能對宗教主張持懷疑態度,無論如何他的同時代人是這麽描繪他的。毫無疑問,他將教會視為一個需要對其征收重稅的富裕集團。他很少急於任命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因為在這些職位空缺期間,他自己可以截取教會的收入。在執行這些有利可圖的政策時,魯弗斯依靠一位機智的世俗文書雷納夫·弗蘭巴德(Ranulf Flambard)的巧妙幫助,魯弗斯最終把他任命為達勒姆的主教。

最重要的是,魯弗斯的聲譽受到了影響,尤其是因為在1093年,當他認為自己要死的時候,他任命了一位經院哲學家安瑟倫(Anselm of Bec)作為坎特伯雷大主教——這個職位當時已空缺了四年。從魯弗斯的角度來看,這一任命如此具有災難性是因為當時正值歐洲教會改革運動(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的改革),這場運動創造了一種有爭議的氣氛——神職人員很可能成為政治激進分子。1095年,威廉二世在羅金厄姆(Rockingham)召集會議來處理他和安瑟倫之間就主教敘任權而起的爭議。令所有人驚愕的是,安瑟倫大主教向羅馬提出上訴,認為作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無法在世俗法庭上受到審判。11世紀下半葉,教皇的地位得到提升,教皇要求教會成員首先忠誠於大主教,這給政治舞台帶來了一個新的不安定因素。如果教會成員認為他們對聖彼得教區神父(指教皇)所定義的對上帝的義務要超越他們對國王的責任,那麽世界的慣常結構就會被顛倒過來。

安瑟倫主張靈性階層自治的辯詞是言之成理的,在這方麵,他的論點可以說在辯論中占據上風。但魯弗斯也有一套辯詞,不僅如此,他還有權力。與物質資源雄厚的專橫國王相比,學者氣的坎特伯雷大主教確實處於非常劣勢的地位。魯弗斯繼續騷擾大主教,從未對主教改革教會的嚐試表示任何同情。最終安瑟倫受不了了。1097年,安瑟倫從多佛乘帆船離開了英格蘭,坎特伯雷的地產落入國王的手中。從短期來看,國王從這輪爭鬥中獲益了。1100年,他接收了三個主教區和十二個修道院的收入。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些爭論破壞了人們對受膏國王的強大權力的信仰。即使是撰寫了《安瑟倫的一生》的坎特伯雷修士愛德瑪(Eadmer)也這樣評價魯弗斯:“風和海似乎都聽命於他。”事實上,愛德瑪接著說:“在戰爭和奪取領土中,他取得如此大的成功,以至於你會認為整個世界都在向他微笑。”實際上,威廉二世在1100年的地位是否如此強大是另一回事:將他描繪成一個自信、自誇的國王,而當他接近成功的巔峰時被擊倒,這很符合熱衷於道德說教的編年史家的偏好。在1100年的夏天,人人都知道羅貝爾公爵離開之後的和平時期即將結束。率領十字軍東征的公爵即將帶著他富有的妻子和滿載著攻入聖城的榮耀凱旋歸來。當羅貝爾重新索要他的遺產時,誰能預測將發生什麽?盎格魯-諾曼的權貴們將如何站隊?事情發生在1100年8月2日,在新森林(New Forest)的一次狩獵事故中,這位具有戰鬥力但備受詬病的國王的生命突然終結。此外,很蹊蹺,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在國王去世那天也在新森林。

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

一得知魯弗斯的死訊,亨利便迅速行動起來。他騎馬前往溫徹斯特並占有了國庫。接著他直奔威斯敏斯特,並於8月5日加冕。這種行動速度促使人們猜測亨利知道他的哥哥將要死去,是他“安排了事故”。但是他同時代的人並沒有提出這樣的指控,假如亨利要策劃如此冷血的陰謀,那麽他會選擇別的時機。因為魯弗斯和羅貝爾之間即將發生的戰爭可能會以一方戰敗或被消滅告終。換句話說,延遲暗殺將有可能使暗殺者同時擁有英格蘭和諾曼底。事實上,魯弗斯在1100年8月去世,意味著亨利以驚人的速度行動,得到的也僅僅是盎格魯-諾曼王國兩塊領土中的一塊。一個能夠在他出擊之前等待很久的人,肯定也有耐性再等待一兩年。

幾周後,羅貝爾回到了諾曼底。亨利不得不準備迎接不可避免的入侵。亨利的政策是通過給予恩惠和廣泛的讓步來獲得支持。他加冕當天就宣布了這項政策,當時他頒布了一份《自由憲章》,譴責他兄弟的壓迫行為,並承諾建立善政。另一方麵,他要組織防禦的迫切需要意味著不能引起太多混亂。眼下是一個表達姿態和就位宣言的時刻,而不是推翻整個政治架構的時機。實際情況是,他的哥哥給他留下了現成的法庭和行政部門,亨利別無選擇,隻能接管它們。

當羅貝爾公爵於1101年7月在樸次茅斯(Portsmouth)登陸時,英格蘭許多大貴族,在貝萊姆的羅伯特(Robert of Belleme)及其兄弟們的領導下,紛紛投靠公爵。在魯弗斯的宮廷圈子裏,以默朗的羅伯特(Robert of Meulan)為首的貴族仍然忠於亨利,英格蘭教會也是如此。雙方各退一步,並展開了談判。結果是,亨利留住英格蘭,但要向他的兄長支付每年2000英鎊的年金。

在經曆了1101年的危機之後,亨利開始采取措施以確保危機不再發生。重要的第一步是推翻蒙哥馬利(貝萊姆)家族。1102年,他在威爾士邊境奪取了貝萊姆的首要據點,活捉了羅伯特公爵,然後將他驅逐出境。兩年後,他沒收了莫爾坦伯爵威廉的土地。但羅伯特和威廉像其他同等地位的人一樣,在他們的諾曼地產中擁有基地,在這裏他們可以組織力量試圖收複英格蘭的土地。1101年的條約使英格蘭與諾曼底永久分離,並延續了政治的不穩定。因此,通過回顧前一個政權的曆史,我們發現英格蘭國王一般總是先采取防守,然後轉為攻擊。在1106年的坦什布賴戰役(Battle of Tinchebray)中,問題得到了解決。羅貝爾公爵本人被捕,並在他弟弟的監獄裏度過了他生命的最後28年。

雖然在他統治的最初幾年,亨利全神貫注於諾曼事務,但他並沒有像他希望的那樣可以自由地專注於它們。由王室掌管教會的傳統受到格列高利改革運動所引發的新思想的威脅。改革者不僅希望淨化神職人員的道德和精神生活,他們認為要做到這一點,還必須讓教會擺脫世俗控製。這種控製中最令人痛恨的象征是神權俗授(lay investiture),這是一個新的修道院院長或主教從任命他的世俗國王手中接受教會權戒和權杖的儀式。雖然早在1059年教皇就已經發布了一部反對神權俗授的法令,並且自那以後又發布了更多的禁令,但直到安瑟倫在1100年秋天返回之前,在英格蘭似乎沒有人意識到它們的存在。在流亡期間,安瑟倫了解到了教皇對神權俗授的態度。因此,雖然他自己在1093年由魯弗斯授權,但他現在拒絕向亨利表示效忠或者為亨利任命的那些主教祝聖。這讓國王很為難。一方麵,主教和修道院院長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土地所有者和關鍵人物,亨利需要他們的幫助,並且必須確保他們忠誠。另一方麵,與魯弗斯不同,他不願引發爭吵,所以多年來他的策略是拖延,而不是試圖解決問題,直到1107年這個問題才得到解決。

亨利放棄了神權俗授,但是主教們因為從國王那裏獲得封地而繼續效忠於他。實際上,國王的願望仍然是任命主教的決定性因素。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亨利放棄了形式,但保留了實際的控製權。當安瑟倫於1109年去世後,亨利讓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位置空缺了五年。然而他還是失去了一些東西,他自己也明白。在伴隨著“主教敘任權”的激烈的宣傳戰中,格列高利宗教改革派堅持認為國王隻是一個凡人,僅此而已,他不如所有教士,因為教士關懷靈魂而國王關懷身體。教會再也不能容忍受膏的君王是上帝的神聖代表的舊觀念。在放棄神權俗授時,亨利承認了他的職位的世俗性。這是王權曆史中一個重要的時刻。

一旦征服了諾曼底,同時找到了關於授權之爭的折中解決方案,亨利最關切的就是守住他擁有的東西。他認識到威脅可能來自被疏遠的貴族,於是他開始小心翼翼地縮小魯弗斯曾放任其發展的宮廷和權貴之間的鴻溝。用奧德裏克的話來說,“他以榮譽和慷慨對待權貴,增加他們的財富和財產,並以這種方式安撫他們,他贏得了他們的忠誠”。對於亨利的地位的直接威脅來自於羅貝爾的小兒子威廉·克裏托(William Clito,生於1102年),他聲稱自己(而非亨利)才是諾曼底的合法公爵。這位競爭對手對權力的要求,加上諾曼底漫長的陸地邊界,意味著公國仍然是亨利的帝國中最脆弱的部分。1106年之後,亨利把一半以上的統治時間花在諾曼底,以對抗諾曼公爵的傳統敵人,特別是法王路易六世(1108—1137年在位)和安茹伯爵富爾克五世(1109—1129年在位)。通過把至少八個私生女嫁給鄰近的王子,從北部的蘇格蘭亞曆山大到南部的佩爾什伯爵羅特魯(Rotrou count of Perche),亨利建立起一個保衛聯盟。這種外交模式為史學家馬姆斯伯裏的威廉(William of Malmesbury)的斷言提供了一些可信度,即對亨利來說,性不是出於樂趣,而是出於政治需要。所有這些活動的最終結果是亨利保住了諾曼底。由於事實證明這些努力隻是為了維持現狀,史學家們並沒有非常認真地對待它。但對於亨利而言,這確實是一項非常嚴肅的事業,在1118至1119年間爆發了至少一次生死攸關的戰鬥,且他險些失敗。

保衛諾曼底不僅僅對那些在歐洲大陸擁有地產的大地主很重要,對英格蘭來說也是一項嚴肅的事業。建城堡、駐軍、外交和戰爭都需要花費很多錢。兩地間的聯係在《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1118年的條目中有所闡述。“由於與法國國王、安茹伯爵和佛蘭德斯伯爵的戰爭,亨利國王今年全年都在諾曼底度過……英格蘭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人們必須承擔名目繁多的稅賦,而且全年都沒有減稅。”國王的長期缺席和他對資金的迫切需求是政府機構日益精細化和複雜化的動力。雖然國王不在,但英格蘭由一個代表王權委員會(vice-regal committee)管理。這個委員會“在財政部”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在著名的方格桌布上審計郡督的賬目。大多數日常行政工作,特別是征稅,都由索爾茲伯裏的羅傑(Roger of Salisbury)監督,與浮華的弗蘭巴德(Flambard)相比,羅傑稱得上是模範官僚,既能幹又謹慎。

亨利唯一合法的兒子威廉,死於1120年的“白船”海難,使他精心設計的整個大廈轟然倒塌。從那時起,繼承問題主導了王朝的政治。在威廉去世不到三個月後,亨利娶了一位新的妻子,但她沒有為亨利生下他所渴望的繼承人。因此,雖然據說亨利承認了二十多個私生子女,但隻有一個合法的孩子存活下來,就是他的女兒瑪蒂爾達(Matilda)。當瑪蒂爾達的丈夫,德意誌國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於1125年去世時,亨利把她召回到他的宮廷,並讓貴族們宣誓接受她作為英格蘭-諾曼王國的繼承人。然後在1127年,亨利受到了新的打擊。威廉·克裏托被封為佛蘭德斯伯爵。如果克裏托利用佛蘭德斯的財富奪回諾曼底,那麽他叔叔(亨利一世)的前景確實將一片灰暗。在這個關鍵時刻,亨利向安茹的富爾克五世提出聯姻的建議,把瑪蒂爾達嫁給富爾克的兒子兼繼承人,金雀花家族的傑弗裏(Geoffrey Plantagenet)。1128年6月,瑪蒂爾達不情願地嫁給了這位14歲的少年。毫無疑問,富爾克伯爵取得了外交上的勝利——這是安茹帝國接管盎格魯-諾曼王國的第一個重要步驟。

到了1135年,亨利與傑弗裏和瑪蒂爾達展開了公開而激烈的爭吵。這使得那些忠於亨利的權貴開始反對安茹帝國的人。當老國王去世時,這些權貴不可避免地發現很難與他指定的繼承人和諧共處。從這個意義上講,正是亨利本人引發了他去世後的繼承糾紛。即使在他生命的盡頭,他仍然希望他的女兒和女婿能夠繼位,但他無法親自采取措施確保他們繼位。亨利一世是一位十分能幹而又成功的國王,雖然他未能應對圍繞繼承問題的緊張局勢,但他仍是那個時代的傑出政治家。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曆史學家亨廷頓的亨利將他描繪成一個處於永久焦慮狀態的國王。“他的每一次勝利都讓他擔心,擔心得而複失,因此,雖然他似乎是最幸運的國王,但實際上他是最悲哀的。”

斯蒂芬(1135—1154年在位)

當亨利一世彌留的消息傳來時,老國王選擇的繼承人還在他們自己的領地,要麽在安茹要麽在曼恩。但他的外甥布洛瓦的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此時在他妻子的領地布洛涅。從那裏到英格蘭東南部隻需要一天行程。地理位置的巧合給了斯蒂芬先機。在首先獲得倫敦人的支持後,他便騎馬前往溫徹斯特,他的弟弟布洛瓦的亨利是那裏的主教。在弟弟的幫助下,他獲得了溫徹斯特的金銀財寶庫,同時索爾茲伯裏的羅傑也接受了他自稱為王的要求。剩下的就是說服坎特伯雷大主教為他主持受膏儀式。他說服大主教用的理由是,他們曾在武力脅迫下宣誓對瑪蒂爾達效忠(他們都宣誓過),這些宣誓是無效的。斯蒂芬還散布虛構的故事,說老國王在臨終前改變了讓女兒繼位的主意。1135年12月22日,斯蒂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舉行了加冕和受膏儀式。

盎格魯-諾曼王國的政治結構意味著,一旦斯蒂芬在英格蘭被公認為國王,那麽他在諾曼底也將處於非常強勢的地位。從那以後,諾曼男爵們若向別人效忠,可能會冒著失去英格蘭財產的風險。最重要的是,那些財產最多的人覺得他們必須支持斯蒂芬,否則將一無所有。因此,當傑弗裏和瑪蒂爾達發動戰爭試圖奪回他們的繼承權時,他們從一開始就遭到盎格魯-諾曼王國最有勢力的權貴的反對。

斯蒂芬統治的頭兩年半一切太平,事實上這幾年比他的前兩任國王建立政權的時候都太平。第一次嚴重打擊發生在1138年的夏天,格洛斯特的羅伯特決定加入他的同父異母的姐姐瑪蒂爾達的陣營。羅伯特的背叛不僅意味著斯蒂芬失去了對諾曼底一些重要據點的控製,而且這是一個信號,表明安茹王朝正在把鬥爭延伸到英格蘭。在斯蒂芬等待打擊的到來時,他失去了對局勢的控製。

他沒有讓他的弟弟布洛瓦的亨利當上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因此得罪了亨利。他逮捕了三名有影響力的“文官”主教,其中包括索爾茲伯裏的羅傑,於是布洛瓦的亨利聲稱教會的自由受到了侵犯。1139年的秋天,當女王——人們通常這樣稱呼瑪蒂爾達——登陸阿倫德爾(Arundel)時,似乎一切都在斯蒂芬的掌握之中。他本可以無情地(如果缺乏騎士精神的話)將她囚禁起來,但他卻讓她溜走並在布裏斯托爾(Bristol)與格洛斯特的羅伯特會合。從此以後,英格蘭便有兩個相互敵對的宮廷。很多人參加了這場內戰。

1141年2月,斯蒂芬在林肯倉促應戰,他原本有逃脫的機會,但是他選擇繼續勇敢地戰鬥。結果,他戰敗被捕,並被關押在布裏斯托爾。布洛瓦的亨利,現在作為教廷使節,公開地站到了女王一邊。當年夏天,瑪蒂爾達進入了倫敦。但她拒絕了由教廷使節製定的和平條款,她的不明智行為冒犯了倫敦人。當斯蒂芬的王後,布洛涅的瑪蒂爾達,向倫敦挺進時,倫敦人拿起武器把女王趕走了。因此,瑪蒂爾達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加冕的計劃從未實現。瑪蒂爾達從未成為英格蘭女王。幾個月後,格洛斯特的羅伯特被抓獲。由於羅伯特是她的陣營的支柱,瑪蒂爾達不得不同意交換囚犯——用斯蒂芬換羅伯特。女王丟掉了贏得的位置,英格蘭仍是一個分裂的國家。

在諾曼底,事件沿著不同的軌跡發展。安茹的傑弗裏留下來繼續對公國施加壓力,並照看他自己在安茹的利益。1141到1144年的一係列戰鬥以魯昂(Rouen)的投降告終,傑弗裏被正式授權為公爵。但這位安茹伯爵一門心思地關注征服諾曼底的問題,而忽略了英格蘭。

在英格蘭,內戰平息之後是常規性的摩擦。當時的戰術都圍繞城堡,防禦者通常占據優勢,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會取得很大進展。1147年10月,格洛斯特的羅伯特去世。心灰意冷的女王於1148年初離開英格蘭,再也沒有回來。

1150年,安茹的傑弗裏聯合他的兒子亨利共同統治諾曼底公國。次年,傑弗裏在韋克桑的問題上向法王路易七世(1137—1180年在位)做出讓步,作為回報,路易七世決定承認亨利的公爵地位,於是傑弗裏的行為被合法化。此時,英格蘭和諾曼底之間的聯係似乎最終被打破了。然而,任何一方都不會放棄對另一半領土的要求。盡管英格蘭似乎陷入僵局,但在歐洲大陸,情況變得非常不穩定。安茹的傑弗裏不到40歲就去世了,他的長子亨利控製了諾曼底和安茹。1152年3月,路易七世與他的妻子阿基坦的埃莉諾(Eleanor of Aquitaine)離婚。八周後,埃莉諾與金雀花家族的亨利結婚,於是亨利在歐洲大陸的領地裏又增加了遼闊的阿基坦公國。

亨利的婚姻大獲成功,但也為斯蒂芬帶來了新的希望。路易七世把亨利的所有對手組織成一個大聯盟。結果,在1152年的夏天,亨利同時在四條戰線上作戰:諾曼底、阿基坦、安茹的反叛分子和英格蘭的斯蒂芬。一位消息靈通的諾曼編年史學家告訴我們,當時人們確信亨利必死無疑。在這個關鍵時刻,他決定乘船前往英格蘭與斯蒂芬戰鬥,其超凡的勇氣令同時代人驚歎不已。即便如此,亨利也無法打破英格蘭的僵局,而且戰線還是太長。當斯蒂芬的繼承人尤斯塔斯(Eustace)於1153年8月去世時,一切都發生了變化。斯蒂芬的第二個兒子威廉從未想過成為國王,這為通過談判達成和解開辟了道路。

雙方的貴族長期以來一直渴望和平。他們的地產容易受到戰爭的摧殘,因此他們不支持長期的敵對行動。有時他們會忽略首領的意願,簽訂自己的地方停戰協議。所以當斯蒂芬和亨利聽從他們的顧問的意願達成和解時,人們普遍感到寬慰。

根據《威斯敏斯特條約》(1153年12月),雙方同意斯蒂芬終生擁有英格蘭,並且確認亨利為他的繼承人。威廉將繼承斯蒂芬的貴族的所有土地。從本質上講,《威斯敏斯特條約》是布洛瓦的亨利在1141年提出的和平條款的重複。瑪蒂爾達在勝利後無法做到寬宏大量,這使英格蘭又遭受了12年的內戰。此時斯蒂芬終於可以不受挑戰地進行統治了,但他已筋疲力盡,不久就去世了。1154年10月25日,斯蒂芬去世,葬在他妻子和長子的旁邊,墓地在他們於法弗舍姆(Faversham)修建的一座修道院裏。

斯蒂芬必須對他統治時期的問題承擔一些責任。他是一名稱職的軍隊指揮官和英勇的騎士,但或許過於英勇而對自己不利。確實,他的繼位是有爭議的,但他的所有前任都是如此,王位繼承有爭議是常態。布洛瓦的斯蒂芬比任何諾曼國王都更有吸引力,但他缺乏他們的雄才大略。沒有這種才略,他無法統治他的宮廷或他的王國。而且他在諾曼底度過的時間很少,在整個統治時期,他隻在1137年訪問過一次。這與他的前任的行程形成鮮明對比,鑒於盎格魯-諾曼貴族的“跨海峽結構”,這當然是一個錯誤。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位來自布洛瓦家族的統治者是失敗的,因為他太“英格蘭”了,沒有認識到英格蘭隻是更大整體的一部分。

亨利二世(1154—1189年在位)

亨利毫不費力就接管了政權,這是一百多年來首次出現的毫無爭議地繼承英格蘭王位的情況。作為一個從蘇格蘭邊境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脈的帝國之王,亨利可能是歐洲最強大的統治者,甚至比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更富有,並且完全讓法國國王黯然失色,法國國王可是他的大陸領地的名義上的領主。盡管英格蘭為他提供了巨大的財富和王室頭銜,但亨利二世帝國的核心位於其他地方,在他的祖先所在的安茹。

在英格蘭,他的首要任務是彌補斯蒂芬統治期間英格蘭遭受的損失。到1158年,這些都已經實現。最具戲劇性的例子發生在1157年,當時他利用外交壓力迫使年輕的蘇格蘭國王馬爾科姆四世(Malcolm IV)將坎伯蘭、威斯特摩蘭(Westmorland)和諾森布蘭歸還英格蘭王室。然而,在威爾士,圭內斯的歐文(Owain)和德赫巴斯王國(Deheubarth)的瑞斯(Rhys)兩位國王成熟老練,亨利發現威逼手段不奏效。在1157年和1165年,亨利動用了武力,但是麵對威爾士的遊擊戰術和夏季的暴雨,武力同樣無濟於事。1165年之後,亨利對威爾士國王們的態度更加寬容了。早在1155年,他就醞釀過征服愛爾蘭的想法,然而,直到1169至1170年,他才真正采取行動進攻愛爾蘭,首先是威爾士邊境地區的一些領主發動進攻,然後是亨利本人出征(1171—1172)。長期的拖延淡化了戰事的重要性,在國王的眼中,有些事情比愛爾蘭問題更為緊迫。

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人們記住亨利不是因為他的功績,而是因為他被懷疑謀殺了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貝克特(Thomas Becket)。1162年6月,貝克特被奉為坎特伯雷大主教。自1155年起,貝克特一直擔任財政大臣,但在有聲望的教士眼中,他不配擔任英格蘭的最高教會職位。令世人震驚的是,他開始證明他是所有大主教候選人中最優秀的一個。從一開始,他就不顧一切地反對出於友誼而提拔了他的國王。不可避免的是,不久之後,亨利因被背叛而做出報複性反應。12世紀中葉,教會與國家之間矛盾重重,善意的人通常會擱置這些矛盾,但那些決心爭吵的人卻可以大吵一架。亨利選擇了“犯罪的教士”這一問題作為報複大主教的切入口。犯下重罪的教士要求在宗教法庭上受審,以此逃脫死刑,跟許多俗人一樣,亨利對此深惡痛絕。1163年10月,在威斯敏斯特舉行的會議上,亨利要求犯罪的教士必須被教會開除,並移交給世俗法庭進行懲罰。貝克特帶著其他主教表示堅決反對,但當教皇亞曆山大三世要求他采取更有利於和解的路線時,亨利在克拉倫登(Clarendon)召集了一個理事會(1164年1月)。亨利向主教們宣布了一份王權高於教會的明確聲明,即《克拉倫登憲章》,並要求他們承諾認真遵守這些習俗。貝克特感到震驚,爭辯了兩天,最後還是屈服了。但是,當看到其他主教跟他一樣表示服從之後,貝克特為自己的軟弱表示反悔。亨利徹底被激怒了,他決定摧毀貝克特。他把大主教傳喚到王室法庭,讓他為幾項捏造的罪狀做辯解。大主教被判有罪,並被判處沒收家產。絕望之下,貝克特渡過海峽,逃向教皇求助。起先貝克特堅持原則,隨後又搖擺不定,導致英格蘭教會陷入混亂。

貝克特流亡之後,在接下來的五年裏,亨利集中精力去處理更重要的事情:他征服了布列塔尼,並改革英格蘭司法係統。然後在1169年,有關繼承人亨利王子加冕儀式的問題導致了國王、教皇和大主教之間發生了無休止的談判,這件事非常緊迫。1170年貝克特回到英格蘭,決心懲罰那些參加年輕國王加冕典禮的人。他的敵人很快向亨利告發大主教的浮華行為。“沒有人能讓我擺脫這個不安分的教士嗎?”四名騎士對亨利的激烈言辭心領神會。為了贏得國王的青睞,他們急忙跑到坎特伯雷。1170年12月29日,貝克特在自己的座堂裏遇害。該行為震驚了基督教世界,並在創紀錄的短時間內為貝克特封聖。在大眾記憶中,大主教象征著對壓迫性的國家權威的抵製,但實際上除掉他之後每個人的日子都更好過了。一旦抗議風暴消退,很明顯國王對他龐大帝國的控製絕不會受到貝克特爭議的影響。12世紀70年代初,亨利二世的權力達到了頂峰。

隻有在生命的最後幾個星期,亨利二世才感覺統治遼闊的領土有點力不從心。他騎著馬在帝國的各個角落之間不停地巡遊,幾乎給人一種到處都有他的身影的感覺,這種感覺有助於維持手下的忠誠。雖然中央政府機構、議院、文秘署和軍人家屬隨他一起出行,但帝國疆土遼闊,這不可避免地刺激了地方政府的進一步發展,這些政府可以在他不在時處理司法和財務工作。因此,與其他地方一樣,英格蘭政府變得越來越複雜和官僚化。這一發展以及亨利對理性改革的興趣,使他被視為英格蘭普通法的創始人,以及一位偉大而富有創造力的國王。但在他自己看來,這些都是次要的事情。對他來說真正重要的是家族政治,他至死都認為自己失敗了。但應該說三十多年來他一直很成功。

理查一世(1189—1199年在位)

理查與腓力二世·奧古斯都的聯盟意味著他作為他的父親之所有權利和領土的繼承人的地位是無可撼動的。約翰仍然是愛爾蘭的領主;布列塔尼最終將屬於傑弗裏的遺腹子亞瑟,此時他已經兩歲了。剩下的都歸理查。

但理查不想長期待在英格蘭。他於1172年成為阿基坦公爵,此後他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歐洲大陸度過。即使在成為英格蘭國王後,他也清楚地意識到他統治的遠不止英格蘭。因此,他和他的父親一樣,有更廣泛的興趣和更大的責任。其中一個方麵就是他向耶路撒冷王國提供援助,這個王國由安茹家族的一個分支上的女兒統治,她嫁給了他在阿基坦的一位封臣。1187年11月,當他聽到薩拉丁(Saladin)在哈廷(Hattin)大獲全勝的消息時,理查加入了十字軍。在父親統治末期,他因卷入家族糾紛而耽誤了時間,但現在,他決心一旦籌集到足夠的資金並安排好長期缺席期間所有領地政府的工作,就前往東方。

在十字軍東征期間,英格蘭在1191年發生了一些騷亂,但理查的應急計劃使局麵很快恢複穩定。腓力回到法國後,試圖利用理查仍不在國內的機會而有所圖謀,但沒有得逞。如果理查按原計劃在1193年1月結束東征返回,他會發現他的帝國完整無缺。

但是當他在奧地利被囚禁時,他的帝國遭到了破壞。他在監獄裏待了一年多(1192年12月至1194年2月),並且1193年時,人人都認為他可能要被關押更長時間。即使在這些不利的情況下,理查在英格蘭的代理人也能夠扼製他弟弟的奸詐叛亂。真正遭受損失的是他在大陸的領土,特別是在諾曼底,腓力侵占了韋克桑,還差一點奪取了魯昂。

在支付了10萬馬克(這是國王贖金的前2/3)之後,理查於1194年2月被釋放。在英格蘭短暫逗留(1194年3月至5月)之後,他回到了歐洲大陸,並在接下來的五年裏致力於恢複在他入獄期間迅速失去的領土。通過高超的外交手段、卓越的將才,以及最重要的,他的更多資源,到1198年底理查幾乎成功地重新奪回了所有失去的領土。然後,在1199年4月,當理查在查布洛爾(Chalus-Chabrol,利摩日附近)鎮壓由昂古萊姆伯爵(count of Angouleme)和利摩日子爵(viscount of Limoges)領導的叛亂時,不幸受傷,不治身亡。這是安茹王朝和法國卡佩王朝的鬥爭中具有決定性意義的轉折點。

理查的偉大才能的標誌之一就是他選賢任能的能力,尤其是在英格蘭任用了休伯特·沃爾特(Hubert Walter)。作為首席政法官(justiciar)、坎特伯雷大主教和教皇使節,休伯特·沃爾特支持國王與教會和諧地進行合作。在英格蘭,就像在安茹帝國的其他省份一樣,理查的長期缺席意味著,中央政府的有效機製在沃爾特的監督下有序運行。對理查的臣民來說,這意味著越來越沉重的稅收,但沒有證據表明戰爭的財政負擔使安茹帝國陷入經濟崩潰。

約翰(1199—1216年在位)

理查沒有留下任何合法的子女,當他去世時,安茹帝國的不同部分選擇了不同的繼承人。英格蘭和諾曼底的貴族選擇了約翰(即“無地王”約翰);安茹、曼恩和圖賴訥(Touraine)選擇了布列塔尼的亞瑟,當時亞瑟已經12歲;阿基坦繼續由理查的母親埃莉諾(約1204年去世)以約翰的名義來統治。到了1200年5月,約翰已經驅逐了亞瑟,並立自己為所有安茹領地的領主,不過他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將韋克桑和埃夫勒(Evreux)割讓給法王腓力(根據1200年1月簽訂的《勒古萊特條約》)。那年晚些時候,他取消了第一次婚姻,轉而與昂古萊姆的伊莎貝拉結婚。與昂古萊姆的女繼承人結婚給約翰帶來了巨大的戰略優勢,倘若他能給她原來的未婚夫盧西尼昂的休(Hugh of Lusignan)足夠的補償,一切都將相安無事。但事實上,這場婚姻引發了一係列事件,導致休向法國法院提起訴訟,並導致腓力在1202年宣布沒收約翰在大陸的所有領地(法國國王分封給他的土地)。這種判決需要強製執行。1152年,亨利二世曾抵製路易斯七世試圖執行類似的判決。然而,1203至1204年,約翰在他父親成功的地方失敗了。由於得罪了安茹和普瓦圖的主要貴族,約翰失去了他在米雷博(Mirebeau, 1202年7月)捕獲亞瑟時所獲得的所有優勢;一些有充分根據的謠言說,是他害死了自己的侄子亞瑟(1203年4月),這進一步破壞了他早已岌岌可危的聲譽。在一種充滿懷疑和恐懼的氣氛中,約翰無法組織有效的辯護。1203年12月,他認輸了,隨後撤回英格蘭。除了拉羅謝爾(La Rochelle)之外,腓力占領了諾曼底、安茹、曼恩、圖賴訥和整個普瓦圖。這些羞辱性的軍事撤退給約翰帶來了一個新的綽號。“無地王”(Lackland)現在成了“軟劍王”(Softsword)。

約翰與教會之間也有矛盾。1205年圍繞坎特伯雷主教人選的一次爭議導致約翰與羅馬教皇英諾森三世發生衝突。1208年,英諾森對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了禁行聖事令;所有的教會活動都被暫停,這種情況持續了六年。1209年,約翰本人被逐出教會。約翰和世俗社會似乎都不會對這種狀況感到非常擔憂,事實上,約翰對宗教禁令的回應是沒收教會的財產,這甚至有助於緩解他的財政問題。但是在1212年,一場貴族陰謀和腓力的越過海峽的計劃讓約翰認識到,一個被逐出教會的國王特別容易受到叛亂和入侵的威脅。所以他決定與教會和解,以便騰出手來對付他更危險的敵人。1213年,他同意將英格蘭視為教皇的封地,因此而贏得了英諾森的諒解,英諾森表示會在即將到來的戰鬥中支持他。

現在一切都取決於約翰試圖收複失地的努力將產生什麽結果。1214年,他率領一支遠征軍到普瓦圖,但是在布汶戰役(Bouvines, 1214年7月)中他的盟友被擊敗,導致他的大陸戰略失敗,同時英格蘭也爆發了叛亂。但叛亂分子也有很多問題,叛亂的首領通常由心懷不滿的王室成員推舉,但消滅亞瑟之後,約翰就沒有這樣的對手了。他自己的兒子尚小,此時唯一可能的威脅是路易,腓力二世·奧古斯都的兒子,但是一位卡佩王朝的王子算不上有魅力的對手。因此,叛亂分子設計了一種新的反叛招數——改革方案。1215年6月,在占領倫敦後,叛亂分子迫使約翰接受後來被稱為《自由大憲章》(Magna Carta)的文件上所規定的條款。從本質上講,這是對安茹王朝60年來的統治中一些令人反感的政策的修正。約翰認為在蘭尼米德(Runnymede)達成的協議是不可接受的,他簽字僅僅是為了拖延時間。試圖實施《大憲章》隻會導致進一步的紛爭。最終叛亂分子不得不邀請路易來奪取王位。1216年5月,路易進入倫敦。1216年10月,在沃什灣(The Wash)的流沙中失去了部分行李搬運車之後,約翰病故,隨後這個國家因為一場內戰而被撕成兩半,這對於安茹王朝而言非常糟糕。

亨利三世(1216—1272年在位)

以約翰九歲兒子亨利的名義進行統治的攝政會議很快就保證戰爭在陸地(林肯戰役,1217年5月)和海上(多佛戰役,1217年8月)取得了他的父親沒能取得的勝利。路易受這些敗績影響,獲得的支持迅速減少。1217年9月,路易接受了《蘭貝斯條約》(Treaty of Lambeth)並撤離英格蘭。

直到1232年,亨利才開始親政。國王未成年時期往往是政府不穩定的時期;但是,總體而言,這些輔佐幼王的人表現非常出色,尤其是休伯特·德·伯格(Hubert de Burgh),伯格一直保持著對亨利的政治監護,直到他25歲左右。大多數權力鬥爭發生在議會會議廳,這些鬥爭很少付諸武力,即使有也非常短暫。作為一係列和解行動的一部分,《自由大憲章》被修改並重新發行。但是,議會的貴族們把注意力集中在他們自己的競爭對手以及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問題上,不太關心國王的海外遺產,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在普瓦圖和加斯科涅(Gascony)都沒有地產。1224年,當他們陷入內部鬥爭時,他們的卡佩王朝宿敵,國王路易八世,進入了普瓦圖,攻占了拉羅謝爾,也威脅到加斯科涅。1225年的一次遠征鞏固了加斯科涅的地位,但國王沒有真正試圖去收複普瓦圖。隨後1230年和1242年的兩次遠征,規模更加宏大,但卻以不光彩的方式收場。1224年之後,亨利三世的祖先曾在法國持有的土地隻剩下加斯科涅了。這樣的結果扭轉了12世紀的領土局麵。英格蘭曾經隻是安茹帝國的一個省,現在成了金雀花王朝無可爭議的中心。最終,根據《巴黎條約》(1259年),亨利放棄了對諾曼底、安茹和普瓦圖的領土主張,並且為了保住加斯科涅而向路易九世進貢。

實事求是地說,《巴黎條約》是亨利最大的政治成就,但他隻是為了擺脫他的其他困難而極不情願地接受了路易九世提供的“慷慨”的條款。當時他所麵臨的最主要的困難是,該國最強大的權貴宣誓聯盟,威脅要拿起武器反對他。自1233年以來,亨利一直麵臨此起彼伏的反對。一次又一次,爭論的焦點圍繞著他應該選擇什麽人做朋友和顧問這一問題,因為這些人能夠獲得國王最多的讚助。由於他寵信的很多人不是英格蘭人,使得這個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因為這個時期的英格蘭政治變得越來越關心島內利益。亨利是一個好丈夫,他與普羅旺斯的埃莉諾的婚姻(自1236年以來)幸福美滿,他對妻子的親屬十分慷慨。後來,當他的同母異父的兄弟呂西尼昂的家族(他的母親第二次婚姻的孩子)在法國的生活變得困難時,他歡迎他們到英格蘭。而從1247年開始,呂西尼昂家族的存在使英格蘭的氛圍變得更加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