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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報在一月二十七日的晨報上公布了“年度讀者新聞攝影獎”,過了四天,該報在二月一日晨報的“回聲”(讀者來信)欄中刊載了這樣一封讀者來信。
看到貴報刊載的“年度讀者新聞攝影獎”的最高獎獲獎作品《衝撞》,不愧是從四千兩百幅投稿作品中精選出來的作品,真是極具視覺衝擊力。然而,請恕我直言,這也是一張令人感到極為不快的照片。這張照片拍攝的是去年十月三日發生在東名高速公路禦殿場至沼津段上的重大追尾事故。那是一場六人死亡、三人重傷的大慘劇。翻倒在地的大型鋁板廂式貨車、與之連環相撞並燃起大火的兩輛轎車和一輛客貨兩用車、與衝過了中央隔離帶的小型卡車相撞的上行線上的殘破轎車……場景極為慘烈。正像評審者古家先生所說的那樣,拍攝者得益於十萬分之一的偶然,才拍下了這樣一個決定性的瞬間。可謂是新聞攝影中罕見的精品……然而,這又是一張令人感到回味苦澀的照片。
我之所以這麽說,是因為它出自業餘攝影愛好者之手,並獲得了年度最高獎。如果它是報社的攝影師所攝,也許我也就不會有那樣的感覺了。因為,報社的攝影師在事故現場或案發現場拍攝照片是他們的分內之事。但這幅照片並非如此,正因為它是業餘攝影愛好者的作品才叫人難以接受。
或許有人會說,報社的攝影師不可能總是正好趕上事故發生的瞬間,所以報社期待著恰好身處事發現場附近的業餘攝影師所拍攝的照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張照片隻是在報道中刊登出來也就達到目的了。總之,我覺得不應該將這樣陰暗、令人不忍目睹的照片作為參賽的作品。
過去也有過業餘攝影愛好者因為在事故現場拍攝照片而遭到社會上一部分人指責的情況。早在昭和三十年拍攝的、在四國的高鬆洋麵上撞船沉沒的“紫雲丸”照片就是一例。有人認為,既然有閑心將鏡頭對準事故現場,為什麽不去幫助搶救落水乘客呢?哪怕隻多救一個人也好啊。
與救人相比,拍攝者更為抓住這種“千載難逢”的決定性瞬間而激動。很難說不是這樣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就是十足的自私自利。而這種“功利心”的背後,還有對貴報年度獎的榮譽、獎金、公開發表之類的期盼,那就更叫人難以接受了。
千葉市 印刷業從業者
藤原喜六
針對這份讀者來信,報社方麵也發表了《攝影部長的答複》。
來信的主旨在於“慘不忍睹”的新聞照片隻能由報社的攝影師來拍攝,而不應該在報紙上刊登由一般人士,即所謂的業餘攝影愛好者所拍攝的此類照片。此話自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同時也讓人覺得未免有失偏頗。如今的社會生活是相當複雜的,機械文明在日常生活中的比重日益提高,難以預料的事故也在不斷增多。要防止事故頻發,除了提高每個人的自覺、自律以外,實在是別無良策。而汽車相撞之“慘不忍睹”的現場照片能夠直接衝擊讀者的視覺,其影響力遠遠大於文字描述,能夠給汽車司機帶來充分的謹慎和警戒的意識。讀者看到了這樣的照片,如果產生“啊呀,真慘啊”這樣的想法,那麽必然加深其對事故預防的關心。當然,這也不僅限於交通事故方麵,大樓、酒店、公寓等高層建築的火災、輪船的沉沒、客機事故等方麵的照片也具有同樣的功效。估計看到這樣的照片後,覺得“或許明天我也會……”的人也不在少數吧?由此可見,新聞照片除了客觀報道的功效之外,還有一點不容忽視,那就是“警鍾”作用。
然而,報社攝影師的人數是有限的,並且由於工作關係經常散布在各個地方。即便接到了有事故發生的通報,有時也難以立刻抽身前往。就算能夠馬上趕赴事故現場,由於距離以及其他條件的限製,也往往為時已晚了。因此,所拍攝的照片就很難傳達出血淋淋的現場氛圍。因此,本報才廣泛征集一般攝影愛好者的新聞照片,期待著反映“決定性瞬間”的作品。因為這裏麵包含了一種報社攝影部的成員所不具備的因素,那就是偶然性。正像評審委員長古家庫之助先生在評點年度最高獎《衝撞》時所說的那樣,這照片得益於“十萬分之一的偶然”這樣絕無僅有的機會,光憑這一點就已經超過了任何專業攝影師了。於是,一張衝擊力連來信者藤原先生也認可的照片就誕生了。前麵已經說過,隻要這張照片具有非凡的寫實感和臨場感,不就能增強司機的自律心,加深一般讀者對交通事故的關心程度和警戒意識嗎?因此,不論是報社攝影師還是業餘攝影愛好者,隻要拍出了好的新聞照片,從廣義上來說,就完成了一件相同的任務。
最後回答一下懸賞征集這方麵的問題。要想征集到高質量的作品,就必須激發應征者的參與熱情。因此,確定入闈作品、給入闈作品評定等級並給予相應的獎杯、獎狀、獎金當然都是與激發應征者的參與熱情密切相關的。將獲獎作品在報上公開發表,也是基於同樣的目的。至於應征者的心理方麵自然不能說全無可指責之處,但是,即便有可以稱之為“野心”的方麵,隻要它成為拍出好作品的原動力,似乎也是無可厚非的。希望能對我以上的回答予以理解。
攝影部長
六天之後,同一份報紙上的《回聲》欄目又登出了讀者來信。
前些日子,本欄目刊登了千葉市藤原先生關於年度最高獎獲獎作品《衝撞》的意見,以及報社攝影部長的“答複”,兩者我都拜讀了。
我在報上看到《衝撞》這幅照片時,一下子屏住了呼吸,心想怎麽還真有生動再現慘劇爆發瞬間的照片呢?我完全被它那強烈的視覺衝擊力所懾服了。這是一幅充分體現了新聞攝影真正價值的作品,我相信它一定會流傳後世。藤原先生的意見,多少有些過於傷感且不合情理。我認為,隻要是新聞,就沒什麽專業和業餘之分。尤其是被偶然機遇所左右的新聞攝影就更是如此了。
攝影部長在“答複”中也寫道,報社裏攝影師的人數有限,並且還都各有任務,散布各處。即便收到通報後立刻趕往事故現場,由於距離以及途中交通擁擠等因素影響,到達現場時,往往也滯後了很長時間了。這時所拍攝的照片,其新鮮程度與正好在事發現場的業餘攝影愛好者所捕捉到的決定性的瞬間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藤原先生所謂新聞照片必須由專業攝影師來拍攝的說法,似乎太不現實,且太過狹隘了吧?
藤原先生還批評了懸賞征集的做法,但我覺得有“鼓勵”才能引發技藝上的競爭和提高,從而促使愛好者之間的切磋琢磨。好作品獲得榮譽與報酬是理所當然的事。再說,即便是業餘的攝影愛好者也不會以此為第一目的吧?反正我是全力支持攝影部長的觀點的。
浦和市 公司職員
小峰和雄
在《回聲》欄目的末尾處還寫道,同樣主旨的來信另外還有數十封。
然而,這份報紙是很公平的,或者說,至少表現得很公平。因為四天之後,《回聲》欄目中又刊載了來自讀者的反駁意見。
我拜讀了前些天本欄刊載的有關新聞攝影年度最高獎《衝撞》的千葉市藤原先生的批評意見和攝影部長的觀點以及浦和市小峰先生的讚成意見。在此我也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就結論而言,我是支持藤原先生的批評意見的。
《衝撞》確實是一幅出色的攝影作品。以如此視覺衝擊力來表現交通事故之慘烈的作品,我想是為數不多的,這一點,估計大家都是認可的。被評選為年度最高獎,也是因為它確實有相當的價值,估計也沒人對此有什麽異議吧?
雖然這張照片是一幅力作,但這與它是一幅來自讀者投稿的征集作品是兩碼事。如果不是偶然身處事故現場,當然是拍不出這樣“血淋淋的照片”的,這一點也無需贅言。報社的攝影師人數有限,故而需要一般攝影愛好者的幫助,這樣的道理也是完全能夠理解的。可是,難道隻有“血淋淋的照片”才是刊登在報紙上的新聞照片的唯一條件嗎?報紙是幾百萬人都在看的,每天都在報道陰暗的負麵新聞。那麽,至少刊登的照片應該陽光一點——有這樣的內心期盼的不會隻是我一個人吧?事實上,令人心曠神怡的風景照片或表現人間溫情的照片,如果刊登在晚報上,則會為一家團圓的晚飯餐桌上帶來健康的話題,增強愉悅和諧的家庭氛圍;如果刊登在晨報上,就會激起讀者人生的希望,使人精神飽滿地投入一天的工作。能做到這些,正因為照片具有立刻映入眼簾的鮮明的形象性,能給人以超越文字的直接印象。
因為報紙每天都要報道國內外發生的事件,所以刊載陰暗麵的新聞也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樣的新聞用文字來報道就足夠了,就不要采用場麵陰暗、慘烈的照片了。特別是像《衝撞》那樣的太過刺激、慘不忍睹的照片,我認為是不應該上報的。如果是作為一種“記錄”一定要保存起來的話,也隻要將它載入新聞照片年鑒之類的發行物就行了。如果要刊登在報上,那就請刊登一些“現場勘察”之類的平靜安穩的照片吧。
況且,《衝撞》這張照片並非出自報紙攝影部人員之手,而是一般攝影愛好者的作品,對此,我和藤原先生一樣,內心是相當抵觸的。如果是報紙攝影部人員所拍的照片,我們尚可認為這是他們的工作,但攝影愛好者的照片是出於興趣愛好的結果,是屬於“玩票”性質的。以“玩票”的心態拍出“慘不忍睹”的照片竟然拿去參賽,實在是叫人不敢恭維。大賽的評審委員長古家庫之助認為能拍到這樣的照片是由於“十萬分之一的偶然”所帶來的幸運;攝影部長認為隻要是新聞攝影,無論是報社的攝影部人員拍的還是一般攝影愛好者拍的都一樣,是完成了同樣的“任務”。對此,我覺得這樣說似乎有些過頭了。
如果攝影愛好者無論走到哪裏都隨身帶著照相機,按照評審委員長古家先生所說的,是“以備不時之需的攝影愛好者的常識”的話,那就用得上人們針對“紫雲丸”海難照片(這幅照片也是一個偶然身處救援船第三宇高丸上的業餘攝影愛好者所拍攝的)的責難了。那是一種比起幫忙救人來,更想“拍出好照片,並得到人們的讚揚”的行為,極端自私。古家先生和攝影部長都聲稱《衝撞》這樣的照片在報紙上發表後,具有“增強司機的自律心,加深一般讀者對交通事故的關心程度和警戒意識”的“警鍾”功效。但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未免過於牽強附會了吧?
最後我要說的是,業餘攝影愛好者的那種“拍出好照片,並得到人們的讚揚”的心理,和投稿參賽“最好獲得年度最高獎,一手包攬獎杯、獎狀、獎金”的意識並無二致。小峰和雄先生所謂懸賞是對於業餘攝影愛好者們的“鼓勵”,會引發“技藝上切磋琢磨”,聽起來似乎也頭頭是道,但我認為這種“急功近利”會發展成自私自利之心,助長內心的旁觀主義。同時,我也希望“讀者新聞攝影”的懸賞征集不僅是為了提高人氣的一種措施。
大阪市 團體董事
吉村健吉
三天之後,評審委員長古家庫之助又在該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不過,是發表在“文化欄”裏的。
本報去年的新聞攝影年度最高獎《衝撞》引起了超乎預期的反響。雖然對於照片本身是一幅出色的作品這一點上都沒有異議,但在這樣的作品刊登在報紙上、拍攝者是業餘攝影愛好者,甚至於針對懸賞征集這樣的手段所產生的疑問等方麵,在“回聲”欄目中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不僅如此,如今問題已經涉及到了新聞攝影的根本問題,因此,作為評審委員之一,我想在此陳述一下自己的觀點。
千葉市的藤原先生和大阪市的吉村先生的批評意見中,有不少能夠促使有誌於新聞攝影者反省的見解。身處災難現場,是將救人放在第一位,還是專心致誌地觀察取景器並不失時機地按下快門?對於這樣的問題,自然應該是以前者為優先的,這一點沒有必要討論。然而,同樣不可否認的是,有人看到了報上所刊載的事故現場的照片後,產生了某種誤解。藤原先生和吉村先生的意見中也包含著這樣的誤解。
從照片上來看,似乎拍攝者是能夠立刻投入救援工作的,但實際上往往困難重重,甚至是不可能的。發生在高鬆海麵上的“紫雲丸”海難事故就是這樣,那張照片的拍攝者就是與之相撞的第三宇高丸上的乘客,而“紫雲丸”在相撞後的五分鍾內就沉沒了。對遇難者實施救援的是第三宇高丸上的船員,在這種情況下,不熟悉海上作業的普通乘客是無能為力的。在畫麵的近前處,就站著一批目瞪口呆地看著沉船和遇難者身影的第三宇高丸上的乘客。並且,從照片上來看,這兩條船似乎靠得很近,但實際上相隔了很遠的一段距離。這也是引起誤解的原因之一吧。
引起爭議的《衝撞》也是這樣,它是在東名高速公路上的連環撞車事故剛剛發生後拍攝的,但發生如此慘烈的交通事故後,靠一個人立刻投入到救助中去是不可能的。拍攝者山鹿恭介為了拍攝夜景,當時正從靜岡縣長泉町的高坡往沼津一帶走動,聽到高速公路上發出巨響,並看到了火柱升空,才折回到現場附近,發現了連環撞車的交通事故。他不假思索地按下了快門,因為第一時間的救人行動已不可能,而將隨身攜帶著的照相機鏡頭對準了事故現場,這對於有誌於新聞攝影的山鹿先生來說是十分自然的行為,是誰都無法對其加以責難的。我覺得藤原先生所謂“如果拍攝者是新聞工作人員就能夠接受,而業餘攝影愛好者就無法接受”的觀點,也太感情用事了。這種具有視覺衝擊力的新聞照片隻有遇上了“十萬分之一的偶然”才能拍到,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作為一名新聞攝影家的山鹿先生及時把握住了一個千載難逢的絕佳機會。
吉村先生的批評尤為嚴厲。當然,誠如先生所指責的那樣,業餘攝影愛好者在新聞攝影上是不應該有一絲一毫的“功利心”的。新聞攝影家在成為時代的記錄者之前,首先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必須是一個充滿熱情的,充滿人類關愛的人。如果不是這樣,就會招致世人的誤解,被看成是受照相機支配的冷血動物。
古家庫之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