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
貝特曼·亨特睡得不踏實。從塔希提島坐船到舊金山的兩個星期航程中,他一直在思考他不得不講的故事,而在隨後三天的火車旅途中,他又反複推敲自己該用怎樣的措辭來講述這個故事。現在,再過幾個鍾頭他就要到芝加哥了,他突然心生疑慮。他生性敏感,此時此刻,他感到良心不安。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他一向真心誠意地盡力做好每一件事,願意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心血。讓他感到良心不安的是:在一件多少觸及他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然見利忘義了。在他的想象中,自我犧牲是特別美好的事,因而未能做到自我犧牲簡直讓他產生了一種幻滅感。他就像一個慈善家,出於善心為窮人建造公益住宅,結果發現自己竟從中賺了錢。本來是扔到水裏的麵包居然帶來了百分之十的回報,這樣的滿足感他無法抵擋,但是這又多少使他濟世救貧的美德偏離了方向,他心裏感覺不是滋味。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內心是清白的,但是他不能確定,要是他把這個故事講給伊莎貝爾·朗斯塔夫聽了之後,他將要如何堅強地去承受她那雙冷靜的灰色眼睛的審視。那是一雙深邃而又充滿智慧的眼睛。她總是以自己一絲不苟的正直來衡量別人的言談舉止,對於不符合她的嚴苛準則的行為,她就用冷眼和沉默來表示不滿,再沒有比她的這種審視更讓人膽寒的了。她的裁決不容申辯,因為她做出了決定就不會改變。但是貝特曼並不希望她變成不同的人。他不僅愛她外表的美,她亭亭玉立的身材,昂首挺胸的自豪儀態,他還愛她靈魂的美。在他眼裏,她求真務實,具有一絲不苟的榮譽感和無所畏懼的道德觀念,她的身上似乎聚集了他本國的女子最令人欽佩的全部優點。不過他還從她身上看到了更多的美德,勝過任何一個完美的美國女子。他覺得這個女人的優雅應該與她的生活環境有特殊的關係,而且他相信這個世界上除了芝加哥,再沒有哪個城市能夠造就出她這樣一個女人。一想到自己不得不給她的自尊心帶來如此沉重的打擊,他不禁感到心如刀絞,再想到愛德華·巴納德,他心中頓時又燃起滿腔怒火。
不過,當火車終於吭哧吭哧地駛進了芝加哥,他看到了長長的街道兩旁的灰色樓房時,他便感到萬分欣喜。他想到了國家大道和沃巴什街,人行道上人流擁擠,路上車輛川流不息,到處人聲鼎沸,他的心情迫不及待。他到家了!他為自己出生在這個美國最重要的城市而欣慰。舊金山有些鄉裏鄉氣,紐約已不複往日輝煌,美國的前途就在發展經濟實力,而芝加哥經濟地位顯著,其市民精力充沛,注定要成為美國的真正首都。
“我想我一定能活到親眼見證它成為世界上最大城市的那一天。”貝特曼邁步走上月台時自言自語道。
他的父親到車站來接他。父子倆同樣身材高大,儀表堂堂,五官端正,嘴唇很薄,一臉不苟言笑的神情。兩人親熱握手後,一起走出了火車站。亨特先生的汽車在等著他們,他們上了車。亨特先生一眼看到了兒子用驕傲而欣慰的眼神不時地望著街上。
“回家了,很高興吧,兒子?”他問。
“我是覺得挺高興的。”貝特曼說。
他瞪大了眼睛注視著熱熱鬧鬧的街景。
“我猜想這裏的車輛要比你們那個南太平洋島上多一些吧?”亨特先生大聲笑著說,“你喜歡那兒嗎?”
“我還是想回芝加哥。”貝特曼答道。
“你沒把愛德華·巴納德帶回來?”
“沒有。”
“他怎麽樣?”
貝特曼沉默了一會兒,他那英俊而敏感的臉上頓時顯得神色黯然。
“我不想說他,爸爸。”他終於說了一句。
“那就不說他,我的兒子。我想你媽媽今天一定會很開心的。”
他們穿過了熙熙攘攘的盧普區,然後沿湖行駛到一所富麗堂皇的房子前停下。這所房子是亨特先生幾年前自己建造的,完全仿造法國盧瓦爾河畔的豪華別墅。當貝特曼一個人走進自己的房間後,他馬上撥通了一個電話號碼,一聽到對方接電話的聲音,他心跳加快了。
“早上好,伊莎貝爾。”他興衝衝地說。
“早上好,貝特曼。”
“你怎麽能聽出是我的聲音?”
“上次聽到你的聲音也沒過多久啊。再說,我一直在等你的電話。”
“什麽時候可以見你?”
“要是今晚你沒有更好的事要做的話,就來我家一起吃晚飯吧。”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麽更好的事要做。”
“我想你一定帶來了很多新聞吧?”
他覺得自己從她的聲音裏聽出了一絲不祥的預兆。
“是的。”他答道。
“那你晚上一定要講給我聽。再見。”
她掛斷了電話。這就是她的性格,即便是她特別想要知道的事,她也不會急巴巴地打聽,寧可毫無必要地耐心等上幾個小時。在貝特曼看來,她這種自我約束是一種令人欽佩的堅毅品性。
除了他和伊莎貝爾,一起吃晚飯的隻有伊莎貝爾的父母。他看著伊莎貝爾故意把話題引導到禮節性的拉家常,這讓他腦海中突然產生了一個念頭,仿佛是看到了一位很快就要上斷頭台的女侯爵,明知道自己不會有明天了,卻仍在泰然自若地處理今天的事務。她麵容嬌柔,短短的上嘴唇顯得頗有貴族氣質,一頭濃密的金發,這副模樣再一次讓他聯想到她是一位女侯爵。想必她的血管裏流淌著全芝加哥最高貴的血液,這即便算不上眾人皆知,也是很容易看出來的。這間餐廳的格局與她的嬌美非常相配,她家的房子是模仿威尼斯大運河畔的一座宮殿建造的,家具布置是伊莎貝爾請一位英國設計師按路易十五時期的風格精心打造的,而室內優雅的裝潢與這位風流君主的名聲相得益彰,既增添了她的可愛,同時也使這所住宅具有了更深沉的意義。伊莎貝爾知識淵博,哪怕平常隨便聊天也從不會是三言兩語的。現在她談到了她和母親下午去欣賞的音樂劇,談到了一位英國詩人在大禮堂做的講演,談到了政治局勢,談到了她父親最近在紐約花五萬美元買下的一幅古典大師的名畫。貝特曼聽到她這樣的談話頗感舒心。他感到自己又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和上流社會生活的中心,心裏一直難以平息的某些煩擾的聲音現在終於平靜下來了。
“啊哈,太好啦,終於又回到芝加哥了。”他說。
晚餐終於結束了。他們走出餐廳時,伊莎貝爾對她母親說:
“我要帶貝特曼去我的房間。我們有不少話要說。”
“好的,親愛的。”朗斯塔夫太太說,“你們聊完後,可以到杜巴利夫人房間來找我和你爸爸。”
伊莎貝爾領著年輕人上了樓,帶他走進了那間給他留下太多美好回憶的房間。雖然這裏的一切他都很熟悉,可他還是禁不住欣喜地感歎,他每次來這裏都要這樣驚歎一番。伊莎貝爾麵帶微笑地環顧四周。
“我認為這裏的設計是成功的。”她說,“重要的是路子正確,就連一隻煙灰缸都不能不是那個時代的風格。”
“我想妙就妙在這裏。你無論做什麽,總是無比正確的。”
他們在燒著木柴的壁爐前坐下,伊莎貝爾用平靜、冷峻的目光看著他。
“好了,你有什麽要說給我聽的?”她問。
“我都不知道該從哪兒說起了。”
“愛德華·巴納德會回來嗎?”
“不會。”
在長長的一陣沉默之後貝特曼才重新開口,兩人在沉默中都想了很多。這是一個難以啟齒的故事,其中有不少內容會冒犯伊莎貝爾敏感的耳朵,他實在不忍心說出來,但是為了對她公平,同樣也就是對他自己公平,他還是要把全部真相說出來。
事情發生在很久之前,那時他和愛德華·巴納德都還在讀大學,兩人在一次為伊莎貝爾·朗斯塔夫進入社交圈而舉辦的茶會上一起遇到了她。他們倆都在伊莎貝爾小小年紀時就認識她了,那時他們自己也都還是剛開始長個兒的小男孩兒。後來她去歐洲讀了兩年書,等她學成歸國時,他們又有幸與這位可愛的姑娘重續舊交,這讓他們感到驚喜萬分。兩個小夥子都死心塌地愛上了她,但是貝特曼很快就看出她的眼裏隻有愛德華。出於對朋友的忠誠,貝特曼主動讓位,默默做起了一個知心朋友。他時常為此感到內心痛苦,但他無法否認愛德華值得有此好運。他特別珍惜他們之間的友情,決不允許這份情誼受到任何傷害,所以他總是謹言慎行,從不流露一絲自己對伊莎貝爾的感情。半年後,這對年輕人訂婚了,但是由於他倆都還太年輕,伊莎貝爾的父親決定至少要等愛德華畢業後他們才能結婚。他們就隻好再等上一年。貝特曼記得在一年後的冬天快要結束時,伊莎貝爾和愛德華就要舉行婚禮了;那個冬天他們經常舉辦舞會,一起看戲劇,還有各種非正式的娛樂活動,每次他都會出席,陪伴他們,但始終是個“局外人”。他對伊莎貝爾的愛並沒有因為她即將成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有所減少;她的笑容,她冷不丁向他拋來的一句開心的話,她偶爾對他表露的關心,始終都會讓他感到滿心喜悅;他也多少有些揚揚自得地慶幸自己並不妒忌他們的幸福。就在這時,一件不幸的事發生了。一家大銀行倒閉了,引起交易所一片恐慌,愛德華·巴納德的父親破產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中,告訴妻子說他已一文不名。晚飯後,他走進書房,開槍自殺了。
一個星期後,愛德華·巴納德麵色蒼白、疲憊不堪地找到伊莎貝爾,請求她解除婚約。她的回答隻是摟住了他的脖子,痛哭流涕。
“別再讓我為難了,親愛的。”他說。
“你以為我現在會放你走嗎?我愛你。”
“我怎麽還能求你嫁給我?沒有任何希望了。你父親絕不會同意的。我已身無分文。”
“我什麽都不在乎。我愛你。”
愛德華給她講了自己的打算。他必須馬上設法掙錢,他家的世交喬治·布倫施密特提出愛德華可以去他的公司就職。這人在南太平洋經商,他的公司在南太平洋各地的島嶼上有很多辦事處。他建議愛德華先到塔希提島去幹上一兩年,那裏的辦事處有非常出色的經理,愛德華可以跟他們學會經營貿易的各類門道。他還答應,在那裏幹完一兩年後就把他調到芝加哥任職。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聽了他的這一番解釋後,伊莎貝爾又滿麵笑容了。
“你真傻,為什麽不早說,故意讓我難過呢?”
聽她這麽說,愛德華臉上重現出喜色,雙眼放光。
“伊莎貝爾,難道你的意思是說你會等我?”
“你不認為自己值得我等嗎?”她微笑著說。
“哎呀,這個時候你就別取笑我了。我請求你認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上兩年呢。”
“別擔心。我愛你,愛德華。等你回來我就和你結婚。”
愛德華的雇主不喜歡辦事拖拖拉拉的,他告訴愛德華,如果接受他提供的職位,那就必須在一周內從舊金山坐船出發。愛德華動身前的最後一個晚上在伊莎貝爾家吃過晚飯,朗斯塔夫先生說要跟他談一談,然後把他領進了吸煙室。那時朗斯塔夫先生已經欣然同意了他女兒告訴他的這個婚約安排,愛德華想象不出現在他還有什麽神秘的事要跟他談。他看到主人神情有些尷尬,感到迷惑不解。朗斯塔夫先生說話吞吞吐吐的。他東拉西扯地說了一些瑣事,最後才把憋在心裏的話說了出來。
“我想你一定聽說過阿諾德·傑克遜吧?”他說,皺著眉頭看了愛德華一眼。
愛德華有些遲疑。他特別想要否認他所了解的事,但他天性誠實不會說謊,隻能硬著頭皮承認。
“是的,我聽說過。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當時我也沒太注意。”
“在芝加哥很少有人沒聽說過阿諾德·傑克遜。”朗斯塔夫先生沒好氣地說,“就算沒聽說過,也不難找到樂意談論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我太太的兄弟嗎?”
“是的,這我知道。”
“當然啦,我們已經很多年不和他來往了。當年他一逮著機會就離開了這個國家,我想他也不會再回到這個國家來了。據我們所知,他現在就住在塔希提島。我要勸告你,離這個人遠一點兒,不過你要是聽到了什麽有關他的消息,我和我太太都希望你能告訴我們。”
“當然可以。”
“我要跟你說的就是這事兒。現在我想你一定願意去跟她們聊聊了。”
差不多每一個家庭都會出一個敗家子,所有家人都樂意把他忘掉,隻是恐怕鄰居們總是不肯忘掉他。倘若過了一兩代之後,這個人當年的種種荒唐行為被蒙上了一層浪漫的色彩,這個家庭就算萬幸了。不過這個人在世的時候,如果他的怪誕行為已經不屬於那種可以用一句無關痛癢的話縱容過去的,比如“他沒有跟別人作對,隻是自己不成器”,也就是說,這個人的劣跡隻不過是喝酒太多,或者愛拈花惹草,沒有什麽危險,那麽唯一的辦法就是保持沉默。朗斯塔夫夫婦對阿諾德·傑克遜采取的就是這個做法。他們從來不談論他。甚至連他過去住過的那條街他們也從來不去。他們心地善良,不忍心看到他的妻子兒女因他的行為不端而連帶受罪,所以多年來一直在扶持他們,不過彼此有個默契,就是他們要在歐洲生活。他們盡一切所能抹去對阿諾德·傑克遜的所有記憶,但是心裏卻非常明白,如同他當年醜聞暴露時曾讓所有人目瞪口呆一樣,如今人們對他的往事仍記憶猶新。像阿諾德·傑克遜這樣的敗家子,無論出在哪個家庭都會連累家人跟著倒黴的。他原本是個闊綽的銀行家,在自己的教會也頗有聲望,還是一個慈善家,一個大家都敬重的人物,不僅是因為他的社會背景(他有著芝加哥名門望族的血統),也因為他是個品行正直的人。有一天他突然因欺詐罪而被捕,據法庭審判揭示,他的欺詐行為並不是那種可以解釋為突然受到**的一時失足,而是精心策劃、蓄謀已久的罪行。阿諾德·傑克遜就是個惡棍。當他被判了七年入獄服刑時,不少人都認為這太便宜他了。
在他臨行前的最後一個晚上,這對情侶分別時少不了一番海誓山盟。伊莎貝爾淚流滿麵,但她確信愛德華對自己一片深情,心中還是感到了些許慰藉。她有一種奇異的感覺,她為不得不與他分離而感到萬分傷心,同時又為他深愛自己而感到幸福。
那是兩年多以前的事了。
分別後,他就不停地給她寫信,因為郵輪一個月隻送一趟郵件,他便一趟不落一共寫了24封。他寫的信跟任何情書都沒什麽不同,柔情綿綿,情深意切,有時幽默風趣,特別是後來寫的那幾封,字裏行間溫情脈脈。從他最初寫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很思念故鄉,一再表示渴望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貝爾身邊。而伊莎貝爾則有些擔憂,便回信懇求他千萬要忍耐。她擔心他會錯失一個大好機會,急匆匆地打道回府。她不希望自己的愛人缺乏毅力,於是在信中給他引用了下麵的詩句:
倘若我不珍視榮譽,親愛的,
我便不會如此深情愛你。
但是沒過多久他似乎就安定下來了。伊莎貝爾發現他越來越有興致把美國人的行事方式推廣到那個被世界遺忘的角落,她為此感到非常欣慰。但是她是了解他的,到了年底,他在塔希提島上停留的期限很快就要過去,她預料到自己不得不施展出全部的影響力來勸他不要回來。他還是要學好本事完全精通業務才好,既然他們已經等了一年,她看不出有什麽理由不能再等上一年。這件事她跟貝特曼·亨特好好談過——貝特曼始終是一個最慷慨的朋友(在愛德華離開後的最初幾天,要是沒有貝特曼,她一個人真不知道該怎麽過下去),他們的決定是,愛德華的前程是最重要的。使她感到如釋重負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發現愛德華不再提回來的事了。
“他太有出息了,難道不是嗎?”她對貝特曼大聲說。
“他就是完美無瑕的。”
“從他來信的字裏行間可以看出來,他很討厭生活在那個地方,但他還是堅持下來了,因為……”
她臉上泛起一抹紅暈,貝特曼露出莊重的微笑,笑得很有魅力,接著把她的話說完。
“因為他愛你。”
“我為此感到很自卑。”她說。
“你很出色,伊莎貝爾,無可挑剔。”
不過,第二年也慢慢過去了,伊莎貝爾仍然每個月收到愛德華的來信,但是不久她就發現事情有些奇怪,他竟閉口不提回來的事了。從他信中寫的內容來看,他好像已經在塔希提島定居了。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在那裏過得很舒適。伊莎貝爾感到大為驚訝,於是又把他的全部來信找出來重新讀了幾遍,真正在字裏行間細讀,結果讀出了一個變化,她想不通自己為什麽之前完全沒有注意到這個變化。他後來寫的幾封信雖然跟最初寫的一樣柔情款款,但語氣卻不一樣了。信中的幽默詞語讓她隱約生疑,出於女性本能的猜疑心理,她難以相信這個人怎麽突然沒來由地變得幽默了,她甚至從這些信中讀出了一絲輕佻浮躁的意味,這更讓她感到困惑不解。她不敢確定給他寫信的這個愛德華和她熟知的那個愛德華究竟是不是同一個人。有一天下午,就在前一天她剛接到了從塔希提島寄來的信,她和貝特曼開車走在路上,貝特曼對她說:
“愛德華有沒有跟你說他什麽時候回來?”
“沒有,他提都沒提。我還以為他跟你說過什麽呢。”
“隻字未提。”
“你也知道愛德華是怎樣的人。”她大聲笑著說,“他沒有時間概念。你下次寫信時要是想到的話,不妨問問他準備什麽時候回來。”
她說得漫不經心,但是感覺敏銳的貝特曼聽得出她提了一個非常急切的要求。他輕輕地笑了一聲。
“好的,我來問問他。我難以想象他都在想些什麽。”
幾天後他們又見麵了,她注意到他有什麽心事。自從愛德華離開芝加哥後,她和貝特曼經常在一起;他們倆都很關心愛德華,不管誰想要談談這位遠在異鄉的人,另一個總會洗耳傾聽。這樣一來,伊莎貝爾也就熟悉了貝特曼臉上的每一個表情,眼下他再三否認也沒有用,她憑自己敏銳的天性早就一眼看穿了他是在掩飾。她從貝特曼的神情中看出了他的煩惱是跟愛德華有關的,她為此感到不安,便逼著他說出真相。
“是這樣的。”他終於道出原委,“我拐彎抹角地聽說,愛德華已經不在布倫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找了個機會問了布倫施密特先生本人。”
“有這樣的事?”
“愛德華離開他們公司快一年了。”
“簡直不可思議,他居然從來沒說過。”
貝特曼遲疑了一會兒,但是話已經說到這兒了,他也就隻好全部說出來了。他為此感到非常尷尬。
“他是被解雇的。”
“天哪,為什麽啊?”
“他們好像對他提出過一兩次警告,最後還是叫他走人了。他們說他懶惰而又無能。”
“愛德華嗎?”
他們陷入了一陣沉默,接著他看到伊莎貝爾哭了。他本能地抓住了她的手。
“啊,親愛的,別哭,別哭。”他說,“你這樣我可受不了。”
她心慌意亂,也就顧不上把手抽回來。貝特曼盡力安慰她。
“簡直不可理解,是吧?愛德華可不是這樣的人。我還是認為一定有什麽地方搞錯了。”
她沉默了一會兒才又吞吞吐吐地開了口。
“你有沒有感覺到他最近寫的信有些奇怪?”她問道,頭扭向一邊,眼睛裏淚光閃爍。
他一時拿不準該如何回答。
“我是留意到有些變化。”他如實說出心裏的想法,“以前他身上有一種我特別欽佩的嚴肅態度,現在好像完全不見了。甚至讓我感覺到,生活中需要認真對待的事情——怎麽說呢,他都不當一回事了。”
伊莎貝爾沒有回答。她不知為什麽有些心神不寧。
“也許他下次給你寫回信的時候會告訴你他什麽時候回來。我們也隻能等他的音訊了。”
愛德華又分別給他們寄來了一封信,但是信裏仍然沒有提他回來的事;不過他寫信時可能還沒有收到貝特曼詢問的信,下一封信應該就會有答複了。下一封信寄到了,貝特曼把他剛收到的信帶來給伊莎貝爾看,但是她隻瞟了一眼貝特曼的臉色就看出了他的心緒不安。她把信仔細看了一遍,然後抿緊了嘴唇,又看了一遍。
“這封信寫得太奇怪了。”她說,“我都看不懂。”
“我覺得他是在跟我尋開心。”貝特曼說,臉漲得通紅。
“看這封信是會有這種感覺,可我不相信這是他的本意。一點兒都不像愛德華說的話。”
“他還是隻字不提他回來的事。”
“要不是我對他的愛情充滿信心,我甚至會以為——我都不知道我會以為什麽了。”
就在這時,貝特曼試探著提出了當天下午在他腦子裏自己冒出來的一個方案。他父親創建的汽車公司要在檀香山、悉尼和惠靈頓等地設立經銷處,他已是這家公司的合夥人,本來公司已經提名要派一個經理去處理此事,但貝特曼提出他要自己去,這樣他從惠靈頓回來時,必須途經塔希提島,他就可以見到愛德華了。
“事情有些蹊蹺,我要自己去解開這個謎團。隻有這麽做了。”
“哦,貝特曼,你真是個好心腸的人!”她驚叫道。
“你也知道,在這世上沒有什麽比你的幸福對我更重要的了,伊莎貝爾。”
她注視著他,向他伸出雙手。
“你真是太好了,貝特曼。我從來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像你這麽好心的人。我該怎麽感謝你呢?”
“我不需要你的感謝。我隻要你允許我幫助你。”
她垂下了眼睛,臉上泛出一道紅暈。她和貝特曼太熟悉了,甚至忘記了他是那麽英俊。他和愛德華一樣身材高大,體格健壯。他皮膚黝黑,臉色有些蒼白,而愛德華麵色紅潤。她當然知道貝特曼一直在愛著她。她心裏為之感動,對他有一種親切的感情。
現在貝特曼·亨特已經從塔希提島回來了。
要辦的公事花費的時間超出了他的預計,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來細細思考這兩位朋友的事。他得出了一個結論,愛德華遲遲不想回來實在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原因,或許他隻是出於自尊心而決意要在有所成就後再回來迎娶他深愛的新娘,不過這樣的自尊心是大可不必的,這個道理務必讓他明白。伊莎貝爾不快樂,愛德華必須跟他一起回芝加哥,並且馬上跟伊莎貝爾結婚。他可以在亨特汽車公司給他安排一個職位。貝特曼的心在滴血,但他想到自己做出犧牲就能為這個世界上他最愛的兩個人帶來幸福,又不禁感到欣喜。他是永遠不打算結婚了。等愛德華和伊莎貝爾以後有了孩子,他就當孩子的教父。多年後,等他們兩人都離開了人世,他就會告訴伊莎貝爾的女兒,在很久以前,他曾深深地愛過她的母親。當貝特曼的腦海中浮現出這樣的畫麵時,淚水模糊了他的雙眼。
他要給愛德華一個驚喜,所以沒有提前發電報通知他。在塔希提島上岸後,他讓一個年輕人帶他去鮮花旅館——這個年輕人自稱是旅館業主的兒子。他想到了他的朋友看到自己這個不速之客走進他的辦公室時一定會驚得目瞪口呆,禁不住撲哧笑出了聲。
“跟你打聽一下。”走在路上時他問那個年輕人,“你知道在哪兒可以找到愛德華·巴納德先生嗎?”
“巴納德?”年輕人說,“這個名字我好像知道。”
“他是個美國人。高個兒,淺褐色頭發,藍眼睛。他來這兒已經兩年多了。”
“沒錯。我知道你說的是誰了。你是說傑克遜先生的侄子。”
“誰的侄子?”
“阿諾德·傑克遜先生。”
“我想我們說的不是一個人。”貝特曼冷冷地回答。
他大為吃驚。讓他感到奇怪的是,顯然聲名狼藉的阿諾德·傑克遜居然還用他被判罪時的名字生活在這裏!但是貝特曼想象不出這個冒充他侄子的人到底是誰。朗斯塔夫太太是他唯一的妹妹,他根本沒有兄弟。走在他身邊的年輕人流利地說著帶有外國腔調的英語。貝特曼瞟了他一眼,發現自己剛才沒有注意到這個人身上有明顯的土著血統。他的神態中不由自主地出現了一絲傲慢。到達旅館後,貝特曼安排好了房間,隨即打聽到了布倫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公司在海岸邊,麵對環礁湖。他在海上航行了八天,現在總算又踏上了堅實的土地,他感到高興。他走在灑滿陽光的路上,信步朝海邊踱去。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叫人遞進去一張名片給經理,接著就有人領著他穿過一間像是穀倉似的高高的屋子,一半是店麵,一半是倉庫,走進了一間辦公室,辦公室裏坐著一個戴著眼鏡的矮胖禿頂男人。
“請問我在哪兒可以找到愛德華·巴納德先生?據我所知,他在這間辦公室工作過一段日子。”
“他是在這裏幹過。但他已經走了,我不知道他在哪兒。”
“我想他當初是布倫施密特先生特別推薦來這裏工作的。我和布倫施密特先生很熟。”
這個胖男人用精明、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貝特曼,然後朝著在倉庫裏幹活的夥計大聲喊叫。
“嘿,亨利,你知道巴納德去哪兒了嗎?”
“我想他是去卡梅隆商店幹了。”有個聲音傳來,說話的人根本懶得走過來。
胖子點了點頭。
“你出門向左拐,三分鍾就到卡梅隆商店了。”
貝特曼猶豫了一下。
“我想我應該告訴你,愛德華·巴納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聽說他離開了布倫施密特公司,實在太驚訝了。”
胖子的兩個眼珠子越來越小,最後縮成了針尖那麽大,這雙小眼睛死死盯著貝特曼。貝特曼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不覺麵紅耳赤了。
“我猜想是布倫施密特公司和愛德華·巴納德在某些問題上看法不一致。”他回答說。
貝特曼不太喜歡這個人的態度,於是不失尊嚴地站起身來,說了聲“抱歉打擾”便告辭了。他離開這個地方時心裏有種奇怪的感覺,他剛才見到的這個人想必了解很多內情,隻是有意不告訴他。他按照那人指點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找到了卡梅隆商店。這是一家貿易商開的雜貨店,他一路走來經過了六七家這樣的商店。他剛踏進店門就一眼看到了愛德華,隻見他穿著襯衫,正在量一塊棉布。看到他在做這麽卑微的工作,貝特曼著實大吃一驚。不過他還沒來得及跟他打招呼,愛德華一抬頭就看見了他,驚喜地大叫起來。
“貝特曼!我萬萬沒想到會在這裏見到你。”
他從櫃台後麵伸出手來緊緊握住了貝特曼的手。他的舉止中沒有一絲的尷尬,感到難堪的隻是貝特曼。
“稍等一下,我把這塊布包好。”
他極為熟練地剪下一塊布料,疊起來包好,遞給一個黑皮膚的顧客。
“請到收銀處付錢。”
他隨即轉過身來笑嘻嘻地看著貝特曼,眼睛閃閃發亮。
“你怎麽到這兒來了?哇,見到你太高興了。快坐下,老朋友,別拘束。”
“我們不能在這兒談話啊。到我的旅館去吧。我想你離開一會兒沒事吧?”
他說最後這句話時頗有一些顧慮。
“當然可以。我們在塔希提做事沒那麽講規矩。”他朝對麵櫃台後的一個華人喊道,“阿林,見到老板的話,跟他說一聲,我有個朋友剛從美國來,我跟他出去喝一杯。”
“沒問題。”那個華人咧嘴笑著說。
愛德華披上外套,戴上帽子,陪著貝特曼走出了店門。貝特曼試圖用開玩笑的口吻跟他談一談。
“我可沒想到你會在這兒做這樣的事,扯幾尺破布賣給髒乎乎的人。”他大聲笑著說。
“布倫施密特把我辭了,你知道嗎,可我覺得幹什麽都一樣。”
愛德華的坦率讓貝特曼感到吃驚,但是他覺得眼下追問這個話題未免有些唐突。
“看你現在幹的這個營生掙不了幾個錢吧。”他用多少有些幹澀的語氣說。
“是掙不了多少。但是維持溫飽足夠了,我很滿足啦。”
“兩年前你可不會這樣滿足的。”
“年歲增長了,人總會越活越明白的嘛。”愛德華歡快地回答說。
貝特曼瞥了他一眼。愛德華穿著一身肮髒破舊的白色帆布工裝,頭戴一頂本地土製的大草帽。他比以前瘦了,皮膚曬得很黑,但看上去分明比過去更精神了。隻是他的神情中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東西讓貝特曼略感不安。他走起路來腳步非常輕快,這是過去沒有的,他的舉止顯得漫不經心,似乎無論什麽平常的事都能讓他樂滋滋的。這當然不是貝特曼可以指責的事,但他為此困惑不解。
“鬼知道到底是什麽東西讓他這麽歡天喜地的。”他暗自思忖道。
他們到了旅館,在陽台上坐下。一個華人侍者給他們端來了雞尾酒。愛德華急不可待地想知道有關芝加哥的一切消息,連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問題。他流露出的興趣自然而真摯。但令人奇怪的是,他對這麽多的話題都有著同等程度的興趣。他急於想知道伊莎貝爾在做什麽,又同樣關心貝特曼父親的近況。他談到伊莎貝爾時一點兒都沒有不好意思的神情,好像是在談論他的姐妹而不是未婚妻。貝特曼還沒來得及細細琢磨出愛德華說的話到底是什麽意思,他發現話題已經轉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親最近新建的樓房上了。他決意把話題拉回到伊莎貝爾身上,正在尋找時機,卻看到愛德華親熱地揮了揮手。有個人在陽台上朝他們走來,但是貝特曼背對著他,看不見這個人。
“過來坐一會兒啊。”愛德華歡快地說。
這人走到了他們身邊。是一個身材瘦高的男人,身穿白色帆布工裝,有一頭好看的白色鬈發。他的臉也是瘦瘦的,很長,有一隻高聳的鷹鉤鼻,口形漂亮,表情豐富。
“這就是我的老朋友貝特曼·亨特。我跟你講過他。”愛德華說,嘴角上又一次浮現出笑容。
“很高興見到你,亨特先生。我過去認識你的父親。”
這個陌生人很友好地伸出手來有力地握住了年輕人的手。直到這時愛德華才說出他的姓名。
“阿諾德·傑克遜先生。”
貝特曼頓時臉色煞白,他感到兩手冰冷。這就是那個詐騙犯,那個被判過刑的人,這就是伊莎貝爾的舅舅。他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他竭力掩飾自己的慌亂。阿諾德·傑克遜眨巴著眼睛看著他。
“我敢說我的名字你是熟悉的。”
貝特曼拿不定自己究竟應該承認還是否認,而讓他感到更狼狽的是:傑克遜和愛德華兩個人好像都覺得他的窘態很有趣。讓他被迫與這個島上他唯一避之不及的人相見,已經夠不舒服的了,讓他更受不了的是,他還看出來這兩人分明是在拿他尋開心。不過,或許他這個結論下得太早了,他聽到傑克遜緊接著又說:
“我知道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往很多。瑪麗·朗斯塔夫是我的妹妹。”
這時,貝特曼暗暗在心裏問自己,是不是阿諾德·傑克遜真的以為他對這件芝加哥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一無所知呢?隻見傑克遜這時用一隻手搭在了愛德華的肩上。
“我不能坐了,特迪[7]。”他說,“我有點兒忙。不過你們兩個小夥子最好晚上到我那兒吃飯吧。”
“太好了。”愛德華說。
“多謝你的好意,傑克遜先生。”貝特曼不冷不熱地說,“可是我在這裏隻能停留很短時間,明天我就要坐船走了。請你原諒,今晚我不去了。”
“哪兒的話。我要請你吃本地風味。我妻子的廚藝可棒了。特迪帶你過來。早點兒過來看看落日。要是你們願意,也可以在我那裏過夜。”
“我們一定去。”愛德華說,“晚上船一到,旅館裏就吵得要死,在你家我們可以好好聊聊天。”
“你可不能不來啊,亨特先生。”傑克遜無比親切地繼續說道,“我也很想聽你聊聊芝加哥的事,還有瑪麗的近況。”
貝特曼還沒來得及說什麽,他已經點了點頭轉身離開了。
“我們在塔希提是不拒絕人的。”愛德華大聲笑著說,“再說了,你會吃到這島上最美味的晚餐。”
“我不太明白他剛才怎麽會說他的妻子廚藝很棒?我碰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內瓦。”
“一個妻子是不會離開丈夫這麽遠的吧?”愛德華說,“他們都好久沒見麵了。他說的是另一個妻子啦。”
“阿諾德·傑克遜是個誰都討厭的無賴。”
“我相信你說得對。”愛德華笑眯眯地說。
“我不明白,一個正經人怎麽會跟他有來往。”
“也許我不是個正經人。”
“你跟他經常來往嗎,愛德華?”
“是的,交往很多。他認我做他的侄子了。”
貝特曼向前傾身,目不轉睛地打量著愛德華。
“你喜歡他?”
“很喜歡。”
“難道你不知道,難道這裏的人都不知道,他是個詐騙犯,被判過刑?他應該被文明社會驅逐出去。”
愛德華注視著從他的雪茄煙上嫋嫋升起的一個煙圈,空氣中彌漫著花香,沒有風。
“我也相信他是個無可救藥的渾蛋。”他終於開口說道,“我不能自作聰明地說,隻要他對自己的惡行有所懺悔,我們就有理由寬恕他了。他是個騙子,是個偽君子。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可是我從來沒有遇到過哪個人比他更與我投緣。我的所有知識都是他教給我的。”
“他教會你什麽了?”貝特曼大為吃驚地叫喊起來。
“怎樣生活。”
貝特曼忍不住大聲譏笑起來。
“真是個好師父。就是他的諄諄教誨讓你丟掉了賺大錢的機會,到這麽一家不值一毛錢的雜貨店裏站櫃台謀生?”
“他的性格可好了。”愛德華不急不惱地微笑著說,“也許今晚你就會知道我說的是什麽意思了。”
“如果這就是你的意思,我是不會跟他一起吃飯的。說什麽我都不會踏進這個人的家門。”
“就算幫我一個忙,一起去吧,貝特曼。我們這麽多年的好朋友了,隻要我請你幫忙,你是不會拒絕的。”
愛德華的語調中流露出了一種貝特曼不熟悉的東西。他說得柔聲細氣,卻不可思議地很有說服力。
“聽你這麽說,愛德華,我是非去不可了。”他微笑著說。
貝特曼又暗自想了想,去一趟倒是也可以多了解一些阿諾德·傑克遜到底是怎樣一個人。顯而易見,這個人對愛德華有很大的影響,如果要戰勝他的影響力,就必須弄清楚事情的原委。隨著他跟愛德華交談下去,他越來越意識到愛德華已經變了。直覺告訴他必須謹慎行事,他決定在看清楚真相之前不透露他此行的真正目的。他開始東拉西扯地隨口閑談起來,一會兒談到他的旅途見聞和此行的收獲,一會兒又談到芝加哥的政界動態,談到他們的幾位共同的朋友,還談到了他們一起度過的大學生活。
最後愛德華說他得回去幹活兒了,他提議五點鍾來接貝特曼,一起坐車去阿諾德·傑克遜的家。
“順便說一下,我還以為你也會住在這家旅館的。”貝特曼送愛德華慢慢走出旅館的花園時說,“據我所知,這裏也就這家旅館還算體麵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芝加哥的時候,你好像並不是這樣的生活觀念。”
“芝加哥!”
“我不懂你這是什麽意思,愛德華。那可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城市。”
“我知道。”愛德華說。
貝特曼很快地瞟了他一眼,可是從愛德華的臉上什麽也看不出來。
“你什麽時候回去?”
“我也常常在想這個問題。”
他的這個回答,以及他的神態,讓貝特曼摸不著頭腦,可是他剛要叫愛德華再做些解釋,就看見愛德華伸手向一個開車路過的混血兒揮了幾下。
“拉我一段,查理。”他說。
他朝貝特曼點了點頭,便朝在前麵幾米遠處停下的汽車跑去,留下貝特曼一個人去理清楚一堆令人困惑的思緒。
愛德華再來接他時,坐的是一輛老母馬拉的搖搖晃晃的破馬車,他們沿著海邊一路駛去。馬路兩旁都是種植園,滿眼的椰子樹或香草,時不時地還會看見一棵很大的芒果樹,黃色、紅色和紫色的芒果掩映在茂密的綠葉叢中;時而還能瞥見水平如鏡的藍色環礁湖,一座座小島上長滿了婀娜多姿的高大棕櫚樹。阿諾德·傑克遜家的房子建在一座小山上,隻有一條小道通到這所房子,所以他們解下韁繩把馬拴到一棵樹上,把那輛破馬車靠在路邊。在貝特曼看來,這樣過日子倒也真的逍遙自在。在他們踏上山坡朝那所房子走去時,一個身材高挑、相貌端正,但已不太年輕的本地女人出來迎接他們。愛德華跟她熱情握手,隨即向她介紹了貝特曼。
“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們到你家吃飯來了,拉薇娜。”
“歡迎。”她粲然一笑說,“阿諾德還沒回來。”
“我們先下去洗個澡。給我們拿兩條帕裏歐來吧。”
女人點了點頭,走進了屋子。
“這是誰?”貝特曼問道。
“哦,她叫拉薇娜,是阿諾德的妻子。”
貝特曼咬緊了嘴唇,什麽也沒說。不一會兒,那個女人拿著一捆布條似的東西走出屋來,隨手遞給了愛德華。他們兩人便沿著一條陡峭的小路踉踉蹌蹌地走下去,一路走到了海灘上的一個椰樹林。他們脫掉了衣服,愛德華教他的朋友怎樣把這塊他們稱作帕裏歐的紅色棉布纏成一條合身的遊泳褲。沒一會兒,他們就一頭紮進了溫暖的淺淺海水中,激起陣陣水花。愛德華興致極高。他大喊大叫,笑聲不斷,還哼著歌,活脫脫像個十五歲的少年。貝特曼從沒見到過他這樣開心的樣子。過了會兒,他們躺在沙灘上,抽起了煙,呼吸著清新的空氣,愛德華無憂無慮的歡快情緒簡直叫人難以抗拒,貝特曼不由得感到驚異。
“就是。”
這時他們聽到了一陣輕輕的腳步聲,扭頭看見阿諾德·傑克遜在向他們走來。
“我過來接你們兩個回去。”他說,“洗得開心嗎,亨特先生?”
“非常開心。”貝特曼說。
阿諾德·傑克遜這時已經換掉了他那身整潔的帆布工裝,隻在腰上圍了一條帕裏歐,光著腳。他渾身被太陽曬得黝黑,披著一頭長長的白色鬈發,一張苦行僧似的臉,纏著一條本地人的圍腰布,這副模樣實在有些怪異,但是他沒有顯出一絲的不自在。
“你們要是洗好了,我們這就上去吧。”傑克遜說。
“我馬上穿衣服。”貝特曼說。
“怎麽的,特迪,你沒有給你的朋友拿一條帕裏歐嗎?”
“我猜想他還是願意穿衣服吧。”愛德華笑嘻嘻地說。
“我當然要穿上衣服的。”貝特曼用嚴肅的口氣說道。他還沒穿好襯衫,就看見愛德華已經纏好了帕裏歐,站在那裏準備走了。
“你不穿鞋走路不會紮腳嗎?”他問愛德華,“我發現路上石頭可不少啊。”
“哦,我已經習慣了。”
“從城裏回來後換上帕裏歐就舒服了。”傑克遜說,“你要是留在這裏的話,我要強烈建議你穿上試試。這是我見過的最合理的服裝了。涼快,方便,還便宜。”
他們回到了山坡上的房子裏,傑克遜把他們領進了一間很大的屋子,牆壁粉刷得很白,天花板是開放式的。屋裏已經擺好餐桌。貝特曼留意到桌上擺的是五個人的餐具。
“伊娃,過來見見特迪的朋友,再給我們兌點雞尾酒。”傑克遜喊道。
然後他把貝特曼領到一個長長的低矮窗子前。
“看那兒。”他說,做了一個生動的手勢,“真好看。”
窗外,一片椰樹林順著陡峭的山坡綿延不絕,一直延伸到環礁湖,湖麵在黃昏的餘暉映照下呈現出鴿子胸脯一樣的柔和色彩,變幻莫測。稍遠處的一個小港灣邊上有一個土著村莊,遍布著一片片草屋;一隻獨木舟朝著珊瑚礁劃去,投射出清晰的側影,船上有一對土著夫婦在捕魚。再遠一些,是浩瀚而平靜的太平洋。二十英裏開外,便是那座名叫莫裏亞的仙境般的島嶼,美得虛無縹緲,宛如詩人馳騁的幻想編織成的錦緞。太美了,貝特曼看得簡直如癡如醉了。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景色。”他終於說道。
阿諾德·傑克遜站在那裏注視著前方,他的眼睛裏流露出一種夢幻般的柔情。他那瘦削的臉上顯出一副沉思中的嚴肅。貝特曼掃了一眼這張臉,再一次注意到這張臉蘊藏著強烈的精神力量。
“美。”阿諾德·傑克遜喃喃說道,“一個人很少能麵對麵地看到美。好好看看,亨特先生,你現在所看到的以後再也看不到了,因為這一時刻轉瞬即逝,但是它會在你心裏留下不可磨滅的記憶。你觸及到了永恒。”
“這是我女兒,亨特先生。”
貝特曼和她握了握手。她有一對烏黑閃亮的眼睛,紅潤的嘴唇隨著輕盈的笑聲顫動著,她的皮膚是棕色的,一頭漆黑的鬈發如波浪般披在肩上。她隻穿了一件哈伯德大媽式的粉色棉布長裙,光著腳,頭上戴著一個香氣襲人的白色鮮花編成的花冠。她的樣子非常可愛,宛如波利尼西亞的春天女神。
她略顯羞澀,但是更羞怯不安的是貝特曼。整個場景都讓他感到尷尬,他心裏七上八下地看著這個精靈般的窈窕姑娘拿起調酒器,非常熟練地調製了三杯雞尾酒。
“我們的酒要烈一點兒,孩子。”傑克遜說。
姑娘把酒倒進酒杯裏,露出甜甜的微笑,遞給三個男人每人一杯。貝特曼平時總愛自誇有調製雞尾酒的精巧技藝,現在他品嚐了一下這位姑娘調製的酒,發現味道極佳,頗感驚訝。傑克遜看到客人都不自覺地流露出讚賞的神情,自豪地哈哈大笑起來。
“還不錯吧?是我親自教會這孩子的,過去在芝加哥的時候,我認為全城沒有一個調酒師可以比得上我。我在坐牢時無事可做,就常常琢磨調製雞尾酒的新方法來打發時間,可是講到真正的好雞尾酒,什麽都比不上幹馬天尼。”
貝特曼感到仿佛有人狠狠地打了他一拳,他意識到自己的臉紅一陣白一陣,但是他還沒有想好該說些什麽來岔開這個話題,一個土著侍者端來了很大的一碗湯,於是大夥都入座吃飯了。阿諾德·傑克遜的這番話好像喚起了他的一連串回憶,隻見他滔滔不絕地講起了他的獄中生活。他神態自若,語氣中沒有絲毫的怨恨,倒好像在是講自己在國外上大學的經曆。他總是對著貝特曼說個不停,貝特曼開始感到有些不知所措,後來又變得心慌意亂。他看到愛德華的兩眼直勾勾地盯著自己,從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心裏很開心。貝特曼頓時臉漲得通紅,他突然領悟到傑克遜是在戲弄他,隨即又覺得這樣想實在沒有道理——他知道傑克遜沒有理由戲弄他——於是他又很生氣。阿諾德·傑克遜就是個厚顏無恥的家夥——沒有別的詞可以形容他了——而且他的冷酷無情,不論是否故作無情,都登峰造極,讓人難以忍受。晚餐繼續進行。主人請貝特曼品嚐各種菜肴,有生魚,也有很多他叫不出名字的東西。這些東西他是出於禮貌才硬著頭皮咽下去的,結果卻發現居然非常好吃,這讓他感到不可思議。接著發生了一件事,貝特曼認為這是整個晚上讓他感到最無地自容的。他的麵前放著一個小小的花環,他也是借題發揮沒話找話說,就冒昧說起了這個花冠。
貝特曼拿起了花冠,禮貌地對他的女兒道了謝。
“你得把它戴上。”她羞紅了臉,微笑著說。
“我戴上?我想這不太合適。”
“這是這個國家的一個美好風俗。”阿諾德·傑克遜說。
他的麵前也放著一個,他拿起來戴在了頭上。愛德華也跟著做了。
“我覺得我穿這身衣服不適合戴這個。”貝特曼忐忑不安地說。
“你換上帕裏歐吧?”伊娃馬上接口說,“我這就給你去拿一條來。”
“不用了,謝謝你。我還是這樣舒服些。”
“教他怎樣戴,伊娃。”愛德華說。
在這一刻,貝特曼恨起他這個最好的朋友來。伊娃從餐桌邊站起來,咯咯笑著把花冠戴到了他留著黑發的頭上。
“你戴上這個太合適啦。”傑克遜太太說,“是不是特合適,阿諾德?”她又對阿諾德說道。
“當然合適啦。”
貝特曼的每一個汗毛孔都冒出汗了。
“可惜天黑了。”伊娃說,“要不然可以給你們三人拍一張合影。”
貝特曼實在慶幸天已經黑了。眼下他身著一套筆挺的藍色嗶嘰西裝,係著領結,一副紳士派頭,要是頭上戴著這麽個可笑的花冠,他感到一定會醜態百出。他不由得火冒三丈,而表麵上還得擺出樂嗬嗬的笑臉,他這輩子還從來沒有體驗過如此艱難的自我克製。他眼瞅著這個老家夥半**身子坐在上座,一頭漂亮的白發上戴著一頂花冠,滿臉的聖徒神態,真是氣不打一處來。一切都荒唐透頂了。
晚餐結束了,伊娃和她母親留下來收拾餐桌,三個男人則坐到陽台上去了。天氣很暖和,空氣中彌漫著夜晚綻放的白花的芳香。一輪圓月在晴朗無雲的夜空中緩緩移動,在浩瀚的海麵上映照出一條通往無垠的永恒世界的通道。阿諾德·傑克遜又打開了話匣子。他的嗓音渾厚,有著音樂的節律。他談到了本地土著人的生活和這個國家的古老傳說。他講了發生在過去的一些離奇故事,探索未知世界的種種經曆。他還談到了愛情和死亡,仇恨與複仇。他又講到了發現那些遙遠海島的冒險家,談到了幾位在島上定居的水手,他們娶了大酋長的女兒,他也講述了在銀色的海島沙灘上過著千奇百怪生活的流浪漢。貝特曼感到自己受了羞辱,滿腹惱怒,一開始他悶悶不樂地聽著,但是很快他就被傑克遜講故事的語言神奇地吸引住了,他坐在那裏聽得入了迷。傳奇故事的幻影使日常生活顯得暗淡無光。難道他忘記了阿諾德·傑克遜的巧舌如簧?忘記了他就是用花言巧語從輕信他的民眾那裏騙取了大筆錢財?忘記了他也是用這三寸不爛之舌差一點兒成功逃脫了法網嗎?沒有人比他更能說會道了,也沒有人比他更才思敏捷,總能把故事講得**迭起。他突然站了起來。
“哦,可是我沒打算在這裏過夜,傑克遜先生。”貝特曼說。
“你在這裏會睡得更舒服,明天早上我們會及時叫醒你的。”
阿諾德·傑克遜彬彬有禮地跟他握了握手,神情莊重得像是一個正統的主教,跟他的客人告別。
“當然,你要是想回帕皮提,我可以開車送你回去。”愛德華說,“不過我還是勸你住下,清晨開車回去感覺很棒的。”
在接下來的幾分鍾裏,兩個人都沒說話。貝特曼在琢磨怎樣開始他計劃中的談話。這一天發生的事情使他感到更急迫要談這個話題。
“那你打算什麽時候回芝加哥?”他突然問道。
愛德華沒有馬上回答。過了一會兒,他懶洋洋地轉過身來看著他的朋友,麵露微笑。
“我也不知道。也許永遠不回去了。”
“我的老天,你這是什麽意思?”貝特曼大聲喊道。
“我在這裏很快樂。現在改變生活不是太蠢了嗎?”
“天哪,你不能在這個地方過一輩子的。這不是正經人的生活。這樣活著跟死了沒什麽兩樣。嘿,愛德華,趕快走吧,再拖下去就太晚了。我已經覺得事情不對頭了。你在這個地方鬼迷心竅了,你已經落到了魔鬼手裏,不過你隻需要使一點兒勁兒就可以掙脫的。一旦你擺脫了這樣的環境,你就會感謝眾神的護佑。你會像一個擺脫了毒品的癮君子,終於明白了過去的兩年你一直在呼吸有毒的空氣。當你再次大口呼吸到故土的清新空氣時,你會想象不到那是多麽舒暢。”
他說得很快,由於情緒激動,他嘰裏咕嚕一口氣說出了這麽一長串話,語氣中充滿了真誠,情深意切。愛德華被感動了。
“你這麽關心我,老朋友,太感謝了。”
“明天就跟我走吧,愛德華。你到這個地方來,原本就是個錯誤,你不該過這樣的生活。”
“你一直在說這樣那樣的生活,那你認為一個人該怎樣生活才是最好的呢?”
“這還用問?我認為這個問題隻有一個答案。必須恪盡職守,努力工作,履行國家和社會所要求的一切義務。”
“能得到什麽回報呢?”
“回報就是知道自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這些在我聽來未免太玄乎了。”愛德華說,貝特曼借著夜晚的微光看到他在微笑。“恐怕你會認為我已經可悲地墮落了。我現在的一些想法,也許在三年前是我無法容忍的。”他又說道。
“這都是從阿諾德·傑克遜那裏學來的?”貝特曼以嘲諷的口氣問。
“你不喜歡他吧?或許我也不能指望你會喜歡他。我剛到這裏時也不喜歡他。那時我跟你一樣對他有偏見。他是個與眾不同的人。你自己也看到了,他毫不隱瞞他曾經坐過牢的事。我看不出他對自己坐牢的經曆,或者對自己坐牢前犯下的那些罪行感到後悔。我隻聽到他抱怨過出獄時身體受到了損害。我想他這個人是不知道什麽叫悔恨的。他完全沒有道德觀念。他接受一切事物,也接受他自己。他是個慷慨、善良的人。”
“我發現他是個很好的朋友。我根據自己的判斷跟人交往,這有什麽不正常的嗎?”
“結果就是你分不清是非善惡了。”
“不是的,在我心裏,是非善惡還跟以前一樣分得很清楚,倒是好人和壞人的區分讓我有些迷惑了。阿諾德·傑克遜是個做好事的壞人,還是個做壞事的好人?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也許我們太刻意區分好人與壞人了。或許我們當中最好的人其實是罪人,而最壞的人倒是聖徒。誰知道呢?”
“你永遠不可能讓我相信白就是黑,黑就是白。”貝特曼說。
“這我肯定做不到的,貝特曼。”
貝特曼不明白,為什麽愛德華完全同意自己的看法,卻還是撇嘴付之一笑。愛德華沉默了一會兒。
“今天早上我見到你的時候,貝特曼。”他過了會兒說道,“我仿佛看到了兩年前的自己。同樣的領結,同樣的皮鞋,同樣的藍色正裝,同樣精力十足,同樣充滿誌向。天哪,我曾經也是那樣精力充沛。在這個地方,人人做事都跟沒睡醒似的,反倒讓我熱血湧動。我各處走動,看到哪兒都有開發、創業的機會。這裏有大筆的錢可以賺。在我看來,把這裏的椰子用麻袋運到美國去榨油,是莫名其妙的。在本地加工可以減少很多成本,這裏人工便宜,還可以省下運費。我已經看到島上建起了很大的工廠。我又覺得他們榨椰子油的方法實在太笨了,所以我發明了一種機器,可以切開椰子殼自動挖出果肉,每小時能處理二百四十隻椰果。這裏的港口也不夠大。我計劃擴建港口,再組建辛迪加[8]購置土地,興建兩三家大酒店,再造一些房屋接待臨時來這裏居住的人。我還有一個改進郵輪服務的方案,可以吸引來自加利福尼亞的遊客。二十年後,這裏就再也不是半法國式的懶洋洋的帕皮提小鎮了,我看到了一個美國式大城市,有十層高的大樓、電車、電影院、歌劇院,還有股票交易所,也會有一個市長。”
“趕緊幹啊,愛德華。”貝特曼大喊一聲,激動地從椅子上跳了起來,“你有想法,也有能力。我說啊,你會成為澳大利亞與美國之間這個地區最有錢的人。”
愛德華輕輕笑了幾聲。
“可我不想這樣做。”他說。
“你的意思是說你不想要錢,大把的錢,好幾百萬的錢?你知道有了這麽多錢你可以做什麽嗎?你知道這些錢能給你帶來多大的權勢嗎?就算你自己不在乎,你也該想想你能用它做什麽,可以為人類的事業開拓新的渠道,可以給成千上萬的人提供就業機會。你的那番話在我腦子裏喚起了一幅幅的圖景,我的腦袋都發暈了。”
貝特曼重重地跌坐到椅子上。
“我看不懂你。”他說。
“我也是慢慢才明白的。我越來越喜歡這裏的生活,喜歡這裏的悠閑輕鬆,喜歡這裏的人,他們性格溫和,臉上總是笑容燦爛。我開始思考,以前我總沒有時間思考。我還開始讀書。”
“你總是讀書的。”
“我以前讀書是為了考試,是為了能夠在談話中顯擺我的學識,那時我是為了汲取知識而讀書。在這裏我學會了為樂趣而讀書。我還學習怎樣跟人交談。你知道嗎?跟別人交談也是生活中一大樂趣,但是交談需要閑暇。過去我整天忙忙碌碌的,現在我慢慢感覺到,以前我很看重的那些生活內容其實是瑣碎而庸俗的。像這樣整天忙忙碌碌有什麽用?不停地奮鬥又有什麽意義?現在我一想起芝加哥,眼前就會浮現出一座灰蒙蒙的昏暗的城市,哪兒都是石頭磚房——就像一座監獄——而且永遠吵鬧不休。不停地忙碌到底是為了什麽呢?我們從這樣的忙碌中享受到最美好的生活了嗎?難道我們到這個世界上來就是為了過這樣的日子:急匆匆去上班,從早忙到晚,再急匆匆回家,吃過晚飯再去劇場看戲?難道我的青春時代必須這樣度過?青春如此短暫,貝特曼。等我不再年輕時,我還有什麽可期待的?還是那樣的周而複始嗎:早上急匆匆去上班,從早忙到晚,再急匆匆回家,吃過晚飯上劇場看戲?如果能發財,那可能也是值得去做的;我不知道能不能發財,這要看一個人的天性。如果你發不了財,那還值得這樣做嗎?我希望我的生活比這更有些意義,貝特曼。”
“那你在生活中最珍惜什麽呢?”
“恐怕你要笑話我了。我珍惜真、善、美。”
“你認為在芝加哥得不到這些嗎?”
“有的人或許可以,但我得不到。”愛德華猛地跳了起來,“我告訴你,一想起我過去的生活,我簡直感到毛骨悚然。”他扯著嗓子喊叫起來,“想到我僥幸逃脫了那樣的危險,我心有餘悸,渾身發抖。我以前從不知道我是有靈魂的,到了這裏我才找到了我的靈魂。如果我還繼續做一個有錢的人,我可能永遠失去靈魂了。”
“我不明白你怎麽會這麽說!”貝特曼憤然喊道,“這個問題是我們過去常常討論的。”
“是的,我知道。那就像是聾啞人在討論音樂一樣,不著邊際的。我永遠不回芝加哥了,貝特曼。”
“那伊莎貝爾怎麽辦?”
愛德華走到陽台邊上,探出身去,出神地凝望著那充滿魔力的蔚藍夜空。等他轉過身來看著貝特曼時,他的臉上露出一絲淡淡的微笑。
“她可不是這樣想的。”
“但是你必須這樣告訴她。”
“我?!”貝特曼大聲喊道,“你可不能叫我去做這種事。”
愛德華背對著皎潔的月光,貝特曼看不見他的臉。他會不會又在暗笑呢?
“你什麽事都瞞不住她的,貝特曼。她腦子很快,不出五分鍾就能把你裏裏外外看個透。你最好還是馬上把實情全部告訴她。”
“我不知道你是什麽意思。我當然要告訴她我見到你了。”貝特曼的語氣有些焦躁不安,“老實說,我真不知道該跟她說些什麽。”
“跟她說我一事無成。跟她說我不但很窮,而且甘願過窮日子。告訴她我被解雇了,因為我懶散,工作不專心。告訴她你今晚所見到的一切,還有我跟你說的那些話。”
貝特曼的腦子裏忽然閃現出一個念頭讓他心裏一驚,他急忙站了起來,控製不住內心的焦灼,怔怔地站在愛德華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