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概論 上篇 第一章 孔子與六經
中國文化,於世界為先進。古代學術思想,當有研討之價值。然夷考舊文,茫昧無稽;雖有美盛,未可苟信。當孔子時,夏、殷之禮,已為無征。
《論語·八佾》:“子曰:‘夏禮我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我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我能征之矣。’”
當孟子時,成周書籍,亦複不傳。
《孟子·萬章》:“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
荀卿有“文滅節絕”之歎。
《荀子·非相》:“五帝之外無傳人,非無賢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無傳政,非無善政也,久故也。是以文久而滅,節族久而絕。”
韓非有“非愚則誣”之譏。
《韓非子·顯學》:“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複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
故言古者不可不慎。餘於此編,蓋將略而弗論,論其可知者,自孔子始。然於中國學術具最大權威者凡二:一曰孔子,一曰《六經》。孔子者,中國學術史上人格最高之標準,而《六經》則中國學術史上著述最高之標準也。自孔子以來二千四百年,學者言孔子必及《六經》,治《六經》者亦必及孔子。則《六經》之內容,及孔子與《六經》之關係,終不可不一先論也。
今言《六經》,略分三部:一《易》《春秋》;二《詩》《書》;三《禮》《樂》。分條述之如次:
一 《易》《雜》
《易》之為書,本於八卦。八卦之用,蓋為古代之文字。
《易緯·乾鑿度》:“‘
因而重之,猶如文字之有會意。
引而伸之,猶如文字之有假借。
卜筮如拆字。
係辭如簽詩。
朱子《答呂伯恭書》:“竊疑卦爻之詞,本為卜筮者斷吉凶,而因以訓戒;有本甚平易淺近,而今傳注誤為高深微妙之說者。如利用祭祀,利用享祀,隻是卜祭則吉;田獲三狐,田獲三品,隻是卜田則吉;公用享於天子,隻是卜朝覲則吉;利建侯,隻是卜立君則吉;利用為依遷國,隻是卜遷國則吉;利用侵伐,隻是卜侵伐則吉之類。”
《朱子語類》:“《易》為卜筮作,非為義理作。伏羲之《易》,有占而無文,與今人用《火珠林》起課者相似。文王、周公之《易·爻辭》如簽辭。孔子之《易》,純以理言,已非羲、文本意。”
《周易》起於殷、周之際,明周家之有天下,蓋由天命。
《易·係辭下傳》:“《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
王應麟《困學紀聞》:“阮逸雲:‘《易》著人事,皆舉商、周。帝乙歸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享於岐山,周事也。’”
顧炎武《曰知錄》:“《易》本周《易》,故多以周事言之。《小畜》:‘密雲不雨,自我西郊。’《本義》:‘我者,文王自我也。’”
《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褕祭,實受其福。”《漢書·郊祀誌》引此,師古《注》:“東鄰謂商紂也,西鄰謂周文王也。”鄭康成《坊記·注》亦雲:“東鄰謂紂國中,西鄰謂文王國中。”
《易》之內容,其實如斯。孔子言《易》,見於《論語》。
《日知錄》:“孔子論《易》,見於《論語》者,二章而已。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是則聖人之所以學《易》者,不過在庸言庸行之間,而不在乎圖書象數也。今之穿鑿圖象以自為能者,畔也。記者於夫子學《易》之言而即繼之曰:‘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是知平曰不言《易》,而其言《詩》、《書》、執禮者,皆言《易》也。”今按:五十以學《易》,《古論》作“易”,《魯論》作“亦”,連下讀。比觀文義,《魯論》為勝。則孔子無五十學《易》之說也。顧氏謂孔子平日不言《易》是矣,而曰其言《詩》、《書》、執禮皆言《易》,則不得其意而強說之也。
因人之無恒而歎其不占,與南人之言同類並舉,亦博弈猶賢之意,非韋編三絕之說也。至《十翼》不出孔子,前人辯者已多,則《易》與孔子無涉也。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係》《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
馬端臨《文獻通考》:“歐陽公《童子問》上下卷,專言《係辭》《文言》《說卦》而下,皆非聖人之作。”
陳振孫《書錄解題》:“趙汝談《南塘易說》三卷,專辨《十翼》非夫子作,今此書無傳。”
《晉書·束晳傳》:“汲郡人不準,發魏襄王塚,得《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姚際恒曰:“魏文侯最好古,魏塚無《十翼》,明《十翼》非仲尼作。”姚有《易傳通論》,今亦無傳。
崔述《洙泗考信錄》:“《易傳》必非孔子所作,汲縣塚中,《周易上下篇》無《彖》《象》《文言》《係辭》。魏文侯師子夏,子夏不傳,魏人不知,則《易傳》不出於孔子無疑。又按:《春秋》襄九年《傳》穆薑答史之言,與今《文言》篇首略同,而詞小異。以文勢論,則彼處為宜。是作傳者采之魯史而失其義耳。《論語》: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今《象傳》亦載此文。果傳文在前,與記者固當見之。曾子雖嚐述之,不得謂曾子所自言。既采曾子語,必曾子已後人所為。”
孟子稱“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春秋》之出孔子,自來無異議。然謂孔子《春秋》一依舊史,無所變改乎?則“伯於陽”之不革,何以逃“遵乖習訛”之譏?
《春秋·公羊傳》:“昭公十二年,齊納北燕伯於陽。伯於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劉知幾《史通·惑經篇》:“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習其訛謬,凡所編次,不加刊改者矣。何為其間則一褒一貶,時有弛張,或沿或革,曾無定體?”
謂修辭正名,俱有深意乎?則五石六鶂之先後,亦難免“窮鄉曲學”之誚。
《春秋·榖梁傳》:“僖公十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於宋四竟之內曰宋。後數,散辭也。耳治也。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是月者,決不日而月也。六鶂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目治也。子曰:‘石無知之物,鶂微有知之物。石無知,故日之。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苟而已。石鶂猶且盡其辭,而況於人乎!故五石六鶂之辭不設,則王道不亢矣。”
《曰知錄》:“《公》《榖》二傳,相傳受之子夏。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為師,窮鄉多異,曲學多辨,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不少。且如隕石於宋五,六鶂(原注:《左氏》《公羊》作鷁。)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雲五石,而夫子改之石五,史雲鶂六,而夫子改之六鶂也。《榖梁》:‘後數散辭也,先數聚辭也。’‘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二見龍’,先九也。世未有為之說者也。‘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然則有鸜鵒來巢不月,何也?”
若謂僅事記錄,不異諸史,則孔子不如丘明。
桓譚曰:“《左氏傳》於經,猶衣之表裏,相持而成。經而無傳,使聖人閉門思之,十年不能知。《史通·申左篇》。《禦覽》六百十引。)
若謂文主褒貶,義逾袞鉞,則南、董賢於仲尼。
《史通·惑經》:“《春秋》之所書,本以褒貶為主。故《國語》晉司馬侯對其君悼公曰:‘以其善行,以其惡戒,可謂德義矣。’公曰:‘孰能?’對曰:‘羊舌肸習於《春秋》。’至於董狐書法而不隱,南史執簡而累進。又甯殖出君而卒,自憂名在策書。故知當時史臣,各懷直筆。斯則有犯必死,書法無舍者矣。自夫子之修《春秋》也,蓋他邦之篡賊其君者有三(原注:謂齊、鄭、楚。),本國之弑逐其君者有七(原注:隱、閔、般、惡、視五君被弑,昭、哀二主被逐也。),莫不缺而靡錄,使其有逃名者。”
回護層出,疑難蜂起。《三傳》紛紜,未有定是。所以知幾發憤,有“未喻”“虛美”之惑。
劉知幾《史通·惑經》說《春秋》有十二未喻,五虛美。
介甫逞臆,有“斷爛朝報”之喻。
王安石詆《春秋》曰:“此斷爛朝報也。”見周麟之《春秋經解跋》。今按:朝報譬今之政府公報也。楚雖稱王,而《春秋》書之曰“子”。實晉侯召王,而曰“天王狩於河陽”。凡此之例,正與今之政府公報合符。荊公之語,誠為有見。然自是孔子正名複禮精神之所托。故曰:“寄一王之法。”“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其說如此。
惟範甯持平,同譏《三傳》。然謂據理通經,不能因經顯理,則借後儒之理,以說先聖之經,固無賴乎有經也。
範甯《春秋榖梁傳序》:“《春秋》之傳有三,而為經之旨一。臧否不同,褒貶殊致。蓋九流分而微言隱,異端作而大義乖。《左氏》以鬻拳兵諫為愛君(莊十九)。文公納幣為用禮(文二)。《轂梁》以衛輒拒父為尊祖(哀二)。不納子糾為內惡(莊九)。《公羊》以祭仲廢君為行權(桓十一)。妾母稱夫人為合正(隱二)。以兵諫為愛君,是人主可得而脅也。以納幣為用禮,是居喪可得而婚也。以拒父為尊祖,是為子可得而叛也。以不納子糾為內惡,是仇讎可得而容也。以廢君為行權,是神器可得而窺也。以妾母為夫人,是嫡庶可得而齊也。若此之類,傷教害義,不可強通者也。凡傳以通經為主,經以必當為理。夫至當無二,而《三傳》殊說,庸得不棄其所滯,擇善而從乎?既不俱當,則固容俱失。若至言幽絕,擇善靡從,庸得不並舍以求宗、據理以通經乎?”
章絳抉實,等貫經、史。然謂經有丘明,傳有仲尼,則攘左氏之賢,以成孔子之聖,亦烏在其為聖耶?
章炳麟《國故論衡·原經》:“經史自為部,始晉荀勖。《七略》《太史公書》在《春秋》家。董仲舒說《春秋》,以為:‘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然太史公自敘其書,亦曰:‘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俟後世聖人君子。’班固亦雲:‘凡《漢書》窮人理,該萬方,緯《六經》,綴道綱,總百氏,讚篇章。’其自美何以異《春秋》?《春秋》有義例,其文微婉,遷、固亦非無義例也。遷、陳壽微婉誌晦之辭尤多。太山、梁父,崇卑雖異哉,其類一矣。”
又《檢論·春秋故言》:“司馬光造《資治通鑒》,先為目錄,括囊大典。經何嫌有丘明,傳何嫌有仲尼邪?令傳非仲尼、丘明同著,即《春秋》為直據魯史無所考正之書,內多忌諱,外承赴告,以蔽實錄,《史通·惑經》之難,雖百大儒無以解也。”今按:章氏書論《春秋》皆實,獨謂孔、左同時作述,強造奇論,豈欲為百外大儒,為劉子玄作解人耶?
今稱情而論,則《春秋》誠有功於文獻,
《國故論衡·原經》:“自仲尼以上,《尚書》則闕略無年次,百國《春秋》之誌,複散亂不循凡例,又亦藏之故府,不下庶人,國亡則人與事偕絕。太史公雲:‘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此其效也。是故本之吉甫、史籀,紀歲時月日,以更《尚書》。傳之其人,令與《詩》《書》《禮》《樂》等治,以異百國《春秋》。然後東周之事,粲然著明。令仲尼不次《春秋》,今雖欲觀定、哀之世,求五伯之跡,故荒忽如草昧。”今按:如章說,孔子《春秋》,為史記編年之祖,其功一也。轉官史為民間史,開平民輿論之自由,故曰:“《春秋》者,天子之事,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功二也。又會國別為通史,尊王攘夷,主聯諸夏以抗外患,故曰:“其文則史,其事則齊桓、晉文。”以民族觀念,發為大一統之理想,功三也。然時移世異,跡者非其所以跡,《春秋》乃僅為古史之椎輪大輅。舍後世《三傳》之紛紛,則孔子《春秋》之精神,亦若是而止耳。
而粗略簡陋,殆不勝後儒之尊美也。
《日知錄》:“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史之闕文,聖人不敢益也。《春秋》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僖公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以聖人之明,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豈難考曆布算以補其闕?而夫子不敢也。況於史文之誤,而無從取正者乎?況於列國之事,得之傳聞,不登於史策者乎?《左氏》之書,成之者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可謂富矣。而夫子當時未必見也。史之所不書,則雖聖人有所不知焉者。即使曆聘之餘,必聞其政,遂可以百二十國之寶書,增入本國之記注乎?若乃改葬惠公之類不書者,舊史之所無也。曹大夫、宋大夫、司馬、司城之不名者,闕也。鄭伯髡頑、楚子麇、齊侯陽生之實弑而書卒者,傳聞不勝簡書,是以從舊史之文也。《左氏》出於獲麟之後,綴羅浩博,實夫子之所未見。乃後之儒者,似謂已有此書,夫子據而筆削之。即《左氏》之解經,於所不合者,亦多曲為之說。而經生之論,遂以聖人所不知為諱。是以新說愈多,而是非靡定。故今人學《春秋》之言,皆郢書燕說,而夫子之不能逆料者也。”顧氏此論,可以折諸家之平。
《漢書》曰:“《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以知微。”二書一言天道,一言人事,治孔學者尤樂道。
《四庫提要》:“《六經》之中,惟《易》包眾理,事事可通。《春秋》具列事實,亦人人可解。一知半見,議論易生。著錄之繁,二經為最。”
故說經之有門戶,自《三傳》始。而圖書之辯,於後為烈。迷山霧海,使學者惶惑沉溺於其中,更不知孔學之真相,則經生儒者之過也。
毛奇齡《西河集》:“《大易》《春秋》,迷山霧海,自兩漢迄今,曆二千餘年,皆臆猜卜度,如說夢話,何時得白?”此言良是。然清儒研經,於《易》《春秋》二書,竟亦不出迷山霧海之外,良可憫也!
二 《詩》《書》
《論語》有言:“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又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史記·孔子世家》遂謂:“孔子以《詩》《書》禮樂教。”此猶可也。至謂孔子刪《詩》《書》,
《書緯》:“孔子得黃帝元孫帝魁之書,迄於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其可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為《尚書》。”
《史記·孔子世家》:“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又:“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三百五篇。”
則無征於《論語》,無征於《孟》《荀》,秦火以前,無此說也。
《洙泗考信錄》:“《傳》雲:‘郯子來朝,昭子問少皡名官,仲尼聞而學之。’聖人好古如是。果有羲、農、黃帝之《書》傳後世,孔子得之,當如何愛護表章,肯無故而刪之乎?《論》《孟》稱堯舜,無一言及炎黃,則高辛氏以前無《書》明矣。古者以竹木為書,其作之也難,其傳之亦不易。孔子所得者止是,遂取以傳於門人耳。非刪之也。《世家》但雲序《書》,無刪《書》之文。《漢誌》有《周書》七十餘篇,皆後人偽撰。”此辨刪《書》。
孔穎達《詩疏》:“案書傳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逸者少。則孔子所錄,不容十分去九。遷言未可信也。”
葉水心《習學記言》:“《論語》稱‘詩三百’,本謂古人已具之詩,不應指其自定者言之。”以上二條辨刪《詩》。
且今傳《詩》《書》,出秦火之後,亦不複當時孔子誦說之舊本。
《史記》:“秦時焚《書》,亡數十篇。”
《漢書·藝文誌》:“《書》凡百篇,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
皮錫瑞《書經通論》:“《尚書》偽中作偽,屢出不已。一則秦燔亡失,而篇名多偽。一則因秦燔亡失,而文字多偽。”
《論語》引《書》凡三:曰“孝乎惟孝,友於兄弟”(《為政》)。曰“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泰伯》)。曰“高宗諒陰,三年不言”(《憲問》)。均不在今文二十八篇中。此論《書》。
金履祥述王柏語雲:“孔子之誦詠,如《素絢》《唐棣》,諸經之所傳,如《狸首》《轡柔》,何以皆不與於《三百》?而已放之鄭聲,反尚存而不削?”
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燕禮》記升歌《鹿鳴》,下管《新宮》,《新宮》與《鹿鳴》相次,蓋一時之詩,而為燕饗賓客及大射之樂者,其在《小雅》中無疑。鄭注:‘《新宮》,《小雅》逸篇。’必不為聖人所刪。又必不至孔子時已亡佚。何者?魯昭公二十五年,宋公享叔孫昭子,賦《新宮》,其詩見存,孔子時年三十五也。又鄉射奏《騶虞》,大射奏《狸首》,《周禮·射人》王以《騶虞》九節,諸侯以《狸首》七節,孤卿大夫及士以《采蘋》《采蘩》五節。則《狸首》之詩,與《騶虞》《采蘋》《采蘩》相次,孔穎達所謂‘當在《召南》’者。必不為聖人所刪。又必不至孔子時已逸。何者?則《射義》出七十子後學者之手,且曆舉其詩雲雲也。”此論《詩》。
縱複睹孔門之舊,而《書》乃當時之官書,《詩》乃昔人之歌詠,亦不足為萬世之經典,千禩之常法也。又況後之治《書》者,先勞精於今、古文之真偽,治《詩》者又耗神於齊、魯、韓、毛之異同。將以考索古代文獻之真相,則斯已耳。若謂從此以明孔子之大道,立千古之常法,將以為尊經崇聖之寶典者,則又經生儒者之過也。
三 《禮》《樂》
《漢書·藝文誌》:“《禮》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則孔子已不見有《禮經》矣。
毛奇齡《西河集·與李恕穀論〈周禮〉書》:“仆記先仲兄嚐言:先王典禮,俱無成書。韓宣子見《易象》《春秋》,便目為《周禮》。國家班禮法,隻於象魏懸條件,使閭裏讀之。刑法亦然。子產作《刑書》,反謂非法。即曆書一項,關係民用,先王所謂敬授民時,與世共見者,然亦隻逐月頒布,並無成書,如近代曆本,則他可知矣。是以夏禮、殷禮,夫子謂文獻不足。不特杞、宋原無文,即舊來傳書,亦隻得《夏時》《坤乾》。一如韓宣子之以《易象》《春秋》當禮書也。”據此,則孔子以前,本無禮書可知矣。
《論》《孟》言“禮”,皆明禮意,著於行事,不在簡策。
袁枚《答李穆堂先生問〈三禮〉書》:“子所雅言,《詩》《書》外惟禮,加一‘執’字,蓋《詩》《書》有簡策之可考,而禮則重在躬行,非有章條禁約也。”
《漢書》所稱《禮經》,乃今《儀禮》十七篇;而《春秋》二百四十年列國君大夫行禮,絕不一言及之。
顧棟高《春秋大事表》有《〈左氏〉引經不及〈周官〉〈儀禮〉論》。
且其書與孔子之意多違,蓋出周末戰國之際。
崔述《豐鎬考信錄》:“《儀禮》非周公之製,亦未必為孔子之書。古禮臣拜君於堂下,雖君有命,仍拜畢乃升。今《儀禮》君辭之,乃升成拜。是拜上非拜下矣。此孔子所謂泰也。古者公之下不得複有公,今《儀禮》諸侯之臣所謂諸公者,是春秋之末,大夫僭也,此孔子所謂名不正也。覲禮,大禮也;聘禮,小禮也。今《儀禮》聘禮之詳,反十倍於覲禮。蓋周衰,覲禮缺失,而聘禮通行故也。王穆後崩,太子壽卒,晉叔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今《儀禮·喪服篇》為妻期年。果周公所製之禮,叔向豈有不知?何以所言喪服與《儀禮》迥異?且十七篇多係士禮,已文繁物奢如此,則此書之作,當在周末文勝之時。周公所製,必不如是。孔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則今傳《儀禮》,亦與孔子之意背馳也。”
“樂”與《詩》合,本非有經。
《曰知錄》:“歌者為詩,擊者、拊者、吹者為器,合而言之謂之樂。對《詩》而言,則所謂樂者八音,‘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是也。分《詩》與樂言之也。專舉樂則《詩》在其中,‘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合《詩》與樂言之也。《詩》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為樂。自漢以下,乃以其所賦五言之屬為徒詩,而其協於音者則謂之樂府。宋以下,則其所謂樂府者,亦但擬其辭,而與徒詩無別。於是乎詩之與樂判然為二,不特樂亡而詩亦亡。”
又禮樂應時而變。魏文侯聽古樂,則昏昏欲睡。莊子稱古今之變,猶猨狙之異周公。孔子不雲乎:“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今使考索孔子當時玉帛鍾鼓之製度法數,而曰我將以複孔門之禮樂,則又經生儒者之過也。綜上以言:孔子以前未嚐有《六經》,孔子亦未嚐造《六經》。言孔子者,固不必專一注重於後世之所謂《六經》也。
今考《楚語》載申叔時論教太子,列舉古代典籍甚詳備:
《楚語》:“莊王使士亹傅太子葳,士賽問於申叔時。叔時曰:‘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教之《世》,而為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為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誌。教之《禮》,使知上下之則。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教之《令》,使訪物官。教之《語》,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務用明德於民也。教之《故誌》,使知廢興者而戒懼焉。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凡舉古代典籍為當時所教學誦習者分九類:
一、《春秋》。《晉語》:“羊舌肸習於《春秋》。”《墨子·明鬼篇》:“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雲雲。蓋當時王朝列國之史,皆稱《春秋》也。
二、《世》。世者,世係譜牒也。《魯語》:“工史書《世》,宗祝書昭穆。”韋《注》:“工,瞽師官也。史,太史也。世,次先後也。工誦其德,史書其言也。”是書《世》者,亦載德言也。
三、《詩》。《論語》:“誦《詩》三百”是也。
四、《禮》。禮者,《周語》:“隨會聘於周,歸而講聚三代之典禮,於是修《執秩》以為晉法。”故禮即古代之遺製舊例,與本朝之成法也。《楚語》子木曰:“楚國之政,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其《祭典》有之曰:‘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此所謂法、典,皆禮也。
五、《樂》。樂者,記《詩》之音節製度物數。《論語》:“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者是也。
六、《令》。《晉語》:“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又曰:“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皆是也。
七、《語》。前人善言佳語。《內》《外傳》常引“語曰”雲雲,《鄭語》:“《訓語》有之”是也。其雲:“史佚有言”“仲虺有言”“臧孫紇有言”,皆《語》類也。
八、《故誌》。《楚語》:範無宇對子晳曰“其在《誌》也”雲雲。又曰:“皆誌於諸侯。”《左傳》成十五年:“前《誌》有之。”皆是也。語言亦稱《誌》。《左》襄十四年引“仲虺有言”,襄三十年作“仲虺之《誌》”是也。
九、《訓典》。韋注:“五帝之書《楚語》“左史倚相能道《訓典》,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者是也。《晉語》亦雲:“端刑法,緝《訓典》。”《商書》有《伊訓》,《左》襄四年引《夏訓》,則《訓典》不限於五帝書也。
約而舉之,不出《詩》《書》兩類。《書》者掌故,凡申叔時所謂《春秋》《世》《禮》《令》《語》《故誌》《訓典》皆屬之。《詩》者文學,凡申叔時所謂《詩》《樂》皆屬之。《詩》《書》者,古人書籍之兩大別也。不曰《詩》《書》,即曰“禮樂”。《詩》《書》言其體,“禮樂”言其用。《書》即“禮”也,《詩》即“樂”也。《詩》之為樂易明,《書》之為禮難曉。蓋禮有先例之禮,有成文之禮。先例之禮,本於曆史,《春秋》《世》《語》《故誌》《訓典》之類是也。成文之禮,本乎製度,《禮》《令》之類是也。而後王本朝之製度法令,亦即先王前朝之先例舊貫也。蓋昔人尊古篤舊,成法遺製,世守勿替,即謂之“禮”。舍禮外無法令,舍禮外無曆史。“史”“禮”“法”之三者,古人則一以視之也。史實之變動,新例之創興,而禮法亦隨而變。如《檀弓》記“士之有誄”,“魯婦人之髽而吊”,“晉人之畢獻而揚觶”,《左傳》記“晉之始墨”,“楚之乘廣先左”之類,大率前代因一時特情,開一新例,其後因習沿用而成禮製。違“禮”即違“法”。“曆史”即“製度”。而《詩》《樂》本包括於禮製之中。則古人學問,可以一字盡之,曰惟“禮”而已。其守禮知禮者則“史”也。故古人言學,皆指“《詩》《書》禮樂”。此即求之《論語》而可證。
《泰伯》:“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述而》:“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季氏》:“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學禮乎?”
至增孔子《春秋》與《詩》、《書》、禮、樂而為五,又增卜筮之《易》而為六,而因以名之曰“經”,此皆後起之事,非孔子以前所本然也。《論》《孟》不言“經”。
《孟子》:“經正則庶民興”,非經籍也。
崔述《古文尚書辨偽》:“漢以前從未嚐稱《易》《詩》《書》《春秋》為‘經’,《論語》《孟子》所引,亦無‘經’字。《經解》出於《戴記》,未必為孔子之言。然通篇無‘經’字。其‘經’目則漢儒所署耳。《孝經》亦漢人鈔撮為之。不然,不應漢以前無一人語及也。”今按:自荀子已“經”“禮”分言,惟亦不以《詩》《書》與“經”相連,而稱《詩經》《書經》耳。語詳下。
“經”之稱仿《墨子》,有《經》上、下篇。荀子儒家,始稱“經”,始以《春秋》與《詩》、《書》、禮、樂連稱。然猶不知“六經”,又不以《易》為“經”。
《荀子·勸學篇》:“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書》者,政事之紀也。《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故學至乎禮而止矣。”楊倞《注》:“經謂《詩》《書》,禮謂典禮之屬。”則荀子僅以《詩》《書》為“經”,與“禮”並舉,非有“六經”也。
又雲:“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詩》《書》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間者畢矣。禮、樂法而不說,《詩》《書》故而不切,《春秋》約而不速。”以禮、樂、《詩》、《書》、《春秋》並舉,而不及《易》。荀子不知有“六經”也。不然,何以曰“在天地之間者畢”乎?
又《儒效篇》:“聖人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已。故《詩》、《書》、禮、樂之歸是矣。《詩》言是其誌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亦《詩》、《書》、禮、樂、《春秋》五者並舉;而不及《易》。蓋荀子單言《詩》《書》則包《春秋》,單言“禮”則包“樂”。故分言之則五者,合言之則《詩》《書》與“禮”之二事也。故《榮辱篇》亦言:“先王之道,仁義之統,《詩》、《書》、禮、樂之分。”推荀子所謂《詩》《書》,即孔子之“博學於文”也。荀子之所謂“禮”,即孔子之“約之以禮”也。荀子之“始誦經而終讀禮”,即孟子“由博反約”之說也。證之以《荀子》之書,則知其時固無“六經”之稱也。
秦人焚書,則曰“《詩》、《書》、百家語”,而《易》為卜筮之書,獨不禁。其謂“《詩》《書》”,統指孔、墨以前舊籍。“百家語”,則儒、墨以下私書也。《易》在秦時,人猶知其為卜筮書,非儒家之一經也。荀卿屢舉《詩》、《書》、禮、樂、《春秋》而不及《易》,《孟子》七篇,無一字及《易》,知《易》不與《詩》、《書》、禮、樂、《春秋》同科。尊《春秋》齊於《詩》、《書》、禮、樂者,其論始於孟子,定於荀卿。並《易》與《詩》、《書》、禮、樂、《春秋》而言之者,則儒、道、陰陽合糅之徒為之。其事起於漢,見於劉安、馬遷、董仲舒、賈誼之書,而亦猶弗稱之謂“六經”也。
淮南王劉安招賓客方術之士為《鴻烈》。高誘序之曰:“王與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講論道德,總說仁義,而著此書。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出入經道。”則《淮南》雜糅儒、道之證也。故其書以《詩》、《書》、《易》、禮、樂、《春秋》為“六藝”(《泰族訓》),又曰:“孔丘通‘六藝’之論。”(《主術訓》)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曰:“談為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其《論六家要旨》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言之異,有省不省耳。”則司馬談論學,糅合陰陽、儒、道之證也。備論六家,首列陰陽,而稱《易傳》,先秦無有也。史遷承父學而尊孔子,故以禮、樂、《詩》、《書》、《易》、《春秋》言“六藝”(《滑稽列傳》)。謂孔子晚而喜《易》,序《彖》《係》《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者,亦史遷也。
董仲舒,《漢書·五行誌》稱之曰:“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叛,孔子述《春秋》;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漢興,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此董氏之學為陰陽與儒相雜糅之證也。故《春秋繁露》亦並《易》與《詩》、《書》、禮、樂、《春秋》並言。
賈誼《新書》,亦言“六藝”。賈生亦兼治陰陽、儒、道之說也。
《莊子·天下篇》:“《易》以道陰陽。”史遷亦言之。秦火之後,惟《易》獨傳。儒、道、陰陽之說,雜見於其書,遂成《易傳》,至漢而大行也。
司馬氏之言曰:“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論六家要旨》)明“六藝”中自分經傳,而經傳不限於“六藝”。
“經”者,對“傳”與“說”而言之。無“傳”與“說”,則不謂“經”也。《說文》:“經,織也。”《左氏》昭十五年《傳》:“王之大經也。”《疏》:“經者,綱紀之言也。”古者於書有“記”、“傳”、“故訓”,多離書獨立,不若後世章句,即以比廁本書之下;故其次第前後,若不相條貫,而為其經紀者,則本書也。故謂其所傳之本書曰“經”,言其為“傳”之綱紀也。讀《墨子·經說》者,必比附於經而讀之,則若網在綱,有條不紊矣。此古書稱“經”之義。《書》有傳,《詩》有故訓,故亦得稱“經”。章實齋謂:因“傳”而有“經”之名,猶因子而立父之號。故“經”名之立,必在“傳”“記”盛行之後。墨家既稱之,諸家沿用之,而《詩》《書》亦得是稱也。墨家之辨有說,故《墨辨》稱“經”。韓非著書,其《外儲說》諸篇,自稱左為“經”,右為“傳”。撰輯《管子》者,題其《牧民》、《形勢》諸篇曰“經言”,言統要也。《呂氏春秋》肇立《十二紀》,“紀”即“經”也,所以紀綜群篇。曰《八覽》,“覽”攬也,所以總攬。曰《六論》,“論”綸也,所以經綸。其稱“紀”“覽”“論”,猶稱“經”也。先秦著書,揭署“經”名,輒如此。謂“經”專儒家書,非也。謂先古已有“經”,尤非也。謂“經”為千古之常道,則尤非之尤非也。
漢武帝立《五經》博士。劉向受詔領校中《五經》秘書。《藝文誌》無《樂經》。故王充《論衡》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也。”惟成帝即位,匡衡上疏戒妃匹,勸經學,有曰“臣聞‘六經’”雲雲,非情實也。
然不能僅言禮而無樂,則增《五經》而稱“六藝”。古自有“六藝”,指禮、樂、射、禦、書、數。
《呂氏春秋·博誌篇》:養由基射,尹儒學禦,呂氏曰:“皆六藝之人也。”
《周禮·保氏》:“教之六藝,曰禮、樂、射、禦、書、數。”
今以稱簡冊,則亦漢人之說。其明稱“六經”者,一見莊周書,後成於王莽。
《莊子·天運篇》:“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
《禮》《樂》《易》《春秋》“六經”,自以為久矣,孰知其故矣。’”是謂“六經”先孔子有,雖《春秋》亦非孔子作也。以《易》與《詩》《書》《禮》《樂》並稱,亦出秦火後陰陽家言。
《漢書·王莽傳》:“平帝時,莽奏立《樂經》,隨立《六經》祭酒。”見《後漢書·蘇竟傳》注。揚子雲《劇秦美新》稱之曰:“製成《六經》。”後人則誤王莽為孔子也。
《後漢》:“明帝開立學校,置《五經》師。”(《本紀》)“章帝詔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班固傳》)則王莽“六經”終不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