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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蒼就是在這樣複雜的政治背景中,肩負著中央政權及劉邦本人的重托走馬上任了。他上任後的情形是什麽樣的呢?按《史記·五宗世家》載:“高祖時,諸侯皆賦,得自除內史以下,漢獨為置丞相,黃金印。諸侯自除禦史、廷尉正、博士,擬於天子。自吳、楚反後。五宗王世,漢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銀印。諸侯獨得食租稅。奪之權。”從以上的記載可以看出,就在利蒼上任的西漢初年,諸侯國王的權力相當大,在這個小朝廷裏,除丞相要由漢朝中央任命外,其餘所有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是王國的真正統治者,而丞相的職權隻是輔佐諸侯王進行統治。雖然此時王國丞相使用的是極富權威性質和中央級規格的黃金印,但由於他所領導的官屬臣僚都是諸侯王的親信,所以他的實際權力必然受到一定的掣肘和限製。可以想象,這個時期的利蒼在長沙國所發揮的作用是不明顯的。而其他被派往諸侯國為丞相者的政治命運,也應該與他相似。
或許正因如此,才出現了雖有丞相監視,但王國還是不斷叛亂和向漢中央政權發難的事情。繼吳、楚七國叛亂之後,中央洞察到了這個缺憾,漢景帝決定改諸侯國的丞相為“相”,並規定王國朝廷的高級官吏統統由中央任命,與王國相都屬於中央方麵派來的人。這樣,諸侯王被無形之中架空了,直接統治權完全被剝奪,而王國相雖然將金印改為銀印,從外表上看,似乎職位有所降低,權力卻大大加強,並成為實際上王國的最高統治者。從利蒼在長沙國為丞相的時間看,由於他在高後二年死去,生前使用的應為黃金印。但從馬王堆二號墓出土的三顆印章看,除一顆私章是玉質外,另外兩顆爵印和官印均為銅質,顯然不是原印,而是專為死者殉葬做的冥印。至於當年利蒼用過的黃金印流落到何處,則難以知曉。
誘殺英布的立功者
從《史記》和《漢書》的記載來看,利蒼是在任長沙國丞相期間被封為軑侯的。也就是說,任丞相在前,封軑侯在後。那麽他在長沙國任了幾年丞相之後得以封侯,又是因為什麽而受封的?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現將漢中央政權、長沙王、利蒼三方麵的關係表開列如下:
據上表可知,利蒼在任丞相之後到封侯之前的這段時間,應在漢高祖五年至惠帝二年間。另據史料載,早在利蒼出任長沙國丞相之前,就有一個叫吳郢的人擔任長沙國的“柱國”,這個官職是楚遺留下來的舊頭銜,其權力和丞相是相同的。從吳郢的姓氏來看,極可能是長沙王的本家或者親信,他在死前數年被免,利蒼接替。從這個空間來看,利蒼上任時應在漢高祖十年左右,距他封侯的時間有三至四年的樣子。在這樣短的時間內,是什麽特殊的功績使他躋身於列侯的位次之中呢?盡管史料沒有直接提及,但作為旁證,就不能不令人想到發生在這個期間的淮南王英布叛亂事件。
史料中關於英布的記載比較詳細,此人是六縣(今安徽六安東北)人,秦王朝統治時隻不過是一介庶民,且有點鄉間地痞流氓的習氣。關於他的傳記中,史家總是不肯漏掉這樣一個故事,說英布少年時,有一個算卦先生對他說:“你受刑之後就能稱王。”到他壯年時,果真因為觸犯大秦律法被處以黥刑(臉上刺字)。於是,英布笑著對別人說:“以前有人說我受刑以後就能稱王,大概就指的今日之刑吧。”周圍的人聽了不禁哄堂大笑,皆把他當作馬戲團的小醜或不知好歹的瘋子來看待。
這次受刑之後不久,英布被押至驪山修造秦始皇的陵墓,也就在這個期間,英布結交了不少同為刑徒的豪壯之士,並瞅了個機會,率領一幫患難弟兄逃出驪山工地,流落到長江一帶做了強盜。陳勝起義時,英布見天下已亂,正是英雄施展本領、實現政治抱負的大好時機,便率眾投靠了番陽令吳芮,跟其一道舉兵反秦。吳芮見英布威猛機智,是難得的英雄豪傑,便將女兒許配於他。
在之後天下紛亂的若幹年內,英布先是轉歸項梁,項梁死後,又歸屬項羽,再後來又棄項投劉,跟隨劉邦轉戰各地。他驍勇無比,屢建奇功,直至西漢王朝建立初年,被劉邦封為淮南王,成了一個諸侯國的小皇帝。至此,英布當年在受刑後稱王的妄言竟真的變成了現實。可惜好景不長,到了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三月,劉邦在其妻呂後的挑唆和主謀下,繼謀殺了楚王韓信之後,又將梁王彭越送上了斷頭台。為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劉邦竟命人將彭越的屍體剁成碎塊,煮成肉醬,分別派人送給各諸侯王品嚐。
英布與韓信、彭越在楚漢戰爭中曾立下了汗馬功勞,劉邦稱帝後,他們三人的命運緊密相連,可以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如今當英布得知韓、彭兩人先後慘死的消息,並意外地收到了彭越的肉醬這一極其血腥和暗伏殺機的“賞賜”後,不禁驚恐萬狀,立即部署軍事力量,以備不測。恰在這時,淮南國中大夫賁赫因和英布的姬妾**之事東窗事發,深知大事不妙,便倉皇逃往長安,向劉邦誣告英布謀反。英布知道賁赫一旦逃到長安,必然將自己的軍事部署和意圖報告劉邦,生性多疑的劉邦自然不會放過置自己於死地的機會,必然帶兵前來征討。於是,英布幹脆一不做、二不休,屠殺了賁赫全家,起兵叛漢。
英布起兵後,先向東攻擊荊國,荊王劉賈(劉邦的叔父)大敗而逃,死於富陵亂軍之中。英布合並了荊國軍隊,乘勝北上,渡過淮河,又將楚國劉交(劉邦的弟弟)的軍隊擊潰,然後率大軍向西挺進。一時,淮南國軍隊聲勢浩大,鋒芒所及,無人能敵。西漢中央政權受到了極大威脅。在這危急關頭,劉邦不得不強撐著病體,親自統率大軍前來征討。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冬十月,劉邦大軍跟英布軍隊在蘄縣西麵的會缶鄉遭遇。劉邦見英布軍鋒芒甚健,不敢貿然迎戰,便在庸城(今安徽宿州市蘄縣集西)堅壁固守,英布也排兵布陣,欲與劉邦決一死戰。劉邦打馬從城中出來,望見英布所布軍陣跟項羽當年的布陣很是相似,內心不免有些畏懼,便想用說服的辦法勸英布罷陣息兵,但剛說了句“我平日待你不薄,你何苦要反叛呢”,英布卻極不買賬地說:“什麽反叛,我不過也想嚐嚐當皇帝的味道罷了。”
劉邦聽後大怒,縱兵攻擊。英布軍抵擋不住,向後撤退。當渡過淮河後,雙方又經過幾次激烈的拚殺,由於多種原因,英布再度失利,隻好退到長江以南。正當英布欲尋機會重整旗鼓,再度反攻時,剛好長沙王吳臣(吳芮之子)派人前來,聲稱要接他到長沙國去休整。英布想到吳臣的姐姐是自己的妻子,兩家素來交好,這吳臣應是真心實意地對待自己,便懷著感激之情率部跟隨說客向長沙國而去。但英布萬萬沒有想到,當他剛走到番陽縣茲鄉時,就被長沙王吳臣事先埋伏在那裏的兵丁殺死了。
當劉邦得知長沙王誘殺了英布後,對吳臣這種審時度勢、大義滅親的舉動非常感激,同時也對上任時間不長的丞相利蒼表示讚賞。很顯然,使長沙王能在這關鍵時刻毅然站在漢中央政權這一邊並采取果斷措施消滅英布,是與利蒼的努力分不開的。或許,正是他的因勢利導和種種努力,才使長沙王最終有了這個非凡的舉動。從這一點上看,利蒼沒有辜負中央及劉邦本人的期望,出色地完成了任務。長沙王以及利蒼立下的功勞本應得到中央朝廷的封賞,可惜劉邦在與英布交戰中不幸被流矢所傷,待次年返回長安後,因箭創複發,不久即死去。或許鑒於異姓王相繼叛亂的教訓,或許是出於對其妻呂後的芥蒂和防範,劉邦行將歸天的彌留之際,他召集列侯群臣一同入宮,命人殺了一匹白馬,一起盟誓道:“從今以後,非劉氏不得封王,非有功不得封侯。如違此約,天下共擊之!”這個時候,原來分封的八個諸侯王,除長沙王外,全部被除,其封地漸漸被九個劉姓王瓜分。
劉邦去世後,太子劉盈繼位,是為惠帝,尊呂後為皇太後。惠帝年剛17歲,秉性懦弱,身體不好,由其母呂後臨朝稱製,掌握了實權。盡管劉邦生前為劉氏天下的穩定久遠,想了種種招數,做了種種限製,但曆史上的呂後時代還是不可避免地到來了。
呂後當權,開始思慮如何為她的娘家人謀取更高更大的職位,但畢竟劉邦剛死不久,鑒於虎死威尚在的政治慣性和“白馬盟誓”的遺訓,這就不能不使呂後在對臣僚分封賜賞時,暫且照顧大局。於是,從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開始,中央政權對在平叛英布的戰爭以及其他方麵立下功勳的臣僚進行封賞,並對所有的列侯重新排了位次。從《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來看,那個因和英布的姬妾通奸東窗事發,而後跑到長安告英布叛亂的賁赫,以“告反”的功勞被封了個“期思康侯,二千戶”;因此時在誘殺英布中立下過功勞的長沙王吳臣已死,所以惠帝元年九月,新繼位的長沙王吳淺便“以父長沙王功侯,二千戶”,算是父功子享了。惠帝二年四月,長沙丞相利蒼“以功封為軑侯,七百戶,列120位”。此時全國的列侯有180多人,利蒼這個位次算是中間偏下。
利蒼死於呂後二年(公元前186年),死時有五六十歲。從他的年齡和任職的政治背景看,應該屬於正常的死亡。據《史記·惠景間侯者年表》載,有醴陵侯越(姓氏佚),於呂後四年(公元前184年)以長沙丞相封侯。從時間上推算,上距利蒼之死僅隔一年,可見這個醴陵侯越就是利蒼的繼位者,有可能利蒼是在長沙國丞相任上死去的,他在職的時間應在8—10年。
太夫人的生命曆程
通過考古發掘證實,馬王堆一、二號墓屬於不同穴的夫妻合葬墓。一號墓的女主人無疑是二號墓主軑侯利蒼的妻子。研究者在盡可能地推測出利蒼生前的經曆及政治活動的軌跡後,對這位長眠兩千餘年不朽的神奇夫人生前的經曆,也應做一個基本的推測。
首先是關於這個女人的姓名。考古人員在一號墓的殉葬品中,發現一顆極其重要的上刻“妾辛追”三字的泥質印章,這當是墓主人的私章。這裏的“妾”並非我們慣常認為的小老婆或姨太太,在漢代的製度中,男人稱臣,女人稱妾似乎是個通例,是謂:“臣妾男女貧賤之稱”也。不僅如此,即是皇後在皇帝麵前也自稱妾。《漢書·外戚傳》載皇後上疏的一段文章中,就有“詔書言服禦所造,皆如竟寧前,吏誠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服所為不得不如前。設妾欲作某屏風張於某所,日故事無有,或不能得,則必繩妾以詔書矣”的內容。按說貴為皇後,已不再貧賤,但這裏仍以妾稱,大概出於謙虛之意。既然皇後在皇帝麵前稱妾,那麽諸侯之妻也自然在位高權重的丈夫麵前稱妾,想來馬王堆一號漢墓的主人即是如此。
“妾”字問題得到了解釋,後麵還有“辛追”兩字需做說明。當這個印章出土時,有研究者認為墓主人姓辛,故稱作辛氏。但後來有研究者給予了否定,理由是從漢代印章的製度來看,無論男女,在“臣”或“妾”的後麵都隻有名,而無姓。如《十鍾山房印舉》中所舉的單麵印章的例子“妾繻”“妾剽”等就是如此。雙麵印則更清楚,一麵是“姓款”,另一麵則是“妾款”。如一麵是“呂因諸”,另一麵則是“妾因諸”。男的也是如此,如正反兩麵分別為“賈寬”和“臣寬”,“高長安”與“臣長安”。雖然這些印章時代有早有晚,但在漢代的整體形式是統一的。因此,一號墓出土的印章中的“辛”字絕不是姓,稱作辛氏自是不妥當的。但出於研究上的方便,將辛追兩字合起來,隻稱其名也是可以說得過去的。
根據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器物及墓主的裝飾,專家們對辛追及利蒼的出生地,曾做了屬於苗族、侗族、越族和楚地等不同的推測。但這些推測中,似乎沒有人注重醫學研究成果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將湖南醫學院等醫學科研單位在解剖辛追的屍體時,發現其直腸和肝髒內積有大量血吸蟲卵這一事實加以考慮,或許會認為這個女人的故鄉屬於楚地,也就是當今湖南北部、湖北一帶的可能性最大。因為血吸蟲多產生於湖泊沼澤地區,據醫學部門的研究報告,血吸蟲卵一般都寄生在水中的釘螺體內,當血吸蟲的毛蚴在釘螺體內孵化之後,便在水中四處活動。由於這種小蟲活動力極強,幾乎是無孔不入,且又小得難以用肉眼看到,所以當人體浸入水中之後,很容易被其乘虛而入,借著擦傷、破皮或某個部位的空隙鑽入人體之中繁衍生長,並給人的生命帶來極大危害。
從史料看,湖北一帶的長江、漢水流域,原與雲夢澤連成一片,形成了巨大的江河湖澤地區,而這個地區自古以來就是血吸蟲病頗為流行的地方。由於麵積龐大,受害的病人眾多,加上醫學水平和醫療條件的限製,幾千年來總是得不到根治。這種境況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才有了劃時代的改變。可以想象,辛追體內的血吸蟲卵,正是幼年時在這片沼澤湖泊中被感染所致。如果辛追的童年和青少年時代不是生活在此處,而是在更南端或偏東南的少數民族地區,其體內的血吸蟲卵問題就很難做出合理的解釋。
長沙國的億萬富翁
自辛追攜子隨夫來到臨湘定居之後,身為長沙國丞相的利蒼算是有了個嬌妻愛子皆備的完美家庭。他們一家的住處早已**然無存,甚至連一點可供探察的線索也沒有為後人留下。兩千年後的考古工作者隻能從馬王堆三座墓葬的出土器物中,推測利蒼一家當年生活的情景。
顯然,這三座墓葬中的器物遠不能代表利蒼一家的全部財富,但僅僅是這豪華無比、精美絕倫的三千多件珍品,已經讓人深感震驚和意外了。一個受封僅七百戶的小侯,何以會聚斂到如此繁多精美的財物?其經濟來源主要出自何處?這是一個研究和推測起來都極為煩瑣的命題,似乎隻有將利蒼任丞相的長沙國、封侯之後的封地軑國以及漢中央政權等三個方麵聯係起來才能看出個眉目。
正如前文的推測,利蒼是在任長沙國丞相三至四年之後才得以封侯的。在此期間,他的經濟來源與封地軑國還沒有發生關係,而主要靠長沙國以官俸的方式供給,間或也可得到中央財政的補給。那麽,他得到的官俸是多少,長沙國的經濟狀況又是如何呢?
有研究者曾根據《漢誌》戶口數字和楊守敬編撰的《前漢地理誌圖》所載西漢人口密度圖推斷,當時的黃河流域人口密度最高達每平方公裏200人,一般也在50人至100人。而長沙國的人口密度則小得多,根據《漢書·地理誌》所載元始二年(公元2年)長沙國的戶口數字來看,這時的長沙國麵積大約為71 000平方公裏,人口增長到23萬多人,人口密度約為每平方公裏3.3人。當然,此時上距利蒼為長沙國丞相的時代約200年,按照漢初的情況看,那時長沙國的人口密度不會大於每平方公裏2人的數字,這個數字當是在西漢各諸侯國中最低的。在以小農經濟為主要生產、生活方式的漢初,人的多少是該地區開發的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動力,沒有人就談不到大的開發和提高生產力。
長沙國人口密度如此之低,可見生產力與生產水平以及地區開發規模也是極其低下和遲緩的,經濟狀況自然也就低下和匱乏。這一點,較軑侯利蒼稍晚,相當於第二代軑侯時期的賈誼,在奉皇帝之命赴長沙國作為長沙王太傅時,“既辭往行,聞長沙卑濕,自以壽不得長,又以適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為賦以吊屈原”而自傷。這位長沙王太傅在長沙任職的三年間,總是鬱鬱寡歡,並借鵬鳥之賦,一再抒發哀悼悲傷之情。當這位書生味十足的賈太傅於三年之後重返長安時,在給皇帝上奏的《治安策》中說道:“臣竊跡前事,大抵強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強,則最先反;韓信倚胡,則又反;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豨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後反。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賈誼在此所說的“形勢”,固然包括的方麵很多,但其經濟形勢則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因素。正是由於經濟上的貧困落後,長沙國才始終未敢背叛中央政權。想起當年長沙王吳臣不顧親戚情麵,用計誘殺自己的姐夫,淮南王英布(黥布),是與自己處於弱小地位以及對中央政權的恐懼是分不開的。
長沙國這種國匱民窮的狀況似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沒有出現轉機,《東觀漢記》載:“元和中,荊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長沙界,觀者皆徒跣。臣問禦佐曰:‘人無履,亦苦之否?’禦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並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膿潰。’”元和(公元84年—公元86年)是東漢章帝劉炟的年號,上距利蒼為長沙國丞相的時代已逾200多年,但此時長沙國的百姓貧窮得在寒冬臘月連鞋都穿不上,可以推想剛剛經過秦末之亂和楚漢戰爭的西漢初年的長沙國,其經濟狀況及人民生活水平會低下到何等程度。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利蒼奉命赴長沙國任丞相。毋庸置疑的是,諸侯王的丞相是王國官僚機構中最高級的長官,王國裏掌管內政的內史和掌握軍政大權的中尉,都無一例外地要聽命於丞相。諸侯王對王國人民的統治和剝削,也自然地通過丞相來具體執行。也就是說,此時的利蒼是長沙國統治集團中僅次於長沙王的第二號人物。
由於利蒼上任的頭幾年並未封侯,故可推斷他的經濟來源主要靠二千石的官俸。當然,這個二千石以上的官俸,僅僅是一個公開的硬性的經濟收入數字。按《漢書·高帝紀》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的詔令說:“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詔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與。”顏注引臣瓚曰:“秦製,列侯乃得食邑,今七大夫以上皆食邑,所以寵之也。”這裏說的七大夫即上文提到的公大夫,也就是二十等爵中第七等爵之名。看來劉邦對七等爵以上的貴族格外優待,除給他們食邑外,還命地方長官供給他們田宅。正是由於有了這道明令的庇護,從西漢初年開始,各地達官貴人四處巧取豪奪,橫行鄉裏,魚肉百姓,不僅兼並了大片土地,還搶占修築了大量房宅。隨著這股兼並搶占之風愈演愈烈,越來越多的百姓饑寒交迫,流落街頭,直到西漢末年,造成了極其尖銳的階級矛盾衝突,並迫使中央政權加以限製。可以想象,在西漢初年出任長沙國丞相的利蒼,是不會錯過這個大發橫財的機會的,就他顯赫的地位和掌握的重權看,所搶占的田宅應不在少數,這個軟性的數字,應該高於他的官俸百倍甚至千倍以上。如此一來,他家中聚斂的財富就相當可觀了。
當然,以上說的是利蒼隻任丞相而尚未封侯之前的經濟收入,當他於惠帝二年被封為軑侯之後,又無形地增加了一根強大的經濟支柱。
從表麵上看,利蒼受封僅七百戶,為數不多,位次也不高。漢初列侯封戶最多者為一萬六千戶,最少者五百戶,而以封一二千戶的人數比例最大。若單從封戶來看,軑侯應算個很小的侯。但列侯這個級別本身就是非常高的貴族,他是漢初二十等爵中最高的一等(第二十等),是僅次於天子、諸侯王的第三級貴族。當利蒼初受封時,全國的列侯才有一百四十多人,其中不少人兼任漢中央政權重要官職,沒有兼任官職的多住在長安,隨時參與國家大事。隻要朝廷麵臨重大問題,皇帝便命丞相與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等公卿共同商討,朝廷需要人才,仍由這些人舉薦。由此可見,列侯這個貴族階層,是漢朝政權的重要支柱。正因如此,才在古代的文章中出現了“王侯”並稱的詞句。
利蒼既封軑侯,那麽他的封地自是在軑縣,但這個軑縣到底在哪裏,他與封地的關係以及從封地中得到的財富又是多少呢?
關於軑侯的封地,文獻上有兩種不同的說法,根據兩說來印證今天的地名,一說在今河南省境,一說在今湖北省境。當初考古研究人員在編寫《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發掘簡報》時,就根據史料定漢軑縣“約在今湖北省浠水縣蘭溪鎮附近”,但經過後來研究者深入細致的推理,利蒼所封侯的軑縣並非在湖北,而是在今河南省境內的光山縣和羅山縣之間。看來這個推測更可靠些。《簡報》的推測是錯誤的。
按漢製,凡列侯所封之縣改曰國,其令或長改曰相。軑侯雖封於軑國,但他在長沙國為官,家屬仍居住在長沙國的首都臨湘,與軑國並無行政上的隸屬關係。軑國的實際行政長官是軑相,軑相是中央政權任命的官吏,並非軑侯的臣屬。軑相與軑侯的關係隻是按期將軑國七百戶的租稅派吏卒運送到軟侯家而已。
顯然,整個軑國的總戶數絕不止七百戶,按《漢書·地理誌》載,軑縣所屬之江夏郡共轄十四縣,總數為56 844戶,這就是說平均每個縣為4060戶。即使當時的軑縣再小,也應當在千戶以上。故漢中央政權名義上將軑縣改為軑國,實際上隻是將軑縣繳納租稅的民戶撥出七百戶,讓其本應上繳中央政府的租稅轉交於軑侯利蒼一家,其餘的租稅仍歸漢中央政權所有。
既然軑國七百戶的租稅歸利蒼一家所有,這七百戶所交的租稅數額又是多大呢?據《史記·貨殖列傳》載:“封者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朝覲聘享出其中。”這個記載當是西漢初期列侯封邑食稅的證據。按這個證據推測,軑侯利蒼封於惠帝初年,其時當是《史記》所載的食租稅製度,也就是說,軑國被劃出的七百戶,每戶要出二百錢供於軑侯利蒼一家食用,算起來總數應為14萬錢,這便是軑侯利蒼從封國所得到的經濟收入的大體數字。
但是,另據《漢書·匡衡傳》載:“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憧,收取所還田租穀千餘石入衡家。”這段記載當是西漢中期以後,列侯封邑食租的證據。有史家錢大昕在《廿二史考異》中,就匡衡的食租問題考證說:“以此推之,列侯封戶雖有定數,要以封界之廣狹,定租入之多寡,不專以戶數為定。”這個推論是有道理的,盡管史載匡衡封邑僅為647戶,但在三年中卻收租穀千餘石,可見其中必有不專以戶數為限度,而采取或明或暗的手段,巧取豪奪,以此聚斂錢財之卑劣行為。可以想象,身居王國丞相之高位,又有列侯之高爵的利蒼,也決不能就此為止,必然也同一切封建王公貴爵一樣橫征暴斂,擴大自己的經濟實力,以達到醉生夢死、奢侈糜爛的生活目的。這一點從馬王堆一、三號漢墓的出土器物中完全可以得到證實。
太夫人的生活再現
利蒼在長沙國丞相位上被封為軑侯的第八年,即呂後二年(公元前186年)死去了,死後葬入馬王堆二號墓中。正如前文所言,從僅隔一年(高後四年)他的丞相職位才被醴陵侯越接替來看,利蒼似是死在長沙丞相任上的,他的兒子利豨沒能接替丞相之職,卻承襲了軑侯的封爵。
盡管隨著利蒼本人死去,長沙國丞相的權位也遠離了軑侯家族,但這個家族的封爵還在,其在社會上的地位和權勢並未有大的損傷。就其財富而言,除了利蒼一世橫征暴斂、巧取豪奪得來的大批田宅與錢物外,這個家族的經濟收入一定還在不斷地增長,權勢依然盛行,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樣推測的旁證就是《漢書·文帝紀》中留給後人的這句話:“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這道詔令說明在此之前的列侯妻子或母親可以擅自征捕百姓,而且征捕必已成風,直至造成了階級矛盾的激化,對漢政權形成了巨大威脅,所以文帝才下令禁止。按照漢製,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兒子複為列侯,則稱太夫人,若兒子不再為列侯,則不能稱太夫人了。作為軑侯利蒼之妻的辛追,在利蒼為侯的時代自然稱夫人,待利蒼死去,兒子利豨繼為軑侯,她當是尊貴的太夫人了。可以想象,處於這種高爵、權勢和製度下的辛追,除了攜同他的兒子繼續橫征暴斂巧取豪奪之外,還擅自征捕百姓,並像周亞夫那樣“取庸苦之,不予錢”等事情自然不在話下。隻要看一下一號墓中殉葬品,就不難推測出這位太夫人生前過的是一種怎樣的生活。
先看其家庭屬員的組成。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稱:“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大夫、庶子。家丞掌雜務,門大夫掌警衛,庶子掌文書。”除此之外,還有舍人、大行等屬員掌管應付賓客之事。在所屬五員之中,以家丞、庶子為要職,而家丞又是列侯家的總管,一切財物都由他經手負責,應算是五員之中的頭號人物。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器物中,有“軑侯家丞”的封泥,則是一種史料與實物的印證。饒有興味的是,在馬王堆一、三號墓中殉葬著數百個木俑。結合史料和考古發掘來看,以俑殉代替人殉現象的最早出現,當是在奴隸社會後期。一些奴隸主感到用大量的奴隸和牛馬殉葬未免耗費生產力,損失太大,於是便漸漸產生了以俑代人的殉葬辦法。隨著這個辦法的普遍施行,俑的種類和代表的級別、地位也繁榮、規範起來。宋之前大多為木俑、銅俑、陶俑,宋、元之後,紙俑也出現了。其中有臣屬俑、侍俑、奏樂俑、生產俑、雜役俑和武士俑等形形色色的俑。若把考古發掘出土的俑放在一起,足以形成一個俑的社會。
圖8-22 一號墓帛畫中部線描圖,中間的貴婦人當是墓主辛追
馬王堆一、三號墓中出土的這批木俑雕刻精細,造型生動,大量采用薄肉雕法,身體比例適當,麵目端正,眉清目秀,觀之栩栩如生,形同真人。若仔細觀察,不難發現,這些木俑又形體大小不一,造型服飾也有區別,這說明它們之間的身份和等級有明顯的差異。如在一號墓中的北邊箱和南邊箱內分別出土了兩個身材高大,頭戴高冠,身穿長袍,鞋底刻有“冠人”兩字的木俑。從擺放的位置和不同的形體、裝飾看,那兩個高大的木俑很可能是軑侯一家的家丞,即軑侯家的大管家。身後的幾十個彩繪木俑,比“冠人俑”要小一些,但身材修長、麵目姣好,身著錦繡衣服,這似乎是辛追的侍女。從一號墓出土的帛畫看,女主人身後跟著三個形影不離的侍女,由於特殊的身份,所以她們的形貌、穿著就非同一般。同這些侍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絕大部分彩繪立俑,形體矮小、造型重複,且一副愁眉苦臉的醜陋模樣。這應代表一般的奴婢,當時稱為“僮”。《史記·孝武本紀》載:“其以二千戶封地士將軍(欒)大為樂通侯,賜列侯甲第,僮千人。”也就是說二千戶的侯,可以擁有一千個奴婢。軑侯家族雖不足二千戶,但擁有奴婢也不在少數。這些奴婢大概有一部分從事家庭勞動,有一些從事生產勞動。軑侯家的土地極有可能讓一部分奴婢參與耕種,墓中殉葬的那些豐富的糧食、蔬菜、水果和肉類大概是由她們參與耕種和飼養生產的成果。按照常理推斷,軑侯家還可能設有家庭作坊,由奴婢具體操作、生產。而墓中出土的那些帶銘文的工藝品,似不像是從市場購買而是由家庭作坊專門加工製造的。另外軑侯家搶占而來的大量田宅,也應由這些奴婢參與管理和經營。由於這些“僮”地位低下,正如《史記·貨殖列傳》中把她們當作牛、馬、羊同等看待的記述一樣,故這些奴婢俑都是滿臉的愁苦悲傷之情。
除以上幾個不同類別的俑,在一號墓中還發現了一個由23個木俑組成的“家庭歌舞團”,其中鼓瑟吹竽的管弦樂隊席地而坐,站立的歌舞俑似正在引吭高歌,為主人進餐、飲酒助興。類似這樣的俑在三號墓中還有發現,一個個都生得眉清目秀,有的在翩翩起舞,有的正在奏樂,有的在打擊十個一組編成的鍾和磬,其身旁的竹簡上書寫著:河間舞者4人,鄭舞者4人,楚歌者4人,河間鼓瑟者1人,鄭竽瑟吹者2人,楚竽瑟吹鼓者2人,建鼓者2人,擊鐃者1人,擊鐸者1人,擊磬者1人,總數為22人。這個記載和場景,除充分反映了軑侯家族歌舞升平、鍾鳴鼎食的糜爛奢侈生活外,更重要的是說明了這個歌舞班子來自全國各地。其中有本地的楚人,有河南的鄭人,有河北的河間人,等等,其陣容頗似一個民族歌舞團。當然,這個歌舞團僅僅是軑侯家中一個小小的團體,無法代表全部。三號墓出土的3塊木牘,上麵記載著:“右方男子明僮凡六百七十六人。”
“右方女子明僮凡百八十人。”
“右方……豎十一人。”
這裏說的明僮,是指僮的明器,即軑侯家奴婢的模擬造型。豎應指男奴一類。從這個記載看,利豨時代的軑侯家共擁有屬吏、歌妓、奴婢等867人。這大概是軑侯擁有奴婢的底數。
從史料記載看,當時奴婢是一種財產,可以像牛、馬、豬、狗一樣任意買賣。關於買賣的價格史不多見,20世紀30年代和70年代,考古人員在甘肅居延發現了大批漢簡,其中有的漢簡上載:“小奴二人,直三萬。大婢一人,二萬”。另外考古人員還在四川郫縣發現了一塊漢代的石碑,碑文有“奴□、□□、□生、婢小、奴生,並五人,直廿萬”的字樣。可見當時未成年的奴婢每人值一萬五千錢左右,成年奴婢的價格則在每人二萬至四萬。就軑侯家中的奴婢而言,如果按每人三萬錢計算,那麽867人需共花費二千六百零一萬錢。這隻是按一般的通價計算,如果具有特殊技能的奴婢,則價錢就要高出這個數字十倍甚至百倍。《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載,漢朝濟北王家有一個能歌善舞的婢女,花費四百七十萬錢才買到手中。當然,以上的數字隻是在貧富者間“公平交易”才會出現的情景,而這種本身並不公平的“公平交易”通常也在封建貴族的權勢**威下變成泡影了,像《史記·絳侯世家》記載的周亞夫“取庸苦之不予錢”等,則是極為普遍的。從三號墓出土的那個由22人組成的“民族歌舞團”分別來自不同地區看,軑侯家如此眾多的奴婢當不會全部來自長沙國和周圍的地區,也不會全部都是以所謂的公平交易的方式花費錢財買進軑侯家的。其中必有一部分或大部分是軟侯家族利用特權從全國各地“擅征捕”而來,而軑侯家丁在擅自征捕中的**威和四方百姓的恐懼與怨苦之情,亦是不難想象。
有了廣博的田產、豪華的居宅、瑰麗的衣著、精美的器物、前呼後擁的奴婢以及賞心的音樂、悅目的歌舞,那麽,軑侯家族的飲食又是怎樣的一種情景呢?從一號墓出土女屍的重量分析,墓主人辛追生前一定極其肥胖,從一號墓出土的帛畫所畫人物來看更見分明,想來這位貴夫人生前一定是吃遍了山珍海味,這一點從墓中出土的隨葬食品中可得到證實。
在一號墓殉葬的48個竹笥中,有30個盛有食品,三號墓盛有食品的竹笥有40個,在這兩座墓70個竹笥所盛的食品中,除了糧食、水果還有不少肉類,雖然肉的纖維組織已腐爛,經過動物學家的鑒定,這些肉屬獸類分別有黃牛、綿羊、狗、豬、馬、兔和梅花鹿。屬禽類的有雞、野雞、野鴨、雁、鷓鴣、鵪鶉、鶴、天鵝、斑鳩、鷸、鴛鴦、竹雞、火斑雞、鵠、喜鵲、麻雀等。屬魚類的有鯉魚、鯽魚、鱤魚、刺鯿魚、銀鯝魚和鱖魚等。三號墓有一個竹笥裏整整齊齊地放著兩隻華南兔,另一個竹笥裏層層疊疊地堆放著數十隻鵪鶉和竹雞。有些小魚用文火烤焙後,用竹簽串著,放在竹笥裏。一號墓有一笥雞蛋,蛋黃、蛋白早已幹縮成了薄紙片。
不知是出於當時的喪葬風俗,還是由於墓室中未立鍋灶和準備柴薪的考慮,墓中殉葬的食品全是經過烹調後隨葬的。在一號墓遣冊上記載的36種肴饌和食品中,僅肉羹一項就有5大類24個品種,在肉羹之外還有72種食物,如“魚膚”是從生魚腹上剖取下來的肉,“牛膾”是牛肉切成的細絲,“濯雞”則是把雞放在肉湯中再行加工製成,除此還有幹煎兔、清蒸仔雞,等等,可謂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一號墓隨葬的高級錦繡絲綢衣服有6箱,總共達100多件。三號墓隨葬的高級錦繡絲綢有11箱,其數量和品種都比一號墓多。這大量的錦繡,在當時是極其貴重的。據《範子計然》記載:“能繡細文出齊,上價匹二萬,中萬,下五千也”,即一匹好的刺繡要二萬,中等的一萬,差的五千。一號墓出土刺繡40件,除6件為單幅外,其餘均是成件的衣服和被子。一件直裾絲綢袍子,經過量算,它的裏和麵要用衣料23米,一件曲裾袍子要用衣料32米,如果按每匹二萬計算,則直裾袍一件價五萬,曲裾袍價七萬。因此,僅一號墓34件刺繡就價值二百萬錢左右。估計一、二號墓隨葬的錦繡絲綢價值近千萬。
從上述的軑侯家的漆器、奴婢、牛馬、車輛、錦繡絲綢等幾項,估計其價值大約有數千萬錢。如果考慮到軑侯家還有大量的良田、房產以及金銀銅錢等現金,其全部財產當在一億錢以上。《漢書·食貨誌》記載:“黃金重一斤直萬錢。”一億錢則合黃金一萬斤。漢代一斤相當於今天零點二五八公斤,一萬斤則相當於今天二千五百八十公斤,即二噸半黃金。像這樣巨富的家庭,在漢代也是少見的。可以想象,享受著封建專製特權,擁有廣博的田產,居住著豪貴的美宅,乘坐著氣派的車輛,身穿華麗的衣著,使用著精美的器物,食飲著豐厚的美酒佳肴的墓主人,身邊奴婢成群,前呼後擁。每逢宴聚之時,又鍾鳴鼎食、鼓瑟吹竽,歌舞滿堂,羅衣粉黛,過著何等的靡麗奢華的生活。但是,當軑侯家族正沉浸於人間天堂般的愜意與幸福之中時,死神卻悄然逼近了。
無可奈何花落去
從已發掘的馬王堆一、三號墓來看,一號墓的建造年代明顯晚於三號墓,如果沒有極為特殊的情況,便可以斷定死神是先裹挾著第二代軑侯利豨進入陰界的,時間就是墓中出土的木牘上的記載,即漢文帝十二年(關於史料記載的錯誤後麵詳述)。利豨死後,軑侯的爵位由其子利彭祖襲承。
再從一、三號墓建造的年代相距不遠這個考古發掘事實而推測,大概在第二代軑侯利豨死後的三年,曾享盡了人間富貴的太夫人辛追也撒手歸天了。關於她的死因以及死時的年齡和具體時間等,醫學界曾做過鑒定和推測,這裏不再贅述。需要補充的是,這位太夫人死後殘留在腸胃中的138粒半甜瓜子,有些讓人懷疑甜瓜當時是否真的在中國存在。因為墓中出土了那麽多的楊梅等瓜果,獨不見甜瓜的存在,於是有人就做了這種瓜是從國外進口的假想,而多數研究者否認了這種假想的可能。雖然未能知道甜瓜在中國的栽培曆史到底有多長,但以當時的交通條件而言,要從國外直接進口這種極易腐爛的甜瓜似是不太可能。相反的是,這種甜瓜不但不是從國外進口,很可能就產於長沙國本地,且與今天見到的盛產於三湘的甜瓜沒有多大差別。
為了證明這個推測,就在辛追的屍體被解剖,醫務人員從其腸胃中取出甜瓜子後,湖南省博物館侯良等人曾找了個花盆,將幾粒從屍體中取出的甜瓜子種於盆中,每天澆水、看護,希望這幾粒甜瓜子能生根發芽,開花結果,讓現代人類親口嚐一嚐兩千年前的瓜到底是什麽滋味。但這個希望最後還是落空了,當侯良等人扒出瓜子觀看時,隻見瓜子的尖嘴處稍微吐了點細小的芽絲,就再也不生長了。據醫學界人員分析,此時瓜子中至關重要的“酶”這個基因已不存在,所以也就沒有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的可能了。
辛追太夫人猝死的場景以及入葬的經過後人難以知曉。可以推想的是,當這個消息傳出時,整個軑侯家族以及屬官、奴婢等必然十分驚慌,那個大管家也必定以豐富的經驗,極其賣力地協助軑侯家的親族人員料理後事。由於辛追死時正值盛夏,在熱浪滾滾中,屍體保護尤為困難,這就要求對屍體做各種處理和盡快下葬。但如此尊貴的一位軑侯太夫人,又不能同一般的百姓那樣,打製個薄棺草草埋掉了事,何況西漢一代又厚葬成風,《漢書·地理誌》(卷二十八下)在敘述京都的風俗時說:“列侯貴人,車服僭上,眾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過度。”京都如此。其他地區當也該大同小異。《史記·孝文本紀》載文帝遺詔說:“當今之時,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對此說得更加直接和明白。在這種風俗的影響下,軑侯家族的主政者,自然也要為這位太夫人來一個厚葬。
於是,在時間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喪葬的主持者和參與者一定是在匆匆忙忙地將屍體進行了湯浴、包裹等處理後,又異常緊張地將必需的少量殉葬品進行加工製作,再從家中的器物中挑選出一部分作為殉葬品同屍體一道送入墓中。後來的考古發掘證實,一號墓中大多數隨葬品都是平時實用之物,明器較少,且製作也較粗糙,這應是由於當時時間倉促、趕工之故。至於漆繪極為精美的棺材以及那幅極具藝術水平和價值的帛畫等名貴物品,顯然是死者生前就有所準備的,絕非倉促可辦。那保護屍體的神奇妙法更不可能是哪個人急中生智頓悟而來,必定是行內人士經過長期的摸索,集眾家防腐之經驗而成的。如果不是妄斷,給辛追施行防腐術的行內人士,一定曾參與或聞知過第一代長沙王吳芮死後的防腐處理過程,而吳芮的屍體在下葬四百年之後仍然形同真人,辛追的屍體曆兩千多年而完好,當是這種防腐奇術的充分再現和發展。
當然,辛追的屍體之所以曆兩千多年而不腐,是與深埋和密封分不開的。而這種規模龐大、費工費時的墓坑建造,顯然隻有封建統治階級才能辦得到,並且是靠奴役普通勞動者才得以實現。
盡管穿治墓坑的日期明顯縮短,但從發掘的情況分析,這個墳墓建造的年代依然應定在墓主人死亡之前。如果待人死後再投入一千多人建造墳墓,即使在一兩個月的短時間內建成,那正處於炎熱夏季的屍體的保存則是一個大難題,無論當時采取怎樣的防腐奇術,若在墓主死後一兩個月再下葬,其屍體還能出現兩千年後人們看到的新鮮模樣是不可能的。不僅如此,從墓中出土的巨大棺槨看,多是用生長千年的大樹製作而成的,其中72塊巨大槨板,一塊就重達1500公斤。如此龐大的木材在當時的長沙國很難找到,必須從很遠的原始森林中砍伐運載而來。可以想象的是,僅伐木和運載一項也不是一兩個月可以完成的。
關於一號墓建造的具體時間史無明證,從它晚於三號墓但二者的年代相距又不遠推測,也許就在辛追年僅30多歲的兒子利豨死後,她在極度的悲痛之中,又倍感人之生死無常,自己的壽限也是日薄西山,說不定哪一刻也將撒手人寰。在這種情感與恐懼的驅使下,她開始為自己的後事做各種準備。經過一番緊鑼密鼓的操辦之後,墳墓建成了,棺槨打就了,待一切即將全部完工之時,這位尊貴的太夫人於文帝十五年左右死了。
三號墓的墓主究竟是誰?
二、三號墓發掘不久後,考古人員在編寫《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發掘簡報》時,根據墓中出土上書“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等字樣的木牘推斷此墓的主人“顯然不是利豨”。其理由是,盡管軑侯家族在《史記》或《漢書》中均沒有詳細的傳記,但據《史記·惠景間侯者年表》以及《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記載,第二代軑侯利豨在位二十一年,死於文帝十六年。
這個記載,顯然與三號墓出土木牘所記的十二年相隔三年。故此墓的主人,不是第二代軑侯利豨,而應是一位未繼承爵位的兄弟——這個推斷無論是當時參與馬王堆漢墓發掘的考古人員,還是依靠發掘材料坐在鬥室裏查史論證的研究人員,似乎都深信不疑。
但是,馬王堆明顯是軑侯家族的墓地。據記載,利豨並沒有離開長沙,馬王堆應該有他的墓。於是,發掘領導小組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派湖南省博物館研究員傅舉有去請地質勘探隊人員前來鑽探,將神秘的利豨之墓弄個水落石出。
鑽探的結果令人大為失望,不但在一二號墓的下首未發現墳塚,整個馬王堆四周,再也沒有隱藏的墓葬了。傅舉有隻好宣布收工,帶著巨大遺憾回到了博物館。
就在整理三號墓出土的簡牘時,傅舉有發現遣冊中,有“家丞一人”“家吏十人”,以及“美人”“才人”“謁者”“宦者”等記載。帛書整理小組的專家們認為,《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列侯……有家丞﹑門大夫﹑庶子”,《後漢書·百官誌》記載:“列侯……有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三號墓主很可能就是第二代軑侯利豨。
在帛書整理小組專家的啟發下,傅舉有回到湖南後,潛心研究,終於在9個年頭之後,得出了新的結論——馬王堆三號墓的真正主人,不是利豨的某一位兄弟,就是第二代軑侯利豨本人。《史記》《漢書》的作者司馬遷﹑班固在這件事情的記錄上出現了失誤。
根據新的研究成果推斷,利豨在父親死後襲其爵位,成為漢朝初年長沙國第二代軑侯。隻是這位軑侯沒有像他的父親一樣成為長沙國丞相,而是長沙國武裝部隊最高司令官——中尉。從出土的駐軍圖等文物分析,這位中尉曾率部駐紮在九嶷山,與割據嶺南地區的南越國趙佗大軍對峙,並數次交戰。因長期統兵在邊塞鎮守﹑作戰,利豨身體受到損傷,在而立之年就突患急病死於軍營之中……
傅氏的推斷通過《考古》月刊1983年第2期發表後,引起考古學界、曆史學界有關人員的關注,同時也引來了眾多的附和之聲。一篇又一篇的論文相繼出現在不同的報刊雜誌,爭相以不同的角度和側麵,證實傅氏推斷的準確。後來雖有學者提出反對意見,但總沒形成大的氣候,傅氏之說遂成定論。
軑侯家族的興衰
從一號墓建造的具體時間晚於三號墓,而三號墓又晚於二號墓推斷,最早死去者,乃漢初劉邦時代就封侯的長沙國丞相利蒼,其次則是利蒼的兒子。由於第二代軑侯利豨死得過於突然,墓葬的修建也就顯得粗糙和倉促,甚至有些慌亂。這一點,無論是從墓室中短缺的白膏泥,還是棺槨的多處裂隙都可以看出來。或許正因為如此,利豨的屍體才沒有保存下來。
就在利豨死後的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第三代軑侯利彭祖正式襲爵,並於景帝中元五年,在歡慶漢中央政權平定吳、楚七國之亂的凱歌聲中被晉升為中央奉常,定居長安。第二年,又晉升為中央九卿之一的太常,掌管朝廷極其重要的祭祀和禮儀。
正當軑侯家族的政治、經濟地位日趨顯赫時,利扶因“擅發卒為衛,當斬,會赦,免”。
利扶的“擅發卒為衛”,究竟是搞叛亂活動還是有其他原因,史料無載。但這個事件標誌著整個軑侯家族在西漢雲譎波詭的政治舞台上曆經四代八十餘年的表演,徹底結束了。
舉世震驚的帛書與帛畫
令這個家族沒有想到的是,在遁跡兩千年後,他們又以不同的麵貌重返人間,接受現代人類的審視。經各方專家的不懈努力,到1974年5月底,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大部分帛書、竹書、帛畫內容,已辨別出來。
由於帛書不如竹簡普及,在地下又容易腐朽,考古工作者在以往的發掘中發現的竹簡較多,帛書卻極少。直到這次馬王堆三號漢墓的帛書出土,才讓眾人大開了眼界。
這批帛書都是以生絲平紋織成,其條紋細密、均勻,帛書的幅寬為48厘米左右。從字體的行文規律看,一般都是把帛橫攤書寫。整幅的每行約60字,有的70多字,半幅的30多字,字體大小疏密比較隨便。除了個別的字用朱砂書寫外,大部分用墨書寫就。除少數帛畫需要繼續拚接外,整理人員把精力轉移到對帛書內容的深入研究上來。
馬王堆三號墓出土的帛書20多種,大約12萬字。這樣大批古書的發現,是晉朝鹹寧五年(公元279年)河南汲縣古墓裏出土《竹書紀年》等大批竹簡後,在近1700年的時間裏隻有1972年銀雀山漢墓中發現的大批竹簡可與其媲美。從這批帛書的內容看,隻有少數幾種流傳下來。書的內容以古代哲學思想、曆史為主,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當時自然科學方麵的著作,還有各種雜書。
麵對大多數久已失傳的人類文化至寶,專家們驚訝地發現,有的古籍,不僅對現代人類是佚書,甚至古代兩漢時期的劉向、班固等大史學家也沒有見到。帛書的出土,不僅豐富了古代史的內容,訂正了史書的記載,還可作為校勘某些傳世古籍的有力依據。同時,在文字學、訓詁學、音韻學等方麵,也為後世研究者提供了豐富的研究資料。
整理者將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帛書,依次編號為:
(甲)1.《老子》甲本,無篇題。
2. 《老子》甲本卷後佚書之一,無篇題。
3. 《老子》甲本卷後佚書之二,無篇題。
4. 《老子》甲本卷後佚書之三,無篇題。
5. 《老子》甲本卷後佚書之四,無篇題。
(乙)1. 《老子》乙本卷前佚書之一,《經法》。
3. 《老子》乙本卷前佚書之三,《稱》。
4. 《老子》乙本卷前佚書之四,《道原》。
5. 《老子》乙本。
(丙)1. 《周易》,無篇題。
2. 《周易》卷後佚書之一,無篇題。
3. 《周易》卷後佚書之二,《要》。
4. 《周易》卷後佚書之三,《昭力》。
5. 《周易·係辭》,無篇題。
(丁)與《戰國策》有關的書一種,無篇題。
(戊)與《左傳》類似的佚書一種,無篇題。
(己)關於天文星占的佚書一種,無篇題。
(庚)關於相馬的佚書一種,無篇題。
(辛)關於醫經方的佚書一種,無篇題。
(壬)1. 關於刑德的佚書之一,無篇題。
2. 關於刑德的佚書之二,無篇題。
3. 關於刑德的佚書之三,無篇題。
(癸)1. 關於陰陽五行的佚書之一,無篇題。
2. 關於陰陽五行的佚書之二,無篇題。
(子)導引圖一幅。
(醜)地圖一幅。
(寅)駐軍圖一幅。
(卯)街坊圖一幅。
(辰)雜占。
圖8-24 老子帛書
圖8-25 帛書《陰陽五行》局部,此書有甲、乙兩種寫本,其內容根據陰陽五行學說占卜吉凶,是研究古代陰陽五行學說的極好資料
早在1700年前的西晉鹹寧五年(公元279年),一個叫不準的盜墓賊在河南汲縣一個墳墓中盜出竹簡十餘萬言,一時震動朝野。盡管朝廷方麵派學者對這批竹簡進行了整理,並編輯成《竹書紀年》,但隨著日後的戰亂幾乎都散失殆盡。清朝末年,在中國西北地區出土的漢晉木簡及敦煌藏書,則大多被帝國主義者連搶加奪地捆載而去。正因如此,馬王堆漢墓帛書的出土才顯得彌足珍貴。《老子》本的發現,對研究戰國至漢初法家思想的演變、探討當時統治階級崇尚黃老之學的階級實質等問題有著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是中華民族學術思想寶庫中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獻。
除有文字書寫的帛書,馬王堆漢墓出土器物中一個最大的特色,就是價值連城的帛畫。
除了令學者們爭論不休的《招魂圖》或稱《升天圖》外,三號墓還出土了一卷圖文並茂的彩色畫。這幅畫既不是山水,也不是花卉,因而更為奇特。隻見在長1米、寬0.50米的畫麵上,用紅、藍、棕、黑諸色,分4排繪了44個人,其形狀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穿短衣短褲,有的穿長袍,有的光背,大部分徒手,少數手持器械。這些人都是用工筆重彩繪在絹帛上,每一個人有一個運動姿態。圖畫原無標題,周世榮等專家根據人物的運動姿態及所標文字內容推定,這就是古代的《導引圖》。此圖是中國發現的最早的一幅健身圖,它為研究古老而獨特的“導引”療法的源流提供了極其珍貴的資料。
中國古代的導引,是呼吸運動和軀體運動相結合的一種醫療體育方法。根據《莊子·刻意》李頤注:導引就是“導氣令和”“引體會柔”。這一注解比較合理地說明了組成導引這一運動的方法特點和要求。由於呼吸在此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也稱為“導引行氣”或“行氣”。這種導引術在春秋戰國時已經普及,中國最早的醫藥文獻之一《黃帝內經》上即記載有“導引行氣”的方法。
《莊子·刻意》中說:“吹噓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伸,為壽而已矣。此導引之士、養行之人、彭祖壽考者(彭祖得以長壽)之所好也。”後漢時崔定在《政論》中也提到“熊經鳥伸”和“吐故納新”在強身延年方麵的作用。三國時的名醫華佗,把導引術總結為《五禽戲》,即“虎戲、鹿戲、熊戲、猿戲、鳥戲”。至今四川、重慶等地,還流行有《五禽圖》導引方法。
有關“導引”的古代傳說非常多,僅見於《雲笈七簽》者就有不少神仙之類的導引術式。其中彭祖導引法中說可除百病,延年益壽。彭祖為殷大夫,經夏商數代,活了七百餘歲。這雖然是一個虛構的故事,但它告訴人們,導引的起源很早,曆史悠久,以及適當的運動可以使人健康和長壽。
除《導引圖》外,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類似的醫療方麵的書籍共有10種之多,其中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脈灸經》等。這些醫書的發現不能不令人驚歎中國古代醫學卓越先進的臨床診斷知識水平。
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帛畫整理﹑研究工作告一段落後,馬王堆漢墓發掘的傳奇故事也隨之落下了厚重而神秘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