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們幫裏的毒誓

我們踮起腳,沿著一條小路走。那條路穿過樹林,通往寡婦家的花園盡頭。我們弓著身子,這樣樹枝就不會剮著我們的頭。就在我們路過廚房時,我絆在一棵樹根上,弄出了些動靜。我們蹲下一動不動地聽著。華生小姐那個叫吉姆的大個兒黑奴坐在廚房門口。他背後有燈光,所以我們能夠清清楚楚地看見他。他站了起來,伸出脖子朝外聽了一陣子。然後他問:“是誰啊?”

吉姆又聽了一陣,然後踮起腳朝我們走了過來,站到了我們倆中間。他離我們太近了,差不多伸手就可以摸到他。好像過了好多分鍾,啥動靜都沒有。我的腳脖子有啥地方癢癢起來了,但我不敢伸手去撓。然後我的耳朵也開始癢癢了,連我的後背也來湊熱鬧,就在兩塊肩胛骨中間的地方發癢。癢癢得太厲害了,我覺得我不撓兩下就會死了。其實從那回之後我注意過好多回:要是你和什麽重要人物在一起,或者去參加葬禮,或者你在不困的時候想睡覺,也就是說,隻要是在不能撓癢癢的地方,那你全身上千個地方都會癢癢起來。很快吉姆就開始說話了:“嘿,說吧,誰在那兒呢?我向老天爺發誓,我聽到啥了。聽著,我知道我該幹啥。我就坐在這兒聽著,一直坐到我聽見動靜再說。”

他在我和湯姆中間坐下了。他靠在一棵樹上,兩條腿伸開,有一條腿差點兒就碰到了我的一條腿。然後我的鼻子癢癢得那麽厲害,一直癢得眼淚在眼睛裏打轉。但我不敢去撓。現在我的鼻子裏頭開始癢癢了,接著連屁股下麵都癢了起來。我不知道該怎麽才能靜悄悄地不動彈,這太糟了。這份罪我遭了六七分鍾,但我覺得長多了。沒多久,我身上十一個不同的地方全都癢癢了起來。我覺得我再也忍不住了,可我使勁咬緊牙關,告訴自己千萬要耐心。就在這時,吉姆喘起了粗氣,然後打起呼嚕,接著我就覺得,我全身上下都舒服了。

湯姆嘴裏發出了一點小動靜,這是給我的信號。我們手腳著地地爬著走了。爬出去十英尺之後,湯姆小聲說他想跟吉姆開個玩笑,把他捆在樹上。我說我們最好別這麽幹,因為他可能醒過來就開始叫喚,那時候誰都會知道我偷著跑出來了。然後湯姆說他帶來的蠟燭不夠,他要到廚房裏再拿幾根。我不想讓他這麽幹,我說吉姆醒來後可能會查的。但湯姆想冒這個險,於是我們悄悄進了廚房,拿了三根蠟燭。在我們離開之前,湯姆在桌子上放了五分錢,算是用來買蠟燭的。我真的想立刻就走,但湯姆說他要逗逗吉姆。他朝吉姆爬了過去,我沒去,而是在靜悄悄的、冷清清的夜裏等他。我好像等了好久好久。

湯姆一回來,我們就接著順著那條圍著花園圍牆的路走,然後爬上房後很陡的山坡。湯姆說他悄悄地把吉姆的帽子摘了,就掛在他腦袋上邊的樹枝上,當時吉姆動彈了一下,但沒醒過來。後來吉姆對人講了樹上的帽子的故事,說有女巫對他使了妖術,讓他糊裏糊塗地隨便她們怎麽擺弄。他說她們騎著他在整個州裏兜了一圈,最後才又把他放回樹下。她們把他的帽子掛在樹上,這就告訴了他這事兒是誰幹的。但到下一回講這個故事時,他就說她們一直騎著他去了新奧爾良。每講一次故事他似乎都要再走遠點,於是沒多久,他就說她們騎著他滿世界轉了一圈,讓他背上全都磨出了泡,累得他差點丟了老命。吉姆對這件事自豪得很,他幾乎都不再正眼看別的黑奴了。他很願意對其他的黑奴講這個故事,他們有些從好多英裏外跑來聽他的故事,結果他成了我們這一帶鄉村最受人尊敬的黑奴。就連他不認識的那些黑奴也會張著大嘴上下盯著他看,好像他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黑奴們喜歡晚上黑燈瞎火地坐在廚房的火旁講女巫故事。但隻要有誰講得頭頭是道,好像自己啥都知道的時候,吉姆就會剛好走進房間,而且就會說:“哼!女巫的事兒,你們知道個啥?”這時說故事的黑奴就會趕緊退後坐下,給老吉姆讓出地方。吉姆一直把湯姆的那五分錢鎳幣拿繩頭拴在脖子上,說這是魔鬼本人給他的一道符咒,還說魔鬼告訴了他怎麽使喚這道符咒治病,說是不管啥病都管用,而且隻要他樂意,啥時候都能召喚女巫,隻要說句什麽話就成,但他從來沒告訴大家該說點啥。黑奴從四麵八方來的都有,啥都願意拿給吉姆,隻求他能讓他們看一眼那個鎳幣就成。但他們從來也不摸那個鎳幣一下,因為他們相信它是魔鬼摸過的[1]。現在,吉姆幾乎沒辦法當仆人了,因為他見過魔鬼,因為女巫騎過他。所以他覺得自己是個特殊人物,還怎麽去伺候別人?

然後,湯姆和我到了山頂,我們朝下看著村子,還能看到有三四盞燈在眨眼睛,那些沒準兒是有病人的家庭,他們很晚還沒睡。我們頭頂上的星星一閃一閃地漂亮得很。下麵的村莊旁邊是那條大河,有整整一英裏寬,靜悄悄地流著,讓人覺得很了不起。我們走下山坡,在廢舊鞣皮工場裏找到了喬·哈珀、本·羅傑斯和另外兩三個男孩兒。我們解開了一條小船的纜繩,往下遊漂浮了兩英裏半,在山坡旁一個大斷崖前下了船。

我們走向一叢灌木。湯姆讓我們大家保守秘密,然後他把我們領到灌木最密的地方,那裏的山坡上有一個洞。我們點亮了蠟燭,跪著爬進了洞。爬了大約兩百碼,洞變大了。湯姆在過道上摸索了一陣,然後從洞壁下麵鑽了進去,你根本看不出來,那裏還有個洞。我們沿著很窄的過道進去,裏麵有個像房間一樣的地方,又冷又潮濕,到處都有汗一樣的水點子。我們就在那裏停下了,這時湯姆說:“聽好了,我們現在就成立個強盜幫,我們就叫它湯姆·索亞幫。所有要參加的人都得起誓,用血寫下名字。”

人人都願意參加。於是湯姆拿出一張紙來,念了他已經寫在紙上的誓言。誓言裏邊說:

幫裏邊每個男孩兒都永遠忠於強盜幫,永遠不把幫裏的秘密告訴別人。如果有外人傷害了幫裏哪個男孩兒,幫裏就會選一個人,把那人和他全家都給宰了,而且要用刀,在每個死屍胸前劃開一個十字,這個十字就是強盜幫的標誌。在做到之前,他不準吃東西,不準睡覺。那個標誌隻有幫裏的人能用,要是外人用了就要嚴厲警告,再用一次就宰了。如果誰出賣了幫裏的秘密,就要割斷那家夥的脖子,把屍體燒掉,把骨灰撒得到處都是,還要把他的名字從血字名單上去掉,人人都不準再提起他,還要在上麵加一個詛咒,所有幫裏的人就會永遠忘掉他。

人人都說這個誓言太棒了,還問湯姆是不是他想出來的。他說有一些是他自己弄出來的,其他的是從講海盜和強盜的書裏抄來的。他說,所有像模像樣的一流強盜幫都有誓言。

有的孩子認為泄露秘密的人也都應該宰掉全家。湯姆覺得有道理,於是拿了根鉛筆寫到紙上了。接著本·羅傑說:“那哈克·費恩[2]怎麽辦?他沒有家。我們該拿他怎麽辦呢?”

“我說,他不是有個老爸嗎?”湯姆·索亞問。

“沒錯,他是有個老爸,但這些天他老爸連個人影都不見。他過去喝醉了就在鞣皮工場裏和豬一塊兒睡,但一年多了,這塊地兒誰也沒見過他。”

他們商量了一陣子,要把我踢出強盜幫。他們說幫裏每個人都得有家或者有個啥人,要是泄露了秘密就該去殺那個人,要不然對別人就不公平。結果誰都想不出個好辦法來,大家都坐在那裏愁眉苦臉地想來想去。我差不多要哭了,可突然想到了一個辦法。我說,要是我泄露了秘密,你們去宰掉華生小姐就可以了。人人都說:“嗯,好辦法。可以去宰了她,那哈克就可以進來了。”

然後每個人都用一根針在手指頭上戳了戳,擠出了點血,簽上了名字,我就在紙上按了血手印。

“我說,”本·羅傑說,“咱們的強盜幫主要幹些啥呀?”

“沒別的,就是搶劫和殺人。”湯姆說。

“那咱們搶啥呢?搶房子,牲口?還是——”

“扯淡!偷牲口什麽的叫什麽搶劫,那是盜竊,”湯姆·索亞說,“咱們可不是小偷。弄這些有啥氣派?咱是江湖大盜,戴著麵罩,在大道上攔劫驛站馬車和私人馬車,殺人,搶他們的表和錢。”

“非得把人全殺掉嗎?”

“當然了,最好是全殺掉。雖然有些高手不這麽想,但大多數人認為最好是殺掉,除了有些人你可以抓起來帶回這座山洞,一直等著收到贖金。”

“贖金?那是啥玩意兒?”

“我也不知道,但江湖大盜就是這麽幹的。我是從書上看的,當然我們就該照著幹。”

“要是我們不知道這是啥,那該怎麽幹?”

“說啥呢你,老天爺,我們非這麽幹不可。我不是說了嗎,書上就是這麽說的?你覺得你比書高明?想另搞一套,把啥都弄得烏七八糟?”

“嘴上說說自然容易,湯姆·索亞。我要說的是,要是我們不知道啥是收贖金,我們他媽的又怎麽讓我們抓來的人收贖金呢?我就是想知道這個。你覺得這是啥意思?”

“好吧,我是不知道。但大概就是說,我們把他們關起來,一直關到他們死了。”

“嗯,這麽說有道理。我覺得這麽說是可以的,但你開始怎麽不這麽說呢。我們把他們關起來,關到他們被收贖金收死。可他們也太麻煩了吧,什麽都吃光了,還總是想逃跑。”

“你說些啥呢,本·羅傑斯。咱們有人看著他們,他們隻要一挪腿就把他給斃了,他們還怎麽跑?”

“有人看著!嗯,這真是妙。那就得有人總是醒著,一夜不能睡覺,一直盯著他們是吧。我想這太可笑了。為什麽咱們不能拿根大棒子,抓到了他們就開始收贖金呢?”

“因為書上不是這麽寫的,所以不能這麽幹。聽著,本·羅傑斯,一句話,就問你到底想不想這麽幹?你不覺得寫那些強盜書的人是大行家嗎?難道你覺得你比他們更高明,能叫人家跟你學點啥?我看你還差了十萬八千裏。拉倒吧先生,我們還是得這麽幹,按規矩收贖金。”

“那好吧。我無所謂,但我還是覺得這很蠢。嘿,我們要連那些女人也都殺掉嗎?”

“本·羅傑斯,要是我像你那麽蠢,我會捂著嘴不說話。殺女人?不,沒哪本書說到一丁點殺女人的事。你把她們帶到山洞裏,你總是鉚著勁對她們好好的。要不了多久,她們就愛上你了,趕她們回家都不幹。”

“嗯,要真是這麽回事,我覺得還挺不錯,但我還是有點拿不準。隻怕要不了多久,洞裏就全是娘兒們和要等著收贖金的男人了,那咱們強盜又該待到啥地兒去呢。不過就這麽著吧。我再沒有話要說了。”

小托米·巴恩斯在這之前已經睡著了,大家把他弄醒時他嚇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找媽咪,再也不想當強盜了。

人人都跟他鬧著玩,說他是個哭寶寶,這把他氣得要死。他說他要把強盜幫的所有秘密都說出去,於是湯姆給了他五分錢叫他閉嘴。他說我們現在全都回家,下個禮拜再見麵,到時候他想幹他一票,弄一次搶劫,殺幾個人開張。

本·羅傑斯說他除了禮拜天沒法常出來,所以想把下次聚會放到下個禮拜天。但其他人都說,禮拜天搶劫殺人太煞風景,太邪了。於是這事就這麽定下來了。大家同意聚會,要盡早定一個日子,然後我們選湯姆·索亞當強盜幫幫主,喬·哈珀當副幫主,接著大家各回各家。

我爬上棚屋,鑽進窗戶,這時候天馬上就要亮了。我的新衣服上到處弄得油膩膩的,都是泥巴塊。而且我累得要死。

[1] 當時當地的迷信,認為摸魔鬼摸過的東西會走黴運。

[2] 指“哈克貝利·費恩”,下同,以下不再一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