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進貢的禮物

古特曼親自開門,喜悅的笑容點亮了他的胖臉。他伸出手,說:“啊哈,先生,快請進!謝謝你來見我。快請進。”

斯佩德和他握手,走進房間。年輕人跟著他進門。胖子關上門。斯佩德從口袋裏取出年輕人的雙槍,遞給古特曼:“拿著。你不該讓他帶著這些東西跑來跑去。他會傷到自己的。”

胖子歡快地大笑,接過槍。“哎呀,哎呀呀,”他說,“這是什麽?”他的視線從斯佩德轉向年輕人。

斯佩德說:“一個瘸腿報童從他那兒搶走的,不過我幫他要回來了。”

臉色慘白的年輕人從古特曼手裏拿過手槍,裝進衣袋,他一言不發。

古特曼又放聲大笑。“我的老天,先生,”他對斯佩德說,“你這個人太值得結交了,真是了不起的性格。請進,快坐下。把帽子給我。”

年輕人從大門右手邊的那扇門離開房間。

胖子請斯佩德坐進桌邊的一把綠色長毛絨座椅,塞給他一支雪茄,舉著打火機點煙,調製威士忌兌碳酸水,一杯酒放在斯佩德手裏,自己拿著另一杯,坐進斯佩德對麵的椅子。

“我說,先生,”他說,“希望你能允許我道歉,為——”

“不必介意,”斯佩德說,“咱們還是談談黑鳥吧。”

胖子的腦袋向左歪了歪,用寵愛的眼神打量斯佩德。“行啊,先生,”他同意道,“咱們談談。”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保證你這輩子都沒聽過這麽驚人的事情,先生,我敢說在你這個行當裏,你這麽能幹的人肯定見識過一些非常驚人的事情。”

斯佩德有禮貌地點點頭。

胖子皺起眉頭,問:“先生,你知不知道耶路撒冷聖約翰醫院騎士團[11]?後世也稱他們為羅得騎士團或其他名字。”

斯佩德揮揮雪茄。“沒怎麽聽說過——隻記得學校曆史課上說的那些——十字軍還是什麽的。”

“非常好,所以你也不記得1523年他們被蘇萊曼大帝趕出羅得島[12]了?”

“不記得。”

“那好,先生,被他趕走後,他們來到克裏特島安頓下來。他們在那兒待了七年,直到1530年說服查理五世皇帝[13]賜給他們三塊領地,”古特曼伸出三根胖乎乎的手指,一一計數,“馬耳他、哥佐和的黎波裏。”

“然後?”

“然後,先生,但是有三個條件:他們每年要向皇帝進貢一隻”——他豎起一根手指——“鷹,以承認馬耳他依然在西班牙治下,一旦他們離開,這個島就重歸西班牙所有。明白嗎?他把那裏賜給他們,但僅限於他們使用,禁止他們將它贈予或賣給其他人。”

“好的。”

胖子扭頭掃了一眼三扇關閉的房門,把椅子朝斯佩德挪了幾英寸,然後壓低聲音,用嘶啞的聲音耳語道:“你能想象騎士團當時擁有多麽無法估量的巨大財富嗎?”

“要是我沒記錯,”斯佩德說,“他們過得很不賴。”

古特曼寵溺地笑笑。“說得好,先生,盡管說得有點輕描淡寫。”他的聲音變得越發低沉,喉音越發濃重,“他們在錢堆裏打滾呢,先生。你沒法想象。咱們任何人都沒法想象。他們吸撒拉森人的血不知道吸了多少年,掠奪了天曉得究竟有多少的寶石、貴金屬、絲綢、象牙——東方的精華之中的精華。這是曆史事實,先生。我們都知道,聖戰對他們和聖殿騎士團來說,大體而言都是劫掠手段。

“然後呢,查理皇帝將馬耳他島賜給他們,他要求的租金僅僅是每年一隻微不足道的鳥兒,隻是走個形式罷了。有錢得無法估量的騎士團會挖空心思來表達謝意,這難道不是非常自然的反應嗎?很好,先生,他們就是這麽做的,他們想出一個皆大歡喜的好點子,第一年進貢時獻給查理的不是一隻微不足道的活鳥,而是一隻燦爛奪目的金鷹,從頭到腳鑲嵌著他們金庫裏最精致的寶石。而你要記住,先生,他們有很多精致的寶石,全亞洲最精致的。”古特曼不再壓低聲音說話。他狡猾的黑眼睛琢磨著斯佩德的麵容,而斯佩德毫無表情。胖子問:“好了,先生,你有什麽看法?”

“我說不上來。”

胖子沾沾自喜地微笑。“這些是事實,曆史事實,不是課本裏的曆史,不是威爾斯先生的曆史[14],然而依然是曆史不假。”他湊近斯佩德。“從12世紀開始的騎士團檔案還在馬耳他島上。並非完好無損,但不少於三種文獻,”——他豎起三根手指——“提到的東西隻可能是這隻鑲嵌寶石的鷹。德拉維·勒魯的《聖約翰騎士團檔案》裏提到過它——很隱晦,但畢竟提到了。還有保利《騎士團之起源和組織》的未出版補遺,未出版是因為作者去世時還沒寫完,裏麵就清楚和毫無疑義地陳述了我告訴你的這些事實。”

“很好。”斯佩德說。

“很好,先生。大團長維利耶·德·裏爾-勒當命令土耳其奴隸在聖天使城堡製作了這隻高一英尺的珠寶金鷹,然後派人送給身在西班牙的查理。他派遣了一艘戰艦護送這隻鷹,戰艦指揮官是騎士團的一名法國騎士,姓科米埃或科維略。”他再次壓低聲音,“但鷹沒能抵達西班牙。”他抿著嘴唇微笑,問:“你知道巴巴羅薩,也就是‘紅胡子’海雷丁嗎?當時著名的海盜首領,以阿爾及爾為大本營為非作歹。很好,先生,他搶了騎士團的戰船,劫走那隻鳥。鳥去了阿爾及爾。這是曆史事實。法國曆史學家皮埃爾·丹從阿爾及爾寄出的信件之一提到了這個事實。他寫道:鳥在阿爾及爾待了一百多年,後來被弗朗西斯·維爾尼爵士帶走,那是一名英國探險家,和阿爾及爾海盜廝混過一陣子。也許沒被帶走,但皮埃爾·丹相信被帶走了,這對我來說也就夠了。

“弗朗西斯·維爾尼夫人在17世紀寫的《維爾尼家族回憶錄》裏沒提到這隻鳥。我查過。1615年,弗朗西斯爵士死於墨西拿的一所醫院,鳥當時肯定不在他身邊。他破產得一文不名。可是,先生,不可否認的是鳥確實去了西西裏,它待在那兒。1713年維克托·阿瑪迪斯二世登基後,它落在了他手上,他退位後在尚貝裏結婚,鳥是他送給妻子的禮物之一。這也是曆史事實,先生。《維托裏奧·阿瑪迪奧二世統治史》的作者卡魯蒂本人為它作保。

“阿瑪迪奧嚐試撤銷退位令時前往都靈,他和妻子也許把它帶在了身邊。無論是不是真的,總之它再次現身時已經落在一個西班牙人手上,他在1734年攻克那不勒斯的軍隊之中,他的兒子是唐·何塞·蒙尼諾-雷東多,也就是弗洛裏達布蘭卡公爵,查理三世的首相。沒有證據表明它流出了這個家族,直到1840年卡洛斯戰爭[15]結束。然後它出現在巴黎,當時巴黎到處都是不得不離開西班牙的卡洛斯擁護者。鷹肯定是其中某個人帶來的,然而無論此人是誰,他對它的真實價值恐怕都一無所知。它被塗上油漆或鍍上琺琅,無疑是卡洛斯紛爭期間采取的預防措施,因此它看上去僅僅是一尊挺有趣的黑色雕像而已。在這層偽裝之下——怎麽說呢——它在巴黎被踢來踢去長達七十年之久,那些私人收藏家和古董商都過於愚蠢,看不出外表底下隱藏著什麽。”

胖子停下來微笑,懊喪地搖搖頭,然後繼續道:“七十年哪,先生,這個奇妙的物件成了——怎麽說呢——巴黎陰溝裏的一個皮球,直到1911年,一位叫查理勞斯·康斯坦丁尼斯的希臘古董商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裏發現了它。查理勞斯沒過多久就搞清楚了它是什麽,然後把它買下來。琺琅再厚,他的眼睛和鼻子也能認清它的價值。對,先生,正是查理勞斯查明了它的大部分曆史,辨認出了它究竟是什麽。我收到風聲,最終從他嘴裏問出了大部分曆史,不過我後來自己也加上了一些細節。

“查理勞斯並不急於把他的發現變成金錢。他知道這東西價值連城,它的真實性一旦得到確認,就能賣出高得可怕的一個價碼。他很可能打算和騎士團的當代繼承人做生意——耶路撒冷聖約翰英國騎士團、普魯士聖約翰騎士團、馬耳他騎士團的意大利或德國分支——各個有錢的騎士團。”

胖子舉起酒杯,看見杯子空了,不禁莞爾,起身給自己和斯佩德斟酒。“開始稍微相信一點了?”他問,拿起蘇打水瓶。

“我沒說過我不信。”

“對,”古特曼哧哧笑,“但你的表情這麽說。”他坐回去,大口喝酒,用白手帕按按嘴唇。“然後,先生,在探究其曆史的過程中,為了確保安全,查理勞斯又給鳥上了一層琺琅,它於是變成了現在的樣子。他得到鳥後整整一年的那天,也就是我逼他向我坦白後三個月左右,我在倫敦拿起《時報》,讀到他的住所被盜,他本人遇害。第二天我趕到巴黎。”他悲傷地搖搖頭,“鳥不見了。老天在上,先生,我氣瘋了。我不相信還有其他人也知道它是什麽。我不相信他除我之外還告訴了其他人。被盜物品為數眾多。我據此認為盜賊並不知道那隻鳥是什麽,隻是連同其他物品一起拿走了。原因很簡單,我向你保證,假如盜賊知道它的價值,就肯定不會浪費力氣去拿其他東西了——是的,先生——頂多隻有皇冠寶石能夠相提並論。”

他閉上眼睛,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之中,露出得意的笑容。他睜開眼睛,說:“那是十七年前了。唉,先生,我花了十七年尋找那隻鳥,但我終於找到了。我想得到它,我這種人呢,假如想得到什麽東西,就不太容易灰心喪氣。”他的笑容愈加燦爛,“我想得到它,而我找到了它。我想得到它,我必定會擁有它。”他喝光酒杯裏的酒,擦幹淨嘴唇,把手帕放回口袋裏。“我追尋它到了一名俄國將軍的住所,他叫凱米多夫,住在君士坦丁堡城郊的一個小鎮上。他對鳥一無所知。鳥對他來說僅僅是一尊鍍琺琅的黑色雕像,我向他出價購買,但他的乖張天性——或者說一名俄國將軍的乖張天性——使得他拒絕了我。也許都怪我過於急切,有點忽略了說話的技巧——當然也不至於太過分。不過我很清楚我想得到它,我擔心這個愚蠢的大兵會開始調查自己的所有物,甚至刮開上麵的琺琅質。於是我派了幾個——啊哈——代理人去搞到它。哎呀,先生,他們得手了,但我卻沒有拿到。”他起身,拿著空酒杯走向桌子,“但我必將會得到它的。你的酒杯,先生。”

“所以鳥並不屬於你們之中的任何人,”斯佩德問,“而是屬於那位凱米多夫將軍?”

“屬於?”胖子喜滋滋地說,“嗯,先生,你應該說它屬於西班牙國王才對,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你如何能承認任何人有資格擁有它,頂多隻是占有罷了。”他彈個響舌,“這麽一個價值連城的物品,通過如此手段在人與人之間換手,顯然誰得到它,它就是誰的財產。”

“所以它現在是奧肖內西小姐的了?”

“不,先生,她僅僅是我的代理人。”

斯佩德說:“哦。”語氣譏諷。

古特曼若有所思地看著手裏的威士忌瓶的瓶塞,問:“它在她手上這一點已經毫無疑問了?”

“八九不離十。”

“在哪兒呢?”

“我不知道確切地點。”

胖子砰的一聲把酒瓶放在桌上。“但你說過你知道的!”他惱怒道。

斯佩德漫不經心地擺擺一隻手。“我的意思是說,等時機到了,我會知道該去哪兒搞到它。”

古特曼臉上粉嘟嘟的肥肉排列出一個比較歡快的陣勢。“所以你知道?”他問。

“對。”

“在哪兒?”

斯佩德咧咧嘴,說:“這個就交給我吧。那是我的活兒。”

“什麽時候?”

“等我準備好了。”

胖子抿緊嘴唇,笑得有點不太自在,問:“斯佩德先生,奧肖內西小姐在哪兒?”

“我手裏,藏在一個安全的地方。”

古特曼讚許地笑笑。“這個我相信你,先生,”他說,“那麽,先生,在咱們坐下來談價錢之前,請回答我一個問題:你能多快——或者說,你願意多快——把鷹交給我?”

“幾天之內。”

胖子點點頭。“令人滿意。我們——哎呀,我忘了咱們的提神養料。”他轉向桌子,斟威士忌,倒充氣水,把一個酒杯放在斯佩德的胳膊肘旁邊,另一個酒杯拿在自己手上,“很好,先生,祝公平交易,你我都大發利市。”

兩人喝酒。胖子落座。斯佩德問:“你心目中的公平交易是什麽?”

古特曼舉起酒杯對著光,充滿感情地欣賞美酒,又喝了一大口,說:“我有兩個提議,先生,兩者都很公平,你自己選。你把鷹交給我,我立刻給你兩萬五千美元,我抵達紐約後再給你兩萬五;或者,鷹變現後,我分你四分之一收入,也就是兩成半。選擇權在你,先生。一邊是立等可取的五萬美元,另一邊的數額要大得多,但必須等——怎麽說呢——幾個月。”

斯佩德喝一口酒,問:“大得多是多少?”

“就是大得多,”胖子重複道,“誰能知道具體的數字呢?要我說十萬或者二十五萬嗎?要是我說個大概的最低價,你會相信我嗎?”

“為什麽不?”

胖子咂咂嘴,壓低聲音,用咕嚕咕嚕的喉音說:“先生,你覺得五十萬怎麽樣?”

斯佩德眯起眼睛:“你認為那東西值兩百萬?”

古特曼沉著地笑了笑。“用你的話說,為什麽不?”他反問道。

斯佩德喝完杯裏的酒,把酒杯放在桌上。他把雪茄放進嘴裏,取出來,看了看,又放回去。他黃灰色的眼睛變得有點渾濁。他說:“好他媽大的一筆錢。”

胖子讚同道:“好他媽大的一筆錢。”他俯身拍了拍斯佩德的膝頭,“這還隻是觸底的最低價呢,否則康斯坦丁尼斯就是個亂吹牛的傻瓜了,但他並不是。”

斯佩德又從嘴裏拿出雪茄,厭惡地蹙眉瞪了兩眼,把它放在吸煙台上。他使勁閉上眼睛,隨即睜開。眼神變得更加渾濁了。他說:“最——最低價,對吧?那最高價呢?”最高價的高後麵拖出一個長長的嗷音。

“最高價?”古特曼伸出他沒拿酒杯的手,掌心向上,“我不想猜,你會認為我發瘋了的。我說不準。天曉得價錢最高能到什麽程度,先生,這是事實,也是唯一的事實。”

斯佩德提起下垂的下嘴唇,緊緊貼著上嘴唇。他不耐煩地甩甩腦袋,眼睛裏閃過一道驚恐的厲色,隨即被愈加深重的渾濁淹沒。他撐著椅子扶手站起來,又甩甩頭,猶豫著向前邁了一步。他口齒不清地苦笑,喃喃道:“你他媽該死。”

古特曼跳起來,把椅子向後推。他渾身的肥肉顫動不已。他的眼睛在油膩膩的粉色臉龐上像兩個黑窟窿。

斯佩德左右擺頭,直到失神的雙眼對準房門,但眼睛已經無法聚焦。他猶豫著又邁出一步。

胖子大喝一聲:“威爾莫!”

門開了,年輕人走進來。

斯佩德邁出第三步,他的臉已經變成灰色,下顎的肌肉凸出來,像是耳根的兩團腫瘤。邁出第四步之後,他的雙腿已經伸不直了,眼皮幾乎完全蓋住了渾濁的雙眼。他邁出第五步。

年輕人走過來,站在斯佩德前方不遠處,但沒有擋在斯佩德和房門之間。年輕人的右手伸在上衣底下,擱在心口的位置上,他的嘴角不住抽搐。

斯佩德勉強邁出第六步。

年輕人抬起腿,橫在斯佩德的腿前麵。斯佩德被橫插出來的腿絆倒,麵朝下摔在地上。年輕人的右手依然伸在上衣底下,低頭看著斯佩德。斯佩德想爬起來。年輕人把右腳向後抬得老高,狠狠踢在斯佩德的太陽穴上。這一腳踢得斯佩德翻了個身。他再次試圖起身,但沒能做到,而是沉入了夢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