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極端就是惡

孔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話: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12]

對不仁的人,恨得太過分,也是禍亂——我們可以理解為:天下的很多禍亂,是由絕對道德主義者惹出來的。

因為,我們把道德絕對化,就會用絕對化的手段去懲戒那些不道德,而絕對化的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

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懲罰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暴。

舉一個例子,2008年,53歲的山東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師李建華遭遇歹徒入室搶劫。她在身中數刀的情況下與歹徒鬥智鬥勇,最終她在麵對精神崩潰、癱倒在地的十九歲歹徒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讓歹徒得到及時救治。

這本來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華老師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時刻,體現了人性的高貴和美好。但是,在媒體報道這件事後,卻出現了爭論,有不少人認為,對這樣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幫助。

一個網友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這樣的歹徒,我要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

這種極其殘暴的心態,看得我毛骨悚然,從來不在網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話:“你也是歹徒啊!”

是的,對不仁之人的極端仇恨和不擇手段的報複,會把我們自己的道德變得惡劣,讓我們變得更加不仁。

所以,孔子反對用極端的手段對待不仁的人。

孔子有一個學生,叫公伯寮,這是孔子學生裏麵最差的一個。後人把他稱為“聖門蟊螣”,就是孔子門下的害蟲。他竟然在孔子“墮(huī)三都”的關鍵時刻,在季孫氏的身邊說子路的壞話,導致子路丟了職務,對“墮三都”的失敗以及孔子的離魯出走都負有相當大的責任。

魯國有一個大夫叫子服景伯,對孔子說:“你的這個學生實在太不像話了,如果你允許的話,我有力量殺了他,讓他暴屍大街。”

對這樣的學生,孔子難道不恨嗎?不想讓他受到一點懲罰嗎?可是當子服景伯提出要把他殺了的時候,孔子怎麽說呢?

孔子說:“我的道如果能夠行得通,那是命;我的道如果行不通,那也是命。公伯寮能把我的命怎麽樣呢?”[13]

孔子嘉許子服景伯的忠心,但斷然不聽他的殺人建議。這就是所謂的是非判斷力。

公伯寮是不好,但是假如我們用殺掉的方法來對待這樣的人,那我們就更不好了。因為如果用極端的手段,用殺人的手法來清除異己,這就是恐怖主義行為了。

恐怖主義就是極端道德主義的產物。恐怖主義、恐怖行為,可能有自以為是的道德基礎和道德目標,但是比起一般的不道德行為危害更大,結果更不道德。所以有識之士永遠都會反對一切形式、一切借口的恐怖主義。

從這個意義上說,孔子不是一個極端道德主義者,這一點對於我們中華民族來說實在是非常重要的!

為什麽孔子不讚成人們用極端方式來履行道德?為什麽孔子反對用極端的手段來實現正義、維護道德?因為一切極端手段必隱含著對另一種價值的破壞。而且,極端手段所蘊含的破壞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價值。

我們來看他如何評價一個人。

此人也是一個名人,但是,就是太極端了——極端地想對人好,極端地堅持一些東西,極端地堅持小節,結果卻送了命,還被孔子批評。

這個人就是尾生高,《論語》裏叫微生高(微生,姓,名高)。

《莊子·盜蹠》中記載:

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史記·蘇秦列傳》裏講:

信如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柱而死。

尾生高,魯國人,以直爽、守信著稱。傳說他與一女子相約在橋下見麵,女子沒按時來,尾生高一直在等候。後來,河水暴漲,尾生高不願離開,抱住橋柱子死守,終被淹死。

這樣的極端守信,實在可怕。

因為事實情況會變化,女孩子約會沒來肯定有情況,即使來了,橋下都是水了,那女孩子難道會潛水去約會嗎?所以這就是拘泥的人,太拘泥、太死板、太僵化,沒有一點靈活性。

我們看看孔子在《論語》裏對微生高的批評。

子曰:“孰謂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諸其鄰而與之。”[14]

醯,就是醋。孔子說:“誰說微生高這個人直爽呀?有人向他討點醋,他不直言自己沒有,卻到他的鄰居家去要了點醋給人。”

乍一看,微生高這個人還真不錯,自己沒有,轉向鄰居家討來給人。但細一想,就不對了:有就說有,沒就說沒,何必如此曲意討好別人?何必如此拖泥帶水、小心翼翼?是不是有意去做好人,讓人家感謝他呢?所以,孔子說他不直爽。

做人做事,不能太刻意,刻意會顯得太有心機。也不能太曲意,曲意會變得很煩瑣。長期煩瑣,人必猥瑣。人一猥瑣,便不足觀。做人幹淨利索一點,灑脫一點,直率一點,是近乎君子的。人生當然要有道德原則,但是,任何真理,推到極端,就是謬誤。

再看他如何對待自己的兒子。

伯魚之喪母也,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也?”門人曰:“鯉也。”孔子曰:“嘻!其甚也,非禮也。”伯魚聞之,遂除之。[15]

孔鯉(字伯魚)的母親去世了,孔鯉守喪。伯魚對母親感情特別深,守喪期過了,他還在那兒哭。有一天孔子聽到有人在哭,就問:“誰在哭啊?”別人就告訴他:“是伯魚在哭,他在哭他的母親。”孔子就說:“太過分了,沒必要了,喪期已經過了,你應該回歸正常生活了,你天天這麽哭哭啼啼的怎麽回事啊?”

伯魚聽父親這樣說,就不再哭了。所以即使對於母親的哀悼之情也要適可而止。

子路也碰到過這樣的情況,子路的姐姐去世了,子路穿著喪服,喪期已過,子路還把喪服穿在身上。孔子告訴他:“你可以把喪服脫下來,回歸正常生活了。”

子路說:“我的兄弟姐妹少,我不忍心啊。”

孔子說:“這樣不好,你說誰一定會忍心呢?但做事要有分寸。”

接著,孔子告訴子路:

“先王製禮,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

子路聞之,遂除之。[16]

“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非常精彩!他說出了道德標準的確立原則。

道德標準太高,一般人做不到,道德失效。

道德標準太低,很差的人都像道德模範,道德可笑。

顯然,先王的禮,不是按最高標準製定的,也不是按最低標準製定的,而是按中間的標準製定的。境界高的人,俯就一些;境界低的人,努力一點。

這就是中庸之道。

還有一個故事:孔子的學生曾參在瓜地裏除草,一不小心把瓜苗的根鋤斷了。他的父親曾皙大怒,操起一根大棒,狠狠擊打曾參的背。曾參倒在地上,昏死過去,很久才蘇醒過來。醒來後,他馬上高高興興地站起來,上前對父親說:“剛才我得罪了父親大人,父親大人用大棒來教育我。大棒太重了,您沒累著吧?”

曾參回到自己的房子後,還拿起琴邊彈邊唱,他想讓父親知道,他身體沒事,好讓父親寬心、放心。

這個曾參,是中國曆史上有名的大孝子,據說《孝經》就是他寫的。這個來源於《韓詩外傳》和《說苑·建本》的故事,真是非常典型。

孔子聽到這事是什麽態度呢?

孔老夫子發怒了。

他告訴弟子們:“曾參來時,不準他進來見我!”

曾參糊塗了,他很委屈:“老師您不是教導我們要孝順嗎?為什麽我這樣孝順,您還生氣呢?”

他求人向孔子請求接見。他要問問老師。

孔子告訴他:“你沒有聽到過嗎?從前那個瞽瞍有個兒子叫舜,舜侍奉父親,父親要使喚他時,總在身旁;父親要殺掉他時,卻總也找不到他。父親用小棍子打他,他就忍受著;用大棒子揍他,他馬上逃走。你以為他是怕死嗎?你以為他是不孝嗎?不是啊,正因為他這樣,才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正因為他保全了自己的性命,才使得他的父親沒有因打死兒子而犯下不慈的罪過,而他自己也沒有喪失那拳拳孝心啊!

“可你呢?拿身體去承受父親的雷霆之怒,打死也不躲避。你有沒有想過,你一旦被打死了,不是讓你父親陷於不義之地嗎?還有比這更大的不孝嗎?”

一番話,讓曾參醍醐灌頂,冷汗津津。

我們看曾參的這個故事,便知道,後來《二十四孝圖》中的那些極端的孝道,像王祥臥冰求鯉、郭巨埋兒奉母、庾黔婁嚐糞憂心等,一定為孔子所反對。因為孔子堅決反對用極端的手段去踐行道德。用極端的手段去踐行道德,本身即為不道德,並且會引起更大的不道德。

古時中國二十四孝之一的王祥臥冰求鯉的故事就是典型。王祥的繼母雖然對他不好,但王祥為治好繼母的病,不顧嚴寒冰凍,寬衣解帶臥冰求鯉魚,感動了上蒼,雙鯉躍出。

王祥一直對繼母很好,這個我們要鼓勵,要表揚。但是在寒冷的冬天,王祥的母親突然想吃鯉魚,可水麵上結了厚厚的冰,王祥就脫光了自己,躺在冰上,想用體溫把冰給融化。如果想把冰融化,那有很多更好、更有效的方法,而且還不傷害身體,比如可以用柴火烤,也可以用鐵鎬等工具鑿。可是把自己脫光了,躺在冰上,那能把冰融化嗎?誰願意試一試?結果肯定是把自己凍結到冰上去,也不可能把冰融化。所以我們說這是弱智的行為。這種行為上了《二十四孝圖》,還一代一代往下傳。我敢代表孔子說這句話:堅決反對!

還有更恐怖的,郭巨奉母埋兒。郭巨兩口子生了一個兒子,家裏還有一個老母親,一家四口人。糧食不夠吃了,郭巨就跟老婆商量,兒子我們以後可以再生,母親我們要給她養老,可是這個兒子總是天天在家吃糧食,多一口人怎麽辦?埋了吧。於是郭巨挖坑,老婆抱著孩子在旁邊等,孩子手裏還拿著“搖咕咚”,高高興興地笑著,對於父母的行為,一無所知。這樣的畫麵,不是心地殘忍、毫無人性之人,如何畫得出!

後來魯迅先生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就叫《二十四孝圖》。魯迅寫道:

因為我請人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癡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絕望了。

……我幼小時候實未嚐蓄意忤逆,對於父母,倒是極願意孝順的。不過年幼無知,隻用了私見來解釋“孝順”的做法,以為無非是“聽話”“從命”,以及長大之後,給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飯罷了。自從得了這一本孝子的教科書以後,才知道並不然,而且還要難到幾十幾百倍……

…………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麽,該埋的不正是我麽?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17]

還有什麽庾黔婁嚐糞憂心的故事,挺惡心的,不說也罷。

《二十四孝圖》中,與孔子弟子有關的就有三位:子路百裏負米,曾參齧指痛心,閔損(字子騫)蘆衣順母,都不算過分。過分的絕不屬於孔子。

子路原來家裏很窮,自己吃糠咽菜,但是跑到一百多裏以外背米給父母吃,這個不算過分。

在《二十四孝圖》裏所講的曾參孝順的故事,講的是曾參在外,家裏來了人,為了把兒子叫回來,母親咬了一下自己的手指頭,那邊曾參心靈感應,就趕緊回來了。母子之間有心靈感應,這個也挺好,沒有過分的地方。

閔子騫母親去世以後,他父親又給他娶了一個繼母,繼母又生了兩個孩子,一家三個孩子。他的繼母給自己的兩個孩子穿的是棉衣,給閔子騫穿的裏麵卻是蘆花。他的父親發現以後,想趕走這個繼母,閔子騫就說:“不行的,你把這個母親趕走了,三個兒子都要受苦,這個母親在,最多一個兒子受苦。”所以這個也不算過分,都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孔子不是極端的道德主義者,極端的道德主義者往往由出發點的道德蛻化為終點的不道德。甚至,一些奸詐之徒正是通過宣傳極端道德蠱惑人心,以達到他們自己的極端不道德的目的。

《呂氏春秋·察微》上記載了這樣兩件事。

一件是,魯國有一條規定,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碰見了,把他們贖回來,可以到國庫中報銷贖金。

這是一條很好的政策,很人道。

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國外就贖回了一個魯國人,可是他回國後卻拒絕去國庫報銷他所花費的贖金。他可能認為,這樣才顯得道德。可是孔子不這麽看。他對子貢說:

“賜呀,你采取的不是好辦法。從今以後,就不會再有人替淪為奴隸的魯國人贖身了。你如果收下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的行為的價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錢,別人就不肯再贖人了。”

為什麽呢?

因為,作為一個人,子貢願意放棄贖金,這是他的自由,無可厚非,更何況他還以此顯示了他的高尚。但他的這個做法使得別人相形見絀,且置別人於尷尬的境地:

向他學習就意味著自己要做出犧牲;不向他學習,又顯得自己境界低。

我們知道,子貢是一個很有錢的人,他可以不在乎這些贖金。但其他人未必就不在乎。

最後的結論就是,隻有索性不救,才可以避開這種尷尬局麵。

這麽一來,不僅魯國的贖人法成了一紙空文,那些在外國成為奴隸的人也失去了被救贖的機會。

因此,道德不能過分。

另一件恰巧和它相反。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說:“這樣魯國人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明白了子貢的做法失在哪裏,就自然明白子路的做法得在哪裏了。我們樂於做好事,尤其樂於做惠而不費的好事;我們樂於做好事,並且不求報答,但對做好事的人給予適當報答,不一定是財物,也可以是精神上的獎勵,這樣可以促成更多的人做好事。

聖人,確實是明察秋毫,正如《呂氏春秋·察微》的評價所說:

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孔子就在細微之處,看出了大問題。

在我們認為正確的地方,看出了潛在的巨大的危險。

這樣的明察秋毫,就是不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