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感到慶幸,狂熱的初戀不會發生第二次。初戀固然是狂熱的,但不管詩人怎樣稱讚,它畢竟也是一種負擔。人在二十一歲的時候並非一身是膽,他們唯唯諾諾,無端端就會生出一些憂慮來,自尊心容易受到挫折,動輒怨氣衝天,一聽見帶刺的話就受不了。如今,我即將邁入中年,身上裹了一層自我保護的甲胄,平日細小的煩惱並不往心上去,很快便置於腦後。可是在那個時候,一句漫不經心的話則會帶來灼人的恥辱,使我耿耿於懷;一個眼神,回眸一瞥,都會留下永恒的烙印。對我來說,拒絕的態度意味著三次雞鳴[1],而不誠實則像猶大之吻。成年人撒謊可以做到麵不改色心不跳,可當年的我為區區小事說句不誠實的話也會舌頭根痛,活似綁在樁子上受鞭笞之刑。

“今天上午你都幹了些什麽?”範夫人的話至今都音猶在耳。她靠著枕頭坐在**,其實已經沒有病了,但由於在**躺得太久,為芝麻點大的事都會慪氣。我當時正從床頭櫃裏取紙牌,因為心中有鬼,連脖子根都紅了。

“我跟教練一塊兒打網球了。”我告訴她。謊話剛一出口,我就嚇得魂不守舍。要是教練下午已經跑來參了我一狀,說我許多天沒上網球課,那我該如何是好?

“我一躺倒麻煩就來了,使你無所事事。”她說道,一邊把煙蒂在一個盛洗滌皂的盒子裏撚碎,用老牌手那種熟練、迅捷的方式洗著手中的紙牌,把它們分三疊抽上抽下,一邊還用手指啪啪地彈著牌背。

“不知你整天都幹些什麽,”她繼續朝下說著,“一張素描也沒拿來讓我過目。真讓你去為我買點東西,你肯定會忘記買泰索爾茶。我隻希望你在網球上有所長進,這對你以後是有用處的。球打不好,就不招人喜歡。你還充當的是低位手嗎?”她拋出了黑桃皇後,牌上的那張陰毒的麵孔用眼睛盯著我,跟耶洗別一樣。[2]

“是的。”我說。我被她的問題刺痛,認為她用的詞既公正又體貼,把我描繪得淋漓盡致,因為我的確做事偷偷摸摸。[3]我根本就沒跟教練打網球,自她臥病在床後,一次也沒打過,現在已經有兩個多星期了。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緊抓住這根救命稻草,為什麽不幹脆直說自己每天上午都跟德溫特先生一道驅車兜風,還在餐廳與他同桌吃午飯。

“你必須勤到網球場去,否則就別想把球打好。”她又說道。我表示同意,心裏為自己的虛偽覺得難為情,一邊甩出紅桃傑克,壓在皇後的上邊。

如今我已記不清蒙特卡洛,記不清上午驅車兜風的情形,記不清都去了些什麽地方,甚至連我們當時說的話也記不清了。可是,我卻沒有忘記自己是怎樣用顫抖的手把帽子扣在頭上,怎樣順著走廊奔跑,等不及慢悠悠的電梯,就經樓梯跑下去,怎樣不待門役效力,便飛快地從轉門衝出旅館。

他總是坐在駕駛座上,邊等我邊看報,一見我就莞爾一笑,把報紙扔到後座上,打開車門衝我說:“喂,我們的‘心腹之交’今天上午感覺怎麽樣,想到哪裏去呀?”他即使駕車在原地兜圈,我也不會在意,因為我正處於感情發燒的最初階段。坐到他身旁的位置上,抱著膝蓋俯身朝向擋風玻璃,幾乎是一種令人難以消受的幸福。我就像是一個低年級的小學生,對六年級的班長崇拜得五體投地,他雖比六年級的班長和藹些,卻要難接近得多。

“今天上午風太冷,你還是把我的外套披上吧。”

我至今仍記得他的話,因為我當時太幼稚,認為穿他的衣服就是一種幸福,無形中又扮演了小學生的角色,為心中的偶像拿運動衣,把運動衣圍在脖子上,自豪得不得了。借他的外套披在身上,哪怕隻短短幾分鍾,本身也是一種勝利,使我的上午充滿了明媚的陽光。

書中情侶的那種柔情蜜意、打情罵俏、花言巧語以及飛眼媚笑,我一樣都不會。我不具備挑逗人的本事,就知道呆呆坐在車上,膝蓋上放著他的地圖,任風兒吹拂我那難看的細發,心中既為他的沉默感到高興,又渴望聽到他講話。他說不說話都不會影響我的心緒。我唯一的敵人是儀表盤上的時鍾,生怕它的指針無情地移到一點鍾的位置。我們時東時西,穿過無數個像帽貝般鑲嵌在地中海沿岸的村落,如今那些村子我一個都記不起來了。

我隻記得當時坐在皮座上的感覺,記得膝蓋上地圖縱橫交錯的線條,以及它那發皺的邊、磨損的裝訂線。我還記得,曾有一天我看著時鍾,心中暗想:“現在是十二點二十分,願這一時刻永不消失。”我當時閉上眼睛,想使那一瞬間成為永遠的回憶。待我睜開眼睛時,汽車到了一個拐彎處,一位披著黑圍巾的村姑在向我們招手。現在我仿佛仍能看見她的情形:身穿落滿灰塵的裙子,臉上掛著爽朗、友好的笑容。一轉眼的工夫,汽車就拐過了彎,我們再也看不見她了。她已經成了過去,僅存於我的記憶之中。

我渴望返回原地,重新捕捉那已經消逝的瞬間,可轉念一想,覺得即便拐回去,也不會再看到相同的場景,甚至連空中的太陽也挪了位,投下的是不同的光影,而那位村姑順著公路朝不同的方向從我們旁邊走過,這次不會衝我們招手,也許連看也不會看見我們。這念頭含著幾分悲涼,使人感到有些寒心,再看看時鍾,我發現又過了五分鍾。眼看馬上要抵達時間的界限,該返回旅館了。

“假如能發明一種東西,”我心血**地說,“把記憶像香水一樣裝在瓶子裏,那該有多好啊。讓記憶永不消失,永不變腐。需要的時候就擰開瓶蓋,使過去栩栩如生地重新浮現。”我抬頭望望他,看他會說什麽。他沒有偏過臉來,仍然注視著前方的公路。

“你這麽年輕,到底有哪些寶貴的時刻希望能重新浮現呢?”他問道。單從他的聲音,我聽不出他是否在取笑我。“這我可不清楚,”我開口答道,隨後傻裏傻氣的,又莽撞地說了下去,“我希望能保留住眼前的這一時刻,永遠也不忘記。”

“你是說今天是個美好的日子,還是想稱讚我的車技?”他說完大笑起來,活似一個喜歡譏笑人的兄長。我不禁緘口無言,猛然意識到我們之間橫著一道鴻溝,而他對我的和藹態度恰恰加寬了我們的距離。

我情知絕不能把這些上午的出遊告訴範夫人,因為她的笑容會和他的嘲笑一樣刺傷我的自尊心。她不會生氣,也不會感到震驚,倒可能微微抬起眉毛,仿佛根本不相信我的話,然後寬容地聳聳肩說:“親愛的孩子,他能開車帶你兜風,真是一副好心腸。不過,你敢肯定這不會讓他感到非常厭倦嗎?”說完話,會再拍拍我的肩膀,支我出去買泰索爾茶。作為年輕人,地位是多麽低下啊!我想著想著,不由咬起了指甲。

“我希望,”我心裏仍在計較著他的嘲笑,於是狠聲狠氣地說,早把謹慎的態度拋到了九霄雲外,“我希望自己是一個三十六歲左右的夫人,穿一身黑綢緞衣服,戴一串珍珠項鏈。”

“真要是那樣,我就不讓你上我的車了,”他說,“快別咬指甲啦,你那指甲已經夠難看的了。”

“你一定會認為我魯莽無禮,”我又說道,“可我還是想知道你為什麽要日複一日地請我出來乘車兜風。你是一番美意,這不言而喻,可你為何偏偏選中我作為你施舍的對象呢?”

我挺起腰板,把身子坐得直直的,努力表現出年輕女子那可憐的一點點尊嚴。

“我請你來,”他把麵孔定得平平地說,“是因為你沒穿黑綢緞衣服,沒戴珍珠項鏈,也因為你不是個三十六歲的夫人。”他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看不出他內心是否在嘲笑我。

“就算這樣吧,”我說,“你把我的情況該了解的都了解了。我承認自己涉世不深,除了目睹過幾位親人離世,沒有經曆過多少事情。可關於你的情況我知之甚微,仍不過是頭一天相逢時的隻鱗片爪。”

“那麽,你想知道些什麽呢?”他問。

“譬如你在曼德利的生活以及……以及你的妻子是怎樣離你而去的。”啊,我總算把多日來一直在我舌頭上打轉的話吐了出來。“你的妻子”這幾個字說得何等輕鬆自然,仿佛拿她作話題是世界上最不經意的事情。話一出口便餘音不消,在我的眼前飛來飛去。後來,由於他聽後默不作聲,始終不置一詞,我又覺得那幾個字變成了猙獰可怕的巨大怪物。那是禁詞,是不應該說出來的。覆水難收,我再也不能把話吞回去了。我仿佛又看見了詩集扉頁上的題詞和那個奇特的斜體“R”字,頓時感到心裏發毛、發冷。他絕不會原諒我,我們的友誼到此就算結束了。

記得我當時直愣愣地呆視著眼前的擋風玻璃,對旁邊飛閃而逝的景物視而不見,耳邊仍回想著那幾個字。在沉默中,時間一分鍾一分鍾地流逝,路程在一英裏一英裏地縮短,我覺得現在一切都完了,再也不能跟他乘車兜風了。明天他一定會遠走高飛,而範夫人將會從病榻上爬起來。生活會恢複原樣,我和她又會到遊廊上散步。雜役把他的行李拿下來,我一眼望去,將會在電梯裏瞧見那些箱籠,上邊貼著新標簽。在一片忙亂之中,最後離別的時刻終於來到了。汽車轉彎時,傳來了換擋的聲音,隨後,就連那聲音也匯入車流裏,永遠地消失,化為烏有。

我深深地沉浸在遐想之中,甚至幻想著雜役收下他的小費,穿過旅館的轉門走了回去,同時側過臉對門衛說了些什麽。由於一味地胡想,我沒注意汽車在減速,直至停到了路邊,我才再次回到了現實中。他坐著一動不動,頭上沒戴帽子,脖子上係著他那條白圍巾,儼然一個畫框裏的中世紀人物。在這明快的景色中,他顯得格格不入,他應該站在一座淒涼的教堂台階上,身後拖著鬥篷,腳下有個叫花子在急切地收斂他撒下的金幣。

他已不再是和藹可親、隨和誠摯的朋友,不再是曾經嘲笑我咬指甲的那個兄長了,而成了一個陌生的人。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麽同他並肩坐在車上。

後來,他轉過身對著我講了話。“就在剛才,你還議論一種發明,”他說,“要把記憶保留下來。你聲稱自己希望能在某一特定的時刻重溫往事。我的想法恐怕跟你的截然相反。所有的回憶都是痛苦的,我不願去想它們。一年前發生的一件事改變了我的一生,我希望能把以往各個階段的前塵往事統統忘掉。那些日子已經過去,已經從我的記憶中抹去。我必須重新開始生活。我們頭一天相遇時,你的那個範夫人曾問我為何到蒙特卡洛來。那是為了製止我心中的回憶死灰複燃。當然,這樣做並不一定總能奏效,有時香水的氣味太濃,瓶子是關不住的,我也會禁不住**。附體的魔鬼偷偷在注視,企圖打開瓶塞。我們第一次駕車出遊時就出現過這種情況。我們攀上山頭,從懸崖峭壁上朝下邊俯瞰。幾年前我到過那裏,當時是跟我的妻子在一起。你曾問我景物是否如舊,有沒有發生變化。一起都和從前一樣,但我感激萬分地發現那山上竟沒有絲毫的特點可以使人想起上一次的情形。我和她未留下任何痕跡。也許是因為你跟我在一起的緣故吧。要知道,你為我抹去了往事,你的效力比燈紅酒綠的蒙特卡洛要大得多。若不是你,我早就離開這裏,到意大利和希臘去了,也許還要到更遙遠的地方去,正是因為你,我才沒有四處漂泊。讓你那番清教徒式的吞吞吐吐的話見鬼去吧。虧你想得出我在向你施舍仁慈。我邀請你出來是因為我需要你,需要你的陪伴。若是不相信我,你現在就可以下車自己尋路回去。快呀,把車門打開,走下去吧。”

我呆若木雞地坐著,雙手放在膝蓋上,不知他是否真的要趕我下車。

“喂,”他說,“你打算怎麽辦?”

要是早一兩年遇到這局麵,我可能會哭鼻子的。小孩的眼淚總是非常現成,一急就泉湧而出。當時,我覺得淚水在眼眶裏打轉,熱血直朝臉上衝,一抬頭從擋風玻璃上方的小鏡裏突然瞥見了自己愁苦萬分的尊容:不安的眼神、漲紅的麵頰以及披散在寬簷氈帽下的細發。

“我想回到旅館去。”我帶著哭腔說。他默默地發動引擎,踩離合器掛擋,驅車沿原路返回。

汽車風馳電掣,我覺得速度太快,跑得一點也不費力。殘酷無情的田園從兩旁無動於衷地觀望著我們。汽車駛到了那個我曾經希望能載入記憶的轉彎處,村姑早已沒了蹤影,周圍的色彩單調乏味。這兒與任何別的轉彎處相比都沒有什麽特色,是無數輛汽車經過的地方。它的魅力隨我的愉快心情一道消失,想到這裏,我不由一陣傷感,木然的麵孔抽搐起來。我那種成年人的尊嚴化成了泡影,卑鄙的淚水為我自己的勝利歡呼雀躍,一齊湧出眼眶,順著我的臉頰朝下淌。

我無法遏止情不自禁的淚水,又不便從口袋裏掏手帕擦拭,生怕他看見。於是,我隻好任熱淚縱橫,忍受著鹹鹽在嘴唇上燒灼,一顆心沉入了羞恥的深淵。不知他是否扭過臉看了我,因為我透過模糊的淚眼一直在盯著前方。不過,他突然伸出手,抓起我的手吻了吻,嘴裏仍沒有說什麽,後來又把他的手帕扔到了我的膝上,而我羞得不敢去拿。

我想起小說裏的女主角們在哭的時候顯得很是嬌媚,而我臉上又肮髒又浮腫,眼圈通紅,不配跟她們相比。上午在悲慘的氣氛中結束,剩下的時光還很漫長。由於護士外出,我得陪範夫人在房間裏吃午餐,餐後她還會精力充沛地以初愈病人那種不知疲倦的勁頭逼我玩比齊克牌戲[4]。在她的房間裏我肯定會悶死的。亂作一團的床單、散放著的毯子、橫七豎八的枕頭、床頭櫃上沾著的發粉、從瓶子裏灑出的香水以及溶化了的口紅——一幅邋遢肮髒的情景。她的**一定亂七八糟扔著一些按單頁分開、看過後又折在一起的日報,紙頁卷邊、封麵殘缺不全的法國小說和美國雜誌。在洗滌膏瓶子裏,在葡萄果盤裏以及床下的地板上,處處都有摁滅了的煙蒂。客人們慷慨地送來許多鮮花,花瓶一個個緊挨著雜亂地擺在一起。溫房裏的奇花異卉和含羞草混作一處,而尤為引人注目的是一個綴著綢帶的大盒子,裏麵擺著一層層的蜜餞水果。隨後,她的朋友跑來聊天,我討厭接待他們,但還得為他們調製飲料。我被他們味同嚼蠟的閑扯拘到角落,心裏又羞怯又不安。範夫人一見人多就情緒激動,一定會在**坐直身子高談闊論,笑語連珠,伸手打開便攜式留聲機放一張唱片,隨著樂曲擺動肥大的肩膀,這又會讓我變成替罪羊,代她臉上發燒。我情願看到她怒容滿麵,頭發用別針盤起,精神抖擻地責罵我不該忘記買泰索爾茶的那副樣子。所有這一切都在房間裏等待著我,而他一把我扔到旅館後,就會獨自到某個地方去,也許去海邊,去感受海風在臉上吹拂的滋味,去追逐太陽。或許,他會耽於回憶,去想那些我既一無所知也無法分享的往事,沿著往昔歲月的軌跡踟躕。

我們倆中間的鴻溝比以前更加寬了,他遠離我背著臉站在彼岸。我覺得自己幼稚、渺小和孤苦伶仃,於是再也顧不得麵子,抓起他的手帕就擤鼻子,哪還管什麽難看不難看。

“讓這一切見鬼去吧。”他突然出聲,像是在生氣又像是不耐煩,把我拉到他身邊,用一條胳膊摟住我的肩頭,眼睛仍直視著前方,右手搭在方向盤上。我記得他把車開得快如疾風閃電。“按你的年齡,可以當我的女兒了,真不知怎麽跟你相處才好。”他又說道。前邊有個轉彎,路麵逐漸變窄。他猛打一把方向盤躲過路上的一條狗。我以為他這下該鬆開我了,誰知他仍把我摟在身邊,待過了轉彎處,公路又趨於平直時,他還是不撒手。“請你忘掉今天上午我說的那段話,”他說,“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不要再想那事啦。家裏人總是管我叫邁克西姆,我想讓你也這樣稱呼我。你跟我一本正經的,時間已經夠久了。”他摸摸我的帽簷,一把抓住帽子扔到了後座上,然後俯身吻了我的額尖。“請你答應我,永遠都不要穿黑綢緞衣服。”他又說。我破涕為笑,他也笑了起來。好似雨過天晴,周圍又成了一片燦爛的陽光。範夫人和下午的一切都不再令我愁腸寸斷了。下午轉眼便會過去,接著就是夜晚,明天又是一個美好的日子。我充滿了信心和喜悅。此時此刻,我勇敢得幾乎想要求別人以平等的態度對待我了。我仿佛看見自己誤了打比齊克牌的時間,大搖大擺走入範夫人的房間,聽到對方的發問,便漫不經心地打著哈欠說:“我和邁克西姆一起吃午飯,竟忘了看時間。”

我仍然孩子氣十足,盡管他從一開始就稱呼我的教名,但我卻把直呼他的教名視為了不起的事情。這天上午雖然一度陰雲籠罩,可我覺得我們的友誼達到了一種新的高度。我並不像自己原先想的那麽討人嫌。他還吻了我,吻得很自然,使我覺得舒心和安詳,並不似書中描繪的那樣富於戲劇性,一點也不讓人發窘。這一吻似乎使我們的關係變得無拘無束,一切都隨之簡單化了。我們終於跨過了橫在中間的鴻溝。以後我將稱他邁克西姆。下午陪範夫人玩比齊克牌戲,並不怎麽顯得乏味無聊。不過我鼓不起勇氣提上午的事情。打完牌,她把牌聚到一起,伸手取牌盒時很隨便地問了一句:“請告訴我,邁克斯·德溫特還在旅館裏住著嗎?”我就像潛水員離岸前那樣猶豫了一下,隨後失去了勇氣,也失去了逐漸培養起的自製力,回答說:“是的,我相信還在,因為我常見他到餐廳裏吃飯。”

一定是有人看見我們在一起,告訴了她,要不就是網球教練來告過狀,或者旅館的經理給她寫過字條。我等待著她的責難。可她在我整理雜亂的床鋪時,沒事人似的把紙牌放回牌盒裏,一邊還打著哈欠。我把香粉盤、胭脂盒以及口紅一樣樣遞給她,而她收起紙牌,從旁邊的桌上取過一麵小鏡。“他長得倒是一表人才,”她說,“但我覺得性情有些古怪。那天在休息室裏,我以為他會做出點表示,邀請人家到曼德利去,可他把口封得非常死。”

我什麽也沒說,默默地觀看她拿起口紅在硬噘噘的嘴上勾弧線。“我從未見過德溫特夫人,”她說道,一邊把小鏡拿遠一些查看化妝的效果,“不過我相信她一定非常可愛,衣著典雅,光彩照人。過去,曼德利經常舉辦盛大的舞會。她死得過於突然,過於悲慘。我相信他一定深愛著她。這口紅顏色太豔,應該配暗色的香粉,請你為我取來,把這一盒放回抽屜裏。”

我忙著幫她塗脂抹粉和灑香水,直至她的客人們按響門鈴走進來。我沉默寡言,動作遲鈍地為他們遞飲料、換唱片以及清除煙蒂。

“最近畫了什麽畫嗎,小姑娘?”一個年老的銀行家硬是裝出熱情的樣子問道,掛在一根線繩上的單片眼鏡晃來晃去。我強作笑顏,言不由衷地說:“哦,最近沒畫什麽。你想再抽支煙嗎?”

回答問話的並不是我,因為我人在心不在。我的心在追逐一個幻影,她朦朧的身影終於趨於明朗化。不過,她的麵容依然模糊,膚色尚且不清,眼形和發色都還是一個未知數,有待於進一步顯現。

她具有永恒的美,臉上掛著難忘的微笑。她的聲音仍在回**,她的話語仍存留在人們的心間。另外還有她去過的地方以及觸摸過的東西。也許,櫥櫃裏還保留著她穿過的衣服,上邊仍有香水的餘香。在我臥室裏,在我的枕頭下,就有一本她用手拿過的書。我仿佛看見她把書翻至扉頁,一揮彎曲的筆尖,微笑著寫下了這樣的題詞:“獻給邁克斯——麗貝卡。”那天一定是他的生日,她把書和別的禮物一道放在了早餐桌上。他解開緞帶並撕開包裝紙時,夫婦倆一起開懷大笑。他閱讀詩集時,她可能還把身子俯在他的肩上。邁克斯!她稱他邁克斯!叫起來多麽親昵、歡快和隨意!家裏人,包括祖母、外祖母和姑姑姨媽們可以隨她們的便!任她們稱他邁克西姆。至於我這種不愛吭氣、乏味無聊的年輕女子,就更無所謂了。邁克斯是她選擇的稱呼,隻屬於她一個人。她把這稱呼寫在詩集的扉頁上,表現出極大的自信心。那龍飛鳳舞的粗體字力透紙背,是她本人的象征,如此瀟灑自如,如此堅定不移。

她用這種字體,不知給他寫了多少封信,以表抒心中的酸甜苦辣。

她在半頁半頁的紙上寫過無數張便條,當他出門在外時則整頁整頁地寫去無數封親昵的信,夫妻間的情話寓於字裏行間,她的聲音響徹廳堂花園,像詩集上的題詞般親切、纏綿。

而我,隻能稱他邁克西姆。

[1] 根據《聖經》記載,基督問了彼得三次問題,彼得均未回答,公雞連叫三遍,這意味著拒絕的態度。

[2] 古以色列王國王後耶洗別(Jezebel),在西方語言中喻指惡毒的女人。

[3] 英文“underhand”有兩層含義:一是“低拉手”,二是“偷偷摸摸”。

[4] 六十四張牌組成,由二人或四人玩的一種紙牌戲,以贏墩數多寡計勝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