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神經症衝突的化解 01

我們越是深刻地認識到神經症衝突對人格造成的傷害,就越是迫切地需要真正將其化解。但是現在我們已經明白,無論是靠理性決策、逃避,還是意誌力,都無法做到。那麽,到底應該怎麽做呢?隻有一個辦法:要化解衝突,隻能去改變人格中造成衝突的那些狀態。

這是根本方法,實施起來也十分困難。在內心做任何改變其實都不是一件易事,鑒於這一點,我們便應當想方設法找出一條捷徑。也許,這就是為什麽患者還有其他人會經常問:認識到自己的基本衝突是不是就夠了?答案顯然是:不夠。

即使治療分析師在分析過程開始沒多久就看出了患者的分裂狀態,並且能夠幫助他認識到這種分裂狀態,患者的頓悟也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它或許可以給患者的病情帶來某種程度的緩解,因為患者開始認識到造成自己苦惱的那些實實在在的原因,而不是像先前那樣處於雲裏霧裏、一片茫然中。但他不能把這種頓悟應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他雖然知道了內心各個不同的部分之間的相互衝突,但這也沒有使他的分裂狀態有任何好轉。他聽說這些事實的時候就像是聽到一些新奇的言論一樣,它們聽上去雖然有鼻子有眼,但他認識不到它們對自己會有什麽影響。由於在潛意識中他有很多保留想法,所以必然會使這種頓悟的作用消失殆盡。在潛意識中,他會堅持認為:分析治療師是在誇大他內心的衝突;若不是外界環境的緣故,他也會好好的;愛情或者成功會使他擺脫痛苦;隻要不與人接觸便能避免衝突;雖然普通人的確做不到一心二用,但他可以通過無比強大的意誌力和聰明才智做到這一點。或者,他會覺得——同樣是潛意識地——分析治療師是個江湖騙子或者好心的傻瓜,出於職業的緣故才裝出一副樂觀的樣子,其實他應當知道患者其實已經無可救藥了。患者這種想法表明,他在用自己的絕望感來回應分析治療師的建議。

患者的這些保留想法表明:他要麽堅持嚐試自己特有的解決辦法——這些解決辦法對他來說比衝突本身更加真實——或者,他內心深處就沒對恢複正常抱有希望。所以,我們必須先搞定患者的企圖與這些企圖的後果,才能有效地應對他們的基本衝突。

在尋找捷徑的過程中還會出現另一個問題,由於弗洛伊德對根源的強調而使這個問題變得更加重要:把認識到的這些衝突與它們的根源和患者在童年時代的早期表現聯係起來,是不是就夠了?答案仍然是:不夠——並且,其原因也與前麵大致相同。哪怕是對早期經曆最詳盡的回憶都絲毫不會使他目前的衝突有任何緩和,而隻會使他對自己更加寬容。

全麵了解早期環境的影響和它對兒童人格造成的改變,盡管沒什麽直接的治療價值,卻對我們探尋導致神經症衝突的各種狀態有一定幫助(1)。畢竟,正是他與自我、與他人的關係發生了改變,才導致了最初的衝突。我在先前的作品(2)和本書前麵的章節中已經描述過這一發展過程。概括來說就是,某個兒童可能發現自己的處境威脅到了他的內心自由、主動性、安全感和自信心——簡而言之就是威脅到了他的精神存在的核心。他覺得自己孤立無援,所以當他初次試圖與他人發生聯係時,並非出於他的真實情感,而是出於戰略需要的考慮。他無法做到簡單的喜歡或不喜歡、信任或不信任,表明自己的意願或反對別人的意願,而是不由自主地想方設法對付別人,在與他人周旋時,把對自己的傷害降到最低。這種方式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為一種與自我和與他人的疏離感、無助感、無處不在的憂慮感,以及在人際關係中的敵對緊張感,包括從一般意義上的提防到十分明確的仇恨。

隻要這種狀態持續,神經症患者就不可能摒棄任何衝突性傾向。相反,導致衝突的那些內心需要在神經症的發展過程中會變得更加迫切。事實上,這種虛假的解決反而更加幹擾了他與自己、與他人的關係,這意味著找出真正解決辦法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所以,治療的目標隻能是改變這些狀態本身。我們必須幫助神經症患者去找回自我,去認識自己的真實情感和需要,去形成一套屬於自己的價值觀,並且在真實情感和信念的基礎上與他人相處。如果我們能通過某種魔法實現上述幾點,那麽,患者的內心衝突便會灰飛煙滅,不需要我們動一根手指頭。但是現實中並沒有魔法,所以我們必須知道,為了實現上述改變應當采取什麽行動。

每一種神經症,無論其症狀顯得多麽具有戲劇性,看起來怎樣不近人情——其實都是一種性格障礙,治療的任務便是去分析整個神經症的性格結構。因此,我們越能清楚界定這種結構和個體差異,就越能準確地闡明需要去做的工作。如果我們把神經症看作是圍繞基本衝突建立的防禦工事,就可以大致把分析治療工作分成兩部分。

其一,仔細探尋某位患者為解決衝突而進行的潛意識努力,以及這對他整個人格結構的影響。這包括研究他的主導態度、理想化形象、外化作用等,而不考慮它們與背後的基本衝突之間的具體聯係。如果我們認為,在討論衝突之前無法理解和處理這些因素,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盡管它們產生於患者想協調衝突的這一需要,但它們也有自己的生命,有自己的意義和影響力。

其二,著手處理衝突本身。這不僅指讓患者意識到自身衝突的大致情況,還包括幫助他詳細地了解這些衝突是如何發生作用的——也就是,他的各種矛盾欲望及因此產生的矛盾態度在具體事例中是怎樣相互幹擾的。比如,他的順從傾向,再加上“倒錯的虐待狂”的強化,使他無法贏得比賽或在競爭性任務中難以有突出的表現,而同時他想戰勝他人的欲望又使勝利成為不可抗拒的需要。又比如,由於諸多原因他主張禁欲主義,這卻與他對同情、愛與自我放縱的需要相矛盾。我們必須讓他明白,他是怎樣在兩個極端之間搖擺不定的。比如,他有時候對自己過分嚴格,有時候又過分寬鬆。又比如,他對自己的要求有時會被外化為對他人的苛刻要求,再加上這種要求有時會被虐待傾向強化,同時他還有另一種需要,那就是想顯得自己無所不知,這兩者之間便產生了衝突。結果呢?對於別人的所作所為,他便一會兒譴責,一會兒又原諒,搖擺於兩者之間。又比如,這一秒他還誇誇其談,說自己享有一切權利,下一秒卻又突然覺得自己一無所有。

不僅如此,這部分分析工作還包括解釋患者試圖做出的所有不可能實現的融合與妥協,比如,他試圖把自私與慷慨、征服與愛情、支配與犧牲結合起來。還包括幫助患者準確理解他的理想化形象、外化作用等是怎樣將他內心的衝突掩蓋起來,消解其破壞性力量的。總而言之,分析性工作就是讓患者徹底理解自己的衝突——它們對其人格的普遍影響,以及它們如何引起他的種種症狀。

總的來說,在分析性工作的上述各部分中,患者都表現出不同類型的阻抗。當我們在分析他為解決衝突而做出的種種努力時,他卻一心想捍衛自己的態度和傾向固有的主觀價值,因此抗拒任何對其真實本質的窺探。在分析他的衝突時,他主要關注的是去證明他的衝突其實根本就不是衝突,因而掩蓋了這一事實——他身上的某些傾向其實是相互矛盾的。

至於應該依照什麽順序去處理問題,弗洛伊德的建議可能永遠是最有參考價值的。他把醫學治療的原則運用到分析治療的過程中,在處理患者問題的所有方法中,他都強調以下兩個因素:我們給出的解釋應當對患者有益;不應當給患者帶來傷害。換言之,分析治療師必須想到兩個問題:第一,患者在此時是否能承受得住某種頓悟?第二,我們給出的解釋對患者是否有意義,是否能使他進行建設性的思考?我們現在仍然缺乏明確的標準去判斷患者能夠承受的到底是什麽,以及究竟是什麽有助於促進他的建設性思考。人格結構的個體差別太大了,因此關於應當在什麽時機給出什麽解釋,我們無法有一個教條式的定論,但是我們可以用下麵的原則作為指導:隻有在患者的態度發生了特定的改變之後,再去處理他的具體問題,才會對其有益,且無過多的風險。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嚐試一些常用的方法。隻要患者還在一心追求那些對他而言是救星的幻影,即使讓他看到了自己的主要衝突,也沒什麽用。他必須首先認識到,這些追求隻是徒勞,隻會幹擾自己的生活。在分析衝突之前,我們應當用簡明扼要的語言先去分析患者為解決衝突而進行的種種努力。但我並不是說要刻意避免任何有關衝突的言論。分析治療方法的謹慎程度取決於整個神經症結構的脆弱程度。對於某些患者來說,如果過早指出他們的衝突,會使其陷入驚恐不安的狀態。對於另一些患者來說,他們則會把它當作耳旁風,不會在心中留下任何印象。但是從邏輯上講,隻要患者還在堅持他的那些解決辦法,並且潛意識地認為自己用這些辦法仍然可以“應付下去”,我們便不能指望他會對自己的衝突表現出多大的興趣。

另一個需要謹慎對待的問題是理想化形象。這裏限於篇幅,我們不能詳述在什麽狀況下,可以在分析治療的早期階段,著手處理這種理想化形象的某些方麵。不過,我們最好還是小心一點,因為理想化形象往往是患者身上唯一能讓他感到真實的部分。不僅如此,理想化形象可能是唯一使患者有點兒自尊,並且防止他陷入自輕自賤狀態的因素。患者必須已經獲得一定程度的現實性力量,才能忍受對他理想化形象的貶損。

在分析過程的初期階段就去處理虐待狂傾向,肯定毫無益處。部分原因是這些傾向與患者的理想化形象相去甚遠,甚至是兩種極端。哪怕是到了分析過程的後期,患者在意識到自己的虐待狂傾向時也常常會感到恐懼和厭惡。但是,我們之所以把這一分析推到患者不再那麽絕望、不再那麽束手無策的時候進行,還有一個更加明確的原因:隻要他在潛意識中確信替代**是他唯一的解決辦法,他便絕對不會想去克服自己的虐待狂傾向。

在根據具體的性格結構對個體進行分析時,可采用與上述相同的原則來決定處理問題的先後次序。比如,對於攻擊性傾向占主導的患者來說,他鄙棄所有情感,認為它是軟弱的標誌,卻會去稱讚任何顯得很有力量的東西,那麽,就應該首先去處理他的這種心態及其產生的影響。如果治療分析師首先考慮的是他對親密關係的需要,無論這一需要在分析治療師看來是多麽明顯,那都是不對的。患者會憎惡醫生任何的相關舉動,因為他覺得這是對自己安全的一種威脅。他覺得必須嚴防分析治療師這種想把他變成“馬屁精”的想法。隻有當他變得更加堅強時,才能忍受自己的順從和自我貶抑傾向。對這樣的患者,我們最好在開始的一段時間內避免談及絕望的問題,因為他可能會拒絕承認自己有絕望感。對他來說,絕望暗含著令人厭惡的顧影自憐之意,還意味著非常不光彩地承認了自己的失敗。相反,如果患者的順從傾向占主導,我們應當首先去分析他“親近人”的表現,然後才能去觸及他的支配或報複傾向。同樣,如果患者把自己看成一個偉大的天才或者一個極好的戀人,那麽,去分析他對遭受蔑視和拒斥的恐懼,就純屬浪費時間,去分析他的自輕自賤則更是徒勞。

有時,在剛開始分析的時候所能觸及的問題非常有限。這種情形尤見於以下這種病例:病人把高度的外化作用與僵硬的理想化形象結合了起來,使他不承認自己有任何缺陷。如果分析治療師察覺到了這種狀況的某些表現,那就千萬不要暗示患者他的麻煩其實來自自身,不做這種解釋就避免了浪費時間。不過,在這個階段倒是可以去觸及理想化形象中的某些方麵,比如患者對自己的過分要求。

如果分析治療師熟悉神經症性格結構的發展規律,那也有助於他更迅速、更準確地把握患者的種種聯想表達了什麽,從而知道此時應當去處理什麽問題。他將能夠從患者貌似無足輕重的表現上,洞察和預見到他人格中某個完整的方麵,從而把注意力轉向那些需要密切注意的東西。他的這種狀態與內科醫生極其相似,內科醫生如果發現患者咳嗽、夜間盜汗、午後乏力,便會考慮肺結核的可能,並以此為依據進行檢查。

比如,如果患者總喜歡道歉認錯,容易敬仰分析治療師,在聯想時表現出一種自我貶抑的傾向,分析治療師便能看出,所有這些因素都與“親近人”有關。他會去分析這是不是患者的主導心態;如果他找到了更多的證據,便會從各個角度全麵地處理這個問題。同理,如果患者老是重複那些使自己蒙羞的經曆,並且表示他覺得分析治療的過程也是一種羞辱,那麽,分析治療師就知道自己必須處理患者對羞辱的恐懼。分析治療師應選擇當時最容易找出的源頭去解釋他們的恐懼。比如,他可能會把這種恐懼與患者堅持理想化形象的需要聯係起來,前提條件是患者已經認識到了理想化形象的一部分。又比如,患者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表現出他的怠惰,還說感覺自己快要完蛋了,分析治療師這時就得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去處理他的絕望感。如果這發生在分析治療的初期,治療師或許隻能向病人指出這種絕望感意味著什麽——那就是,患者已自暴自棄。然後,他會試圖告知患者,他的絕望感並不是源自實實在在的絕望處境,而是一個亟待被認識並最終被解決的問題。如果絕望感出現在分析治療的後期,那麽,治療師或許可以把它與更具體的因素聯係起來,那就是患者找不到擺脫衝突的辦法,或是達不到理想化形象的標準。

雖然上麵建議了許多措施,但我們仍為分析治療師留下了足夠的空間去發揮他的直覺和靈敏性,他需要借助敏感性才能搞清楚患者到底發生了什麽事。這是分析治療師應當努力將其發展到極致的寶貴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工具。盡管分析治療師用到了直覺,但這並不意味著分析過程隻是一門“藝術”,或僅憑常識就足夠了。對神經症性格結構的了解,使以此為依據的推論具有嚴格的科學性,並且使分析治療師能夠準確、負責地實施分析治療。

不過,因為神經症性格結構的個體差異非常大,所以分析治療師隻能在試驗與錯誤中小心前進。我說的錯誤,並不是指那些嚴重的錯誤,比如把患者沒有的動機強加在他的身上,或沒有抓住他的基本神經症傾向。我所指的是那些非常常見的差錯,比如,在患者還沒做好心理準備的時候,就向他做各種解釋。那些嚴重錯誤是能夠避免的,而這種由於過早進行解釋而導致的差錯總是在所難免的。然而,如果我們能夠非常警覺,留意患者對某種解釋所做出的反應,就能很快察覺到這種差錯,並依此做出調整。在我看來,人們似乎過於強調患者的“阻抗”,即太過關注他對某種解釋是接受還是拒斥,卻很少注意他的反應表達的到底是什麽。這一點非常可惜,因為正是通過患者的反應類型和反應詳情,分析治療師才能判斷出,在患者做好準備去處理分析治療師所指出的問題之前,分析治療師應當先去處理什麽。

下麵的例子能很好地說明這種情況。這個患者認識到了在人際交往的過程中,麵對同伴對自己的任何要求,他都會惱怒不堪。哪怕最合理的請求,他也會覺得是一種脅迫;最應得的批評,他也會覺得是一種侮辱。與此同時,他又覺得自己可以任情恣性地要求別人全心全意地付出,還覺得自己可以口無遮攔地表達對他人的批評。換言之,他認識到他給了自己所有的特權,而剝奪了同伴的一切權利。他開始明白,這種心態即使沒有毀掉,也勢必會損害他的友誼與婚姻。到現在為止,他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一直都非常積極主動,效果也很不錯。但自從意識到自己這種心態的後果之後,他便總是十分沉默;患者有些抑鬱和焦慮。此時他做出了一些為數不多的聯想,反映出他有強烈的離群傾向,然而幾個小時以前,他還熱切地希望與某個女人建立良好的關係,這兩種情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離群傾向表明,他無法忍受自己與他人之間出現相互平等的場景:他在理論上接受這種平等關係,但在實踐中拒絕接受。他之所以會抑鬱,正是因為他發現自己的處境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困境,而離群傾向則意味著他在試著去探索出一種解決辦法。當他認識到離群獨處是一種徒勞,並且除了改變自己的心態之外沒有任何別的解決辦法時,他才開始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麽自己就是不能接受這種相互平等的狀態呢?他隨後出現的聯想表明,在情感上他隻看到兩種可能:要麽占有一切權力,要麽什麽權力都沒有。他說,他害怕如果自己把權力讓給了別人,就再也不能隨心所欲了,而隻能依照他人的意願行事。而這反過來又誘發了他的整個順從與自我貶抑傾向;雖然醫生已對這種傾向有所注意,但從來沒看到它像現在這樣強烈和有意義。由於種種原因,他的順從性與依賴性都非常強,因此他才不得不把所有權力都據為己有,借此來人為地建起一座防禦工事。當順從傾向仍是一種十分迫切的內心需要時,讓他放棄這種防禦措施,無異於讓他把整個人格淹沒掉。在沒有解決患者的順從傾向之前,想去改變他那種隨心所欲的處事方式,是徒勞的。

本書所說的每一點都清楚表明,無論通過哪一種單一的方法都絕不可能徹底解決某個問題;我們必須從各個角度對其進行反複的探討。這是因為患者的每一種心態都有很多根源,並且在神經症的發展過程中又會起到不同的作用。比如,息事寧人、忍氣吞聲的心態最初是源於對愛的神經症性需要,因此在分析這種需要時也必須分析他的這種心態。當我們著手分析患者的理想化形象時也必須分析他的這種心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認為,息事寧人的心態其實是患者自以為是聖人的表現。而我們在討論他的自我孤立傾向時,便能明白,這種心態中還包括想避免摩擦的成分。再有,當我們認識到患者對他人的畏懼以及他對自身虐待狂衝動的克製時,這種心態的強迫性本質便更加顯露出來。在其他例子中,患者對脅迫的敏感可以看作是由於他的離群獨處狀態而采取的一種防禦性態度,接著,經過分析,又可將其看作是他的權力欲的投射,然後,我們或許會發現那是一種外化作用、內心驅迫或其他傾向的表現。

任何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逐漸成形的神經症態度或衝突,都必須放在整個人格結構中去進行理解。這就是我們所謂的解決。它包括以下幾個步驟:使患者意識到他的特定傾向,或衝突的所有公開或隱匿的表現,幫助他認識其強迫性本質,使他能夠認識到那種傾向或衝突的主觀價值和不利後果。

當患者發現了一種神經症性怪癖時,往往不是先去分析它,而是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它是怎麽產生的?”無論是出於有意識還是潛意識,他都希望通過找到它的曆史源頭來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分析治療師必須把他拉回來,不讓他躲避到過去中,並鼓勵他去分析這種怪癖到底有哪些表現——換句話說,要先去熟悉怪癖本身的情況。患者必須知道這種怪癖的具體表現方式,他為了掩蓋它所采取的措施,以及他自己對它所持的心態。假如患者對順從傾向的畏懼已經很明朗,他必須搞清楚自己對那些自我謙避行為的憎惡、恐懼和鄙視態度到了何種程度。他必須認識到,為了把一切順從傾向及其一切表現從自己的生活中清除掉,他已經在潛意識中對自己進行了壓製。然後,他會明白,那些表麵上格格不入的態度其實都服務於這一目的;他對他人的敏感性已經麻木了,以至於不了解他們的情感、欲望或反應;這使他變得對他人漠不關心;他已扼殺了自己對他人的所有好感,也扼殺了自己想得到他人好感的欲望;他鄙視他人的柔情與善意;他會不由自主地拒絕他人的請求;在個人關係上,他自認有資格喜怒無常、吹毛求疵、求全責備,但又不認為他人有上述的任何特權。或者,如果我們注意到的是患者的無所不能感,那麽,僅僅使患者認識到自己有這種感覺還不夠。還必須要讓他看到,他從早到晚都在為自己製訂不可能完成的偉大任務。比如,他認為他有能力快速地寫出一篇主題複雜的出色論文;盡管他已疲憊不堪,他仍然希望自己能文思泉湧、妙筆生花;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在他瞥見問題的那一刻,他便能將其解決。

其次,患者必須認識到,他是迫不得已才依照某種傾向行事的,這種驅動力使其對自己的欲望或利益視而不見,甚至還會做出與自身欲望或利益背道而馳的事。他必須認識到,這種強迫性是不加選擇的,常常不會參考事實情況。例如,他應該明白,他對朋友和對敵人一樣,同樣都會吹毛求疵。無論同伴怎麽做,他都會責怪。如果同伴態度和藹,他便懷疑他是因為心中有愧才如此這般;如果對方態度強硬,那便是飛揚跋扈;如果對方讓步,那便是膽小怕事;如果對方喜歡跟他在一起,那便過於唾手可得;如果對方無論什麽都拒絕,那便是小肚雞腸;等等。或者,如果討論的問題是患者對被需要和被歡迎的不確定感,那麽他就必須認識到,盡管所有證據都表明他被需要和被歡迎,他的不確定感依然存在。若想理解某種傾向的強迫性,我們還需要認識該傾向一旦受挫,患者會有何種反應。比如,假如出現的傾向涉及患者對愛的需要,那麽,他應當看到,在出現任何遭拒或友誼減弱的跡象時,他便會感到不知所措、驚恐萬分,哪怕這些跡象非常細微,哪怕那位友人對他來講本就無足輕重。

第一步是讓患者看到他某個問題的嚴重程度;第二步則是使他認識到引起該問題的各種因素的強度。這兩個步驟都會激起他進一步檢查自己的興趣。

###02

當提到分析某種傾向的主觀價值時,患者往往會迫不及待地主動提供信息。他可能會說,他對權威或者任何表現得像壓迫的東西做出反抗、挑戰,是迫不得已的,是生死攸關的,因為若不那樣做,他會受製於他那無比嚴厲的父母;他還會說,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優越感都給了他極大的幫助,使他在缺乏自尊心的情況下仍能繼續前行;他的超脫或者“無所謂”的心態保護了他不受傷害。誠然,患者的這種聯想是為了自我辯護,但也能反映出一些問題。它使我們知道,患者起初為什麽會有這種態度,從而使我們看到其曆史價值,並使我們更好地理解患者病情的發展過程。但最重要的是,它帶領我們看到這種傾向在當前起到的作用。站在治療的立場上看,這些功能才是最重要的。沒有哪一種神經症傾向或衝突隻是過去遺留下來的痕跡——就像一種一旦確立便會一直存在的習慣。我們可以確信,這些傾向或衝突取決於當前性格結構中的某種迫切需要。最初形成某種神經症性怪癖的原因並不那麽重要,因為我們要改變的是在當前起作用的種種力量。

某種神經症狀態的主觀價值,主要在於它能與其他的神經症傾向相抗衡。因此,如果全麵領會其價值,我們就知道該怎樣處理某一具體病例了。比如,某位患者不肯放棄他的無所不能感,因為這可以使他把自己潛在的可能性當作事實,把自己的光輝前景當作已取得的成就。那麽,我們就必須檢查一下他到底在何種程度上生活在想象之中。如果他讓我們了解到,他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確保自己不遭遇失敗,我們的注意力便會轉移到那些使他有失敗預感且時常害怕遭受失敗的因素上來。

最重要的治療步驟是使患者看到事情的對立麵:他的神經症性欲望和衝突的負麵作用。在先前的步驟中已經包含了一部分這種工作;但關鍵問題是,這幅關於負麵作用的畫麵應當完整且詳盡。隻有到這一步,患者才會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需要做出改變。鑒於每一種神經症都強迫性地想維持現狀,因此需要有一種能壓倒阻滯因素、足夠強大的動機。然而,這種動機隻能來自病人對內心自由、幸福、成長的渴求,來自他的這樣一種認識:每一種神經症問題都阻礙著這種渴求的實現。因此,假如他有自我貶低、自我責怪的傾向,那他必須認識到,這種傾向抹殺了他的自尊,使他失去了希望;這使他感到自己不被需要,迫使他去忍受虐待,反過來又使他變得報複心很強;這使他的動力和工作能力陷於癱瘓;為了避免陷於自輕自賤的深淵,他被迫表現出防禦態度,如自大、自我疏離、對自己抱不切實際的想法,從而使神經症繼續存在下去。

同樣,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當患者看到自己的某種衝突時,他還得意識到它對自己生活的影響。當患者的衝突是自我抹殺與渴求勝利之間的矛盾時,有必要讓患者了解這是倒錯虐待狂固有的極度壓抑的結果。患者必須看到,一方麵,他對每一種自我抹殺的表現都感到自輕自賤,對他阿諛奉承的人都感到憤恨;另一方麵,他每次試圖去戰勝別人,都會覺得自己可怕,而且擔心自己遭到報複。

有時會發生這種情況:即使患者已經認識到了各種不利後果,他也完全不想去關注如何克服自己的神經症性心態。相反,這個問題似乎從畫麵中消失了。他不知不覺地把它推到一邊,在病情上卻毫無收獲。他已經看到了自我施加的各種傷害,卻依然無動於衷,這一點值得我們關注。不過,除非分析治療師能機敏地識別出這種無動於衷的反應,否則,患者的這種缺乏興趣的現象很可能會被忽視。病人會說起另一個話題,分析治療師也會被他帶著走,直到兩人再次進入死胡同。隻有在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治療師才能意識到,自己做了大量工作,卻沒有看到患者發生多大的變化。

如果分析治療師知道這種反應會時不時地發生,他便會問自己,到底是患者身上的什麽因素使他無視這一事實——他的某些態度已造成了許多有害的後果,必須改變這些態度。這通常有多種原因,治療師隻能逐一處理。患者可能還深陷於絕望之中,動彈不得,認為不會再有什麽改變了。他想戰勝醫生、挫敗醫生、讓他出醜,這種欲望可能遠遠超過了他對自我的關注。他的外化傾向也許還很強烈,所以盡管他認識到了外化傾向的後果,卻仍然無法把這種頓悟應用於自身。他對無所不能感的需要也許還很強大,所以盡管他明白它的後果無法避免,但在心中還是暗暗認為自己有能力避開這些後果。他的理想化形象也許還非常頑固,所以他不能接受自己居然有神經症性心態或衝突。於是,他隻會對自己感到惱火,覺得既然自己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存在,就應當有能力掌控這些問題。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必須認識到以上這些可能。因為如果忽視了那些使患者失去動力,不想做出改變的原因,分析治療師很容易變成休斯登·比得遜所謂的“心理學狂”,即為了心理學而心理學。在這種情況下,醫生促使病人接受自我,那顯然是有益的。哪怕衝突本身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患者也鬆了一口氣,開始有了想從纏繞著自己的網中脫身出來的表現。一旦形成了這種有利於分析工作的狀態,患者的改變便指日可待了。

毫無疑問,以上的論述並不是一篇關於分析治療技術的論文。我沒有試圖涵蓋那些使問題惡化的所有因素,也不試圖去涵蓋所有有療效的因素。比如,我沒有去討論患者把自己的防禦性或攻擊性怪癖帶入與醫生的關係後,會產生什麽利弊——盡管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因素。我所描述的那些步驟,隻是在每一次發現新的傾向或衝突時我們必須經曆的基本過程。我們往往不可能依照前麵所說的順療進行分析,因為即使某個問題已經十分明顯,但患者本人可能還是無法領會。就像在前麵提到的那個關於患者吹噓權力的病例一樣,一個問題隻會暴露出另一個問題,而後一個問題又必須先分析。隻要每一個步驟最終都完成了,順序問題便不是那麽重要了。

經過分析治療而引起的具體症狀的改變,自然是因問題而異的。當患者認識到自己潛意識中無力的憤怒及其原因時,他的驚恐狀態便會平息。當他認識到自己所處的困境時,情緒便會高漲起來,不再那麽抑鬱。但每一項成功的分析工作,都會使患者在對人和對己的態度上發生某種總體變化,而這種變化跟當時探討的具體問題沒有太大關係。如果我們要處理的是下麵這些各不相同的問題,比如過分強調性欲、認為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對脅迫的過於敏感等,我們會發現,對它們的分析,會對人格有同樣的影響。無論分析的是其中哪一種問題,患者的敵意、無助、恐懼、與自我和與他人的疏離等表現都會有所緩解。在下麵這些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對自我的疏離是如何緩解的。一個過於強調性欲的人隻有在性經曆和性幻想中才會覺得自己活著;他的個人成敗都僅限於性的領域,他所看重的自己身上的唯一優點隻是他的性吸引力。隻有當他對這種狀態有所了解之後,他才能開始對生活的其他方麵產生興趣,從而重新找回自我。一個認為自己可以隨心所欲的人,會覺得現實必然會按照自己的想象進行,他沒有看到自己隻是一個普通人。他既看不見自己的局限,也看不見自己真正擁有的東西。通過分析治療,他不再錯誤地把自己的潛能當作已取得的成就;他不僅能正視真實的自我,也能接受真實的自我。一個對脅迫極度敏感的人已經忘卻了自己的欲望和信念,隻覺得是別人在支配和掌控他。當分析了這種狀況以後,他開始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麽,從而能夠為自己的目標而奮鬥。

被壓抑的敵對情緒,無論其種類和來源是什麽,都會在每一次分析治療的過程中浮出水麵,暫時使患者更加易怒,但每放棄一種神經症性心態,這種不理性的敵意就會減弱一分。當患者認識到他所麵臨的那些問題也有自己的原因,不再將其外化,變得不那麽脆弱、恐懼、依賴、苛求的時候,他的敵對情緒便會減弱。

敵意的緩和是因為患者無助感的減弱。一個人越是強大,便越不會覺得受到他人的威脅。力量的增長有諸多原因。過去,他把重心放在別人的身上,現在開始轉向了自我;他感到自己更有活力,並開始建立起一套獨特的價值觀。他會逐漸發掘出更多的力量:原先用於壓抑自我的那部分能量得到了釋放;他不再那麽壓抑,不再因為恐懼、自輕自賤和絕望而動彈不得。他不再盲目地服從、對抗或發泄虐待狂衝動,他能夠更加理性地做出讓步,因而變得更加堅強。

最後,盡管他會因為已有的防禦工事被摧毀而暫時激起焦慮情緒,但隨後進行的每一個有利步驟都勢必會將這種焦慮減弱,因為患者不再那麽畏懼他人和自我。

這些改變的總體結果是患者的人際關係得到了改善。他不再那樣自我孤立,從而變得更加強大,變得不再那麽敵對,他人也逐漸不再是他必須對抗、操縱或回避的威脅了。他能夠對他們產生友好的情感。隨著他放棄了外化作用,消除了自我鄙夷,他與自我的關係也大大改善了。

如果仔細看一下發生在分析過程中的這些變化,我們能看到,這些變化同樣發生在最初導致衝突的那些條件上。在神經症的發展過程中,所有壓力都日趨嚴重;而在治療的過程中,則剛好與之相反。患者在過去需要去應對充滿了無助、恐懼、敵意、孤立的世界,他因此而產生的心態現在開始變得沒有意義,因此可以逐漸放棄。的確,麵對那些令自己討厭並且還欺負自己的人,如果自己有能力與之平起平坐,還有什麽必要去自我抹殺、自我犧牲呢?如果自己內心有安全感,並且在與他人一起生活和奮鬥的時候不再經常出現恐懼感,那麽,還有什麽必要去貪得無厭地追逐權力或聲望呢?如果自己有能力去愛,也不怕抗爭,那麽,還有什麽必要去焦慮地回避與他人的交往呢?

要做這項工作是需要時間的;患者內心越糾結,麵臨的障礙越大,需要的時間就越多。我們可以理解,人們渴望一種簡潔有效的分析療法。我們很想看到更多的人能從分析治療中獲益,並且我們認識到,有一點幫助總好過沒有幫助。誠然,神經症有嚴重程度的差異,較輕微的神經症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見效。盡管某些簡短的心理療法的實驗似乎很有希望,但不幸的是,很多都是在想當然,這種療法沒有考慮到在神經症中起作用的種種強大力量。對嚴重的神經症來說,我認為,要想縮短分析過程,必須更好地理解神經症性格結構,從而縮短分析治療的進程。

幸運的是,分析法並不是解決內心衝突的唯一方法,生活本身同樣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治療者。一個人各種各樣的經曆足以使他發生人格改變。那可能是一個真正偉大者的榜樣激勵;那可能是一個普通的悲劇,它使患者與他人密切接觸,從而使他脫離了以自我為中心的離群狀態;那可能是與意氣相投之人的交往,它使患者感到無須再去操縱或躲避他人。在其他情況下,患者的神經症行為可能非常極端,或者過於頻繁,這給患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反而會使他不再那麽恐懼和固執。

但是,生活帶來的療效不受我們的控製。為了滿足某個人的特定需要,我們不可能去刻意安排一場麻煩、一段友情或一次宗教體驗。生活作為治療者是無情的;對一個患者有益的情形可能會毀掉另一個患者。並且,我們已經看到,患者對自身神經症行為的後果缺乏認識,也缺乏從中吸取教訓的能力。我們甚至可以說,如果患者獲得了從自己的經驗中吸取教訓的能力——也就是如果他能分析出是他自身的原因導致了各種問題,能理解自己的責任,並把這種頓悟運用於生活當中。那麽,我們就可以放心地結束分析治療了。

如此看來,這些目的中包括了多層目標。患者必須獲得對自己負責的能力,這意味著,他認識到自己才是生活中最積極可靠的力量,並且敢作敢當。同時,他也覺得自己應當對他人負責,欣然承擔那些他認為值得承擔的義務,無論這些義務涉及的是子女、父母、朋友、下屬、同事、社區,還是國家。

與此密切相關的另一個目標是獲得內心的獨立——既不藐視他人的觀點和信念,也不盲從。這主要是指,使患者能夠建立起自己的一套價值體係並把它用於現實生活中。在與他人相處時,這需要他尊重他人的個性和權利,並且以此為基礎實現真正的相互平等。這與真正的民主思想如出一轍。

我們還可以用“情感的自發性”這一術語來界定上述目的,也就是能夠認識和表露自己的情感,無論是愛恨、喜悲,還是恐懼或欲望。這包括既能表達這些情感,又能主動控製。由於愛與友誼如此重要,所以在這裏應特別說說這兩點。愛既不是寄生般的依附,也不是虐待式的支配,而是像麥克馬雷所說:“這樣一種關係,除本身之外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之所以在這種關係中相互聯係,是因為對人類來說,與他人分享經驗、相互理解、在共同生活中怡情養性、推心置腹是再自然不過的一種事情。”

關於分析治療目的的最全麵表述是對真心實意的追求:卸去偽裝,以誠待人,全心全意地對待自己的情感、工作與信念。隻有化解了衝突,才有可能接近這些目標。

這些目標並不是隨意製定的。它們之所以切實可行,也不僅僅是因為它們符合過去時代的仁人誌士的追求。這種符合也絕非偶然,因為它們正是心理健康的要素。我們有理由提出這些目標,因為它們是依據神經症的病理因素做出的合乎邏輯的設想。

我們之所以敢提出這麽高的目標,是因為我們堅信人格是可以改變的。不是隻有兒童具有可塑性,我們所有人都有能力去改變,甚至是做出根本性的改變。這種信念有生活經驗的支持。分析治療則是促成根本改變的一種最強有力的手段。我們越是清楚神經症中的各種作用因素,就越有可能促成預期的改變。

無論是分析治療師還是患者,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實現這些目標。它們是我們為之奮鬥的理想;其現實意義在於,它們能為我們的治療和生活提供指導。如果我們不清楚這些理想的意義,就會有這樣的風險:用新的理想化形象去取代舊的。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分析治療師並沒有能力把患者變成一個完美無缺的人。他隻能幫助患者變得自由,從而能自己去努力靠近那些理想。這還意味著給了患者一個機會,使他能夠變得更加成熟,取得更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