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溝通的誤區和模式

很多家長覺得自己以前和孩子溝通得挺好的,不知道為什麽,隨著孩子越來越大,溝通就變得越來越困難。很多時候,這都是誤會。可能溝通不好的情況從很早就開始了,但是我們並沒有明顯感受到。孩子可能早就感覺到了,隻是這種困難他隻能忍受,無力掙脫。所以溝通的困難和孩子的年齡一樣逐漸增大,真實的原因可能是孩子逐漸有能力反抗那些讓自己難受的溝通方式了。

反抗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

親子溝通和其他溝通不同。這種不同體現在,家長很多時候不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人對待,而是當成屬於自己的一部分——“我的孩子”。這個落腳點不是“孩子”,而是“我的”,也就是落在了所有權上,所以我們和孩子相處的過程中,不自覺地享有血緣的特權。比如,我們希望孩子聽我們的,哪怕當他有自己意誌的時候,我們依然希望他聽我們的。再比如,我們會用懲罰的方式去溝通,就像很多家庭裏都會出現的責罰、羞辱孩子。

但是,我們絕對不會用和孩子溝通的方式去和自己的領導、同事、朋友溝通。和同事、朋友溝通,你會想策略,你會運用智慧達成自己想要的結果,也會在溝通不順暢的時候想到自己可以接受的妥協辦法,去促成一個接近自己期待的結果。這是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的溝通,我們的預設就是,別人不會什麽事情都順從我們,我們隻能盡可能地表達自己的意圖,並且了解他人的需求,然後通過協商、妥協,達成雙贏。

但是我們很少會這樣和孩子溝通,最大的受限就是,我們認為是在和一個屬於自己一部分的人溝通。中國有句老話,特別能代表我們對這種關係的界定,就是“你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雖然這已經是很陳舊的思想了,但是我們好像依然帶著這樣的視角和孩子溝通。父母怎麽說,孩子就怎麽做,這種想法看起來給早期的溝通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是從遠期效果來看,貽害無窮。

一位媽媽問:“我想控製孩子玩手機,但是孩子現在沉迷其中,怎麽辦?”

原本成績很好的女兒,到了高三,成績每況愈下,情緒也變得暴躁。我覺得她很痛苦,我想幫她,但是我又控製不了她玩手機。

我問這位媽媽:“你是如何與孩子溝通的?高三學業緊迫,她自己一天花四五個小時玩手機,她怎麽看這件事情?”

這位媽媽回答說:“這有什麽好討論的?她不就是喜歡玩,覺得學習痛苦,玩手機才開心嘛!”

我問她:“你不好奇嗎?原本成績很好的孩子,為什麽突然變成這樣?突然覺得學習很痛苦,以至於每天要玩四五個小時手機?你去了解過嗎?”

她回答說:“不用問我都知道,她就是想玩。”

我說:“這是你替她想出來的。孩子怎麽想的呢?你沒問過。”

當溝通成了獨角戲,孩子自然就不願說話了。因為孩子說什麽,家長都不信。這個案例中,家長非常確定,孩子就是想玩,因為學習痛苦。

而事實很可能不是這樣的。

真實的原因,孩子自己才清楚。

也許是閨密和自己喜歡的男生談戀愛了,她覺得自己被排擠、被孤立、沒有價值,玩遊戲能找到價值感,也能逃避痛苦。

也許是因為考試考砸了,感覺考不上自己想去的學校了,對自己很失望。玩遊戲可以保護自己的自戀,到時候如果成績考得不好,也可以對外界交代說:“不是我沒考好,是我考前狀態不好。”

至於真正的原因是什麽,家長如果沒有弄明白這些信息,接下來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白費力氣。

家長最容易犯的毛病、最大的誤區就是認為:孩子能有什麽想法,聽大人的就好了。

這就給我們的溝通埋下了很多隱患。是,孩子是我們的孩子,但更重要的是,他是獨立於我們之外的一個人。我們在和別人溝通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比如尊重、協商、妥協、雙贏,在我們和孩子溝通時,也是需要的。如果我們和孩子溝通時沒有這些基本前提,溝通就不是溝通,而是為所欲為。

我們絕不會在朋友不聽自己建議的時候,立馬羞辱他“爛泥扶不上牆”,但是我們很可能會這麽對孩子。

我們在孩子麵前太容易想當然地代他做決定,用“我是為你好”的借口逼他服從。有了這樣的誤區,我們與孩子間的溝通就變了味道,把溝通變成一個達成自己目的的手段。而這個過程中,我們不給孩子斟酌思考的餘地,隻要求對方執行。

親子關係中,常見的“偽溝通”模式有以下幾種:

● 通知

● 勸說

● 利誘

● 懲罰

第一種:通知。

父母有了某個決議,以命令的方式強製執行,孩子沒有商量的餘地,隻享有知情權。

有一位媽媽覺得10歲的兒子數學成績太差,決定給孩子報個培訓班,提高一下數學思維能力。兒子說:“我不想去,擔心聽不懂。”

媽媽說:“你先去學,因為錢已經交過了,而且你數學這麽差,沒有理由拒絕我,要是以後你的數學成績有了起色,你再來跟我討價還價吧。”

這件事情在溝通之前媽媽已經做了決斷,隻是告訴孩子一個結果。

第二種:勸說。

很多家長都擅長講道理。我們在講道理這件事情上表現出來的執著令人驚訝。也不知道為什麽很多人會形成這種錯覺:隻要我們不停地說,對方就會聽我們的。如果孩子不聽,還要動員親朋好友,誰比較會說,請他來說。我們會用勸說這種方式,把自己的想法灌輸給孩子。

這種溝通非常具有迷惑性,因為勸說的人經常會覺得自己開明,和孩子溝通的時候不強勢,而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所以這類家長很難有機會反思自己的做法,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夠好了。

一位媽媽曾經在谘詢中向我哭訴:“我和其他的媽媽不一樣,我願意傾聽孩子,我願意跟孩子分享我的人生經驗,我也不打罵孩子。可是為什麽我的孩子到了初二,每天跟我吵架?我的心血都白費了。”

我請她說一件具體的事情,她說:“我希望我家孩子去上數學補習班,因為他們班同學都在學習,這對於思維的開發非常有利,他也非常需要這方麵的鍛煉,但是他不願意。我也沒有發脾氣,我就每天好脾氣地跟他說,說這個課程有多好,我說了十幾天,態度一直很和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後他同意了。結果老師反映,孩子上課的時候不是睡覺就是看小說。”

這位媽媽很不解,也特別委屈:“我這是以理服人,孩子為什麽不領情?”

第三種:利誘。

家長對孩子說:“隻要你能達到我的要求,我就可以答應你的要求。”

這看起來好像很合理,有合作精神。這種方式操作起來常常是這樣的:很多事情,我們在平常情況下是不允許孩子做的,但是如果孩子成績好了(或者聽話地配合了某件事),家長就允許了。

在這種模式下,家長就給孩子做了一個示範:隻要我們的需求可以滿足,其他的都好商量,規則也可以讓步。家長希望孩子遵守約定,但是家長自己連約定的內容都不確定。尤其是如果我們用這樣的方式製定規則,孩子可能很難形成規則感。

比如,有的家長會跟孩子說:“你之前不是喜歡一雙限量版的鞋子嗎?如果你好好上課,把數學成績提上來,我就給你買。你之前想玩的那個遊戲,我也給你開賬號。但是如果你做不到的話,那就免談了。”

孩子就知道了,有些事情是不是被允許,並不在於這件事情本身的對錯,而是要看媽媽的心情,而媽媽的心情則主要看我的成績。

很遺憾,孩子雖然去上了補習班,但是依舊身在曹營心在漢,絲毫沒有增加對數學的興趣。

第四種,懲罰。

這是很多人比較熟悉的溝通方式。我們用懲罰孩子的方式讓孩子去滿足我們的期待。懲罰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如果你沒有滿足我的期待,我就禁止你去做你喜歡的事情,或者我就責罵你、羞辱你。

多年前,一個學生的家長請我到她家裏做客,她說孩子很尊重我,能跟我好好溝通,我說的話孩子很願意聽,但是她說的話,孩子都不聽。

那天我到她家,進入孩子房間時,我被嚇了一跳,因為牆上用毛筆和白板筆寫了好幾行大字,都是“知恥而後勇”。這是孩子爸爸的手筆。

這家孩子的爸爸打孩子打得特別厲害,有一次甚至打斷了電視機的天線。他還跟孩子說:“我之所以會這樣對你,是希望你知道羞恥。你現在這種一蹶不振、不求上進的樣子,你自己能接受嗎?天天沉迷於網絡,不務正業,不好好上學,還逃課逃學,你不覺得丟人嗎?我打你,是想把你打醒,讓你知道好歹、知道上進,我這是用心良苦。”

我們懲罰孩子的時候理直氣壯:“我傷害了你,但我是為了你好。”懲罰之所以會用得這麽普遍,是因為它的短期效益非常顯著,而且孩子越小越好用。因為孩子怕我們,為了避免自己受傷害,表麵上他一定會順從我們。

但是這種方式並沒有教會孩子如何與他人合作,如何協商妥協,獲得自己想要的結果。我們用這種方式告訴孩子,你要讓別人畏懼,別人就會屈服於你。

從上麵這幾種溝通的模式來看,這類溝通是單向輸出,是父母通過一切方式去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個過程中,孩子的想法和意願是沒有被尊重和理解的。孩子一開始表現出來的也不是合作,而是迫不得已。

以這幾種方式溝通的過程中,孩子的情緒感受都會被忽視,在孩子看來,就是大人們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所以他能學到什麽呢?照顧父母的感受?可是他自己的感受都沒有被照顧過。學會好好溝通、協商合作?可是父母就不願意協商合作,不願意了解孩子的想法。

最後,等到孩子有力量的時候,他也會用這些溝通方式,不在乎別人怎麽想,也不願意協商合作,用強力來應對(而不是解決)問題。

在親子之間,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溝通的問題不是突然出現的,是積重難返。而且毫不誇張地說,是我們手把手將孩子教育成了難以溝通的人。

很多父母一直使用這種單向的方式和孩子溝通,直到孩子到了青春期,實在溝通不了了,才不得不停下來想,這孩子怎麽了?

我們首先想到的是孩子出了什麽問題,為什麽變了,變得不聽話、難以管教。但是現在家長已經不能把他怎麽樣了,所以隻能想想自己還可以做什麽。這是無奈之舉,卻又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當家長開始想找一找自己的問題時,不妨重新認識一下溝通這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