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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權威隻能因時間和環境而建立,而無法施加在隻服從理性的東西上麵,即使它隻是真理的一種寓言表現方式。然而,對那些在曆史過程中獲取它的東西,也應賦予權威的名字。為權威所支持的這種表現方式首先求諸人類實際的形而上的傾向,求諸理論的需要。這種需要起源於我們生存的艱難和下述的認識:在世界的物質層次之後,必定隱藏著一種形而上的層次,隱藏著一種永恒而又不斷變化著的基礎的東西;其次,它也會求諸意誌,求諸生活在痛苦和不幸中的人類的恐懼和希望,於是宗教為人類創造出了能夠滿足他們需要的鬼神;最後,它更求諸人類心中所表現的道德意識,使這種道德獲得外在的支持和肯定。
正是從這個方麵講,宗教給我們充滿痛苦的人生帶來無限的安慰。因此,我們可以把宗教比作一個拉住盲人的手引導盲人走路的人,因為盲人什麽也看不到,他所關心的隻是他的目的地,而不是要看到一路上的所有東西。
菲勒裏希斯:這最後一點的確是宗教最有力的地方。如果這樣的安慰是一種欺騙,那它也是借宗教之名進行的欺騙,這是無法否認的。但是這使教士成為了介於欺騙者和道德家之間的一類人。他們不敢宣揚真正的真理,像你所解釋的一樣,即使他們知道什麽是真正的真理,也不敢加以宣揚,何況他們還不知道。
所以世界上可能會有真實的哲學,但不可能有真實的宗教。我所謂的“真實”是指其本身具有的意義,而不僅是指你所說的那種象征或寓言意義。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切宗教都是真實的,隻是真實的程度不同而已。世界上的禍福、善惡、真偽、貴賤等等之間都存在著解不開的糾纏,就連最重要、最崇高、最神聖的真理也隻能摻雜在謊言中表現出來,從謊言中獲得力量,通過謊言的方式預示出來,帶給人們啟示。
我們甚至可以把這個事實看作是道德世界的象征。可是,我們不要希望人類有一天會達到真正的成熟,能在產生哲學的同時也能接受哲學。純粹的真理應該是非常單純而易於了解的,可以通過其本來麵目讓人理解接受,而不是混合在神話和寓言(一堆謊言)之中——就是說,純粹的真理不必以宗教的方式來偽裝。
德謨菲利斯:你沒有認識到大多數人的智力究竟受到了何等的限製。
菲勒裏希斯:我所說的隻是一種我不能放棄的希望而已。如果這種希望實現了,當然會把宗教從它長久以來占據的位置上趕下來,此時,宗教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它使它所引導的民族中的大多數人得到了解放,而它自身也會不聲不響地消逝,這將是宗教的無痛苦死亡。
但是隻要它存在,它就具有兩方麵:真實的一麵和欺騙的一麵。你是喜愛它還是憎恨它,就要看你到底看到哪一麵。你應該把它看作一種必需的惡。它的出現是由於大多數人類的無能,他們不能了解真理,在這種迫切的情形下,宗教就成為了一種代替品。
德謨菲利斯:要堅持這一結論,然後永遠記住宗教具有兩方麵。如果我們不能從理論方麵也就是從理智方麵證明它的話,也可以從道德方麵證明,它是人類這種與猴子和老虎同類卻富有理性的動物的唯一能提供指導、控製和滿足的工具。如果你從這個觀點去看宗教,並記得宗教的目的主要是實用,理論隻是次要的,那麽你就會覺得它是最值得重視的。
菲勒裏希斯:但這種重視完全基於一個原則,即目的使手段神聖化。我不想基於這一理由而妥協。在馴服和訓練那邪惡、愚鈍的兩足動物方麵,宗教可能是最好的工具。但從真理的角度看,任何欺騙,不管它是多麽虔敬,都隻是欺騙而已。一套謊言將是帶來德行的奇妙工具。我效忠的對象是真理,我將永遠忠於真理,不管結果如何,我將為光明和真理而奮鬥。如果我把宗教列入敵人之列……
德謨菲利斯:你不會發現宗教已經處在你的敵人之列的。宗教並不欺騙,宗教是真實的,是所有真理中最重要的。但是像我早已說過的,由於宗教的觀點非常高深,高深到一般大眾無法直接把握它,由於它的光芒普通的眼睛看不見,所以它才會以寓言的方式偽裝地表現出來,以此向我們宣示一些東西。這些東西本身雖然並非嚴格真實,但其中所含的崇高意義是真實的。如果你這樣去理解的話,宗教便是真理。
菲勒裏希斯:如果它隻在單純寓言的意義上表現為真實,那是沒什麽好說的,可是,它卻進一步主張在嚴格和實質意義上是真實的,這便是欺騙了,這也是信奉真理的人必定要反對的地方。
德謨菲利斯:但是,宗教的欺騙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宗教承認自己的觀點隻有寓言的意義,隻在寓言意義上才是真實的,這會使它自身失去一切效果,這樣一來,它對人類內心和道德方麵無法估計的有利影響便也失去了。你不要因為自己理論上的吹毛求疵使大眾對你產生不信任,不要去曲解那些使他們獲得安慰的東西,他們很需要這些東西,而且,他們艱苦的命運使他們比我們更需要這些東西,我們不應該破壞它。
菲勒裏希斯:當馬丁·路德攻擊羅馬教廷出售贖罪券時,你可以用那個論證把馬丁·路德駁倒,但贖罪券真的有用嗎?我的朋友,隻有真理堅不可摧,隻有真理曆久不變,隻有真理才能牢牢站住腳。真理帶來的安慰才是唯一可靠的安慰,它是不會被磨滅的鑽石。
德謨菲利斯:你說得對,如果你能任意支配真理並能在需要時為我們所用的話。可是,你所擁有的隻是形而上的體係,而這些形而上的體係除了會使人傷透腦筋,什麽都決定不了。在你使人放棄某種東西以前,應該有更好的東西來替代它的位置。
菲勒裏希斯:啊,你總是說這種話!使一個人免於犯錯,並不是讓他失去某種東西,而是要給他某種東西。知道某個東西是假的,這本身就是一種真理。沒有任何錯誤是無害的,隱藏錯誤的人遲早會遭遇不幸,所以不要欺騙任何人,對自己的無知坦白承認,讓每個人為自己想出自己的信仰吧。
德謨菲利斯:這種排他主義是完全違反人性的,它會破壞一切社會秩序。人是形而上的動物,就是說,人形而上的需要比任何其他需要都迫切。人可以根據生命的形而上的意義來看生命,並且希望通過這一點來看一切東西。因此從所有教條都不確實這一點看來,不管聽起來多麽奇怪,然而種種基本形而上觀點的共同一致對人類而言都是最重要的事情,因為隻有在一致同意這種形而上觀點的人們之間,才能建立真正而長久的社會結合。
社會組織、國家隻有建立於某一得到普遍承認的形而上的體係之上時才是穩固的,而這種體係自然隻能是民間形而上學,即宗教。它與國家法律及人們生活中的所有社會表現聯係在一起,正如與個人生活中的所有莊嚴行動聯係在一起一樣。如果宗教不曾重視政府當局和統治者的尊嚴的話,社會組織就很難存在。
菲勒裏希斯:啊,是的,當君王們再也沒有別的東西可用時,便把上帝當作妖魔鬼怪來哄騙自己的孩子上床睡覺,這就是他們把上帝的地位看得如此高的緣故,真是妙極了!但是我要勸告所有統治者,他們最好每隔半年就選一個日子,坐下來好好讀一讀《撒姆耳前書》第15章,以便記住用神壇支持王座是什麽意思。而且現在,作為維護神學的最後手段火刑柱也已經沒有用了。
宗教好像螢火蟲一樣,需要黑暗來顯出它的光亮。民眾普遍的無知,是一切宗教存在的條件,是使宗教能夠保存下去的唯一因素。也許我們常常預期的一天終會到來,那時候,宗教會離歐洲人而去,就像孩子長大了護士保姆會離去一樣,此後,這個孩子就要歸老師來教導了。
信仰基於權威,而宗教所講的奇跡和啟示無疑又隻適用於人類的孩提時代。我們必須承認,物質和曆史提供的種種資料都表明,現在人類種族的年齡也不過比一個花甲之人老百倍,可以說,人類仍然處於最初的孩提時代。
德謨菲利斯:你不必懷著掩不住的愉快心情來預言基督教的末日,要是你能想一想基督教對歐洲人的貢獻有多大就好了。歐洲人從基督教那裏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景況,這種景況是從關於根本真理方麵的知識而來的,這種知識告訴我們,生命本身不是目的,我們存在的真正目的在生命之外。
由於希臘人和羅馬人把人存在的真正目的完全放在現實生活中,所以從這方麵來說,他們可以被稱為“盲目的異教徒”。他們所有的德行都可以歸結為對社會做有質量的貢獻,亞裏士多德就曾明確地說:“那些對別人有用的德行,必然是偉大的德行。”而基督教使歐洲人跳出了這種短暫而不穩定的存在。過去,希臘人和羅馬人忘記了人生嚴肅、真正而深刻的意義,他們像長大的孩子一樣,毫無意識地活著,直到基督教的到來才使他們恢複了生活的熱情。
菲勒裏希斯:要想評斷它如何“成功”,我們隻需把古代和中世紀比較一下就可以了,也就是說,隻要把伯裏克利(12)時代和14世紀比較一下就可以了。你根本想象不到自己在討論的是同一種族。
在伯裏克利時代,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麵被發揮出來,最好的國家組織、明智的法律、公正的司法行政、合理化的自由,一切藝術以及詩歌和哲學都達到巔峰狀態,那時創造的作品在數千年之後仍然是無與倫比的典範,它們就好像是被我們永遠無法趕上的更高一等的生物創作出來的一樣。同時,與我們在色諾芬(13)的《饗宴》(14)篇中看到的一樣,最崇高的社會情誼把人生都美化了。
現在再看看基督教會束縛人心和脅迫人們身體的時代吧。在這個時代裏,騎士和教士可以把所有沉悶辛苦的工作壓在第三階級的平民的肩上。封建製度與狂熱的宗教密切結合,帶來可怕的無知和心靈的愚昧,於是產生了偏執的關於信仰的爭論、宗教戰爭、十字軍、對異教徒的迫害和審判等等。在這期間,社會風氣傾向於殘忍而愚蠢的騎士精神,怪誕的言談和騙人的謊言變成了一套有係統的東西,社會上充滿了墮落的迷信,對女人卻要表現出裝模作樣的尊重。
毫無疑問,和中世紀比起來,古代人更加寬容,他們也很重視公理正義,常常為國家而犧牲自己,表現出種種高尚行為和真正的人道精神。對今天的人們來說,認識他們的思想和行動就是人文學科的研究。他們容許男色,這固然是應該被指責的,也是今人對古人道德方麵所做的主要指責,可這與基督教許多令人憎惡的事實比起來,實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曾經說過,這種事情在今天不太明顯,但是,當你考慮過所有這種現象以後,還能認為基督教促成了人類道德上的進步嗎?
德謨菲利斯:如果實際結果並沒有完全與基督教教義的純粹真理相符合,那可能是由於教義太過崇高太過高深,且目標擺得太高,以至於人類無法接受。當然,異教徒的道德,如伊斯蘭教的道德就容易被遵守。越是高尚的東西往往越容易被濫用,因此這些崇高的教義有時也會被當作最殘忍的行動和邪惡行為的借口。
菲勒裏希斯:對宗教的利弊做一個合理公平且正確的評斷,的確是非常有用的探討。但這個工作需要更多的曆史和心理方麵的資料,我們現有的這些還遠遠不夠用。學術機構可以把這個當作懸獎論文的題目。
德謨菲利斯:他們不會這樣做的。
菲勒裏希斯:奇怪,你竟然這樣說,這會讓宗教變得前景堪憂。隻要統計學家告訴我們每年有多少犯罪是由於宗教原因而避免的,又有多少犯罪是由於其他原因而避免的,那麽我們就可以知道宗教是否有作用了。
當一個人想作奸犯科時,他所考慮的第一件事是因犯罪而帶來的懲罰以及獲得懲罰的可能性,第二件事是考慮名譽的損失。如果我的看法沒錯,他會對這兩點先做考慮,然後才會考慮到宗教問題。不過,如果他能克服前兩個犯罪障礙,我相信,僅憑宗教是很難嚇阻他的。
德謨菲利斯:但是,我相信宗教會時常嚇阻犯罪,一個人會直接由於宗教的原因而不敢做出任何罪惡行為,尤其是當宗教的影響力早已滲透到我們的日常習慣中的時候,更是這樣。
菲勒裏希斯:假使政府此時突然宣布廢止一切懲戒犯罪的法律,我想,你我都不敢僅在宗教的保護之下單獨回家。可是,相反,如果同樣宣布一切宗教都是不足信的,在法律的保障之下,我們還是會和從前一樣生活,不需做任何特殊的防備。可是,我還要進一步說,各種宗教對道德常常產生不良的影響。我們可以把這種情形歸結為一個概括的公式,即凡是給予上帝的東西都是取自於人,因此我們很容易以對上帝的阿諛代替對人的正當行為的讚揚。
任何宗教都會很明確地表示,信仰、寺廟儀式和各種祭祀比道德行為更符合神意,尤其是當它們與教士的報酬連在一起時,前者便漸漸被視為是後者的代替品了。殺牲、做彌撒、建教堂或在路旁立十字架等,立即成為最有功德的事情,甚至最嚴重的犯罪也可以通過這些行為贖清。犯罪的人服從教士權威,去苦修、懺悔、朝聖、捐助教堂寺廟及僧侶教士、建廟宇等等,這樣他們就可以贖罪了。於是,教士僧侶好像變成了幫助人與可被收買的神進行交易的中間人,即使不到這種程度,可是事實上,又有哪一種宗教的信徒不把祈禱、讚美和各種奉獻行為當作道德行為的部分代替品呢?
現在我們要回到主要問題上來。你提出人類有強烈的形而上的需要,這當然是對的,但是對我而言,與其說宗教滿足了這種需要,不如說它是在濫用這種需要。總之,在促進道德方麵,宗教的作用大部分時候是不可靠的,可是它的不良影響,尤其是它所帶來的暴行卻非常明顯。
不過,如果我們把宗教的效用看作是王位的支撐,這個問題就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由於上帝的恩寵,神壇與王位緊緊地結合在一起,所有聰明的君主,隻要他還愛他的王位和家庭,就都會在自己的子民麵前將自己塑造成一個具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
德謨菲利斯:好啦,在我費盡一切努力之後,仍無法改變你對宗教的態度。可是我也要告訴你,你所引證的一切東西,也不能動搖我對宗教價值的信心。
菲勒裏希斯:我相信你的話,因為《赫第布拉斯》(15)中有言:“一個被說服而違反自己意誌的人仍然持同樣的意見。”但是,我覺得有所安慰的是,辯論和礦泉浴一樣,唯一真正的效果還在後麵。
德謨菲利斯:希望這最後的效果是有利於你的觀點的。
菲勒裏希斯:這很有可能,對此我能引用一句西班牙諺語。
德謨菲利斯:是哪一句諺語?
菲勒裏希斯:Detrás da la cruz está el Diablo.
德謨菲利斯:用英文怎麽解釋?
菲勒裏希斯:魔鬼站在十字架之後。
德謨菲利斯:我們不要再互相譏諷了。我們要了解,像門神一樣,像婆羅門教中的死神一樣,像閻羅王一樣,宗教都具有兩麵,一麵是和善的,另一麵是令人氣餒的。我們現在有爭議,隻不過是因為你注意到了其中一麵,而我注意到了另一麵。
菲勒裏希斯:你說得對,我的老朋友!
(1) 馬克斯穆斯大約死於公元前20年,他的作品《名著名言》到現在還廣為流傳。
(2) 奧古斯丁(354—430),古羅馬基督教思想家,著有《懺悔錄》《論上帝之城》《駁異教徒》。
(3) 奧利金(約185—約254),早期基督教神學家,創立精神意義解釋法來詮釋《聖經》,認為凡有損上帝的結論、邏輯混亂的經文等都應被詮釋為“隱喻”。
(4) 因陀羅為《吠陀》經《梨俱吠陀》中的主神,司雷雨及戰爭等。
(5) 布魯門巴哈(1752—1840),德國人類學家、解剖學家。
(6) 布魯諾(1548—1600),文藝複興時期意大利哲學家,因被視作異端而被活活燒死。
(7) 瓦尼尼(1584—1619),意大利哲學家,因宣揚褻瀆上帝的言論和無神論而被活活燒死。
(8) 印度暗殺團,一種由強盜和殺人犯組成的宗教組織,始自13世紀,1828—1835年間消亡。
(9) 伊拉斯,古希臘城市名。
(10) 帕斯卡(1623—1662),法國哲學家、數學家。
(11) 馬爾布蘭基(1638—1715),法國哲學家。
(12) 伯裏克利(約前495—前429),古雅典偉大的政治家、大將軍及演說家,在他領導之下古雅典文化達到了巔峰狀態。
(13) 色諾芬(約前430—約前354),古希臘曆史學家、作家。
(14) 《饗宴》是一篇以蘇格拉底為主的對話。
(15) 《赫第布拉斯》,英國詩人布特勒(1612—1680)所作的諷刺敘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