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還君明珠雙淚垂

宋徽宗初見李師師的時候,並沒能一親芳澤。

師師有潔癖,見客之前自身花瓣沐浴不算,還要求客人也必得櫛沐相見,就是皇上也不例外;師師為人倨傲不為禮,雖對百金亦不動聲色,尋常問話充耳不聞;師師好靜坐,宴客之際,惟撫琴弄弦以為佐,不與言笑——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子,卻令得徽宗神魂顛倒,不惜帝王之尊,幾次三番地踏月來訪,居然用了幾年的時間才贏得美人青睞。

或許是宮中三千佳麗為了爭寵而出盡百寶,笑容來得太便宜了吧?李師師的豔如桃李冷若冰霜反而吊人胃口,別有風情。

詞人周邦彥曾有《少年遊》細述師師與徽宗的枕邊語:“城上已三更,馬滑霜濃,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雖是**詞豔曲,卻是真情實景。這首詞因為泄露了國家最高機密,曾經惹得徽宗大怒,差點判了周邦彥的罪,但因不敢得罪師師,不但赦他無罪,還封了作大晟樂正,才盡其用;

賊王宋江聽到了這一段奇緣,知道這是一條中南捷徑,便也動了心思,趁著上元燈市,在柴進和燕青的掩護下偷偷下山,密訪花魁,題詩於壁,盡表一片歸順之心,並求師師代為美言,向徽宗投誠——這便是水泊梁山受招安的序曲;

一邊是真命天子,一邊是土匪頭子,李師師也算是手眼通天、長袖擅舞於黑白兩道了,更何況還有一個炒作高手周邦彥,真是想不紅都難。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才貌手段都來得的女子,最終的結局卻極慘烈:徽宗禪位後,師師自知式微,主動將皇上所贈金帛盡捐開封府以助軍餉,而自己則棄家為女冠,甘願以青春紅顏而伴青燈古佛——然而世人偏不給她清靜。金兵攻破汴京後,因慕其美名而滿城搜拿李師師,地方官懼事,竟往慈雲冠找到師師欲獻之。

李師師寧死不肯事胡虜,痛斥奸臣後拔簪刺喉以明誌,未能就死,遂又將簪折為兩段,吞而自盡——如此決絕的一種死法,寧不叫天下男人愧死?

她白認識了徽宗,白認識了宋江,白認識了周邦彥,白認識了那許多有財有勢的大男人——他們從她的身上都撈了不少好處,在她得勢的時候無不趨之若鶩,然而當她遇難、走投無路之際,那些個男人在哪裏呢?

連一個有氣節的風塵女子都保不住,難怪宋朝要亡了。

《流芳百世》之李師師畫像。

這段日子裏,我是一直在躲小金的,沒想到還是要麵對麵。

就像白蛇躲不過法海,第三者終究避不開原配的追殺。

自從同玉米和好後,我們的愛比以前更加瘋狂、熾熱。每一次的見麵,都仿佛是世界末日。也許是因為我知道,我們的時間無多,我隻有在有限的相聚裏,盡情地愛他、愛他、愛他……

因為心虛,我開始不住地尋找這樣那樣的藉口一次次推小金的課,也推開她的約會。

可是她好像粘上了我,隔三岔五地給我打電話,指使我做些這樣那樣的瑣事,諸如幫她買化妝品、替她訂戲票、代選給朋友慶生的禮物之類,仿佛我是她家的鍾點女工。

有時我剛赴玉米的約會,小金的電話便接踵而至,內容總是些小得不能再小、近乎無理取鬧的廢話,像是寶寶不聽話惹她生氣啦,保姆又跟她鬥嘴啦,甚至是新買的粉盒裏發現了碎紙屑……

電話一說便是半小時,渾不管我是不是方便接聽,她就是這樣霸道地、理直氣壯地占用著我的時間,折磨著我的情緒,令我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我漸漸懷疑她是存心。

她或許已經知道了我和玉米的交往,種種造作,都是演技。

她故意不發作,卻看戲一樣地擺布我,叫我疲於奔命。

她不僅是好演員,好觀眾,還同時是好編劇,好導演。誠心讓我在沒有尊嚴的愛戀裏枯萎,直到不戰而退。

我終於從躲著小金發展到躲她的老公——和玉米在一起,不再是單純的快樂,纏綿之際,我總覺得有一雙眼睛,在冥冥中偷窺著我們。

曾經,我登堂入室地偷窺他們夫妻的家;如今,這一切加倍地還報在我身上。

感情是一筆孽債,也許現在是還債的時候了。

我想過了要退出,但是小金已經殺上門來,如何麵對?

但是看她的神情態度,又不像是要即刻發作,難道所謂的狐狸精另有其人?

我怔忡不安,手足無措。而小金已經看到了那幅香君紈扇,造作地叫起來:“天啊,這是你剛畫的,太美了!”她幾乎是天真地仰起頭來,笑眯眯問,“這是要做什麽用的?”

“長裙。”我陪著笑答她,“這是秦淮八豔之一名妓李香君的畫像。”

“做雞的?”小金粗俗地笑起來,“以前留下來的名女人多半是妓女,良家婦女反倒沒名沒姓,好歹有那麽幾座貞節牌坊,還大多叫個什麽氏什麽氏的,跟的夫姓,連正經名字也沒有。反倒是妓女,一堆一堆的,真是笑貧不笑娼——現在這時尚好像又回來了,小雞滿街跑,情人最吃香,不是有句話叫什麽‘家中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嗎?男人呀,就是吃著碗裏看著鍋裏,難得無厭的。”

我益發心虛,不知小金這番話是臨場發揮還是指桑罵槐,我仿佛是一個麵對失主的賊,不知道該把贓物藏在哪裏才不被發現——做賊的總以為隻要沒被查到贓物就不算有罪,可是他們忘記了真正的罪證其實是那隻無處藏躲的手。而我,可有斷腕之誌?

忽然,那件新完工的錦衣仿佛擁有了獨立的生命,驀地掠過一陣水紋樣的抖動,擱在桌角的一瓶顏料翻倒下來,不偏不倚,悉數潑灑在小金名貴的新套裝上,慘不忍睹。

小金驚叫起來,我也一陣顫栗,是風?還是小金的話觸怒了那些曾在曆史畫卷中豔幟高張的芳魂?

店員趕過來幫我招呼,我也忙不迭地道歉,拿出自己的衣裳讓小金換上。小金懊惱:“不換了不換了,司機還在外麵等著呢,走,你這就陪我走一趟去!”

青碧池水,蜂腰石橋,大片的荷葉隨風低語,送來陣陣清香。這還是車水馬龍的大都市嗎?這是世外桃源還是太虛仙境?

菡萏香銷翠葉殘,西風愁起碧波間。我扶著石欄杆望下去,看那荷葉田田,遊魚接喋,不禁看出了神。

小金不耐地催促:“別看了,我們辦正事兒要緊。”

正事兒?哦,我是來幫小金捉奸的——玉米有了人,而那個人不是我。

我,玉米的情人,幫著玉米老婆來捉拿他的另一個情人。這是筆什麽賬?我該慶幸翻案的人不是我,還是該悲哀玉米的三心兩意?

做不成原配還可以說是有緣無份,連專一的情人都做不成,又算什麽呢?

我緊緊地扶著橋欄,仿佛怕掉到荷花池裏去,又像是怕小金強拉我走,或者,是害怕麵對玉米的情人——我苦心孤詣地和玉米的老婆做朋友,並不代表我有勇氣也和他的另一個情人麵對麵。

“小金,我們這樣子打上門去,合適麽?”我趑趄著,“你怎麽知道那人住在這裏?再說,要是對方報警,我們可能會理虧的。”

“我們會理虧?”小金又發出了那種令人寒顫的冷笑,“這房子是我陪鬱敏選的,我才是戶主,我來看看自己的房子,有什麽可理虧的?倒是那個賤人,她才是鳩占鵲巢,就算被我打破頭,也隻好吃啞巴虧。報警?難不成警察局還管人家大老婆修理小老婆不成?哼,要真是擱在過去,當個小老婆也還好了,總算有名有份;現在,不過是個送上門的賤貨,死了都白死!”

胃部又開始翻湧,我努力地忍著叫自己不要嘔吐。小金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枝利箭,對準我心底最疼痛的那個位置射去,箭無虛發。

七棟三樓二號。小金將下巴向我一揚:“就是這間,按門鈴吧。”

為什麽?為什麽她要我陪她做這樣的事?

我看著那扇門。不知道推開之後,自己將看到什麽,遇到什麽。

也許這是一個陷阱,根本沒有另一個情人,小金要我來,是為了將我滅口分屍,挫骨揚灰;也許這裏是另一個鬼屋,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要將我吞噬。

世上最神秘的物事就是門了。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在門的背後,會發生什麽樣的故事。

每一扇門都是一個謎麵。門不推開,就永遠不會知道謎底會是什麽;而知道了謎底,卻不知會付出什麽樣的代價。我要不要聽命於小金,敲開那扇門?我們的交情還沒到如此諳熟的地步吧,如何她竟這般對我頤指氣使?

然而我又用什麽理由拒絕呢?一個情人在原配的麵前,除了委曲求全,是沒有還手之力的。

門鈴響了。一聲,兩聲,三聲……

沒有人應門。

小金取出鑰匙來,自己開了門進去。屋子是新裝修的,油漆味兒還沒散盡,新家俱上蒙著一層薄灰,顯見從來就沒人住過。

這時候我已經清楚地知道,這裏根本沒有住著什麽玉米的外室,小金的一切,隻是做戲。

門終於打開,藏在門背後的卻不是謎底,而是另一個謎——空城計。

我忽然覺得無比的厭倦,有種虛脫的無力感。我為什麽會站在這裏?我為什麽要聽從別人的安排與擺布?為什麽要讓別人決定我的命運?如果說愛一個人是沒有罪的,為什麽我的愛會使我不僅成為愛人的奴隸,甚至還同時成了我所愛的人的夫人的奴隸?

然而我隻得陪小金將這出戲演下去,強笑著:“這裏不像有人住的樣子,你是不是多慮了?”

“難道我弄錯了?”小金詫異地笑,“明明有朋友打電話給我,說看見鬱敏跟一個女人在這裏出出進進呀。難不成見了鬼?”

見鬼?我才最有資格說見鬼呢。小金分明是在投石問路,她對我和玉米的事,到底知道多少呢?

但是我不想再猜她的心。

猜測玉米的心已經讓我心力交瘁,如何還有餘力去猜測他的妻?

一段不見天日的愛戀,不僅彼此的相處無法做到光明磊落,原來就連思緒都變得陰晴不定。

麵對小金的一再試探,我隻得以不變應萬變,淡淡地笑著:“也許是你在疑神疑鬼吧?不管怎麽說,現在天下太平,不是很好嗎?”

“但是我老是覺得鬱敏有古怪。男人到了這個鍾點上是最靠不住的,有了事業賺了錢,就飽暖思**欲起來,天下什麽吃的喝的都嚐過了,老婆孩子也都有了,就剩下找小蜜這件事,天天換花樣兒都沒個足夠的。要是他隨便那麽玩一玩呢,我倒也可以睜隻眼閉隻眼,不理就算了,反正這些年來也不是第一次了,不過這次他玩得太大了,居然金屋藏嬌起來,那是要來真格兒的,我就也給他來個真格兒的,要那賤人吃不了兜著走。”

我越聽越疑心,覺得每一句都是針對我而來,卻無法辯駁,不然豈非不打自招。我益發厭倦,已無心戀戰,隻想快快結束這一切:“不是已經證明是虛驚一場了嗎?你應該高興才是,怎麽還越說越生氣了?時間不早,我們也該回去了,家裏還有大堆煩心事兒等著我呢。”

“煩心事兒?我幫得上忙不?”小金換了一副殷勤的麵孔,笑著:“捉奸這麽大的事兒你都幫我,夠朋友,你有什麽事兒也盡管說,我幫得上忙的,一定幫。”

這種忽冷忽熱忽嗔忽喜的招術也許並不新鮮,但也的確弄得我暈頭轉向,隻得順口找個理由搪塞:“租房到期,不知道往哪兒搬呢。”是藉口,也是真話,現在最讓我煩心的事的確是房子。

“你一個人住?”

“不,三個人。我還有兩個室友。”不知道香如還能不能算一個人,但是我找房子,卻恰恰是為了香如。

“這算什麽難事?早跟我說早就解決了。”小金大方地笑著,“不就是房子嗎?這不是現成的?”

“什麽?”

小金一攤手,指指四壁,熱心地慫恿著:“這套房子怎麽樣?你要住,我就借給你,象征性收你每個月一千塊好了。這裏什麽家俱都現成,隻要拿個牙刷進來就成了。就是地角不好,離城裏遠了點兒,你去店裏大概不方便。”

住在這裏?我在心裏緊張地盤算著,這裏雖然偏僻,可是人生地不熟,正好讓香如避難;隻是由小金做中介住進玉米的產業,豈不真成了“金屋藏嬌”?

小金這樣的安排,到底有什麽用意?是要拉攏我,讓我良心不安?還是要控製我,將我玩於股掌?

一旦住進來,可就真應了那句話:“在人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但是香如……

我猶豫了又猶豫,既不能委屈自己就這樣答應下來,也沒有勇氣一口否決。最終,我隻得說:“讓我考慮幾天行嗎?”

“你還要考慮?”小金叫起來,很明顯她在強迫自己鎮定,咽了咽口水才又擺出笑臉來,意味深長地說,“那麽,你可真要好好考慮一下,我在等你的答複啊。”

這是威脅嗎?或者,是妥協?

我第一次站在小金的角度上重新看待我和玉米的戀情——對於原配來說,第三者,的確是一種殘忍的入侵和掠奪吧?即使小金算盡機關,也畢竟是為了保護她的家庭,她所做的一切,我不但不能怨恨,更該合作才對,是嗎?但是,要我和玉米分手,永不再見——怎麽舍得?

回家時,在電梯裏遇見同層樓的鄰居王太,擠眉弄眼地問:“你們的屋子自從出事兒後,是不是有點古怪?”

“怎麽?”

“你們兩個明明都不在家,可是屋子裏好像有聲音。不隻我一個人聽到,樓裏很多人都說大白天的你們屋裏有人在唱歌,可是沒聽說你們有親戚來呀。”

我暗暗心驚,板下臉來不說話。

王太繼續饒舌:“那個做記者的女孩子跳樓後,大家都覺得這樓不吉利,還說要請人來驅邪呢。”

我一驚,忍不住提高了聲音厲喝:“誰說要這麽做的?我和念兒住在那裏都好好地沒事,要你們驅什麽邪?”

“哇,你怎麽這麽凶啊?還說沒中邪?看著斯斯文文的女孩子,都變得橫眉豎眼的了。”那八婆不滿地嘀咕,恰好電梯門開了,她趕緊閃身出去,臨走還要丟下一句,“肯定有邪門,真得趕緊驅邪才行。”

四麵楚歌。

我知道自己已經逼上梁山了,念兒說的沒錯,人是沒得抉擇的。

火燒眉毛,先顧眼前,我沒有別的選擇。

念兒不在家。香如說念兒出門前留話,說今晚加班,會回來得很晚,但一定會回來。我當然明了“加班”的含義,也明白念兒為什麽不論“加班”到多晚也一定堅持回家。

——她對香如出事那晚自己的不在場一直耿耿於懷,始終認為如果自己在,或許事情會有不同。

誰都無法知道不曾發生過的事,誰不知道一個故事到底可以有多少種結局,但是歉疚好比雀斑,一旦長出就很難褪去。

我還要對小金虧欠多久呢?

我終於決定打電話給小金:“那套房子……你真肯租給我?”

“紅顏,你想通了?”小金的聲音很興奮,透出如釋重負的輕鬆,“當然當然,我說了要租給你,就一定會租,我不會違言的,你也要遵守諾言啊。”

“我會的。要辦什麽手續嗎?”

“不用,大家自己人,說一聲就行了。”小金話裏有骨頭,生怕我聽不懂,更進一步,明白地點出玉米的名字,“你住,好過空在那裏,我還得擔心鬱敏神不知鬼不覺地弄個人進來。當初買這房子,是看中它的增值潛力,到底也沒什麽機會來住,孩子要上學,住得這麽遠,不方便。現在租給你,也讓屋子裏有點人氣,免得空太久了,會鬧鬼。”

人氣?鬼氣才真。我想租房子,可恰恰是為了“鬧鬼”。想到這一點,我更覺得對不起小金。我偷了她的人,還她一隻鬼,可謂雙重的虧欠,能不心中有愧?

愧,是“心”字旁加一個“鬼”字。如果說“鬼”是香如,那麽“心”,便是玉米了。而小金的心裏也一樣是有隻鬼的,那鬼,便是我。

她用心良苦地做這許多的戲,時而敲山震虎,時而威脅利誘,也無非是要驅妖降魔、要我讓步吧?

我決定成全她。

為了香如,我已經注定要在“鬼”上欠小金的,那就讓我在“心”上回報她吧——玉米,我把你還給小金了。這份鬼崇的戀情,我已經愛得太累,也太有犯罪感,如今,在做你的情人和做小金的房客之間,我決定,為了鬼,而放棄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