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神明判決的意義

古代人因為信仰神靈,如果遇到某方麵不如意,就會到相應的祭廟中叩拜。這裏舉是指向上的意思,案是指擺放香火的供桌。原意是指神明在供桌上麵三尺的地方看著你,如果你虔誠祈禱供奉的話,神明會顯靈幫助你。後來出現了引申義,表示無論你在什麽地方做任何事,你頭上三尺地方的神明都會看得清清楚,所以任何人不要以為沒有人在旁邊就做壞事。是勸善規過的意思。所以後來又有了“舉頭三尺有神明”的說法。

中國古代有以獸觸人的神明裁判。在上古時,準確的說是在舜帝的時候,有一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律家,叫皋陶(yao),他是怎麽判案的呢?他有一隻神獸,叫解豸(xiezhi),傳說中一種獨角似似羊的神獸。

傳說皋陶判案的時候,如果有兩個嫌疑人的時候,就放出這隻神獸!有罪它就頂上去,沒罪它不管。這說明中國夏代奴隸社會利用羊角觸的神明裁判配合政治,使人們不敢犯罪,使被判罪者不出怨言。

但是,漢朝時有個唯物主義學家王充就很看不慣皋陶這一套,弄個小動物就知道誰犯罪了?這也太不科學了!

但是這種判罰,延續了很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一些少數民族地區,仍保留有神明裁判的習俗。

而且,外國也有很多這樣的案例。這些神明判決的事件,大多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盛行於一些古代奴隸製國家和歐洲中世紀前期封建製國家。神明裁判是在生產文化落後的條件下宗教迷信在司法上的反映。它使訴訟裁決披上神明的外衣。神明裁判用各種方法考驗當事人,通常有水、火的考驗。例如把被告人捆起來投入水中,淹死為有罪,沒有淹死為無罪。

有人會問還有扔海裏不被淹死的?有的,比如死海!

先來說說死海是怎樣形成的呢?請先聽一個古老的傳說吧。遠古時候,這兒原來是一片大陸。村裏男子們有一種惡習,先知魯特勸他們改邪歸正,但他們拒絕悔改。上帝決定懲罰他們,便暗中諭告魯特,叫他攜帶家眷在某年某月某日離開村莊,並且告誡他離開村莊以後,不管身後發生多麽重大的事故,都不準回過頭去看。魯特按照規定的時間離開了村莊,走了沒多遠,他的妻子因為好奇,偷偷地回過頭去望了一眼。哎喲,轉瞬之間,好端端的村莊塌陷了,出現在她眼前的是一片汪洋大海,這就是死海。她因為違背上帝的告誡,立即變成了石人。雖然經過多少世紀的風雨,她仍然立在死海附近的山坡上,扭著頭日日夜夜望著死海。上帝懲罰那些執迷不悟的人們:讓他們既沒有淡水喝,也沒有淡水種莊稼。

這海洋後來又變成了懲罰犯人的,國王為了懲罰犯人把他們扔到死海裏,結果犯人一次次的又被衝了上來,誰都沒死,結果國王就認為這是神的旨意,就把這些犯人都放了。

不過後來大家就不隻是借助神明這麽簡單了,還加入了一點點小智慧,比如說,楊家將李就有這麽個故事,叫寇準夜審潘仁美。

小說《楊家將》裏說,潘仁美在抗遼戰場上背棄了之前的盟約,不肯營救楊繼業,造成了楊繼業兵敗,碰死在了李陵碑前,他的兒子楊七郎求救兵,沒想到潘仁美為了殺人滅口,竟然亂箭射死了楊七郎!

楊六郎幾經周折,狀告潘仁美,但是潘仁美因為有他女兒做護身,導致沒有成功,後來天官寇準,利用潘仁美相信鬼神的說法,假扮陰曹地府騙潘仁美說出了真相,

當時,陰曹地府裏都是小鬼,喊著:“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後來,有兩名群眾演員扮演楊繼業和楊七郎登場,這一頓嚇唬,潘仁美最後把實情和盤托出,最後皇帝也知道了他的罪行。

由於潘仁美的女兒是娘娘,在皇帝麵前苦苦求情,導致皇帝沒有殺潘仁美,讓潘仁美告老還鄉。楊六郎不服,準備殺死潘仁美,後來再黑鬆林找到潘仁美,殺了他,就是這麽個故事。這些都是借助鬼神的力量,斷案的案例。

不同的是,前者沒有什麽根據,後者是為了得到口供。

現在,借助鬼神判案,沒人信了,因為警方有了更為先進的東西,這就是測謊儀。

測謊儀這東西,不說謊的人覺得它很神秘,說謊的人覺得它很可怕。麵對不斷攀升的犯罪,善良的人們總是期望借助科學的靈丹妙藥,將所有犯罪分子手到擒來。測謊技術的推廣者們正在說服人們相信,測謊儀就是這種靈丹妙藥。那麽,測謊儀在未來中國的大行其道,會不會真的有助於司法公正呢?

其實測謊儀是一種記錄多項生理反應的儀器,可以在犯罪調查中用來協助偵訊,以了解受詢問的嫌疑人的心理狀況,從而判斷其是否涉及刑案。由於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此時大都會否認涉案而說謊,故俗稱為測謊。準確地講,“測謊”不是測“謊言”本身,而是測心理所受刺激引起的生理參量的變化。

很多罪犯,在測謊儀的強大壓力下承認了罪行。但是,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68條的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所以,違背當事人意誌而強行使用測謊儀取得的證據,是不能作為定案的合法證據使用的。

我們警方偵查辦案時,還是要通過大量的實物證據,分析推理使案犯無所遁形,這才是破案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