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反應的古代應用

本節的話題是關於法醫領域檢驗生活反應的問題。

什麽叫生活反應?這是一個法醫學的名詞,是指活體遭受外界暴力打擊,而在機體局部或全身出現的特有征象,是證明生前和死後受傷的法醫學基礎理論。

這樣的概念,理解起來有點困難。下邊我再給大家講一個故事,講完之後大家就都明白了,這也是《洗冤集錄》裏的故事,發生在南宋時期。

有個人想謀得侄子富足的財產,就把侄兒騙到了家裏,夜裏在家將他侄子灌醉後,就把他侄子勒死了。這個人就想,一不做二不休!反正我平常和我老婆也不和,幹脆就把她也殺了!結果他提著刀就進了他老婆的臥房,結果手起刀落,將熟睡中妻子的頭顱割下!

結果,這個狠人又回到剛才他和侄子喝酒的地方,又把侄子的頭割了下來,然後就向官府報案了,說自己回家正好碰見賊人殺害了自己的老婆和侄子。

當時負責這起案件的縣令,叫尹見心。

尹見心就把這兩科頭顱搬到案子上來,仔細觀瞧,隻見一個頭顱的脖頸處的皮肉向上緊縮,而另一個則沒有這種現象。尹見心就問這個人,說兩個人是同時被殺的嗎?

那人就說,是!一刀一個,那刀快!

尹見心就把這個人當時就收押了,又把這個人的孩子叫來,一審問,鬧半天這個孩子看到了這起案件的全部過程,小孩不會說瞎話,就這樣,凶手隻能認罪伏法了。

其實,宋慈在《洗冤錄》中明確記錄了,判斷屍體的頭顱是生前砍下的,還是死後被砍下的,就可以檢查斷裂處的皮肉,如果是生前砍下的,頭頸刀砍處皮肉緊縮。死後砍下的,頭顱刀砍處皮肉不緊縮。這是古代的法醫們從無數實踐中得到的經驗。

這起案件中,尹見心就是根據兩顆頭顱上的刀砍處皮肉的不同形狀,判斷兩人不是同時被殺,這為審清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古人是靠經驗來判斷的,但產生這種現象的科學依據到底是什麽呢?

根據現代法醫學原理,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解釋!人生前被砍下頭顱,頭頸處的皮肉緊縮,是因為人活著的時候,全身的肌肉,皮膚時時刻刻都進行著新陳代謝,充滿著活力和彈性,皮膚被切斷後,肌膚的纖維和皮膚組織細胞會由於彈性作用而回縮,出現褶皺的現象。人死後呢,全身肌肉和皮膚就失去了生理機能,所以就失去了彈性,切斷後,皮膚早已鬆弛下來,就不會出現褶皺現象,而是會變得平直。

除了頭部之外,四肢,皮肉,甚至是手指、腳趾之類的身體部位都可以依次來判斷。其實判斷頭顱是生前還是死後被割下的,除了觀察切口的皮肉之外,還可以檢驗刀口處有無淤血。

出血和凝血,是重要的生活反應現象。人活著時,心髒就像一個小電泵,使得血液在血管中存在壓力而產生流動,一旦血管受損,尤其是動脈破裂,會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噴濺狀。所以如果是生前受傷,創口內就會有凝血塊形成或軟組織有出血等症狀。但如果是死後,一般無生活反應。雖然損傷屍體的低下部位或大血管時,有時死後出血也可能出現,但出血量很少,且不凝集,也沒有流動性。這就是生活反應的重要體現。

要靠生活反應偵破的案件,一般都是大案,重案,不是分屍就是截肢,這些怎麽說都是劣性案件。

比如,近些年來發生的一些綁架案中,很多綁匪就把被綁人的一根手指切下來寄給他的家人,用來索要贖金。警方常常就是靠這樣的方式判斷,這手指是從活人的身上切下來的,還是從死人的身上切下來的,用於判斷這個被綁架的人是否還活著。

如果判斷受害人已經死亡了,那麽警方就可以毫無顧忌的展開偵破,如果判斷當事人尚未死亡,那麽偵破這些案件時就必須小心,不要故意激怒悍匪,以防止他們狗急跳牆,殺害被綁架人。

現代,除了對這種分屍、切割屍體的生活反應可以鑒定之外,根據科技的進步,生活反應還可以延伸到很多領域。比如被虐待致死的孩子或者老人,法醫完全可以根據其屍體上的瘀傷或者傷口判斷出這是生前形成還是死後形成。

如果是死後形成的瘀傷,就可以判斷是凶手搬運屍體所造成的傷痕,或者是有虐屍的可能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