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趣談古代財禮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這個時候,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製,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西周時確立並為曆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製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

“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征”就是送聘財,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

也就是說,婚姻關係的成立,必須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並且需要一定的儀式,西周婚姻關係的成立,需經過以上六個步驟才能算正式結婚。而給彩禮應該是對婚姻關係成立最基礎的條件。

很多人曾經問過我,為什麽男方要給女方彩禮呢?

因為過去,女子也是一個重要的勞動力,一旦嫁到男方,那是不能輕易回娘家的。也就是人家的人了,而且生的孩子都要隨男方的姓。這都是對女性家族一個很不利的後果。而且這女兒也是父母的小棉襖,女兒出嫁,父母都舍不得。

所以,男方給的聘禮是給女方的一個補償。

說到這個女兒出嫁,還有一個離娘肉的傳說。古代的時候,有母女兩人相依為命。女兒出嫁時,母親想到自己晚景淒涼,不禁放聲大哭。女兒看母親悲痛萬分,心裏也很難受,站在門前難舍難分。同去的人急中生智,到肉店買了一塊豬肉,勸老人說:“女兒大了,總是要嫁人的,割你一塊心頭肉,再給你補上一塊。你吃了這塊肉,心裏就不難受了。”就這樣,人們連哄帶勸,總算把姑娘娶走了。

後來,民間給的四種彩禮中,還必須包括離娘肉一塊,外再加上大蔥4棵;粉條2斤;棉白糖2包。四彩禮是接新娘時新郎到女方家必帶的禮物。離娘肉要一刀,帶二根肋骨,以示女兒雖然離開娘出嫁了,但仍然和母親骨肉相連,沒離開娘。大蔥要帶根,意在生活充裕,孩子聰明,牢靠。粉和糖示意婚姻甜蜜長遠。

當然,也有這個女方不樂意這樁婚事,把這個彩禮要的是無邊無沿的。曆史上有個挺著名的故事,叫《八姐遊春》,是楊家將的故事。

一說楊門女將,就是一門寡婦,加上八姐、九妹,楊排風!

有一年春天,楊八姐與九妹到郊外春遊,恰遇聖上宋仁宗與包大人等出宮也來遊春,宋王看上楊八姐,派包大人到楊府找佘太君提親。過去有一句話,叫一入宮門深似海。

佘太君不願意讓女兒進宮,跟其他的妃子去爭風吃醋。但是包大人來了,又不好駁了皇帝的麵子,所以就開出了一個超級牛的彩禮清單來。

起初,宋仁宗還不以為然,我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什麽東西我弄不來了!但等他一看這份清單,立即傻了!

下麵就是佘太君所要彩禮:

“四匹綢緞做鳳裙,粉白黃綠四色新,東至東海紅芍藥,南至南海的牡丹根 ,西至西海靈芝草,北至北海老人參,八尺高的珊瑚樹,金碟玉碗翡翠盆,水晶帳子瑪瑙枕,磨盤大的老龍鱗,一兩星星二兩月,三兩清風四兩雲,五兩火苗六兩氣 七兩黑煙八兩琴音,火燒龍須三兩六,樓粗的牛毛要三根,雄雞下的蛋要八個 雪花兒曬幹要二斤,茶盤大的金剛鑽,天鵝羽毛織毛巾,螞螂翅膀紅大襖,蝴蝶翅膀織羅裙,天大一塊梳頭鏡,地大的一塊洗臉盆,鐵拐李的葫蘆要半個,韓湘子的花藍要一個,張國老的毛驢騎回門,天波府到金殿十五裏,金磚鋪地三寸深,一步一棵搖錢樹,兩步一個聚寶盆,搖錢樹上栓金馬,聚寶盆內站金人,金人身高一丈二,不要銅鐵全要金。”

您說這不是女媧娘娘打醬子,糊了天嗎!宋仁宗一聽就嚇回去了,您楊家的閨女愛嫁給誰,嫁給誰吧,我要不起!這哪是給皇帝要彩禮,這簡直是向玉皇大帝要彩禮呢!

當然了,要巨額彩禮是女方拒婚的一種方式。

現代這個給彩禮不再是婚姻的必要條件了,婚姻是以登記為準的。但是,每家結婚,給彩禮,這還是一個習俗,而且也有月給價格越高的趨勢。

五六年前,彩禮也就兩三萬,現在我聽說,最少也給十萬了。很多人就擔心,特別是男方,比如自己的彩禮給了,要是婚沒結成,怎麽辦?這彩禮還退不退了?

這個您別擔心,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付的彩禮的,如查明屬於以下三種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的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特別注明一下,後兩種情形須以離婚為條件。

除這三種情況以外的類似請求,由於給付彩禮是基於習俗及當事人的一定程度上的自願行為,一般不予返還。而且如果是因為男方的過失,而造成的婚姻不能締結,一般彩禮也是不予返還的。

但是,勸誡各位一句,婚姻還是要以感情為基礎,婚姻是兩個人過日子,而不是一種買賣關係。兩家人對婚姻,都應該量力而行。商量著怎麽辦,最終把日子過好了,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