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約翰尼·諾蘭

迪克替格雷森先生擦完皮鞋之後,又幸運地接到另外三樁生意。其中兩位是《論壇報》的記者,就是盤踞在斯普魯斯大街和印刷廠廣場交會之處的那個報社。

在迪克為他的最後一名顧客擦完鞋之後,市政大廳的鍾已指向八點了。他起來已經有一個小時了,而且幹了整整一個小時的活,當然想要吃早飯了。他走到斯普魯斯大街的盡頭,拐到納索大街上,又走了兩個街區之後,到了安大街,這條街上有個便宜的小飯店。迪克在這裏花五美分就可以買杯咖啡,再花十美分就可以買到一份牛排,而且還附送一隻麵包。迪克點了這些東西,然後坐到餐桌旁。

這是個小房間,裏邊隻有幾張普普通通的小桌子,連塊桌布都沒有,因為光顧這兒的人並不十分挑剔。我們的主人公的早餐很快就被端上來了,咖啡和牛排當然比不上戴爾莫尼柯的好,但是即使他付得起那麽高的價格,就憑迪克此時這身穿戴是否能進得了那種貴族飯店尚值得懷疑。

迪克剛要吃飯,卻看到一個身材和他差不多的男孩站在門口,眼巴巴地往裏麵看。那是約翰尼·諾蘭,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和爛衫迪克一樣,也是個擦鞋童,穿得幾乎和迪克差不多破。

“約翰尼,吃過早飯了嗎?”迪克一邊問,一邊切下一塊牛排。

“還沒呢。”

“那快進來吧,這邊有座。”

“我沒錢,”約翰尼說道,並有些嫉妒地看著這位比他幸運的朋友。

“你今天沒擦鞋嗎?”

“我擦了一個,但要到明天才能拿到錢。”

“你餓了嗎?”

“請我吃飯,然後你就曉得了。”

“進來吧,今天早上我請你吃。”

約翰尼·諾蘭毫不猶豫地接受了這一邀請,馬上坐到了迪克身邊。

“你想吃什麽,約翰尼?”

“和你一樣。”

“一杯咖啡和一份牛排,”迪克點道。

東西馬上送上來了,約翰尼馬上開始狼吞虎咽起來。

如今,在擦鞋這一行,和其它高尚點的行業一樣,也盛行著同樣一條規則,即勤勞能幹者得到報酬,懶惰者則要受苦。迪克精力充沛,精於生意,而約翰尼則相反,結果迪克掙的錢也許是他的三倍。

“覺得怎麽樣?”迪克看著約翰尼狼吞虎咽地吃著牛排,自得之情溢於言表。

“很魁!”

我認為無論哪一本大字典裏都找不到“魁”這個詞,不過男孩們很容易理解它的意思。

“你經常來這裏嗎?”約翰尼問。

“幾乎天天都來。你最好也來這兒。”

“我來不起。”

“那你就該去掙啊,”迪克說。“我想知道你都在幹些什麽?”

“我賺的沒你多,迪克。”

“你要是肯幹的話,也會的。我總是睜大眼睛——就是這樣我才找到活幹的。你太懶了,就那麽回事。”

約翰尼發現不宜反駁這一指責。也許他覺得迪克說得對,也許他更想把早飯好好吃完。因為用不著花錢,所以他覺得更香。

吃完早飯後,迪克走到吧台付了帳。之後他走出飯店,約翰尼跟在後麵。

“你去哪兒,約翰尼?”

“去斯普魯斯大街的泰勒先生那兒,看他要不要擦鞋?”

“他是你的老顧客嗎?”

“是的。他和他的同事幾乎每天都要擦鞋。你去哪兒?”

“去阿斯特大樓前麵。我想在那裏可以找到些顧客。”

這時約翰尼突然閃到一個門洞裏,躲在門背後,讓迪克很吃了一驚。

“怎麽啦?”我們的主人公問。

“他走了嗎?”約翰尼問,聲音裏透出緊張來。

“誰走了啊,我倒是想知道?”

“穿棕色大衣的那個人。”

“他怎麽了?你不會是怕他吧?”

“我是怕他。他以前幫我找過一份工作。”

“在哪兒?”

“遠極了。”

“那又怎麽樣?”

“我跑了。”

“你不喜歡那兒嗎?”

“不,起得太早了。那是個農場,我早上五點就得起來照看那裏的牛。我更喜歡紐約。”

“他們不讓你吃飽嗎?”

“哦,吃得飽,有很多吃的。”

“你的床好睡嗎?”

“好睡。”

“那你就應該待在那裏的。你在這裏啥都沒有。你昨晚在哪兒睡的?”

“一條小巷子裏的舊馬車裏。”

“你在那鄉下的床要好多了,是不是?”

“是的,很軟——就像棉花一樣。”

約翰尼曾在一捆棉花上睡過,這段回憶讓他可以作個比較。

“那你為什麽不留下來?”

“我很寂寞,”約翰尼說。

約翰尼說不清這種感覺,但是這些街頭流浪兒經常都是這樣的,盡管他們飲食沒有著落,夜晚降臨的時候,如果幸運的話也許可以找個舊馬車或木桶睡睡,但是他們就是依戀他們這種變化莫測而無人管製的生活方式,以至於對其它生活方式都感到不滿。他們習慣了城市的喧囂,人來人往和各種各樣的街頭生活,在寧靜的鄉村不免要想念他們一直身在其中的那種刺激。

約翰尼與這個城市隻有一線相係。他有個爸爸還活著,但是還不如沒有的好。諾蘭先生是個不折不扣的酒鬼,大部分的工資都用來買酒喝了。酗酒讓他醜態百出,讓他脾氣暴躁,從不溫柔,有時甚至讓他暴跳如雷,危及約翰尼的生命。幾個月前,他把一個熨鬥用力向他兒子頭上扔去,若不是約翰尼機靈躲開了,他今天也就不會出現在我們的故事裏了。他從家裏逃了出來,從此再也不敢回去。有人給了他一把刷子和一盒鞋油,於是他就自力更生幹起這行來了。然而就像我先前說的那樣,他沒有足夠的精力去獲得成功,而且我懷疑這可憐的孩子肯定遇到了不少困難,挨餓受凍也不止一次了。迪克經常幫助他,請他吃早飯或晚餐。

“你怎麽逃掉的?”迪克有點好奇地問道。“是一路走出來的嗎?”

“不是,我坐車逃出來的。”

“那你哪來的錢?不是偷的吧?”

“我一個子兒都沒有。”

“那你怎麽做的?”

“我三點鍾左右就起來了,然後一路走到阿爾巴尼。”

“那是哪兒?”迪克問,他的地理概念十分模糊。

“順著河往上走。”

“有多遠?”

“大約一千英裏吧,”約翰尼回答說,他的距離概念也很模糊。

“然後呢?你怎麽著啦?”

“我躲在一輛貨車頂上,一路都沒人看到我[2],那個穿棕色衣服的人就是給我找活兒幹的人,我怕他會把我送回去。”

“但是,”迪克沉思著說,“我不曉得願不願意住到鄉下去,那樣就不能去湯尼·帕斯特或老鮑厄裏了,就沒法子打發晚上的時間。不過我說,約翰尼,這裏冬天很難熬,尤其是你的外套還在裁縫店裏,而且很可能拿不回來。”

“的確如此,迪克。我得走了,不然泰勒先生要找別人替他擦鞋了。”

約翰尼回到納索街,而迪克繼續朝百老匯走去。

約翰尼走後,迪克自言自語道:“這小子,一點雄心壯誌都沒有,我敢打賭他今天連五次鞋都擦不到。我真高興我不像他,要不然我就上不了戲院,買不起煙,連肚子也填不了半飽——先生,要擦鞋嗎?”

迪克對做生意總是獨具慧眼。他這句話是衝一個年輕人說的,此人穿著時髦,正得意地晃著一根拐杖。

“我今天早上已經擦過一次鞋了,但這些見鬼的爛泥又把它們給弄髒了。”

“我會把它們弄幹淨的,先生,一分鍾就好。”

“那就擦擦吧!”

這雙鞋很快就被迪克擦得鋥亮,非常令人滿意。我們主人公的這門手藝非常嫻熟。

“我沒有零錢,”年輕人一邊說,一邊在口袋裏摸索著,“不過這裏有張整錢,你去哪兒換點零錢來,我會為這個再多給你五分錢的。”

他遞給迪克一張兩美元的鈔票,迪克拿著它進了附近的一家商店。

“先生,麻煩您換一下零錢行嗎?”迪克走到櫃台前問。

銷售員拿過那張鈔票稍稍看了一下,生氣地嚷道:“滾開,小無賴,要不然我就叫人把你抓起來。”

“怎麽啦?”

“你拿給我的是張假鈔!”

“我不知道那張是假鈔。”迪克說。

“別跟我說你不知道。滾開,不然我就叫人把你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