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

事先通知我們星期四出席地方法庭,但是,等到星期四,又通知說已不需要我們出庭作證了。一位高一級法院的法官接手了這個案子。傑斐遜·霍普斯已被傳到另一個法庭,他將受到嚴厲的審判。其實,就在被捕的當天夜裏,他的血管瘤就破裂了。第二天早晨,發現他躺在牢房的地板上死了,他臉上流露出平靜安詳的微笑,猶如在臨死的時刻有幸回顧自己充實的一生,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心滿意足。

“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知道他死了,準會氣得發瘋,”第二天晚上我們聊起這件事時,福爾摩斯說,“現在他們沒有吹噓的本錢了。”

“我不覺得他們在抓獲他這件事上有多少功勞。”我回答道。

我的同伴尖刻地回答道,“在這個世界上,你做什麽倒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你能讓人們相信你做了什麽。”他停了一會兒,愉快了一些,又接著說,“別在意這些,我反正是不會放過這件案子的。在我的記憶中,沒有比這件案子更精彩的了。這件案子雖然簡單,但是,卻有幾個最令人長進的關鍵之處。”

“簡單?”我禁不住喊了起來。

“真的,確實如此,我無法用別的字眼來描述這件案子,”看到我驚訝的神色,夏洛克·福爾摩斯說,“我隻進行了非常普通的推理,就在三天之內抓住了罪犯,這就足以說明這件案子實質上非常簡單。”

“這倒是真的。”我說。

“我早就跟你說過,表象普通的事情通常不是一種阻礙,而是一種線索。解決這類問題時,重要的是要進行尋根覓源的推理。這是一種很有用的技能,而且也很簡單,但是,人們往往忽視了這一點。在日常生活瑣事中,向前推理用處更大一些,因此,回推理就常常被忽視了。假如說有五十個人能夠進行綜合性推理的話,能夠進行分解推理的人隻不過是個把人而已。”

“說實話,我不太懂你的意思。”我說。

“我也沒指望你能懂。我試試看能否講得更清楚些。如果你描述了一連串事件,大部分人會把可能發生的結果告訴你。他們會在腦子裏把這些事件聯係在一起,然後,從中得出一個結論來。然而,隻有極少數人,如果你告訴他們一個結果,他們會應用自身的內在意識進行推理,找出導致這個結果所產生的步驟。這種能力就是我所說的回推法即分解推理。”

“我懂了。”我說。

“而這個案子就是你先知道結果,其他的一切就得自己去發現了。現在我想把我推理的不同步驟講清楚。我從頭說起吧。你知道的,我是步行去到那幢房子的,這樣,我腦袋裏就不會有任何先入之見。很自然,我首先仔細察看了街道。我已經給你講過,我在街道上清楚地看見了馬車軲轆印,我斷定是夜間所留下的,這一點我通過詢問得到了證實。我確定是一輛出租馬車而不是私人馬車,這是通過輪子較窄的間距來確定的。普通的倫敦出租四輪馬車都比私人馬車輪距窄。

“這是觀察到的第一點。接著,我沿著花園小徑慢慢走。花園小徑正好是一條黏土路。這種路特別容易留下印跡。毫無疑問,在你看來,這隻不過是一條印跡遍布的爛泥路,而對於我訓練有素的眼睛來說,路麵上的每一條印跡都意味著不尋常。足跡學這門藝術在偵探學的各個分支中是最為重要的,同時,也是最為人所忽視的。幸好,我總是特別重視這一點,多年的實踐已使它成為我的第一本能了。我認出了警察們的沉重腳印,但是,我也認出了在此之前先走過花園的那兩個人的腳印。要辨認出他們的足印在先是很容易的,因為,有一些地方他們的足印被後來的腳印全部蓋住了。這樣,我的第二個環節就確定了,從這個環節我知道夜間來過兩個人,一個很高大(我是從他的步伐長度推算出來的),另一個穿著時髦(這一點是從他小而精製的靴印判斷出來的)。

“一進這幢房子,最後的這個推論便得到了證實。推論中穿著漂亮皮靴的人躺在我麵前。如果說是凶殺案的話,那麽,就是高個的那個是凶手。死者的屍體上沒有任何傷痕,但是,從他緊張不安的麵部表情可以斷定在死神降臨之前,他已經看到自己的歸宿了。死於心髒病的人或是死於任何突然的自然死因的人,臉上從來不會有任何緊張不安的表情。我嗅了嗅死者的嘴唇,有點酸味,於是,我得出結論他是被迫服毒的。此外,從他臉上那種仇恨和恐懼的表情來看,也能斷定這一點。用這種排除法,我得出了這個結論,因為其他任何假設都不能與事實吻合。別認為這是一種少見的推論。在犯罪記錄中,強迫服毒絕不是什麽新鮮事。任何毒理學家都熟悉敖德薩的多爾斯基一案和蒙比利埃的萊圖裏爾一案的。

“而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強迫服毒的原因所在。死者身上沒丟任何東西,所以,搶劫並不是謀殺的目的。那麽,是政治謀殺呢?還是情殺?這就是我們麵臨的問題。兩者我傾向於後者。政治刺客行刺成功後,便會立即離開現場。與此相反,本案凶手在作案過程中從容不迫,不慌不忙,他在房間的各個角落都留下了印跡,這說明他始終都在現場。這肯定是一樁私人恩怨,而非政治報複,隻有仇殺才會如此處心積慮地進行報複。當我發現牆上的血字時,我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斷。太明顯了,血字隻是障眼法。然而,當發現了戒指後,問題就肯定了。凶手顯然是用它使死者回憶起某個已死的或是不在現場的女人。正是由於這一點,我曾問過格雷格森,他拍往克利夫蘭的電報中是否詢問過德雷伯先生以往生涯中有無獨特之處。你記得吧,他回答說沒有特殊疑點。

“接下來,我開始仔細查看屋子,查看中使我更堅信自己對凶手身高的判斷,同時,還獲得了其他一些細節,比方說印度雪茄煙及凶手的長指甲。由於毫無搏鬥的跡象,所以,我得出結論,地板上的血是由於凶手興奮而從鼻孔中噴出的。我還發現有血跡的地方都有他的足跡。隻有氣血旺盛的人才會由於情緒激動而如此大量出血。因此,我大膽地推斷凶手可能是個紅臉膛,身體非常壯實的人。事實證明,我的判斷是正確的。

“離開屋子後,我接著去做格雷格森疏忽了的事情。我給克利夫蘭的警察局長拍了一封電報。詢問了有關伊諾克·德雷伯的婚姻情況。回電明確告訴我,德雷伯已向法律申請過庇護,以防受到一個叫傑斐遜·霍普斯的舊情敵的傷害。而這個名叫霍普斯的人現在正在歐洲。我那時就知道,我已經掌握了這個神秘案子的線索,而餘下要做的就穩拿凶手了。

“我內心已經完全肯定,和德雷伯一起走進那幢房子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那個趕馬車的人。從街道上的足印跡可以看出,馬曾經閑**過,如果車夫在馬車上,馬是不可能以那種方式溜達的。那麽,車夫可能去哪兒呢?隻能是在那幢房子裏。再者,如果認為一個神智健全的人會當著一個肯定會告發他的第三者的麵,進行精心策劃的犯罪活動,這就是荒謬了。最後,如果一個人要想在倫敦四處跟蹤另一個人時,沒有比當馬車夫更好的辦法了。所有這些分析使我得出了結論,傑斐遜·霍普斯這個人肯定能在首都的出租馬車夫當中找到。

“如果他曾當過車夫的話,就沒有理由相信他現在沒幹了,與此相反,他認為,任何突然的改變都可能引起人們的注意。他至少在一段時間內會繼續當馬車夫。也沒有理由認為,他現在用於假名。在一個無人知道他原名的國家,他有什麽理由改名換姓呢?於是,我組織了一個街頭流浪兒偵探隊,有組織地把他們派往倫敦的各個馬車場,直到他們找到了我要找的這個人。他們幹得多麽出色,而我又多麽神速地了結了這件事。這一切你還記憶猶新吧。而斯坦格森被謀殺倒是完全出乎意料。不過,這一點在任何案件裏都難以避免。通過這件事,我得到了兩粒藥丸,而我早就料想到這種東西的存在了,這一點你是知道的。你瞧,整個案子在邏輯上前後連貫,猶如一條環環相扣的鏈條。”

“太棒了!”我叫了起來,“應該讓公眾知道你的這些功績。你應該將這個案件的探案過程公布於眾。如果你不願意的話,我替你做。”

“醫生,你願意做什麽都行,”他回答說,“瞧這裏!”說著,他遞過來一張報紙,“看這個!”

這是一份今天的《回聲報》,他手指的段落就是報道該案件的。

報上說:“謀殺伊諾克·德雷伯先生和約瑟夫·斯坦格森先生的嫌疑犯突然死去,這使公眾失去了一個議論紛然的話題。現在這個案件的細節也許永遠不會知曉了。我們隻是從有關人士獲悉這個案件由來已久,涉及愛情和摩門教,是桃色糾紛所致。據悉,兩個遇害者年輕時曾是鹽湖城摩門教教徒。新近死去的囚犯霍普斯也來自鹽湖城。如果說這個案件沒有其他作用的話,它倒說明了一點,我方警探破案效率之高,同時,足以使一切外國人引以為戒。外國人還是在本國解決糾紛為上策。最好不要把糾紛帶到英國國土上來。破案之神速應該完全歸功於蘇格蘭警方的著名警官萊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這隻是公開的秘密而已,據悉,凶手是在一位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的家中捕獲的。福爾摩斯本人是一名業餘偵探,他在這個案件中表現出了一定的才能,在這樣的兩位導師指導下,可望將來從他們身上學到一些本領。據估計,鑒於他們的功績,這兩位警官將榮獲某種獎勵。”

“我一開始就對你說過會是這種結果,不是嗎?”夏洛克·福爾摩斯大笑起來,“這就是我們對血字的所有研究的結果,為他們掙得了獎勵!”

“別介意,”我說,“我在日記上記下了所有事實,公眾會知道真相的。現在成功破案了,你也該心滿意足了,正像羅馬吝嗇鬼所說的:

噓聲起,俗人叫,由他去;

兀自端坐中堂,竊竊,心歡喜;

瞅眼看,有家藏萬貫,任我取。

“這種分配是相當不公平的,”我說,“這件案子都是你一手操辦。我從中得到了一個妻子,瓊斯得到了榮譽,請問它給你留下了什麽呢?”

“給我留下了那瓶可卡因。”夏洛克·福爾摩斯說,伸出他那隻白皙的長手去取可卡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