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舒詩論(代序)
一、詩不能借重音樂,它應該去了音樂的成分。
二、詩不能借重繪畫的長處。
三、單是美的字眼的組合不是詩的特點。
四、象征派的人們說:“大自然是被**過一千次的娼婦。”但是新的娼婦安知不會被**過一萬次,被**的次數是沒有關係的,我們要有新的**具,新的**法。
五、詩的韻律不在字的抑揚頓挫上,而在詩的情緒的抑揚頓挫上,即在詩情的程度上。
六、新詩最重要的是詩情上的nuance而不是字句上的nuance[法文:變異。]。
七、韻和整齊的字句會妨礙詩情,或使詩情成為畸形的。倘把詩的情緒去適應呆滯的,表麵的舊規律,就和把自己的足去穿別人的鞋子一樣。愚劣的人們削足適履,比較聰明一點的人選擇較合腳的鞋子,但是智者卻為自己製最合自己的腳的鞋子。
八、詩不是某一個官感的享樂,而是全官感或超官感的東西。
九、新的詩應該有新的情緒和表現這種情緒的形式。所謂形式,決非表麵上的字的排列,也決非新的字眼的堆積。
十、不必一定拿新的事物來做題材(我不反對拿新的事物來做題材),舊的事物中也能找到新的詩情。
十一、舊的古典的應用是無可反對的,在它給予我們一個新情緒的時候。
十二、不應該有隻是炫奇的裝飾癖,那是不永存的。
十三、詩應該有自己的originalité[法文:特征。],但你須使它有cosmopolité[法文:普遍。]性,兩者不能缺一。
十四、詩是由真實經過想象而出來的,不單是真實,亦不單是想象。
十五、詩應將自己的情緒表現出來,而使人感到一種東西,詩本身就像是一個生物,不是無生物。
十六、情緒不是用攝影機攝出來的,它應當用巧妙的筆觸描寫出來。這種筆觸又須是活的,千變萬化的。
十七、隻在用某一種文字寫來,某一國人讀了感到好的詩,實際上不是詩,那最多是文字的魔術。真的詩的好處並不就是文字的長處。
原載於1932年《現代》第二卷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