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犯罪動機是破案的關鍵 第一節 “炸彈狂徒”—— 喬治·米特斯基

1940年11月,在負責紐約供電的聯合愛迪生公司的一個窗台上,有一名工作人員發現了一枚自製炸彈,並且炸彈上還附有一張紙條。上麵用非常漂亮的字跡寫道:“聯合愛迪生的罪犯們,這是給你們的禮物!”

聯合愛迪生公司立刻向警方報了案。由於炸彈沒有引爆,從這枚炸彈上警方也找不出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和犯罪動機,雖然罪犯的目標是聯合愛迪生公司,但想要抓捕嫌疑人卻是難上加難。因為聯合愛迪生公司是一個規模非常大的合並公司,並且成立時間比較短暫,因此,雇員的信息統計機製並不健全。在合並之後,有很多分公司的記錄非常雜亂。所以警方想要從中尋找嫌疑人,無異於大海撈針。另外,由於炸彈沒有引爆,因此警方也沒有在意,並沒有很重視這起案件。

可是,在10個月之後,警方在一條街道又發現了與愛迪生公司相類似的炸彈。不過,在這枚炸彈上還綁有未開啟的定時器。

1941年12月,在日本襲擊美國太平洋海軍艦隊基地——珍珠港後不久,警方收到了一封來自威徹斯特縣的信。信中的筆跡與一年前在聯合愛迪生公司發現的炸彈所附紙條上的筆跡完全相同,上麵寫著:“在戰爭期間,我不會製造更多的炸彈。我也是一名愛國者,我會在日後懲罰聯合愛迪生,他們將為自己可恥的行為負責。”

而在這封信的最後,署名寫著簡短的縮寫F.P.。之後的幾年裏,雖然警方沒有發現更多的炸彈,但是聯合愛迪生公司、紐約的報紙、百貨商店和酒店卻在此期間收到了16封類似的信件。由於“炸彈狂徒”一直沒有實際的行動,因此,警方以為他已經放棄了複仇,或者他已不在人世。

可是,在1950年,警方在紐約的中央車站又發現了一枚沒有引爆的炸彈。經過檢查發現,這枚炸彈製作得非常精致,而且作案者並沒有想要引爆炸彈的意圖。

但沒過多久,當警方麻痹大意之時,“炸彈狂徒”卻突然出手了:一枚隱藏在紐約公共圖書館電話亭中的炸彈被引爆了,幸好這次爆炸並沒人受傷。可是,紐約的報紙卻在這起爆炸案後收到了“炸彈狂徒”的信件,信中宣稱“還會有炸彈為正義而引爆”。

而在1951—1954年期間,在紐約無線電城音樂廳、海關車站、洛克菲勒中心等地點先後有12枚炸彈發生爆炸。最為嚴重的一次爆炸是在1954年,當時,炸彈被隱藏在電影院的一把椅子下麵。這起爆炸案造成4人受傷。

1955年,警方總共發現了6枚炸彈,其中有2枚沒有引爆。不過,這些炸彈一旦爆炸,破壞性會變得越來越大,這意味著“炸彈狂徒”變得越來越瘋狂。紐約市民談“炸彈”色變,每天出門都擔心自己會被炸彈炸傷。

而這名“炸彈狂徒”給報紙寄的信件也越來越多,甚至還打過電話。警方雖然聽到了罪犯的聲音,但由於聲音過小而無法辨認其真實身份。而讓警方意想不到的是,“炸彈狂徒”給一家報社寄去的信還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總結:“迄今為止,我共使用了54枚炸彈,打了4通電話,我會繼續我的所作所為,直到聯合愛迪生被繩之以法。”

1956年12月2日,在布魯克林區的派拉蒙影院中發生了一起爆炸,導致6人受傷,3人傷勢比較嚴重。因此,有報社編輯直接對“炸彈狂徒”發表了公開信,希望他能盡快自首,並承諾會給他提供解釋自己犯罪動機的平台。果然,在兩天後,這家報社收到了“炸彈狂徒”的回複,他聲稱,已經開始對3名政客采取行動。他還在信中列舉了他在1956年投放的14枚炸彈,其中有多枚炸彈警方並沒有發現。

不久,“炸彈狂徒”又寫了一封信,並在信中提供了自己身份的線索:“我在聯合愛迪生工作時曾受過傷,我因此被認為永久性地成為了殘疾。我沒能從公司獲得任何補償,我是獨自背負療傷和生活的重擔的……”

此時,警方對這名“炸彈狂徒”的“複仇之路”感到震驚,因為他陸續投放炸彈已經16年之久,紐約警局的領導也已經換了好幾撥,而他卻至今未被抓獲。警方雖然去聯合愛迪生公司檢查了十幾年前員工申訴的信件,但卻收效甚微,因為很多記錄都已不在了。

於是,警方不得不尋求心理分析專家詹姆斯·A.布魯塞爾教授的幫助,詹姆斯·A.布魯塞爾教授研究精神病人罪犯多年,還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擔任美國迪克斯堡軍事基地的首席精神病學家,並為聯邦調查局和中央情報局的反間諜活動提供心理肖像服務。

當布魯塞爾教授仔細查閱這十幾年關於“炸彈狂徒”的案情資料後,他做出了分析:罪犯是男性,因為布魯塞爾教授處理過多起炸彈襲擊案,這些案件的作案者都是男性;罪犯並非是在美國出生,因為他所寫的信件中並沒有使用美國的俗語;信件中的一句“他們會為自己卑鄙的做法付出代價”,這種說法表明凶手年紀比較大;信件的文字風格不屬於拉丁文風和德文,因此罪犯有可能是來自北歐國家,而且多半是移民;信件筆跡工整漂亮,表明罪犯受過良好的教育。

而從信件的書寫方式,可以判斷罪犯比較喜歡自己的母親,憎恨父親。罪犯沒有結婚,與年長的女性家庭成員住在一起。由於失去母愛,導致他非常痛苦,因此與年長的女性親屬一起生活能夠使他想起母親。

從清秀的字跡和幹淨的信紙可以推斷出罪犯做事認真,衣著整齊,看起來非常整潔,習慣穿雙排扣西裝;從炸彈製作得非常精致來分析,表明罪犯善於使用工具,而且工作技巧相當嫻熟,對自己的技能有些自負。

罪犯是一名偏執狂,他總認為自己遭到他人的迫害。布魯塞爾教授分析,因為偏執狂存在潛伏期,在一段時間內病情發展比較緩慢,可是過了35歲之後就會變得一發不可收拾。而罪犯放置炸彈已有16年。因此,他推斷作案者的年齡大概在50~60歲左右。不僅如此,罪犯還患有精神病,不過他比較謹慎,做事總是小心翼翼,控製力很強。

根據這些分析,布魯塞爾對罪犯做出的心理畫像是:罪犯是一名男性,年齡在50~60歲之間;性格內向,雖然不善與人交際,但並沒有與世隔絕;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機械師,對工作認真,善於使用工具,對自己的技能有些自負;是個虔誠的宗教信徒,對別人的批評很敏感,會懷恨在心,但控製能力很強,不會將憤怒的情緒表現出來,卻會變得非常暴力;喜歡母親,憎恨父親;罪犯是個偏執狂,總認為自己受到迫害,從而會導致偏執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對於罪犯而言,他的犯罪動機可能是由於他被解職或是懲罰,從而讓他的仇恨不斷積累。因此,罪犯有可能現在是或曾經是聯合愛迪生公司的職員。

在警方拿到布魯塞爾教授寄來的心理畫像報告的同時,有媒體也收到“炸彈狂徒”的一封打字信,上麵寫道:“我1931年9月5日在聯合愛迪生工廠工作時受傷……”依據這條線索以及布魯塞爾教授的心理側寫,他們首先對聯合愛迪生公司在1931年的記錄進行了仔細的搜查,最終找到了相關文件。

在這些文件中記錄,喬治·米特斯基是在1904年出生的,是波蘭移民的後代。在聯合愛迪生公司工作時,由於一次鍋爐爆炸事故受傷,從而導致他先後患上肺炎和肺結核。可事故發生後他最終隻獲得了180美元的賠償,這讓他感到非常憤怒,曾給公司寫過幾封申訴信件,其中有一封信聲稱要讓聯合愛迪生公司因為其“懦弱行為”而遭到報複。

警方通過深入調查了解到,在康涅狄格州布裏奇波特市,居住著大量的波蘭移民,而寄出信件的威徹斯特縣正是位於布裏奇波特市與紐約之間。而米特斯基由於沒有結婚,一直與他的兩個姐姐住在這裏。附近的鄰居都稱,米特斯基對人總是彬彬有禮,但很少與人來往。

掌握這一情況後,警方帶著拘捕令在布裏奇波特市附近的沃特伯裏市對米特斯基進行了抓捕。

當時正值深夜,給警方開門的是一個看起來很慈祥、戴著金色眼鏡框,穿著睡袍的男子。通報身份後,警方知道他就是喬治·米特斯基,於是命令他穿好衣服,之後要與他們回警局。隨後,當米特斯基出來的時候,他穿著襯衣,打著領帶,並穿著雙排扣西裝,而且係好了扣子。

當警方對他的車庫進行搜查時發現,有用來製作炸彈的車床和管道。而在米特斯基的臥室中,警方還發現了打字機,那是他寫最後一封信時所用到的。

在警局中,警察還未對米特斯基展開審問,他很快就承認了自己是“炸彈狂徒”的事實。同時,他告訴警方,信件中署名F.P.是公平遊戲(Fair Play)的意思。

後來,法院認為米特斯基的精神狀況無法接受審判,最終將其關在了專門看管精神病犯人的州立醫院中。住院後沒過多長時間,喬治·米特斯基就因為肺結核去世。

雖然布魯塞爾教授的部分分析出現了錯誤,但是大部分的推斷都是相當準確的,這引起了警方的關注。隨後,警方邀請布魯塞爾教授與一些心理學家組成了一個心理畫像團隊,以協助警方快速偵破案件。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有話說

一般來說,當一起案件發生後,警方為了能夠讓案情明朗化,總會討論罪犯的犯罪動機是什麽:如果罪犯傷人,襲擊的是認識的人還是陌生人?是隨機傷人還是有預謀地傷人?作案工具是什麽?作案手法如何?在弄清楚這些問題後,警方才能更快地搜尋和抓捕罪犯。

動機是一種心理狀態,是促使人們朝著某個目標行動的內部動力。所謂的犯罪動機,是指促使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起因。一般來說,犯罪動機可以從案發現場推斷分析出或是通過與罪犯交談獲得。上文中心理分析專家詹姆斯·A.布魯塞爾教授通過對罪犯的信件內容進行分析,判斷罪犯的所作所為可能是由於他被解職或是懲罰,從而讓他的仇恨不斷積累,產生報複心理,進而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