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欲蓋彌彰的犯罪現場 第一節 是誰殺害了年輕漂亮的女郎?

卡拉·布朗是個年強漂亮的美國女郎,金色的長發,姣好的身材,性格奔放、熱情,她的未婚夫馬克·費爾高大魁梧,與她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現如今,他們正準備喬遷新居,搬到伍德裏弗鎮阿克頓大街的住所中。

周二晚上,卡拉與馬克在新居舉行了答謝晚會,與一些前來道賀他們喬遷的朋友舉杯暢飲。第二天早上,馬克上班之後,卡拉則在新居收拾整理,等待著馬克下班。

馬克在下班後,先去找朋友湯姆·菲根鮑姆,因為他答應送給馬克一座A字型的狗屋。隨後,他們將狗屋搬到了車裏,然後馬克開車朝自己的新家駛去。

到了房門前,馬克下車去叫卡拉,想告訴她這個好消息。可是,馬克喊了好幾聲,也沒有聽到卡拉的應答,心想她可能外出購物了。當馬克與湯姆將狗屋放在後院時卻發現後門沒有鎖。馬克不禁嘀咕了一聲:卡拉怎麽這麽不注意啊,以後要多多提醒她。

隨後,馬克帶著湯姆參觀他們的新房子。看完主要的房間後,他們去了地下室。當進入地下室時,馬克看到幾張小桌子翻倒在地上,沙發和地板上還有些水漬,一切顯得亂糟糟的。這讓馬克不禁反問道:“這是怎麽回事兒?前兩天我們明明將這裏收拾幹淨了!”

當馬克正準備上去找卡拉時,突然發現洗衣間的房門打開著,他走過去,便看到了可怕的一幕:卡拉跪在那裏,上身穿著羊毛衫,但腰部以下卻**著。雙手被電線反綁在背後,頭部被浸在一個水桶中……

馬克與湯姆立刻衝了過去,將卡拉的頭從水桶中拉出來。這時,他們發現卡拉的臉已經變得浮腫發紫,額頭上還有一道很深的傷口,下顎也有一道傷口,並且已經沒有了呼吸。

悲痛至極的馬克癱倒在地上,他讓湯姆拿來一條毛毯蓋住她的屍體。隨後,他與湯姆報了警。

當地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刻趕到了案發現場,經勘查發現,卡拉的頭部遭到了嚴重的創傷,有可能是鈍器重擊所致。在其脖子上還係著兩隻襪子,表明她是被勒死的,在頭被浸入水桶中之前就已經身亡了。

可是,當地警方雖然深知犯罪現場的線索對破案很重要,但是取證卻非常不順利,調查人員攜帶的照相機因為閃光燈出現故障而無法正常工作。另外,由於馬克和卡拉在搬來時有很多朋友前來幫忙,導致現場的指紋提取也有一定的難度。

隨後,警方開始對卡拉所住的社區以及好友進行調查訪問。一位鄰居保羅·梅因稱,在案發當天下午,他與朋友約翰·普蘭蒂大部分時間都在他家的房前門廊上聊天。普蘭蒂也稱,當天去找工作之後,就去梅因家待了一陣兒,沒過多久他又去別的地方找工作了。

另外,他們還稱,在案發前一晚,他們和另一個朋友也曾為卡拉和馬克幫忙搬家。本來以為他們也會被邀請參加晚會,因為梅因是他們的鄰居,而另一個朋友也曾與卡拉在同一所中學就讀,結果他們並沒有收到邀請,於是那位朋友隻在房子外麵與卡拉打了一聲招呼。

參加宴會的鮑勃·劉易斯稱,曾看見一個“相貌粗俗”的人叫喊卡拉的名字,卡拉與其交談了幾句。對此,警方推測,那人可能就是鄰居保羅·梅因的朋友。

在調查卡拉之前的一位室友時,她聲稱,卡拉與其繼父關係不太好,其繼父還曾經打過她。可是後來警方調查發現,並沒有證據證明卡拉的繼父與卡拉被殺案有關。

此時,警方將視線轉移到卡拉的未婚夫馬克·費爾身上。因為他與湯姆是最先發現屍體的,而且能夠自由進出房子。但是卡拉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相信馬克是凶手,因為他們非常恩愛,從來沒有什麽摩擦和矛盾。而後警方對馬克進行測謊,他很順利地通過了。

但經過測謊發現,卡拉的鄰居保羅·梅因的測謊結果很差。雖然警方認為他是最大的嫌疑人,因為在普蘭蒂離開他家後,沒有人知道他以後做了些什麽,但卻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他與本案有關。這讓當地警方陷入了困境,一連幾個月,案子都沒有任何進展。

於是,他們向FBI請求幫助,FBI探員阿爾瓦·布希負責接手這起案件。此時,FBI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約翰·道格拉斯也接到通知,希望他能夠協助布希一起破案。

當道格拉斯接到警方遞交的犯罪現場照片以及案件報告後,他與布希探員進行了仔細的分析:屍體在有水的地方被發現,表明凶手是為了讓案發現場變得“麵目全非”,以讓警方無法從中提取可用的線索或證據;凶手有可能就住在被害人附近,這類案件大都是鄰居或熟人所為,因為沒有人會大老遠跑來這裏作案;如果凶手身上沾有被害人的血液,他必然會在附近尋找地方清洗和處理血衣;凶手對周圍的環境很熟悉或是對卡拉比較熟悉,了解卡拉與馬克的生活習慣,因此才會方便作案。

凶手殺害卡拉並不是預謀的,否則他會隨身攜帶犯罪工具,因為卡拉是被勒死的並受到鈍器重擊,表明她拒絕了凶手,從而激怒凶手將其殺害。

凶手有可能以搬家為由而來到卡拉家,而卡拉也有可能認識凶手,才會讓其進屋。但是凶手的真實目的是與卡拉發生性關係,遭到卡拉的拒絕和反抗後,他就隻好殺人滅口。

地板和沙發有水漬,表明凶手在勒死卡拉之後,可能想要用水將其弄醒。在沒有達到想要的效果後,他便將卡拉拖過去,將其頭按在水桶中,看起來似乎是在舉行某種怪誕的變態儀式似的。實際上則是凶手想要轉移視線和掩蓋真相,殊不知,他的本意暴露了更多的線索和證據。

而將卡拉的頭浸在水桶中,也可能有另外一種含義,即她拒絕了凶手,凶手想要讓她蒙受恥辱。

另外,當地警方在前期調查詢問時,必然已與凶手有所接觸了,他肯定會裝出很配合警方工作的樣子,認為自己這樣能夠掌控局勢。當風頭過去後,凶手有可能會悄悄地離開。為了減輕自己的精神壓力,凶手可能會酗酒或無節製地抽煙。在這起案件中,酒有可能起到讓他“壯膽”走進卡拉家的客觀作用,但作案時他並沒有喝得酩酊大醉,否則就不會煞費苦心地布置犯罪現場了。

案發後,凶手有可能會改變容貌。如果在案發前留有胡子和長發,在案發後就有可能將其剃掉;如果在案發前沒有胡子,在案發後則有可能蓄起胡子。生性邋遢,不修邊幅,卻總是試圖讓自己顯得有條理性,其實,結果是過度努力控製而讓自己心力交瘁。

因此,道格拉斯對凶手做出了初步的心理畫像:年齡大概在25~30歲之間,由於現場布置得很混亂,表明他有可能是初次殺人;從捆綁被害人的電線手法可以看出,凶手可能從事車間培訓等相關工作,學曆最高是中學,智商平平;性格暴躁凶狠,有可能曾犯有一些輕罪。如果凶手已婚,那麽最近有可能已經分居或婚姻不合,抑或是已經離婚。因為很多類似謀殺案的凶手都是在婚姻方麵非常失敗,雖然有些許的自信,但內心深處卻有很深的缺陷感。

另外,凶手有可能密切關注警方的調查進度。如果警方沒有公開發布一些新的線索,他可能會感到釋然;若是調查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凶手有可能就會亂了方寸。對此,道格拉斯建議,不妨公布一條有望破案的線索,引起人們的關注,從而讓凶手如坐針氈,露出馬腳。

於是,FBI探員布希建議,不妨開棺驗屍,以此通過媒體將輿論造得更大一些,從而讓凶手了解案件有了新的進展。道格拉斯表示讚同,並建議通過媒體向外宣稱,警方勢必要偵破這起案件,即使用上幾十年的時間。凶手聽聞後自然就會焦慮不安,四處打聽,甚至有可能去墓地見證調查工作新的進展。

隨後,聯邦調查局與當地警方依據道格拉斯對凶手的心理畫像與分析進行深入調查,發現有兩個重大嫌疑人:保羅·梅因與約翰·普蘭蒂。他們兩個人在案發當天就在隔壁,而且普蘭蒂還喝了啤酒。在此之前,他們兩人的證詞總是有所出入,這有可能是喝酒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其中一人沒有說實話。

同時,他們倆的行為都與心理畫像非常符合,尤其是普蘭蒂,非常配合警方的調查,並積極地接受測謊。經調查發現,他曾經在案發過後的一段時間裏悄悄離開了,後來又回來了。

不久,警方開始開棺驗屍,並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對其大肆報道。值得慶幸的是,卡拉的屍體保存得很好。著名的驗屍官瑪麗·凱斯博士重新進行驗屍,經過驗屍發現,卡拉是由於溺水身亡。更重要的是,凱斯博士還在屍體上發現了咬痕。

此時,FBI探員阿爾瓦·布希讓當地金融方麵的警察以是否有資格領取政府救濟金的名義到梅因的家中對其進行調查。在交談的過程中,他們將話題引到了卡拉的謀殺案中,並故意說錯卡拉是遭到了槍擊、勒殺,然後又被按進桶中溺亡,但梅因卻斷然否定。

正在警方對梅因進行調查時,有一位參加卡拉宴會的名叫維基·懷克的女子提供了一條線索:在卡拉被害的當天,曾有一名男子聲稱去過她家,還提到看見了卡拉屍體以及她肩膀上有被咬的痕跡。聽他這麽說,懷克以為他在胡說八道,因此並沒有在意。但後來,那名男子還說,自己要離開這個地方,以免被當成重要嫌疑人。而那名男子正是約翰·普蘭蒂。

布希探員得知這一消息,不免感到詫異:卡拉身上有咬痕是他們前不久開棺驗屍才勘查到的,普蘭蒂怎麽會在案發當天就知道呢?另外,警方調查普蘭蒂發現,他在案發後開始蓄起了胡子。同時,他與妻子已經離婚,並很難與女性友好地相處。這一切都與犯罪心理畫像專家道格拉斯所分析的不謀而合。

隨後,布希獲得法庭的批準,要求普蘭蒂提交一副齒模。在此過程中,他非常配合警方。不過,普蘭蒂剛剛提供完齒模,就打電話谘詢案情的進展。

最終,經過鑒定發現,普蘭蒂的齒模與卡拉身上的咬痕完全吻合。於是,約翰·普蘭蒂被指控犯有謀殺罪和私闖民宅強奸未遂罪,被判75年監禁。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有話說

對於很多謀殺案來說,一些犯罪分子總是對犯罪現場進行巧妙的安排和設置,不僅隱藏了犯罪現場的證據,也隱藏了真正的犯罪現場,同時,誤導偵查人員的調查方向。雖然偽造犯罪現場的事情經常發生,但對於犯罪心理畫像專家和偵查人員來說,通過細致的查看和分析,依然會找出犯罪分子露出的“馬腳”。

因此,對於偵查人員來說,需要在勘查犯罪現場時弄清楚以下問題:死者真正的死因是什麽?現場有掙紮的痕跡嗎?罪犯使用的犯罪工具或凶器是擺放在哪裏的?罪犯是否從犯罪現場帶走了某些物品?